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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懈推进当代红学的发展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4月03日10:45 来源:蒋晓丽 吴若美

  资深的文艺批评家李希凡是新中国培养出来的文艺批评家。新中国文艺批评的风云在李希凡的文艺批评实践中刻下了鲜明的烙印,李希凡也在新中国文艺批评的风云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足迹,7卷本《李希凡文集》(东方出版中心2014年版)就是李希凡60年来文艺批评成就的结晶。

  李希凡的文艺批评是有鲜明特色的。一是在理论上推进文艺批评的深化。李希凡批评文艺作品绝不从个人趣味出发和仅凭个人主观印象,而是追求真理,并在文艺理论上进一步地澄清是非,更深刻更准确地把握文艺作品。

  李希凡认为,自《红楼梦》问世以来,很长时间都停留在索隐抉微的泥潭里,这是旧红学的误读。新红学反对捕风捉影的索隐,可事实上他们的考证不过是改变了索隐对象罢了!新红学的根基都是自传说,研究《红楼梦》,似乎是为了编一本曹雪芹的传记。更是对曹雪芹卓越创作才华的贬低,是对《红楼梦》艺术画卷反映的广阔生活内容的漠视。李希凡认为《红楼梦》感人的艺术魅力,主要是它的艺术形象、艺术境界、文学典型的创造,绝不只是俞平伯所说的那些“小趣味儿和小零碎儿”,更不是胡适所谓的“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而是伟大的现实主义对封建社会的真实反映和艺术形象的深刻概括和创造。这就是《红楼梦》深刻地反映了封建末世的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的真貌,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地塑造了如“过江之鲫”的个性各异的——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真的人物”。李希凡认为中国当代红学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胜利。李希凡晚年在把握《红楼梦》的杰出贡献时仍然重申了马克思主义的文学典型论。“在中国文学史上能写出这样典型的有才能的作家,只有曹雪芹;能写出每个人都是典型的作品,也只有一部《红楼梦》。”(《李希凡文集》第1卷,东方出版中心2014年版,第419页。)

  李希凡和文艺理论家何其芳在典型论上的论争,就是从理论上解决文艺批评的分歧,并由此推进当代文艺批评理论的发展。其实,无论作家艺术家,还是文艺批评家,对待文艺批评都应当有正确的态度。李希凡尖锐地批评了有的文艺批评家对待别人的批评所采取的错误态度,认为这种对待批评的错误态度表现的第一个方面,就是在反驳别人批评的时候,不是把批评的意见看成是对于问题的争论,而认为是对他个人的攻击。这就把本来是原则问题的争论偏到个人是非上去了。这种对待文艺批评的态度恐怕很大程度上是带有主观性的。一个人看问题有了主观的成见,他就不可能冷静地分析事实,不仅是对待批评采取个人主义的态度,甚至把本来是原则问题的争论也引到非原则的个人纠纷里去。这种错误对待批评的态度表现的第二个方面,就是在反驳别人批评的时候,不是采取同志式的商讨问题的态度,而是采取一种冷嘲、讥讽、奚落的态度。“在争论中间,当然也可能出现错误的批评。被批评者完全有理由进行反驳。不过,批驳应该是为了探讨真理,而不是为了发泄个人意气。”(《李希凡文集》第6卷,东方出版中心2014年版,第210—313页。)这就是说,李希凡不仅积极参与文艺论争,而且重视在理论上完善文艺批评。李希凡对这种对待文艺批评的错误态度的批评具有相当的理论价值,至今仍然没有丧失理论威力。

  二是敢于坚持真理和绝不随风摇摆。李希凡的研究领域非常宽广,不仅在中国古典文学研究领域成就卓著,而且在中国现当代文艺批评论方面也是硕果累累。从1955年到1986年,李希凡发表了大量的文艺评论,对《红旗谱》《青春之歌》《林海雪原》《创业史》《红岩》《苦菜花》等优秀长篇小说的评论都发生了很大的影响。在60年来历次参加的文艺批评活动中,李希凡一以贯之地坚持着自己的文艺批评方法,始终保持着独特的文艺批评锋芒。李希凡高度肯定毛泽东批评《红楼梦》的历史视角,认为这是读小说的一个重要视角,一个高明的视角。这就是说,毛泽东把《红楼梦》当历史读,绝没有损害《红楼梦》;相反,只把《红楼梦》说成是一本“爱情小说”,倒是贬低了《红楼梦》的价值。

