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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启动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12月19日10:21 来源:田文姝 《 光明日报 》

  本报北京12月18日电(光明网记者田文姝)为更好地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由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联合举办的“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于12月18日正式启动。

  作为活动承办网站之一,光明网将发挥其在思想文化领域的传统优势,为广大文艺工作者提供施展才华、探寻艺术高峰的契机和舞台,为传递正能 量,进一步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提供助力。征集作品形式分为文字、音频、视频三个类别。即日起,网民可登录光明网活动主页(网址 www.gmw.cn/zgm)阅读作品征集要求,并上传提交原创文艺作品。音视频作品也可以通过邮件发送至活动邮箱 zhongguogushi2013@qq.com,或者制作成光盘,以邮寄的方式投递作品,收信人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光明网视频部, 邮编:100062,请在信封上注明“我们的中国梦参赛作品”字样。

  据悉,活动征集时间是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28日,征集对象是全国各地及港澳台和全球华侨华人。经过群众评议及专家评审等环 节,本次活动最终将评出重点推荐的60部优秀文艺作品,其中一等推荐作品10部,二等推荐作品20部,三等推荐作品30部。每部获奖作品将给予最高2万元 的创作扶持经费,并将编辑成光盘及印刷品向全社会进行推介。

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启事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千千万万中华儿女的不懈追求,在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每天都孕育发生着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记录和讴歌这些故事既是时代的召唤、人民的期待,也是文艺创作者施展才华、探寻艺术高峰的契机和舞台。

  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定于即日起至2014年5月联合举办“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旨在利用互 联网等平台,征集推广一批多种形式的优秀文艺作品,通过艺术的形式挖掘和讲述富有浓郁时代特色、生活气息的鲜活故事,更好地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通过 讲述人们的寻梦理想、展示人们的追梦过程,激发广大人民的奋斗热情,坚定人们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信心。

  此次征集活动分为文字、音频和视频三个类别,网民可以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任意一家网站以页面上传或者实物邮寄两种方式提交作品。征 集结束后,合格作品将进行初评、公示、投票、专家讨论等多个环节,最终确定三个类别的重点推荐作品共60部。初评入围的优秀作品将在电台、电视台广泛播放 及报刊媒体发表,最终入选推荐作品将编辑成光盘及印刷品向社会公开发行。

  一、活动主题

  “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

  二、征集时间

  2013年12月-2014年2月28日

  三、主办单位

  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联合举办

  四、征集对象

  全国各地及港澳台和全球华侨华人

  五、作品形式

  1.文字类:纪实文学、文学故事、散文,要求5000字以内。

  2.音频类:歌曲,作品格式为MP3、WMA格式,时长7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0M以内。

  3.视频类:微电影、动漫、相声、综艺视频等,视频作品格式可为MPEG、AVI、MOV、WMV、RMVB格式,时长20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00M以内。

  4.音视频类作品录制拍摄设备不限;语言采用中文、普通话、方言均可;提倡作品配以中文简体字幕。

  六、作品要求

  1.注重思想性。作品内容要围绕“我们的中国梦”主题,从不同侧面深入描写这一波澜壮阔伟大进程中每天孕育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动人 故事,倾诉爱国情怀,描绘中国奇迹,讲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塑造道德模范。征集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基调明 亮,形象准确地表达和体现中国梦内涵,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更好地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2.注重艺术性。作品题材要以小见大,情节构思巧妙、手法新颖,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物、见人、见精神。作品要求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的版权。

  3.注重观赏性。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审美习惯,适合网络传播特点,力求短小精悍、形式活泼,做到耐读、耐看、耐听,避免概念化、说教式。

  4.作品创作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5.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个人详细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及邮编、电话,主办方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活动评选事宜。

  6.参赛作者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版权声明。如果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七、公示推荐

  2014年4月,作品初选后向社会公示一周,听取各方意见。

  主要网站设置初选作品专栏,组织相关作品介绍、网上投票;

  部分作品在电台、电视台播放及报刊媒体发表;

  召开作品研讨会、组织文艺评论。

  经网络投票、群众评议及专家评审等共同评选后,最终确定入选推荐作品名单,2014年5月入选作品将编辑成光盘及印刷品向社会发行。

  八、入选重点推荐作品资助经费

  此次活动对最终确定入选的重点推荐60部作品给予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经费。资助标准如下:

  1.一等推荐作品:10部,每部2万元。

  2.二等推荐作品:20部,每部1万元。

  3.三等推荐作品:30部,每部5000元。

  具体征集办法请点击各网站活动链接页。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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