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网>> 电视 >> 资讯 >> 正文

心有千千结 琼瑶诉于正讨说法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4月29日11:11 来源:北京青年报 

  琼瑶昨日宣布起诉于正《宫锁连城》抄袭其《梅花烙》

  琼瑶律师:正在评估是否申请诉前禁播 于正仅简单回应:相信法院会给出公正判决

  本报讯(记者 杨文杰)继4月15日发表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高层的公开信、控诉正在播出的于正新剧《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之后,昨天下午,琼瑶宣布正式起诉于正侵权。对此,于正表示:“相信法院会给出公正的判决,一切事情将交付律师处理。”而琼瑶指定的代理律师王军同样对案件难点和进展不作表态,仅承认在10天前与琼瑶确认委托关系。鉴于该剧目前仅剩12集未播,一周之内即将落幕,对于是否申请“诉前禁令”,王军表示,“我们可能会考虑,正在评估中。”

  在昨天下午发表的公开声明中,琼瑶的语气和措辞不再是十天前“用卑微的身份在祈求”,也不是用令人同情的病弱之躯在呼救,她措辞坚定态度明晰。在声明中琼瑶表示,“目前正在中国大陆播出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署名编剧于正,《梅花烙》的主要情节与故事脉络几乎全部被套用于《宫锁连城》的剧情之中,抄袭侵权情形之恶劣前所未见,让我忍无可忍。”琼瑶指出,“最近一周来,不但侵权剧集的首播卫视没有停止播出,网络与其他播出平台又开始或计划播出该剧,侵权对我造成的身心伤害进一步加剧。”琼瑶称,经过十天的等待与煎熬之后,只能选择依靠法律,正式启动法律程序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她还“敬告”正在或计划播出《宫锁连城》剧集的播出单位,停止《宫锁连城》播出安排,否则将保留启动相应诉讼追责权利。

  4月15日,面对琼瑶的首次“发难”,于正曾快速反应,很快发表公开信予以回应。信中他将琼瑶奉为“鼻祖”,称所谓“抄袭”纯属巧合和误伤。当时,于正本人也委婉表达了对此事和琼瑶的不同看法:“艺术本来是需要继承与发展的,您一直是中国言情剧的鼻祖,您对中国编剧技巧和故事架构的创新和发展无人能及,甚至早期的韩剧也有很多对您的模仿,如《我的女孩》的架构类似《梦的衣裳》,《人鱼小姐》跟《情深深雨濛濛》又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对于琼瑶昨天宣布正式起诉的动作,于正选择了沉默。除了本人仅对记者简单表示“相信法院会给出公正判决”,他的工作团队也向记者证实,于正已决定,“不会再对此事回应”。

  鉴于已进入法律程序,琼瑶在公开声明中也一并宣布将不再对外发布公开言论或接受媒体访问,授权代理律师王军等作为信息出口。本月21日,王军曾接受媒体采访谈及此案的看法,他表示,“开播时,琼瑶那边通过联系人把相关内容发给我看,我的基础认识是‘高度涉嫌’侵权”;“关键是看‘借鉴创意,还是在抄袭表达’,前者无法界定为侵权,后者属于典型侵权。从整个影视行业来说,更多的是‘高级抄袭’,这种情况需要做一些综合性的判断”。至于编剧李亚玲披露于正曾向她表露如果抄袭低于20%就不构成侵权的说法,王军回应称:“这个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只要构成实质性相似,哪怕比例很小,侵权本身的定性就可以构成。可能只抄了1%,但这恰恰是作品里最戏剧化的桥段、最独创性的表达,当然也是需要法律保护的”。

  王军还提到,这个案子值得关注的是存在对琼瑶有利的两个证人:一个是《宫锁连城》女演员戴娇倩,她曾公开表示《宫锁连城》脱胎于《梅花烙》,“她的这种表达足以对某些情节进行印证和说明,对《梅花烙》权益的保护是一个重要证据”;另外,编剧李亚玲公开说于正曾请她改编《梅花烙》,“这个如果查证属实,从抄袭、高级改编的主观故意或者恶性来讲,对琼瑶比较有利”。

网友评论

留言板 电话:010-65389115 关闭

专 题

网上学术论坛

网上期刊社

博 客

网络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