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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评论员: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10月17日15:24 来源:法制日报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问题”,这是对“枫桥经验”的最凝练概括,也是“枫桥经验”的最突出特点。历经50年岁月洗礼,“枫桥经验”的突出特点和核心本质始终未变,但其具体形式和实践内容一直在变,“变”与“不变”的结合,正是“枫桥经验”之所以始终具有生生不息生命力的重要原因。我们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必须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客观环境下,从创新理念、完善政策、健全机制等方面入手,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着力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水平。

  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要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真正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当前,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历史遗留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多样多发,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一些干部在处理政府与群众利益关系上,没有树立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理念。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创新是为了发展,发展是为了群众,让群众分享改革成果,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所在。实践证明,只有让广大群众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中获得实惠,我们才能赢得广大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同和拥护。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理念,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努力使广大群众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作什么决策、怎样作决策、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一项不当乃至错误的决策,其对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难以估量。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科学、民主决策的“推进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拓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凡是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切实做到应评尽评。要通过建立公示、听证、对话、协商等制度、机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群众可以接受的方案,使评估过程成为倾听民意、化解民忧、赢得群众理解支持的过程。要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切实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要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检验社会治理水平的高低,不仅要看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更要看常态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果。矛盾不会从天而降,其发生发展是一个过程,实践证明,要有效避免小事演化成大事,关键在于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处置机制,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尤其要防止矛盾碰头叠加、蔓延升级。在预防化解矛盾工作机制上,还要努力把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实现对极端案(事)件到多发性民间矛盾再到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全面覆盖。对于重大突发案(事)件,要坚持统一领导、整体防控、舆论引导同步部署,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50年来,“枫桥经验”始终与时俱进,不断体现着时代要求,关键就在于创新;50年后,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又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依然是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的重要法宝,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所赋予我们的重大时代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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