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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要做最好的自己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10月30日10:26 来源:中国作家网 王文革

  关于写作或创作的多与少,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强调多写,“多写是个硬道理”,以数量求质量;一种是强调少写,“一本书主义”,质量第一。两种看法,各有其理,也都能找到有说服力的范例。多写的如巴尔扎克,其《人间喜剧》规模宏大,数量质量均为文学史罕见。少写的如曹雪芹,仅一部《红楼梦》80回就树起一座文学的丰碑。历史很难假设,但我们仍然可以设想:如果巴尔扎克只有《高老头》《邦斯舅舅》等一两部作品传世,巴尔扎克还是那位作为伟大文学家的巴尔扎克吗?如果曹雪芹除《红楼梦》外还另有作品传世,那些作品对于曹雪芹来说又有何意义呢?我们在作品数量很多的情况下强调质量,如果没有质量便宁缺毋滥;在作品数量极少的情况下又会强调数量,即便质量差强人意也聊胜于无。笔者以为,单从创作的数量与质量关系本身来看待这个问题是不够的,还应当从创作本身入手来分析、看待这个问题。

  决定创作数量与质量的有两个重要因素,一个是创作的生命性,一个是创作的自觉性。

  创作是一种生命性行为。首先它是一种生命的外化。创作作为一种个体活动,往往发生在生命力极为充沛的时候。所谓“不平则鸣”、所谓“愤怒出诗人”、所谓“如鲠在喉不吐不快”,表明创作是生命力受到阻碍后的一种暴发,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以生命为核心内容的表达活动。诗人作家把这种来自自身的、来自内心的东西外化为艺术形象、凝聚为艺术作品,在这个过程中生命力得到表现,内心得以平复,他还可以从外化的作品中看到自己,获得一种表达的快感,产生卡塔西斯效应。其次,创作还可以成为生命的存在方式。这就是说,创作不仅是生命的延续、持存,而且是生活的一部分,是生活的必需。第三,创作还可以提升生命。在创作中,作者思考、体验、感受、塑造、表达生命,深化对于生命的认识,创造出有生命的、有感染力的另一个“我”,而且自我也在这种活动中得到升华,进一步激发生命力,丰富生命内涵。现在文化创意产业兴旺发达。创作即便作为一种文化创意活动,目标在于文化消费,文学创作仍需个体生命的投入,否则无以动人。

  每一个人都有生命性,但不是每个人都会进行创作。这里就有一个创作的自觉性问题。

  创作的自觉性体现在:首先,他有意识地选择了文学表达这种方式。生命的表达有多种多样,但在选择了文学的人看来,文学这种方式是自己表达生命感受、倾泻生命能量的有效或最佳方式,因为文学不仅可以表达情意,而且可以自由创造,在创造中获得精神自由。其次,自觉性还体现在创作需求、创作习惯的培养、形成上。一旦有所表达,便情不自禁、自然而然地发而为诗、发而为文。第三,自觉性还体现在文学形式能力的修习、具备上。形式能力需要长期学习、积累。创作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形式的选择、创造过程。形式不同,表达的内容和效果就不同。这里当然还有一个形式的创新问题。只有在熟练掌握形式的前提下,才能做到随心所欲的自由创造。

  刘勰《文心雕龙·情采》将“文”分为两种:“昔诗人什篇,为情而造文;辞人赋颂,为文而造情。”马克思曾经称赞英国诗人密尔顿“出于同春蚕吐丝一样的必要而创作《失乐园》。那是他的天性的能动表现”,并将密尔顿与“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的作家”做了区分。二者的划分具有相当的相似性。“为情而造文”,就是一种生命写作。这种写作正是产生精品杰作的常见方式。正如苏轼所说的这种情况:“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而出。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文说》)这段话可与他的另一段话相补充:“夫昔之为文者,非能为之为工,乃不能不为之为工也。”(《江行唱和集序》)其他诗人作家也表达过类似的意思,如,陆游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金圣叹说,文章现出在你四周,只须“灵眼觑见,慧腕捉住”。冰心说:“盈虚空都开着空清灵艳的花,只须慧心人采撷。”这些看法虽然有神秘主义的色彩,但却描述了作者个体生命的投入、迷狂,内心与世界的突然贯通等特点,表明创作与个体生命的密切关联。

