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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文学史》印象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12月06日09:14 来源:中国作家网

  新近面世的中译本《剑桥中国文学史》上下册(孙康宜、宇文所安主编,刘倩等译,三联书店2013年6月出版)凡112万多字,篇幅已经相当不小,但相对于中国文学史的全局而言,其实还是相当简明的。该书本来是为非专业的英文读者(或扩而大之,西方读者)而写的,而这个译本对专业及非专业的中文读者而言,也是一部有趣而且有益的读本。

  本书的一大特色在于高度重视文学文化史的叙述,在相关文化史的背景下来介绍、论述和评价中国古代文学。正因为特别重视文化史背景及其转换,所以本书的文学史分期不完全对应于王朝的更迭,其中最显眼的一处是特别提出了一个“文化唐朝”的新概念。宇文所安先生写道:

  针对朝代分期法的严重不足,通常的做法是声称一个王朝的开端“延续”了前一个时代的风格。此种策略的缺陷在于,这种形式上的分期不鼓励学者越过朝代分野把这种延续作为一个单一的现象加以思考。例如,每一部文学史都从唐朝或唐前短暂的隋朝开始新的一章,以代表新统一的帝国。然而,更有说服力的叙述应当从天下一统前的北方开始讲起,以南方文人、南方文化汇入北方作为界标,一直写到唐朝初年的统治;这种叙述涉及政治上获胜的北方如何面对和接受南方的文化力量,与之达成妥协。

  对于较早时期,我们通常还会保留王朝术语,但有时会对之重新界定。我们的“文化唐朝”始于650年,而不是王朝实际建立的617年;另一方面,我们的“文化唐朝”还包括五代以及宋初的六十年,直到一个新的宋代文化转折清晰地显现出来。这种方法的优点超过了它的不便之处。(上册,第21页)

  文学史上的初唐同上一个时代关系密切,到武则天以后则风气为之一变,这是许多文学史著作早已注意到的;但是明确地以650年为“文化唐朝”的起点并下延到宋初一甲子,仍然给人深刻的印象,有助于梳理文学史发展的脉络。宋代文学从欧阳修、范仲淹等写起,也具有同样的意义。

  本书又十分重视文学经典形成的过程,关注过去的文学是如何经后世的过滤和重建而流传至今的,因此对于文学批评、文学研究、文学社团、选本编纂给予高度重视,给予读者重大的启示和教益。例如选本性质的总集,本书高度重视《文选》与《玉台新咏》,并且指出它们的意义——

  在这两部书里,通过按照他们的口味和标准修订文本和在需要之时给作品指派作者,梁代文人对他们继承下来的文学遗产进行了整理工作;这样做的结果是,他们建构了一个可以将自己置身于其中的文学史叙事。因此,我们应该时刻记住,我们对中国早期文学尤其是诗歌的认识是受到六世纪的文人中介和左右的。(上册,第293页)

  这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察。事实上所谓文学遗产总是不断地被整理和提醒,我们只能在这样的语境里接受和研究。

  本书回到文学史的现场,分析各时代受到重视并广为流行的文类。例如现在人们普遍看重明清小说,而当时人们最重视的其实还是传统悠久的诗、文。对于具体作品的分析,也非常讲究回到当时的现场,例如关于《儒林外史》,商伟先生深刻地指出:

  20世纪的知识分子比从前任何时候都更崇尚《儒林外史》。他们赞扬吴敬梓无与伦比的白话写作能力,并把他的小说推举为新文学的范本,以对抗文言写成的作品。他们又在《儒林外史》中读出了对儒家礼教主义和科举制度的无情鞭挞,而这些正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纲领。值得一提的是,在20世纪以前的文学中,所谓“白话”通常只是就具体的文体而言的。在吴敬梓的年代,谁也没有赋予它如此重要的意识形态的意义,更不会根据使用的语言将文学划为白话和文言两大互不相容的对立阵垒。(下册,第321页)

  这一段极得要领。“白话”早已有之,在某些文体中也可以合法存在,但占主导地位的文学语言还是文言;事实上吴敬梓自己的诗文,也全是用文言而非白话写成的,在那些诗文中,他的思想也大抵不出时代的主流。这种情形非常值得注意并且予以深思。

  如果说《剑桥中国文学史》还有什么缺憾的话,可以姑举两点来一说。

  其一,有些提法不够准确。例如说:“196年,孔融逃至许昌,在曹操幕下担任高职”(上册,第200页)。事实上孔融是在朝廷任职,从未进入过曹操的幕府。又如说:“虽然有资格入仕为官,但阮籍大半生都试图逃离官职。他与晋朝皇家司马氏某些权贵有政治上的联系,甚至受到他们的欣赏,但他还是成功地谢绝了各种任命”(上册,第210页)。此说亦不准确,阮籍大半生都在司马氏手下当官,他谢绝某些任命是在曹爽集团当权之时。“围绕在贾谧周围的这个小团体,被称为‘二十四友’。这个团体中包括了当时一些最著名的文人,如石崇、挚虞、杜预、左思、陆机及其弟弟陆云”(上册,第219页)。按“二十四友”中并无杜预,倒是有一个杜育——这也许是翻译时出现的错误。诸如此类,不必一一列举。

  其二,有些结论颇为可疑。例如在论及《文选》与《玉台新咏》二书时说:

  这两部现存最早的文选是在很多其他的文选同时被编纂的语境下产生的,只是其他那些文选都不幸佚失了。在编纂目的、范围、选择标准和预期读者等方面,这两部文选之间的差异都非常之大。换句话说,基于对这两部文选的比较而对梁代文坛做出一些概括性结论是不可行的做法;而且,它们之间的差异也不应该简单地理解为是由于其编纂者对文学持有根本不同的观点。(上册,第293页)

  这一结论似乎很有道理,可是古代文本的佚失是普遍存在、无可奈何的事情,但我们仍然有必要和可能对相关问题作出概括性结论,否则任何文学史的书写都将被取消。导致《文选》与《玉台新咏》有重大差异的因素固然很多,但其中也不能排除其编纂者对文学持有不同的观点这一重要原因。本书的许多看法原本可以促进我们对问题的思考,但有时由于被推至极致而走向偏至,因此不甚合于情理或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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