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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纸的传奇》精彩文摘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5月22日16:40 来源:中国作家网 王鼎钧

  【精彩文摘1】

  白纸的传奇

大约在我出生前一年,父亲到上海谋职。那时上海由一位军阀占据,军阀下面有个处长是我们临沂同乡,经由他们推荐,父亲做了那个军阀的秘书。

 

  那时上海是中国第一大埠,每年的税收非常多,加上种种不法利得,是谋职者心目中的金矿宝山,父亲能到那里弄得一官半职,乡人无不称羡,可是,据说,父亲离家两年并没有一批一批款项汇回来,使祖父和继祖母非常失望。

  大约在我出生后一年,那位军阀被国民革命军击败,父亲在乱军之中仓皇回家,手里提着一只箱子。那时,手提箱不似今日精巧,尺寸近似十九寸电视机的画面,厚度相当于一块砖头,这只箱子是他仅有的“官囊”。

  箱子虽小,显然沉重,乡人纷纷议论,认为这只随身携带的箱子里一定是金条,甚或是珠宝。一个庞大的集团山崩瓦解之日,每个成员当然抓紧最重要最有价值的东西,上海不是个寻常的地方啊,伸手往黄浦江里捞一下抓上来的不是鱼是银子。乡下小贩兜售的饼干,原是上海人拉出来的大便!

  可是,我家的经济情形并没有改善,依然一年比一年“紧张”,遣走使女卖掉骡子,把靠近街面的房子租给人家做生意。乡人驻足引颈看不到精采的场面,也就渐渐地把那只手提箱忘记了。

  我初小结业,升入高小,美术老师教我们画水彩,我得在既有的文具之外增添颜料和画图纸。这时,父亲从床底下把那只箱子拿出来。箱子细致润泽,显然是上等的牛皮。

  他把箱子打开。

  箱子里装的全是上等的白纸!

  那时候我们的学生使用两种纸,一种叫毛边纸(我至今不知道这个名字的来历),米黄色纤维松软,只能用毛笔写字,还有一种就是今天的白报纸,那时叫新闻纸,光滑细密,可以使用钢笔或铅笔。那时,“新闻纸”已经是我们的奢侈品。

  父亲从箱子里拿出的纸是另一番模样:颜色像雪质地像瓷,用手抚摸的感觉像皮,用手提着一张纸在空气中抖动声音像铜。这怎会是纸,我们几曾见过这样的纸!那时,以我的生活经验,我的幻想,我的希冀,突然看见这一箱白纸,心中的狂喜一定超过看见了一箱银圆。

  当年父亲的办公室里有很多很多这样的纸。当年云消雾散,父亲的那些同事分头逃亡,有人携带了经手的公款,有人携带了搜刮的黄金,有人拿走了没收的鸦片,有人暗藏银行的存折。父亲什么也没有,特别打算什么也不带。

  他忽然看到那些纸。

  做一个读书人,他异常爱纸。这些在家乡难得一见的纸。紧接着他想到,孩子长大了也会爱纸、需要纸,各种纸伴着孩子成长。而这样好多纸会使孩子开怀大笑,他找了一只手提箱,把那些纸叠得整整齐齐,装进去。

  在两个三代同堂、五兄弟同居的大家庭里,继祖母因父亲失宠而嫌恶母亲,可是母亲对父亲并没有特别的期望。母亲当时打开箱子,看了,抚摸了,对父亲说:“这样清清白白,很好。”他们锁上箱子,放在卧床底下,谁也没有再提。

  倏忽七年。

  七年后,父亲看到了他预期的效果。我得到那一箱纸顿时快乐得像个王子。由于纸好,画出来的作业也分外生色,老师给的分数高。

  高小只有两年,两年后应该去读中学,可是那时读中学是城里有钱人的事,父亲不能负担那一笔一笔花费。他开始为我的前途忧愁,不知道我将来能做什么。但是,他不能没有幻想,他看我的图画,喃喃自语:“这孩子也许能做个画家。”

  我用那些白纸折成飞机,我的飞机飞得远,父亲说:“他将来也许能做工程师。”

  我喜欢看报,尽管那是一个多月以前的旧报。我依样画葫芦自己“做”了一张报纸,头条新闻用安徒生的《国王的新衣》,大边栏用司马光打破水缸。这又触发了父亲的幻想:“这孩子将来也许能编报。”

  有一次我带了我的纸到学校里去炫耀,一张一张赠送给同学,引起一片欢声,父亲大惊:“难道他将来做慈善事业?”