  现在大量存在的是“为文而造情”的现象。比如一些网络写手每天被迫写出大量文字,还有一些名家为了偿还文债也不得不拼命“码字”,以致“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文字充斥各种媒体和出版物中。在这些文本中,其意义不是来自内在的生命,而是来自文字的建构,因而缺乏感染人的生命性。基于这种现象,强调创作的质量、“一本书主义”、宁缺毋滥,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但我们又不能强求每个人都能出精品杰作、强求每篇作品都是精品杰作。创作是一种需要创造性、又极具偶发性的活动,如果事先就高悬一个精品杰作的标准,恐怕极少有人能够达到这个标准;因为创作本身如前所述,很大程度上就不是一个为创作而创作的活动,相反,那些冲着精品杰作而来的创作,即便能获得一时的成功,也很难成为一流的作品。如西晋文学家左思,用10年的时间刻苦努力、精心创作了《三都赋》,轰动一时,以致“洛阳为之纸贵”。但现在看来,这部作品却很难跻身一流作品的名册。还有唐代的苦吟诗人贾岛,其诗云“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知音如不赏,归卧故山秋”,可以说具有极强的“精品”意识。虽然如此,他却难以称为一流的诗人。我们是否可以推断:尽管左思、贾岛没有跻身一流作家、诗人行列,但他们取得的成就对他们来说是否已经到顶了呢?创作的多少优劣,每个人都会不一样,因为每个人的经历、天赋、学养、生活环境等等都不一样,而这些又构成每一个人的生命内涵,导致每一个人的创作不一样。在这里,我们不能简单地要求一位诗人或作家多写或少写,因为创作本身就很难简单用多写或少写来加以要求。但我们也不是说对诗人作家就没有期待。我们可以借用一句流行的励志的话来说,就是诗人作家在创作中要“做最好的自己”。

  “做最好的自己”是一个不断提升的过程,而不是一个标杆、不是一个句号。在这个过程中,诗人作家要不断否定自我、不断超越自我,向着更高境界迈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部会更好”。有这种精进精神,何愁不会涌现精品杰作呢?不过,要“做最好的自己”,离不开“真”、“诚”、“勤”、“新”几个方面。

  “真”、“诚”关涉创作的生命性方面,“勤”、“新”涉及创作的自觉性方面。“真”,就是从生活出发,能真切感受、把握现实,创作出符合生活真实、情理、逻辑的作品。创作符合生活真实,并非对生活进行严格再现,而是可以也应当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这种关系被人比喻为粮食与酒的关系。“诚”,就是对生活、对创作抱有一颗热爱诚敬之心,忠实于自己的感知,坦诚面对生活和读者,在作品中投入一腔热忱。汤显祖写到杜丽娘唱“尝春香还是旧罗裙”这一句而悲郁难忍、掩袂痛哭;巴金写《家》时,“仿佛在跟一些人一同受苦,一同在魔爪下挣扎”,“陪着那些可爱的年轻生命欢笑,也陪着他们哀哭”(《谈〈家〉》);福楼拜写到包法利夫人之死时嘴里竟然有砒霜的感觉;拜伦的诗作《与你再见》原稿上留下了诗人的泪痕;曹雪芹说,“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些事例很好地道出了作者的一往情深。“勤”,就是勤奋笔耕,以创作为生命、为生活的一部分。中国台湾的文化创意人李欣频说:不写就会死。这种勤奋精神实属可贵。勤奋出天才。很多文学家艺术家都堪称勤奋的天才。比如巴赫每周都会作一首康塔塔曲,莫扎特创作了600多首作品,伦勃朗创作了大约650幅油画、2000幅绘画作品,毕加索创作了超过20000件作品,莎士比亚写下了154首14行诗,等等。但这些作品并非部部都是精品杰作,正如美国学者米哈尔科所说:“事实上,大诗人做出的糟糕诗歌要比小诗人多,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们创作了更多数量的诗作。”([美]迈克尔·米哈尔科著:《米哈尔科创意思维9法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第55页。)“新”,就是要创新,从内容到形式,从思想到技巧,要不断开掘、拓展、尝试,努力用新的东西突破自己,创作出有新意、新面目的东西。“真”、“诚”、“勤”、“新”几个方面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保证作家创作的质量水准,推动作家“做最好的自己”;至于作品是否为精品杰作,是否为不朽经典,那就只能由读者、由时间去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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