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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发稼:投稿人生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2月24日10:36 来源:中国艺术报 樊发稼

  投稿伴我一生。

  我在投稿中成长。

  投稿使我生命发光。

  我的人生价值在投稿中获得体现。

  一

  家乡崇明岛解放那年,我12岁,初中一年级,是个懵懂孩童。江岛四面环水,交通不便,几与外界隔绝,不知世事;政权变更,始听说共产党、朱毛。朱毛就是朱德毛泽东。

  解放不久,即开始向报刊投稿,从未中止。时间延续近七十年。如今人届耄耋,精力不济,才很少主动投稿。

  投稿伴我一生。

  我在投稿中成长。

  投稿使我生命发光。

  我的人生价值在投稿中获得体现。

  在正式资料里,都说我1955年开始发表作品。那是指文学作品,指诗。若单论我写的稿子变成“铅字” ,那至少要提前三年。1952年起,我在《科学画报》 “怎么、什么、为什么”栏陆续发表自问自答的知识短文,百十、二百来字一则,每则稿费5千元(旧币,合今币5角)。1952年至1954年高中毕业前,我担任南通《江海报》 、上海《青年报》 、北京《卫生宣传工作》杂志、南京《江苏农民报》 、北京《学文化》杂志通讯员。1953年一年内,我曾在《江海报》 、 《文汇报》发表过消息报道, 《青年报》发表“读者来信” ,《儿童时代》杂志和《江苏农民报》发表我与杨庆义同学合作的剪纸作品, 《卫生宣传工作》发表一篇随笔式杂文。

  二

  那时给报刊投寄稿子(包括信件)是不用贴邮票的,只要将信封剪开一角并注明“稿件”或“邮资总付”即可。

  我经常投稿的报刊有《青年报》、 《文化学习》 (月刊,上海)、《解放日报》 、 《人民苏北》和《苏北文艺》 (均为月刊,扬州) 、 《卫生宣传工作》 、 《学文化》 (月刊,北京)等。多数报刊的地址我至今还记得,如《文化学习》 :上海绍兴路54号; 《解放日报》 :上海汉口路307号; 《人民苏北》 :扬州北城根东巷9号; 《苏北文艺》 :扬州南门街88号苏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学文化》 (后改名为《工人》半月刊) :北京西单新皮库胡同乙12号。

  当时的报刊,就像现在的写作函授学校,投稿人像是学员,编辑就是函授老师。绝对每稿必复,有的收到稿子后立即回信:大意是,您的来稿已经收到,十分感谢。是否刊用,待我们认真审读后再行奉告。退稿信一律用毛笔竖行书写,详说未能采用的理由,请不要灰心,继续努力。 《人民苏北》 、 《卫生宣传工作》还会附赠一卷稿纸,前者是绿格的,后者是红格的。记得我常给上海《宣传手册》杂志投寄快板、歌谣习作,一次编辑居然回信说,您这回寄来的稿子比上次的有很大进步,请继续努力等语。我有的稿子上有错别字,编辑用铅笔改在边上。一次我根据亲眼所见写了一篇解放军教驻地居民识字学文化的稿子, 《苏北文艺》的编辑在退稿信上说,我们收到一篇同样主题内容的来稿,比你寄来得早,你这篇就不用了,很遗憾。我向《中国青年报》投寄了一首诗,退稿时编者附来打印文章,是艾青的《不是诗》 ,我仔细阅读后受到很大启发。

  三

  我向报刊投稿,当然都是解放、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事。开始投稿时,我是十几岁的中学生。那时的报刊编辑真好,对投稿人特尊重、特热情。我估计,那时的编辑,除一部分是革命同志外,相当多的恐怕是来自旧社会的留用人员、老报人。信封、台头大多称我“先生” 。可那时我是一个小孩子呀,编辑完全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记得祖父第一次看到报社的回信称他的二孙子(即我)为先生,高兴地哄然大笑: “我们家又出了一个‘先生’啦! ”他说“又” ,是因为我父亲师范毕业后一直教书,是地地道道的“先生” 。

  当然也有称我为“同志”的。

  中国是礼仪之邦,文化知识界对称呼历来很重视。我猜想,当初称我为“先生”的编辑多半是“留用人员” ,他们习惯了这样称呼不认识的投稿者。不论属于何种情况,我感觉那时的编辑都很敬业,业务素质较高。决不像当下有的年轻编辑错别字连篇,写信文句欠通习以为常,信封只写收信人名字,不写任何礼貌称呼。甭说别的了。

