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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版物影响青少年成长需重拳整治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10月31日16:17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北京) 

  自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国内掀起了一股“莫言热”——盗版书大量出现。北京破获的首起莫言作品被侵权案中,执法人员现场查获非法出版物3000册,其中莫言的作品《红高粱家族》、《蛙》、《红树林》、《酒国》、《檀香刑》等共计556册,均系侵权复制品。

  这起侵权案亦是2013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公安部、国家版权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对36起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的其中一起案件。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官方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3月,全国收缴的侵权盗版出版物数量与往年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这说明:制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现象明显减少,印刷企业经营管理明显规范,网络文化环境明显净化,出版物市场面貌明显改观。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今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已将工作重点从网下转移至网上,重点打击视听节目网站、网上书店、电子商务平台等销售传播侵权盗版制品的行为。

  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文化市场整治力度的逐年加大,目的是为了净化市场、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亦是对著作权人权益的保护。

  盗版书的江湖

  一年多前,万永深开始用三轮车路边摆摊卖盗版书。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小书摊上莫言的作品越来越多,而且都摆放在醒目的位置。“莫言获奖了,好多人找着要他的书,现在他的书很好卖。”万永深说。

  2012年11月9日,万永深在北京市海淀区月季园小区3号楼旁边的人行便道路边摆摊时,被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的工作人员发现,当场起获《丰乳肥臀》、《蛙》、《生死疲劳》、《红高粱家族》等盗版图书500余册。

  万永深称,这些书进价是4元一本,根据书的厚薄程度,可以卖到每本7元至10元。

  2013年4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万永深有期徒刑6个月。

  “我们可以看到,现在的盗版书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那就是什么书畅销盗版什么书。成本低、利润高,很多人都在做盗版生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副总编辑、中国传记文学学会副会长董保存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面对自己的书被盗版,作家海岩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了三个字:没办法。

  “前两年,我的一本书可以印到10万册,很快就卖光。但这两年印数只有5万册左右,这其中不能说没有盗版书的影响。”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叶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由于盗版书价格低廉,且不需要编校费用、不需要申请书号,再加上纸张粗糙,使得盗版书的利润空间巨大。

  此外,盗版书不需要经过从发行到上市的各个环节,而是以更加简单的交易方式上市——只要书出来,就可以上市,不需要备案、运输等费用。

  “我也知道卖盗版的影碟、书籍不对,但是利大啊。”不少非法出版物经营者正是看中盗版书存在的巨大利润空间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董保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对于盗版,我们真是不胜其烦。我的《走进怀仁堂》不知被盗版了多少回。报案后,拖了两年最终不了了之。”

  讲起自己的维权经历,曾经负责编辑并成功推出电视连续剧《亮剑》的董保存倒起了苦水:“对于作者来说,如果作品被盗版,维权成本是很高的。很有可能拖一两年,赔给你两百元。想想还是算了吧。”

  比较知名的作家维权案,当属王蒙诉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王蒙以作品《坚硬的稀粥》被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传播使用为由,诉对方侵犯其享有的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比网络侵权更可怕的是盗版,作品销路好一点,就有可能被盗版。现在市场上盗版书很多,有一次,一个读者拿一本盗版书来要我签名,我只好送一本正版书给他。”王蒙说。

  王蒙认为,盗版书的便宜是建立在对作者和出版者的利益掠夺以及对读者不负责任的基础上的。盗版书破坏了市场秩序,让遵纪守法的出版者正当的利益得不到保护,不能出版高质量的书,这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

  盗版是否会影响到作者创作的积极性?

  “你觉得呢?”海岩反问记者,如果不能保护创作者的积极性,那么宁可不创作。

  董保存告诉记者,出版一本图书如果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走很繁琐,有的作者嫌麻烦就会找其他出版社。可是,文化市场监管总有挂一漏万的时候,管理也很难做到一致,因此个别正规的出版社管理也会存在问题。

  面对日益猖獗的盗版书和内容低劣的文化作品流入市场,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开展扫黄打非,抵制低俗现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亦是“扫黄打非,抵制低俗现象”首次被写入党的工作报告。

  “整治文化市场是件好事。现在出版的门槛越来越低,导致各种出版物尤其是青少年出版物的质量下降。”叶辛说,个别企业或个人考虑到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社会效益。我觉得企业应该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尤其是文学作品对青少年的教育,应该放在第一位。这关系到下一代的成长。

  互联网的暗战

  “网络承载的娱乐、审美、交流的功能,对人的全面发展和价值观的形成,形成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互联网如今已经成为重要的文化创作生产平台,文化产品传播平台和文化的消费平台。如何通过新媒体来传播我们的文化艺术,越来越成为我们不容忽视的一个时代课题。”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贾磊磊在近日的一次论坛会上,这样向记者阐释互联网与文学的密切关系,这亦是一个美好的希冀。

  然而,“硬币”的另一面却是:侵权盗版、非法出版传播活动正在加速向网上转移,并呈现出规模化、专业化趋势。

  2010年,北京网络媒体协会成立了“妈妈评审团”。这是北京在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网站引入的新“手段”,意在为青少年的网络世界“保驾护航”。

  这些志愿者对互联网上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进行举报、评审、形成处置意见,反映给相关管理部门,并监督评审结果的执行。一名评审团成员把网络“扫黄”称为当年“家长看到的最大快人心的好事之一”。

  对于互联网的侵权现象,用董保存的话说就是,“比较严重”。

  由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邬书林在今年4月25日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重点查缴盗版重大题材出版物、教材教辅、畅销书等,集中整治视听节目网站、网上书店、电子商务平台等销售传播侵权盗版制品的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

  今年8月,为推动网络文化内容建设和管理,保障网络文化健康快速发展,文化部出台了《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办法要求,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内容审核制度,对拟上网运营的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事前审核,确保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性。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称,近年来,在利益的驱动下,制黄传黄活动亦趋于多变、隐蔽,网络淫秽色情现象较为严重。

  2012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开展了“剑网行动”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今年3月又开展了“净网”专项行动。

  “净网”行动集中清理文学网站、游戏网站、视听节目网站以及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平台、在线视频播放软件、网络资源下载工具、网络游戏推广广告中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各种信息。

  此外,集中清理论坛、贴吧、博客、微博客、社交网站、搜索引擎、网络硬盘、即时通信群组中的淫秽色情信息,以及利用网络电视棒、网络存储器、手机存储卡等设备预装、复制、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电脑及手机销售商、维修店。

  同时,还将清理网络延伸覆盖至网下相关领域,大力清缴淫秽色情书刊、光盘等,特别是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传播对象的淫秽色情出版物。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20日,全国共清理处置网络有害信息120余万条,查处违法违规网站1万余家;全国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560余万件,其中淫秽色情出版物18万件;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2200余起,其中淫秽色情出版物案件、网上制售传播有害信息案件300余起。

  “我希望比较真实的、富有情感的、富有正面传播的文学作品、信息,能够更多地利用互联网这样的一个大众平台。我也希望互联网未来的很多规则更文化一点,而不完全是一个商业化的选择。”海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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