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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玛:写作,需要一个强大的内心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7月01日09:59 来源:中国作家网

  张丽军   一九七二年生,山东莒县人,文学博士,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现代文学馆客座研究员,山东省作家协会特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二十世纪乡土文学研究、新世纪文学文化研究、样板戏研究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一项、中国博士后基金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一项。在《文学评论》等核心报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多部学术著作。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泰山文艺奖、刘勰文艺评论奖等多项。

  艾   玛   本名杨群芳,生于七十年代初,湖南澧县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山东省签约作家,现居青岛。已在《黄河文学》等刊发表小说三十余万字。有小说被《小说月报》、《小说选刊》、《新华文摘》等刊转载,并入选多种年度选本。《浮生记》获山东省第二届泰山文艺奖、第三届蒲松龄短篇小说奖等奖项。《井水豆腐》获第六届《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

  张丽军:你是湖南澧县人,在你的作品中也经常出现“涔水镇”这个地名。“涔水镇”似乎是你家乡的代名词,你描写小镇的景物、风情、人事,你的故乡是否如你所描写的“涔水镇”一样温润了你的童年?

  艾   玛:涔水镇是我家乡的代名词,我小时候生活在小镇附近的一个小村子里,后来父母把家搬到小镇上,再后来又搬进一座小城,我的感觉就是一个距我的童年生活越来越远的过程,这不仅仅是空间上的,也是时间上的。我的童年和其他人所经历的童年大约也没什么不同,可能我比较敏感些,有些细节性的东西更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那时,有个邻居,也是我妈妈的远亲,是个屠夫,每天很早出门杀猪,冬天的早晨,他背着那些工具从我家门前经过,我常常会在那种刀子碰到钩子的声音里醒来,是那种很纤细,却异常细碎尖利的声音。很奇怪的是,在其他季节里我好像没听到过,冬天里这声音留给我的印象很深,是带着些杀气,听上去却又非常孤独的声音。这个人大约是在前年去世的,去世前他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杀猪了,他从事另一项工作,就是给附近几个村子里去世的老人清洗身子、穿寿衣。我妈妈是在电话里告诉我这件事的,我不知道他去世后,现在是谁来做这个工作,因为年轻人都不会干这个了。他的一生,说起来,反差很大,从杀生到给人善终,一路走来给我的感觉却非常自然。他领受生活给予他的,我感觉就是这样。童年生活里有很多微小的事情,很多很多,有时候我和弟弟、姐姐们回忆起小时候的事情,同一件事,同一个人,我们每个人说出来都是有差别的,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似乎都是些他们不太会注意的微小的东西,而这有时候会让我觉得自己拥有与别人不一样的童年。

  张丽军:童年的你是否为这种天生的敏感而苦恼或困惑过?这种独特体验恰恰是你最重要的精神资源和创作财富,你是如何处理这种与众不同的生命体验的?

  艾   玛:南方的村庄更有集体化时代的痕迹,以数字为名。中武村,第五队,后来叫第五组。这是我外公外婆所在的村子,是我从小生活的地方。我们姐弟四个,都是由外公外婆带大的。南方的“村”,实际上并不只是一个村子,而是由很多个小村子组成,也比北方的村庄大。将来也许我会写部小说,叫第五队,听上去有些军事化。敏感的人肯定会比别人多些困扰,比如深夜醒来,常常好像听到很多人在对面的山岭上说话,有男人女人,还有小孩的声音,这让我曾对黑夜产生恐惧。小时候我跟我二姐睡在一个房间,她就几乎没有听到过说话声,偶尔她半夜醒来一次,就说那是虫子叫。按照我外婆的说法是,我这样的小孩火气低,容易遇到鬼,所以她常常在手上抹点煤油什么的,顺着我的额头往上推,说这样可以拔高火气。小镇叫大堰垱,我们家后来搬到这个镇上,我的外公外婆就是在这个小镇上去世的。我在小说中称这个小镇为“涔水镇”,有条叫涔水的河从小镇边上流过。再后来我父母把家搬到了常德市,近十多年来,我回家基本上就是回常德,我在小说里把常德叫做“沅城”。我爸爸妈妈现在住的地方距沅水河边很近,每次回家我都会去河边走走。

  张丽军:为了求学离开了家乡,来到城市读书。那时的你觉得“故乡这块土地,离梦想似乎有些遥远”。你那时的梦想是什么?你初离故乡感受到的是什么?

  艾   玛:我的母亲希望她的四个孩子都能上大学,能在城市生活,我们小时候几乎没干过什么活,就是读书,而读书也让我们初步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我很小就觉得,无论是村子里的人,还是小镇上的人,一代人和一代人的生活太相似了,改变真是太困难了。那时我就希望我的人生不要像条大马路,又平又直,站在路口一眼可以望过去老远。后来一个学校接着一个学校念下来,距家乡也就越来越远。很多人应该都是这样的吧,出生在乡村和小乡镇的中国人,你想追求好一点的东西,比如好的教育、好的工作,而这些是那个叫家乡的地方都没有的,你就注定要去陌生的城市,于是你就这样一点点离故土远去。

  张丽军:那么,离乡前的生活与离乡后的生活于你的文学创作而言有哪些意义?