  据我知道,不少年轻的投稿者都得到过无名编辑(编辑写信不署名,落款是盖的编辑部公章)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一些常在报纸上见到名字的投稿人,后来与我一样成了上海青年文学创作组的成员,如黎汝清等等。黎汝清先是写诗,出过诗集,后来改写小说,创作了著名的《海岛女民兵》 ,还拍了电影。

  大作家浩然原名梁金广,我读高一时在《新中国妇女》杂志上看到他被表扬为模范通讯员,事迹是一个月投稿一百多篇。从此我记住了梁浩然这个名字,几十年后我们成了好友。1989年我去他在三河的家做客,说起那件事,他说,那时给编辑部写一封反映情况的信,也算一次投稿。

  许多诗人、作家都是从给报刊投稿起家的,是可敬的报刊编辑的受惠者。这大概是不争的事实。

  四

  我的整个人生道路都与投稿紧密相关。小时候乡亲都知道我爱给报刊写稿。写稿还会赚到钱,很让人羡慕,夸我有出息。那时乡下识字、有文化的人不多,我常常给人义务写信。记得族中一个在镇上开鞭炮店的中年人,常来求我写信,他一面在房子里踱来踱去,一面口授,我记得很快,他的口授跟不上我的记录速度。信写好后要我读一遍,他满意了才算完。我在上海念大学寒暑假回家,还常有人来要我写信。还问我, “还写稿子吗? ”

  刚解放,报刊《稿约》都申明稿费以“折实单位”计,折实单位的牌价每天都变。我没拿过这种稿酬。

  第一次得到稿费,是一篇短消息(报道)登在南通《江海报》上,稿费五千元(旧币,合今币5角) 。报社寄来挂号信,打开是一封铅印的标准信(稿费通知单) 、发表的剪报和一张汇票,汇票为竖式,中间印着“稿费券”三个黑体大字。我走了八九里路到“桥镇邮局”兑取现金,不需任何证件。我回家把钱交给祖父,祖父乐得合不拢嘴巴,说我家学生子会寻铜钿了!我记得那时候带萝卜丝的油酥大饼是两角钱(即今2分)一个。

  从高一到高三,我得过稿酬十来次。高一时我和同学合作在上海《儿童时代》发表了题为《天天这样做》的四幅剪纸习作,署名是“小读者樊发家杨庆义” ,樊发家是我的原名,小读者三字是编者加的。稿酬是每人四本苏联儿童文学读物。高三时我在《文汇报》 “学校生活”栏发表一篇题为《练双杠》的短文,报社寄来16枚面值800元(即新币8分)的邮票作为报酬。

  1954年高中毕业考上大学,国家不仅包吃包住,不收任何费用,还享受公费医疗,发给每个学生一顶薄如蝉翼的高级蚊帐,伙食是四菜一汤,我觉得像是进了天堂,对共产党、毛主席感激不尽,一种“人民大学生”的自豪感促使我情不自禁写了一首题为《来到上海俄文专科学校》 (翌年改名上海外国语学院)的诗,立即投进设在教室前的一个校刊稿箱,不几天就在铅印的四开报纸型《实践》校刊上发表了,诗末所注“1954年9月2日写于上海俄专二部”也照登不误。这是我第一次以铅字问世的诗歌作品。几天后接到通知去校刊编辑室领到一万五千元(合新币一元五角) ,高兴得不得了。

  五

  1955年第6期上海《少年文艺》 ,发表了我一首诗,题名《我们是一群年轻的初中毕业生》 。收到刊物,把我高兴得!这是我第一次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文学作品。其时我是上海外国语学院二年级学生。稿费11元是从北四川路底邮局二层楼一个仄小的柜台兑取的。那时人民币旧币刚刚改为新币,钞票是崭新的,都是面值1元、 2元的,拿到后实在是爱不释手。回校后我用5块钱买了蓝布,请制衣店做了一套青年装,做工费仅花去1元,余下的5元寄给了我乡下的母亲。姆妈得知我这是“写稿子”换来的钱,开心得不得了,生病不治而愈。

  新中国对培养青年文学作者十分重视,共青团上海市委和市作协青委会(全称上海青年作家工作委员会)联合建立了上海市青年文学创作组,规定凡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过作品者均可申请入会。我正是凭《少年文艺》那首诗,被批准加入青年文学创作组,全市组员有100多人,来自各行各业。青创组经常组织活动,使我们有机会到郊区农业合作社参访,与来沪知名作家、诗人艾青、沙鸥、公木、方敬、萧殷等见面座谈。在《解放日报》二楼礼堂听取石方禹(长篇政治抒情诗《和平的最强音》的作者)和费礼文(著名工人作家)的关于创作的报告、参加鲁迅逝世二十周年迁墓典礼……

