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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队 运动队(节选)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8月04日16:13 来源:林那北

  《宣传队  运动队》是作家林那北最新的随笔集。作者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带读者回到“文革”那一特殊的历史时期,重温作为那个时代典型代表的宣传队和运动队的故事。林那北不仅将自己的成长经历真实呈现给读者,还将自己家人和朋友的故事一一展现,以此透露出特殊年代里人与人之间复杂多样的情感元素和属于那个年代的温度与气息。文中配有大量作者珍存的图片,令文字的时代感清晰地跃然纸上,穿梭在字里行间。作者不仅书写着一段自己的难忘回忆,也在书写着一代人的回忆。

  一、到镇上

  如果不是到相关部门查看父亲的部分档案,我不可能知道他结束牛棚生涯、恢复工作的具体时间,估计他自己也记不得了。即使记得,我现在也无从问起,两年前他已经去世。出生于1928年4月底的父亲,那时40岁刚出头,有些清瘦,偏于清秀。打量着身边往来行走的熟悉不熟悉的40多岁男人,我终于忍不住揣想起父亲的当年: 也是那般自得与踌躇满志?

  他留下来最早的一张照片是中学时代,着童子军服, 浓眉大眼,五官俊朗。关键是头发,头发四六开,那工整得极不自然的一根根发丝明显是以火钳子精心夹过的。另一张“文革”前拍的全家福照片上,他的分头略有改变,成三七开了,穿灰色哔叽呢料中山装,围双色羊毛围巾,而中山装的口袋上则非常隆重地插着一支钢笔。母亲多次半开玩笑地嘲讽她丈夫,说他很骚,从年轻到老都“爱装”——福州话就是爱打扮的意思。而我有时也会以认真庄严的表情,隆重表扬父亲很“马叉虫”——这三字合起来也是骚。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他就有一套亮灰色绸缎唐装, 上有福禄寿喜团花图案,是我去浙江出差买给他的家居服, 他觉得有范儿,昂然穿上街头,回头率百分之两百。后来唐装在男人中盛行,他得意地反复自夸过,仿佛那潮流是被他引领出来的。再老一点,他穿西装系领带都上了瘾,任何正式场合其实都与他无关了,如此正式穿戴无非为了坐在家里看看报纸和电视新闻联播。冬天时则穿黑呢大衣、戴黑礼帽,手上再加根拐杖。我不知深浅,觉得一根拐杖令他顿时老迈几分,他却铿锵反驳道:“蒋介石以前手上都要拿一根文明棍哩!”但他年轻时, 在意外貌还是封资修思想,所以不敢放胆打扮,能够派上用场的只有一条在当时算得上奢侈品的羊毛围巾。而那支钢笔则是另一种装饰: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扫盲班才识点字的工农干部在农村占多数,父亲在福州英华中学读过书,钢笔是他表达有文化、与大老粗们有区别的重要标签。

  罗列父亲的这些外部特征,是为了说宣传队。注重穿着打扮,又自以为有文化,父亲的文艺腔一直不得要领地保持到生命的终点。在当时,则转化为对宣传队的豪情壮志。

  “文革”开始时奶奶已经被送回她娘家,我们姐弟三个也先后跟随,到了父亲恢复工作,又母鸡带小鸡般一起跟来了。这是个江水环绕的千年古镇,需要坐船抵达;上了岸也仍见四处婉转丰沛的河水,水系纵横,流淌汩汩有声;据说历代曾出过57位进士,也算文风鼎盛。我那时只有七八岁,瘦小黝黑得不成人样,好动,热爱上树下河, 坐没坐相站没站样,到处惹是生非,总之无一处值得父亲引以为荣。父亲好像也没这个爱好,印象中他眼光一刻都没空瞥过来。他太忙了,没完没了地开会,没完没了地下乡。交通工具缺乏,公社总共仅两辆永久牌自行车,首先保证革委会主任使用;余下的这个副主任骑走了,那个副主任只能徒步,一走就是一两天。

  随奶奶到镇上的第三个晚上,公社宣传队有演出,当地人称为“晚会”,能进场就是待遇。我应该不是跟着父亲进的影院,反正是去了,里头连过道都站着人,但很有序, 每个人脸上都是庄重而欢欣的,像融入一桩神圣的大事件。我注意到灯光,或者说被灯光所吸引。光泛黄,一盏盏都缺乏咄咄逼人的锐利,却因为数量足够多,便有了一种铺天盖地的丰盈感,像无数的手从上面伸下来,团团护着你。