  艾   玛:我是我父母的第三个孩子,我们的家庭是一个非常和谐友爱的家庭。我父母很热爱生活,小的时候,家里没有电视机的那几年,每年大年三十晚上,我父母会组织我们几个孩子搞一台小小的家庭文艺晚会,邻居的孩子们也会参加的,讲故事,猜谜语,唱歌跳舞拉二胡,是很开心的。给我留下了很多美好的记忆,那种感觉让人很开心。后来,我也一直是把家人放在我生活中最最重要的位置上,希望能带给他们温暖和快乐。

  对我来说,大学生活就是漫无目的地读书,尽管有专业,但通常并没有想好将来要做什么,所以读书也很杂。记得第一次去图书馆借的小说是《围城》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好像是个老乡推荐的。这两本书我都很喜欢,放寒假的时候我还买了本《围城》送给我的高中同学,《霍乱时期的爱情》则从图书馆借过好几次。我的第一套《静静的顿河》,是一位同学送给我的,我一直非常喜欢。我本科的专业是历史,很多历史书籍,尤其是中外古典历史书籍,那时候我也是当文学作品读的,所以现在回头重读的时候常常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张丽军:你是法学博士,一直从事的也是与法有关的职业。法律一直是一个与人情有着某些冲突的领域。你曾经提到过“当第一次知道人口买卖、第一次听说黑窑工、第一次知道黑市器官交易时,塞满我内心的是对这世界的惧怕”。你的法学背景使你看待世界有着怎样独特的视角?

  艾   玛:在与父母的一次闲聊中,想起了小镇上一个在严打中被枪毙的青年。他如果活着,二○○七年的时候应该是个中年人了,会有自己的家庭吧。我后来就写了个短篇,《米线店》。我把他写成了一个被通缉的少年,在小镇上有个很挂念他的朋友。可能在我的内心里,还是希望他能活着的吧。这个小说写出来后,我在网上搜到几家文学杂志的邮箱,便胡乱投了过去。后来,这篇小说发在《黄河文学》上。

  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秩序,等等,这些都是法律所追求的,我国历史上人治的时候多,所以我们接受法不容情的观点。其实,好的法律,最大程度上容纳了人情,当然它容纳的是大人情,而非小私情。西方有个比较古老的定义,“法律是人类共同生活的选择”,生活在同一社会里的人们,对公平、正义、自由、平等这些东西,都是有共同的需求的,这是最大的人情,因为大家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平等、自由、安全的社会里。所以说,法律和人情其实没有什么大的冲突。

  张丽军:你在涔水镇系列小说中,多次塑造了派出所所长等基层公安法律工作者形象,呈现了对法、情、理等关系的独特思考和对人物心理世界的准确拿捏,堪称法律心理小说。请谈谈你对法律和文学关系的思考。

  艾   玛:文学的隐形影响层面可能要比法律更大一些。法律与文学在美国是一门学科,交叉学科,美国的法学院都会开与此相关的课。在这个学术领域也出现了很多杰作,比如理查德·波斯纳的《法律与文学》、玛莎·努斯鲍姆的《诗性正义:文学想象与公共生活》,以及托马斯·格雷的《华莱士·斯蒂文斯研究:法律与诗歌研究》等等。他们也有相关的专门性的学术期刊。很有趣的现象是,他们会把马克·吐温的小说当做法律小说来分析解读,比如法学家会从马克·吐温的小说中读到对法条主义的批判,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中看到作者对刑事司法体系所代表的理性探究与宗教洞识的比较。文学家或者是文学批评家是不大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的。可惜法律与文学这个交叉学科在中国一直未成气候,从法学这方面来说,很多好的文学资源还未被发掘出来。我们也有法学家在做这方面的研究,但到目前为止,我认为他们最大的成就还在于译介。感性的文学给理性的法学披上了温情的面纱,使人更容易理解和产生共鸣。我以前给学生上课时,也爱援引文学作品来解释法律问题,我曾以《威尼斯商人》为例来讲契约的履行。这是非常有趣的。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人,我很庆幸我当初选择学习法律,当然我更感谢上天让我能一直保有对文学的痴迷与热爱。

  张丽军:你的小说从内容可以分为两类:涔水镇乡村生活书写(《井水豆腐》、《米线店》、《绿浦的新娘》等)与案件书写(《人面桃花》、《路上的涔水镇》、《非常爱》等)。你更倾向于哪种书写?

