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网>> 文史 >> 文史钩沉 >> 正文

鲁迅与人合作作品有哪些?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11月14日16:41 来源:光明网
鲁迅与柔石铜像(图片来源:资料图)鲁迅与柔石铜像(图片来源:资料图)
鲁迅设计的《小约翰》书封 (图片来源:资料图)鲁迅设计的《小约翰》书封 (图片来源:资料图)

  “合作作品”是个笼统说法,严格讲应分为两类:一是两位或两位以上作者共同完成作品,其成果以及相应的权利不可分割;一是两位或两位以上作者各自完成作品的一部分,或将各自完成的作品汇集成书,其成果以及相应的权利可以分割。

  前一类,如雅各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合作搜集整理《儿童与家庭童话集》、《德国传说》;埃德蒙德龚古尔和茹尔德龚古尔合作创作《夏尔德马依》、《修女菲洛梅娜》、《热曼妮·拉塞特》、《勒内·普莫兰》、《玛耐特萨洛蒙》等;博尔赫斯与比奥伊·卡萨雷斯用本名和几种笔名合作创作《堂伊西德罗·帕罗迪的六个问题》、《两个值得记忆的幻想》、《一种死亡模式》、《天使与地狱》、《布斯托斯·多梅克的记事》、《布斯托斯·多梅克的新记事》等,博尔赫斯与比奥伊·卡萨雷斯、西尔维娜·奥坎波合作编辑《幻想作品选》和《阿根廷诗选》;曼弗雷德·班宁顿·李和弗里德里克·丹奈以“埃勒里·奎因”的笔名合作创作大量侦探小说,——据说,在大部分情况下,丹奈先拟定提纲,再由李完成作品。在中国,则有师陀、朱梵(柯灵)合作改编高尔基的《夜店》,——师陀在《〈夜店〉赘言》中介绍:“我们经过几次讨论,便开始动手,柯灵改前两幕,我改后两幕。”又有孔厥、袁静合著《新儿女英雄传》。《新儿女英雄传》1949年10月由海燕书店出版,1956年11月人民文学出版社重出,“出版说明”有云:“小说的作者之一——孔厥,后来由于道德堕落,为人民唾弃;但这并不影响这本书存在的价值。孔厥在小说的创作过程中,实际参加过一定的劳动,因此仍然保存了原来的署名。”正可说明此种合作作品不可分割的性质。

  后一类,如1879年法国六位标榜自然主义的文人在左拉的梅塘别墅聚会,商定各写一篇以普法战争为背景的短篇小说,左拉作《磨坊之役》,莫泊桑作《羊脂球》,于斯曼作《背包在肩》,塞亚尔作《国破人亡》,埃尼克作《大七事件》,亚历克西作《战斗之后》,汇集成《梅塘之夜》一书于次年出版。又如1909年俄国出版《路标》文集,收录了别尔嘉耶夫、布尔加科夫、司徒卢威、伊兹戈耶夫、基斯嘉科夫斯基、弗兰克和格尔申宗等七位文化保守主义代表人物的作品。在中国则有《人权论集》,包括胡适的序言和六篇文章,罗隆基的三篇文章和梁实秋的一篇文章,1930年1月由新月出版社出版。

  鲁迅也有一些合作作品。属于第一类的,有1906年5月上海普及书局出版的《中国矿产志》,署“江宁顾琅会稽周树人合纂”,马良所作序云:“顾周两君学矿多年,颇有心得,慨祖国地大物博之无稽,爰著《中国矿产志》一册,……”后由唐弢编入《鲁迅全集补遗续编》。

  还有1928年1月未名社出版的《小约翰》,鲁迅在《马上支日记》中提到系与齐寿山“同译”,而在《〈小约翰〉引言》中则说,“和我多年共事的朋友,曾经帮我译过《工人绥惠略夫》的齐宗颐君,躲在中央公园的一间红墙的小屋里,先译成一部草稿”;后自行整理译稿,“稍加修正,并且誊清”。“可惜我的老同事齐君现不知漫游何方,自去年分别以来,迄今未通消息,虽有疑难,也无从商酌或争论了。倘有误译,负责自然由我。”出版时署“鲁迅译”。该书收入1938年版《鲁迅全集》和1958年版《鲁迅译文集》。

  1929年11月上海春潮书局出版的海尔密尼亚·至尔·妙伦著《小彼得》,鲁迅在《〈小彼得〉译本序》中说:“这连贯的童话六篇,原是日本林房雄的译本(1927年东京晓星阁出版),我选给译者,作为学习日文之用的。逐次学过,就顺手译出,结果是成了这一部中文的书。但是,凡学习外国文字的,开手不久便选读童话,我以为不能算不对,然而开手就翻译童话,却很有些不相宜的地方,因为每容易拘泥原文,不敢意译,令读者看得费力。这译本原先就很有这弊病,所以我当校改之际,就大加改译了一通,比较地近于流畅了。——这也就是说,倘因此而生出不妥之处来,也已经是校改者的责任。”似乎性质与《小约翰》相近。然此书译者署名“许霞”,这是许广平的原名;鲁迅自己尝用笔名“许遐”,却未用过“许霞”。在鲁迅自订《鲁迅译著书目》中,《小彼得》未与《小约翰》等并列,而属于“译著之外,又有”之“所校订者”,注明“许霞译”,与柔石作《二月》、叶永蓁作《小小十年》、韦丛芜译《穷人》、李霁野译《黑假面人》、梅川译《红笑》、周建人译《进化与退化》、柔石译《浮士德与城》、贺非译《静静的顿河》和侍桁译《铁甲列车第一四-六九》同归一类。

  1933年12月荣宝斋影印的《北平笺谱》,署“鲁迅西谛编”,据书末所附郑振铎《访笺杂记》,系由郑氏“搜访笺样”,而鲁迅“负最后选择的责任”,两位编者的成果与权利亦无法分割。

网友评论

留言板 电话:010-65389115 关闭

专 题

网上学术论坛

网上期刊社

博 客

网络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