  对于这个晚会的记忆是零碎的,我一直想梳理打捞,最后脑子里浮起来的仍然只是灯光。

  奶奶的娘家是福厦公路旁一个原本相当庞大的村子, 如今村子的大部分土地都已被一家大型合资汽车制造公司所盘踞,宽阔的厂房和一辆辆工整排列的汽车把退缩在角落里的村庄反衬得寒酸局促,但“文革”前却是另一种模样:背后是一把大扇子般连绵摊开的小山岭,前面是广阔而肥沃的田野,春秋水稻或者芋头、甘蔗、荸荠、蔬菜此起彼伏,高低错落不一而足,蓬勃滋润得像一位初长成的少女。奶奶只是寄居,没有一寸土地,我却可以在每一块田头地间自由奔跑跳跃;傍晚则伴着夕阳,拿一根竹竿、一个自制的塑料袋,袋口上箍着一道铁线,这是钓青蛙的必备工具。然后入了夜,如果没有月亮,整个村子就漆黑得像滑进墨池。还没通电,家家户户点的都是煤油灯,为了省钱,灯芯捻到最小,玻璃罩早被烟熏黑,透出来的光朦胧而晦涩。就是在这样的油灯下,每晚奶奶重复做的一件事就是讲鬼故事。那时很奇怪她肚子里为什么能装得下那么多鬼,后来才知道,其实大都是《聊斋志异》里来的。她不认字,也是道听途说,然后演绎发挥,夸大诡异惊险的部分,见我们听得龇牙咧嘴面无人色,才很有成就感地抿嘴轻轻一笑, 然后吹灭灯睡觉。

  灯熄后很久,我都闭紧眼大气不敢出,仿佛四处窸窸窣窣,有鬼横走。

  她说夜里在外行走,每个人肩上都亮着两盏灯,转一次就灭一盏, 两盏都灭了,鬼就扑过来了。不是开玩笑,每次她的语气和神情都认真而郑重其事。我信了,不可能不信。哪天夜里她忽然头痛难忍,需要去一趟小药铺,买一种已经多年未见的名叫“安乃近”的药,或者烟丝断了, 她必须一筒接一筒吸水烟,这时候被逼出门的往往就是我。乡村狭窄的青石板路幽长而寂静,各种不知名的虫子藏身角落哧哧鸣叫。我快速地跑,却又跑得僵硬局促,鞋底与石板撞击出的声响居然有惊悚回音,我真担心骚扰到鬼。等回到家,肩膀沉而且酸——为了维护亮在上面的两盏无形的灯,一路上我绷紧身子,脑袋往旁微微侧一下都万万不敢。

  那时街头贴着“复课闹革命”之类的标语,一首歌也雄壮地反复唱:“……复课闹革命,我们坚决来响应。一边上课,一边闹革命, 一边上课一边闹革命——嘿!”学校似乎已经恢复上课一阵子了,我在村庄里不知道,也不迫切,父亲把我们带到镇上,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让我们姐弟三个重回教室。荒芜了几年,从老师到家长到学生, 都有点惊魂未定,课就复得混乱,比如停课前是五年级,一复课却复到四年级去,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妥。课堂更多时候只是一件无关痛痒的容器,把适龄孩子囫囵吞枣随便一装就了事。

  我不记得自己坐进的是二年级还是三年级的教室,虽是插班,却坐到了第一排,一是因为个子矮,二是因为父亲的缘故,他分管教育卫生文化,全公社各中小学自然就在他权力范围内。而我被召进宣传队,是否也是因为父亲,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了,总之进入这所小学不久,我成为校宣传队的一员。

  二、地   主

  地主是整个社会的反面角色,需要批倒批臭,狠狠踩在脚下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这个概念是电影、连环画和各种批斗会告诉我的,但是周围的一切偏偏都与地主有关。

  公社院子占地大约三四千平方米,也算不得特别辽阔,却成为当年的乐园。每天清晨挂在树上的高音喇叭早早就传出《东方红》乐曲,然后是新闻、各种批判稿和革命歌曲、样板戏唱段。公社干部的子女有十几个,年纪虽参差,但玩起捉贼、跳格子、抓沙袋之类的游戏却没有隔膜,呼啸喊叫,笑声震天。红砖大楼的小会议室里还摆放着一台刚买回不久的黑白电视,在当时算是不小的稀罕物,晚上就把公社院子里的人都吸引了去,可惜信号总是不好。有一天播罗马尼亚电影《多瑙河之波》, 屏幕却麻点密布,水纹不停闪动,吱吱呀呀响。有人着急地把天线前后左右调来调去,图像却仍是时有时无,但没有人离去,那么多眼睛都专注地盯着,连麻点仿佛都是享受,舍不得放过。有一天正在食堂吃着饭, 忽然听到几声尖厉的号叫,桌上的大人面不改色,继续有说有笑,话题很自然蔓延到这个号叫声的来源。原来某村出了命案,那个号叫的人正是嫌疑犯,被抓来,暂时关在红砖楼的地下室里。

  红砖楼高高的础基下原来是牢房!