  父亲也知道幻想终于是幻想,他用一声叹息来结束。这时母亲会轻轻地说:“不管他做什么,能清清白白就好。”

  清清白白就好。我听见过好多次。

  现在,我母亲逝世五十年了,父亲逝世也将十六年了,而我这张白纸上已密密麻麻写满了几百万字。这几百万字可以简约成一句话:“清白是生命中不可忍受之轻,也是不可承受之重。”

  虽然写满了字,每个字的笔画很清晰,笔画间露出雪白耀眼的质地。白色的部分,也是笔画。可以组成另一句话,那是:“生命无色,命运多彩。”

  【精彩文摘2】

  鸳鸯绣就凭君看

  也许,自从少年有了电脑,他就不写日记了。也许,再往上推,自从少年人有了音响设备和彩色电视机,他就不写日记了……可是,再往上推,他只有一支心爱的自来水笔,那时代的少年人几乎都写日记。

  唉,少年人嘛,也希望有点儿独自拥有、别人不得分享的东西,压在箱底热烘烘的,放在心上沉甸甸的,看在眼里甜蜜蜜的,那年代,那就是日记了!就是日记了!

  在《昨天的云》那个年代,我开始写日记,不久中断了。后来,在《怒目少年》的年代,我继续写日记,不久又停止了。那时,总有人喜欢偷看别人的日记,那是他的癖好,或者是他的职业。其实,让人家看看又有什么关系?那时候我不能忍受这种侵犯,是,那时候,我不知道除此以外还能如何。

  一九四五年八月抗战胜利,我又动了写日记的心念,一则驾驭文字的能力有进步,技痒,二则每个人的处境都像一出出刚刚开锣的大戏,好奇,三则……我想,我学之乎者也、的呢啊吗是干什么的呢?

  我念书识字是为了写日记,可是另外有人念书识字是为了偷看别人的日记。大概是世上产生一个写日记的人,也同时产生一个偷看日记的人,两者形影不离。听说有一种日记本硬面精装,封口上锁,像个盒子,令人神往。但我绝无因缘使用那样的“奇技淫巧”,即使幸而拥有,别人更非看不可,慢藏固然诲盗,密藏岂不亦然?

  就在左思右想的时候,我看到一句话,西洋的一位批评家说,诗是“无心被人听到的”,散文是“有意让人听到的”。我茅塞顿开,日记为何要怕人看到?为什么不“有意让人看到”?用散文的心态写日记有何不可?我的意思并非主张虚矫粉饰,而是面对知音,落落大方。既然散文“有意让人听到”,戏剧,那就是千方百计招引一群人来听吧?我只要散文。

  那时我读到一位理学家的小传,他每天晚上写日记,把一天的行为都记下来。平日做事,他必定先问自己这件事情能不能写在日记里,如果需要隐瞒,他一定不做,也就是,他生平行事都合乎圣贤古训,不怕日后公开。这么说,他的日记有意让人家“听见”。我想,郁达夫的日记,曾国藩的日记,乃至蒋委员长的日记,都是有意让人家“听见”的吧?狂人日记,莎菲女士的日记,则是千方百计招引一群人来“听”的吧?