  和知名作家见面座谈或创作讨论,一般在上海青年宫、市作家协会(巨鹿路675号)举行。

  我们诗歌组的辅导老师是诗人陈山、芦芒、沙金。

  从上海青创组获得的文学教益,是我终生难忘的。

  六

  过去是绝对禁止一稿两投的,一稿两投甚至多投者,被认为是思想道德品质不好。记得《星星》诗刊曾公开将两投者名字“示众” ,其中就有一位我尊敬的老诗人。改革开放后对此问题好像有所松动,有人曾公开发表文章,认为作者两投无可厚非,是可以的。北京《新京报》则发过启事,允许作者多投,但必须在该报首发之后。

  事实上,现在一般报刊,还是不容许两投乃至多投的。不过我常看到有的名家、准名家一稿两发。北京一位知名作家长期在本地报纸开有专栏,有的文章发表几天后复见诸南方一家报纸版面,我和后者编辑熟,偶尔与其说起此事,编辑告我,说已向领导反映过了,那位作家是他们总编的朋友。

  我还经常看到某省某位陈姓杂文随笔作者的同一篇文章先后(也有同时即同一天)登在几家或多家报纸和刊物上,天南地北,到处开花。对此编辑们不可能一无察觉,但好像见此作者来稿,必照发不误。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令人费解。

  我个人是坚持不一稿两投的,个别两投的(多投了报纸、另投刊物)都如实说明,故从未出现过同一篇稿子两处发表的情况。自然,注明“转载”者除外。

  我现在的看法是:

  书稿肯定不可以、不允许“一女两嫁” ;

  关于单篇稿,应灵活对待。网络与平面纸媒,由于传布管道截然有异,应当允许一稿互发。

  单篇稿若先登内报内刊,则应可再投公开报刊。读者覆盖面完全不同的报刊(地区和行业) ,应该容许重发——当然有时在鉴定上会发生歧义。

  希望有关主管部门在尊重和保障作者权益的前提下,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法规,以便大家遵照执行。

  如今市场观念渗透一切领域,大环境跟从前完全不一样,事涉投稿种种,不应以老眼光看待。但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新形势下应有新的游戏规则,好让众投稿人有所遵循。恳请政府有关文化管理部门及时做好这篇“文章” 。

  七

  我的投稿经历,实际也反映了社会、时代的演变、发展轨迹。

  年轻的我,对共产党、毛主席从心眼里绝对真诚服膺拥护,每次运动我都写诗作文颂扬。

  1957年8月“反右”期间,我在上海《新民晚报》发表讽刺诗《一只苍蝇的死》 ,暗喻“右派分子向党进攻的可耻下场” 。

  反胡风时我写过批判稿件登在《展望》周刊上。

  歌颂大跃进,我创作了歌曲《我们是跃进的勇敢尖兵》发表在秦皇岛《汪洋》杂志上。

  毛泽东主席发表最新指示“八亿人民,不斗行吗”后,我立即写了长篇政治抒情诗《斗歌》 ,投寄《诗刊》 ,主持编辑部工作的孟伟哉同志看了觉得不错,把我叫到东四南大街编辑室面授修改机宜,两人狂抽一盒烟,我回来熬通宵改稿,后因不久政治形势遽变而不果。

  1976年初我写了一首歌颂“文革”的长达280余行的诗,投给《北京文艺》 ,该刊这年4月号发于头条,责编是李志同志;诗的结尾部分“另一个党内最大的走资派”是当时刊物终审、诗人张志民同志(已故)加上的。

  我之所以不讳地晒出这些“私丑” ,旨在说明,人是生活在一定社会环境里的,人生道路必然会留下时代印迹。有些错谬,其实不宜过于追究个人责任,只要你的言论行为不以逐私利为目的。任何领导人都应具有这样的唯物胸怀和认识维度。我曾与友人戏言,我若早生十几二十年,很可能是三青团国民党,甚至早被枪毙掉了。事实是,我现在是个老共产党员,是党极为忠实的“螺丝钉” 。

  我当年的有些投稿,虽然发表了,如今绝对不可再读,当然也不会收进我的集子里。我发现许多大家名家以至前辈大师,生前或身后出版的文集,亦都如此。其实从历史真实考虑,名家的早先作品,尤其那些曾一时反响很大、在时代之河里曾经掀起大波之作,若保留原样,“原汁原味”照录书中,也别有意义。

  不论何种背景下,我坚持读书写作投稿,即不断练笔,对逐步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乃至提高认识世界和审美认知能力,起到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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