  我后来数次趴到牢房外窄窄的小铁门上久久打量,里头黑乎乎的模糊一片,有潮湿浑浊的气味扑面而来。这当然是意外的,楼再精致美观富丽,都仅是一座普通的房子, 但带牢房的房子却是万里都未必挑一。刚开始我以为是公社干部故意建的,是无产阶级专政的需要,后来慢慢知道不是,楼早就有了,解放前就有。楼是地主的,牢房是地主用来关与他作对的人——按书上说,就是那些受压迫被剥削的可怜的贫下中农。

  不仅红砖楼,整个院子都是地主家的。

  不仅院子,出了矩形石门,隔着一条青石板路,对面那幢木构院落仍然是地主家的,本来连在一起,为了行走方便,才一截两断了。木构院落最靠青石板路的那间房子, 住着我奶奶和姐姐,而我和父母及弟弟,则住在矩形门通道上方一间大木板房里。

  我后来很多不着边际的遐想都是因此出发的。那时母亲还在另一个公社的中学任教,周末才能来一次;弟弟常被奶奶留在矩形石门对面的木屋里;而父亲正热爱下乡, 整天乐于和贫下中农打成一片,一去几天不见踪影;剩下我独自在那间大木板房里,每到夜里就风声鹤唳。从前牢房关过什么样的人?从前谁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从矩形石门进来,穿行到后面的柑桔园,地主一天的生活是怎么过的?吃什么?穿什么?家里都有什么人?长什么样子……

  有一本叫《宝葫芦的秘密》的书就是在那时期看到的。一个小男孩想要什么,宝葫芦就给他变什么,连他和同学下棋,想吃掉对方的棋子, 棋子也能马上飞进他的嘴里,而他考试一道题都不会做,别人完成好的卷子宝葫芦也帮他对调了过来。这太诱人了!这本书当时是被批判的毒草,把青少年毒害得只知不劳而获。我其实想说,一直到现在,这个宝葫芦都是我喜欢的。谁不是欲望比现实大呢?但“心想事成”其实是多么大而无当的一个词,一年年过去,会一点点后撤,一点点气馁,然后妥协,然后认命。

  所有的地主应该都有一只宝葫芦吧?那时我就是这么猜测的。地主被打倒了,宝葫芦就失踪了。会不会藏在牢房里,或者这个院子的哪个角落呢?

  镇上的小学离公社院子不过两三百米远,没有大门,前面是个大晒谷场,左边有幢大房子,保留着一圈宽大的风火墙,里头却拆空了——那几年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间大房子里度过的,这是后话。而右边是幢外墙砖泥混筑、内里木构的双层楼房。在拆空的大房子和双层木构房中间,是条沟状的石板路;走30多米台阶而上,半坡上有座三合土垒起的肥硕房子,抹着白灰,覆着黑瓦,这是老师们的办公室;办公室边上是青砖修建的两层高的教学楼和一块不大的操场。这就是镇小学的全部。

  有一天我把生番薯带进学校,上语文课时实在馋得忍不住了,掏出番薯藏在抽屉里偷偷削皮,想趁老师不注意时咬几口。结果小刀是新买的,非常锋利,心里又紧张,用力出了偏差,一刀下去,刀刃直冲左手大拇指,顿时开了大口, 半个手指头都被殃及,鲜血如注。我没敢吭声,同桌想告诉老师也被我阻止。同桌就撕笔记本递过来,撕了一张又一张。我用它们包住伤口,紧紧捏住,坐得笔直,双目前视, 心跳如鼓地等着下课铃声响起。

  左手大拇指上的伤痕至今仍清晰可见,是一条杏黄色的弧线,从指甲沟蜿蜒到指心的螺旋处。是疼痛与恐惧让这一天定格下来,顺便记住的是教室的幽暗和污黑的木板墙以及结了蜘蛛网的天花板。

  这间教室就是祠堂旁那幢外墙砖泥混筑、内里木构楼房的底层。后来它很快不再做教室,而成为宣传队的排练室。带宣传队的是两个女老师,一个白胖一个黑瘦,白胖的那个就住在楼上,她是主负责,可能为了方便,她把排练室安排在楼下。一年多以后,排练室才转到左边那座内里被拆空的祠堂里。

  跳新疆舞时,需要学会扭脖子,就是那种身子不动、 脖子左一下右一下移来移去的动作,看似容易,其实身体各个部位从小都要被训练协调,要通力合作。突然把其中一个零部件拎出来,与全身其他部位脱节了独自错位扭动, 怎么能没难度呢?8个女孩被一胖一瘦的老师一个个拉到门后,一个身体被门板夹住了,其余的人嘻嘻哈哈地挤在门后用力推着,然后老师双手托住你下巴,向左扳向右扳。我怕痒,老师巴掌一伸向下巴两侧,还未触及皮肤,我就先缩起脖子咯咯咯笑。老师脸一下子黑了,推肩膀、扳脑袋, 下手很重。这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演出已经迫在眉睫,而演出是政治任务。

  (摘自《宣传队  运动队》,林那北著,作家出版社 2014年6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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