  说来真是老天爷帮忙,当我想再写日记的时候,我们由西南的天涯,前往东北的海角,对一个需要写作资料的人,这好比突然中了百万大奖。这次远征是终身大事,后面有大背景,大历史,我会在这册回忆录里记述一切,如今只说日记。

  还有人偷看我的日记吗?当然有,我不知道他是谁,他在哪里,但他显示了存在的迹象。我用极少的浆糊,把日记两页轻轻黏住,有一天,你发现这两页分开了,这就表示有人翻过了。后来,我到台北,某诗人说他把一部诗稿寄给某某奖金委员会,该会未加审阅,即予退回,他找到承办业务的人大闹一场。我问他何以知道作业内幕,他说很简单,“我在中间几页用了浆糊”。

  有时候,我把日记打开,内页中央撒一点土,再合上,平放在抽屉里,第二天一看,那一小撮土滑落到靠近装订线的夹缝地带去了,你想除了阅读,还会有别的原因吗?我也曾经从报上剪一条新闻夹在日记里,我能想象,偷看的人立刻睁亮了眼睛,如果日记的内容和剪报有关联,如果剪报是日记的一部分,他就发现了新大陆。等到他废然把剪报放回去,不觉泄露了行藏,他不知道当初我用米达尺量过,这张剪报离“天”有多远,离“地”有多高,他不可能恰如其分放回原处。

  我只要知道,除了自己以外,这本日记还有没有读者。我不再浊气上冲,仍然心平气和地写下去,好像什么情况也没有发生。有时候,我对冥冥之中如在左右的某人有亲切之感,游子孤蓬,只有他对我如此关心,倘若一连多日不见他留下指纹脚印,反而有些想念。

  我知道“他”一定不能从我的日记里找到有用的东西,可是还有许多事我不知道。那里,上司一度打算把我调到比较重要的部门去,此议终于打消,因为“他喜欢写日记”。原来“写日记”这个行为的本身足以受人猜防,写什么姑置勿论。一套观人术代代相传,改变不大,在台湾,我曾劝一位青年才俊“戒绝文章”,他听而不从,历次人才大登殿都没有他出场,总是文章误了他。

  我也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写日记,未必每天都写,写起来“有话则长”,上床还在脑子里起承转合。这就发生了奇怪的事情。我做梦,梦中还在写日记,不是写当天的日记,是写明天后天的日记,不是写已经发生的事情,是写尚未发生的事情,在梦中那些事情一笔一笔清清楚楚,醒来完全忘记,留下惘然若失,留下心烦虑乱,留下心惊肉跳,或是留下心灰意懒。照醒时的感觉判断,梦中的记事大概也不是平安喜乐。

  急忙起身去察看日记簿,唯恐上面还有昨夜留下的笔墨,如果有,必须立即销毁,绝对不能让人家看见我的未来!还好,日记写到昨晚睡前最后一行。戛然而止,并无赘余,白纸光洁如洗。可是我觉得在我打开日记本的时候,白纸上曾有一大堆推挤流泻,飞快地从我眼底消失。它们到哪里去了?何处能容它们如海深藏?在外面抛头露面,岂不随时可能被人发现?人生在世唯一的保障,即在于谁也不知道未来,不知道别人的未来和自己的未来,相面算命不过是引起对未来的悬念而已,否则铁算神相都有杀身之祸。这些感觉也许只有几秒钟,却会困扰我好几年。

  一九四六年秋天,国共战争如火燎原,家人成为难民。我忽然想起来,这不是我在梦中写日记写过的情况吗!一点也不错,这是我必须双手承接的未来。

  为了接济家人,我抄录日记,修改日记,重新组织日记,一篇一篇寄到报社去卖钱,反正本来就是“有意让人家听见”,现在就故意让人人去听好了!五十年代台湾,我们说写诗可以喝咖啡,写散文可以吃客饭,已是小康景象。我来台之前的投稿经验是,写诗可以喝井水(夏天乡下大路旁边有人卖凉水),写散文可以吃花生米(小贩把花生米一粒一粒数着卖给儿童)。尽管如此,一文钱仍是一文钱,我写日记总算有了善报。

  从“出卖日记”那天起,我写日记的习惯又中断了,至今没有恢复。听说有人持之以恒,终身不辍,我很钦佩,不能仿效。现在发愤写卷帙浩繁的回忆录,也许是想弥补这个缺憾吧?然而,已是“不能两次插足在同一河水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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