  艾   玛:《米线店》是我的第一篇小说,是个短篇。写小说可以说是我迄今为止找到的最自由地表达自己情感、提出自己疑问的方式。因此我也把本真作为一个写作者的最大的道德,与那些不曾写作的日子相比,现在的我更加忠实于自己的意愿,更看重内心的自由,这是我这几年为什么会选择写这些小说的原因。当然,这也是写作对我的宝贵的馈赠。

  我没有特别去区分,只是正好这样写了,每一个时间段都会有特别想写的东西,这个随着时间的变化也总是在变化。因为随着年岁增长,我们对社会对生活的感受也在变化。《井水豆腐》没有写乡村生活,如果真要回答到底写了什么的话,可能更多的是写了历史与现实交融中的人,写了一种对历史与现实的思考。和另外一篇小说《陶父吟》,还有《初雪》,有一定的相似性。我一直这样想,无论写什么题材,人物始终是最关键的,把人物写好了,小说才会好。而人,恰恰是最难写的。有的小说故事好看,你记住了一个故事,但是却记不住那个故事中的人,这多少令人有些遗憾。一个鲜活的人,他本身就意味着很多的故事,所以如果说有什么偏爱的话,我偏爱人物,胜过故事。

  张丽军:在你的乡村描写中,你经常提到乡村里年轻人的出走,在《万金寻师》中有这样一段——“村子里原先有三十户人家,家家户户人丁兴旺鸡鸣狗吠。如今剩下七八家,都是老的拖个小的。有点钱的人,走了。有点本事的人,走了。”乡村在逐渐沦陷,你作为一名同样出走的乡村人,你对于乡村的这种沦陷有着怎样的痛楚与无奈?

  艾   玛:我曾经想象着农村在不久的将来会有图书馆、医院、电影院、更好的学校、清洁的饮水,每天有垃圾车来清理生活垃圾,甚至会进行垃圾分类。因为有很多二流资本主义国家的农村都实现了这些,我觉得中国农村也能这样。后来发现要达到这样的目标,还需要时间。我痛楚的其实是,乡村不是被村民抛弃的,抛弃乡村的是我们。是时代把我们抛入城市的,我们中的大部分人,在城市生活得并不轻松。

  张丽军:你的作品《浮生记》获得了第三届蒲松龄短篇小说奖。小说中说打谷与新米都有一种“刀一般的坚强和观音一样的……慈悲”。你觉得中国乡土有着怎样的坚强与慈悲?这两者又是如何融合在一起的?

  艾   玛:我婆婆所在的村子拆迁了,农民都住进了高楼,田地也没有了。我问过她,没有地,大家都怎么过呢?我婆婆说,随便找个活干,别闲着,就饿不死。老百姓,给一点点路就够走的了,一点点,就够够的了。底层的人们之间也更能有种相互的体恤,我婆婆常感叹这家老人怎么不易,那家又怎么艰难,其实她自己也过得很一般,七十岁了,没有养老金没有医保的。你在城市里开车时,只要留意一下,你就常能看到不少来城里找零活干的农民,他们蹲在路边,面前竖个写着“瓦工”或是“泥工”的牌子,一蹲半天,冬天也不例外,他们大部分人就是近些年来的失地农民。

  张丽军:我读你的城市题材作品,感觉不出“涔水镇”的独特艺术气息,有点泯然于众人的味道。你感觉其中审美的局限在哪里?

  艾   玛:我在写所谓的城市题材时——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区分,确实是受到很大的困扰,我有自己的困境,比如《诉与何人》,我做不到完全抛开一切顾忌去写。也许是我自己多虑了,给自己设置了太多禁区。再比如你提到的《万物生》,高校的状况,我不过是写了点皮毛而已。我知道自己是胆怯的,就像一个医生,你得尽可能地给病人希望,这也是在给自己希望。但现在我想,要是我能写出那种胆怯,那也很好,我会努力的。

  张丽军:你的写作大多依靠自我生命体验、故乡的生命体验、知识分子的生命体验等等。你将来的作品中是否会尝试书写自己并不熟悉的题材?

  艾   玛:也许会的,我甚至想过写魔幻小说,也许在写作上获得长足的进步后,变得更自信的时候,我会乐意去写任何我感兴趣的题材。其实这世上没有哪一篇小说,是作者完全熟悉的题材,或者说完全来自他的切身体验,因为从我们的知识来源上来说,任何时候间接经验都要远远超过直接经验。一个仅靠自身体验来写作的人,除了他的自传,他能写的还有什么?恐怕答案不会很乐观。当然,我们的生命体验是我们在这个世界的立足点,由此出发,向无限宽广、纵深处的探求,是写作中最富挑战性的环节。就我个人来说,每写一篇小说,都是一个在不停克服陌生感的过程。

  张丽军:回顾你的创作之路,你对自己近年来的创作有怎样的看法?最近又有什么样的创作计划?

  艾   玛:我目前还没有自己完全满意的作品,我把每一篇都当做练笔,期待一部好作品的到来。我很喜欢短篇,短篇让我享受到很大的自由。当然我也写了几个中篇,以后也许会写长篇。我觉得我在写作上的优点就是我有一个强大的内心,最大的困扰就是我还没有找到同样强大的方式来表达我这个强大的内心。目前,我唯一的创作计划,就是希望在五十岁之前写出自己最满意的作品。最近在写一个小长篇,不过也许最后会写成系列短篇,才开始,不知道能不能如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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