  在文学与时代的关系上,李希凡坚信作为上层建筑之一的文学作品,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创造”,是在“相当的基础上产生”的。李希凡提出了“还原历史真实”论。这就是李希凡把握《红楼梦》的人物形象是从《红楼梦》产生的时代出发,而不是脱离这个时代。所以,李希凡不仅反对文艺理论家何其芳的“典型共名”说,而且反对俞平伯的“钗黛合一”论。俞平伯认为,林黛玉、薛宝钗虽然是情场冤家,但曹雪芹却把这两美合二为一。而李希凡则认为,林黛玉、薛宝钗是现实生活中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虽不是对立的两极,却也绝不是可以混同的“合一体”。“钗黛二人性格迥异,所谓‘双峰对峙,两水分流’,各具特有的人生底蕴和精神内涵,不止她们的音容笑貌,情态各异,就是她们的美丽与智慧,也有着不同的风格和神韵,是曹雪芹的如实描写,不是实为一人的幻笔。”(《李希凡文集》第1卷,东方出版中心2014年版,第423—424页。)虽然伟大文学经典存在超越时代而属于未来的东西,但仍然是时代决定这些伟大文学经典独特的意义和价值。因此,与何其芳的“典型共名”说和俞平伯的“钗黛合一”论相比,李希凡从《红楼梦》产生的时代出发无疑更能把握《红楼梦》中的典型人物独特的意义和价值。

  三是勇于自我批判和修正错误认识。李希凡坚信,没有文艺论争 就没有文艺进步,认为文艺论争是学术争鸣的重要方式。李希凡认为,在文艺论争中,不怕稚嫩,不怕匆促,即使扭曲的批评也可以在新的批评实践中纠正,直面的批评有助于双方提高。因而,李希凡从不惧怕“权威”,而是积极参与文艺论争。

  早年,李希凡对京剧《四郎探母》的批评至今仍然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没有丧失思想锋芒。李希凡认为,《四郎探母》这出唱念做打均佳的完美剧目对杨四郎的思母情结表现得何等深切!对承诺公主的誓言又是何等的“守义”!但是,这种所谓伦理之爱的“人情”却美化了变节的杨四郎的灵魂,丑化了杨家将。晚年,李希凡继续尖锐地批判了“大学问家”胡适,没有丧失文艺批评的锐气。一、李希凡从文学上批判了胡适关于《红楼梦》无价值的妄断,认为胡适对《红楼梦》的理解和评价不但是浅薄和无知的,还多多少少带有洋场绅士轻视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异味。1960年,晚年胡适对《红楼梦》的评价越来越低,不仅没有修改他在20世纪20年代对《红楼梦》的评价,还挖苦曹雪芹的文化修养,认为曹雪芹“是个有天才而没有机会得着修养训练的文人”。李希凡严厉地痛斥了胡适对《红楼梦》的这种偏颇评价,责问“胡适不是熟读‘中国古典’的大学问家吗?如果他真正得到了传统文化的‘修养和训练’,真正读懂了《红楼梦》,怎么会连曹雪芹及其伟大杰作《红楼梦》的深厚文化底蕴都没有一点体会和认识!”(《李希凡文集》第2卷,东方出版中心2014年版,第548页。)二、李希凡从政治上批判了胡适。李希凡指出,早在“五四”后期,胡适就在那里挑战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了。在民族危亡的时刻,“胡适一方面大肆宣扬什么老子所谓的‘不争’学说,和他的‘不抵抗主义’的和平主义;一方面又向日本侵略者献言献策,说什么‘只有一个方法可以征服中国,即彻底停止侵略,征服中国民族的心’,并成为汪精卫的‘低调俱乐部’的成员。甚至直到抗日战争激发起中华民族的大觉醒和大反抗,并终于取得伟大胜利以后,他还以中日两败俱伤而哀叹他的‘不抵抗主义’的不得实现。”(《李希凡文集》第2卷,东方出版中心2014年版,第551页。)在中国当代文艺批评界,有些人捧抬缺乏文学“修养和训练”的“大学问家”胡适是半睁眼睛的批评,无助于文艺批评的有序发展。

  李希凡不仅敢于批评,而且敢于自我批评。首先,李希凡认真清理了他在1957年的那种“左”的、教条主义的文艺思想。李希凡坦承在1957年把刘绍棠那篇《我对当前文艺问题的一些浅见》作为所谓“右派”文艺观来进行批判的也有他一份,并深感内疚。其次,李希凡绝不讳言他在年轻气盛的时候所犯过的幼稚病和粗暴的错误。李希凡虽然强烈反对那种认为《红楼梦》是“生活实录”的论调,但在批评中篇小说《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时却犯了这种错误,认为中国首善之区的北京并不存在官僚主义,并用这种条条框框评论了这部文学作品,还给作家扣上了一顶大帽子。李希凡还对他过去轻视考证工作进行了自我批评,认为“曹雪芹的身世经历,特别是《红楼梦》,只是一部未完成的杰作,确实也需要科学的考证工作”。(《李希凡文集》第1卷,东方出版中心2014年版,第686页。)李希凡就是在这种自我批评中不断完善以往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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