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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风文艺思想研究综述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8月30日14:19 来源:《文学研究》 刘咏娜

  一

  因“胡风集团案”这一政治因素的影响,关于胡风文艺思想的研究起步较晚。在改革开放以前绝少有对胡风的公开同情,大家所知道也仅是在1957年大鸣大放时期各地小范围座谈会的发言和刘奇弟、林希翎在北京大学“五·一九”运动中对“胡风是不是反革命”的辩论等。因此胡风的问题绝少有学理性的探讨。1980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的复查报告》的通知,决定对这一错案予以平反。胡风研究随着这份文件开始进入研究者的视野中。

  总的来看,1980到1987年间胡风的研究只是对平反文件做了有限的突破,研究视角过于狭窄,缺乏真知灼见。这一时期值得一提的文章有:胡铸的《论胡风的主观战斗精神》、《胡风现实主义理论的特点》和《胡风文艺思想探源》、朱寨的《胡风的文艺批评》、陆一帆的《论胡风的文艺思想》、邹华的《胡风在中国现代美学史上的地位》等。虽然这些文章“更多的是从政治上为胡风平反,也就是把以前认为是错误的‘唯心主义’的、‘非现实主义’的文艺观点,重新返回到在当时看来具有唯一正确性的‘现实主义’、‘唯物主义’中来。”[1]其中朱寨的文章对于胡风文艺批评的特点的概括在今天仍然被接受。胡铸试图通过梳理鲁迅和冯雪峰文艺思想对胡风的影响来探究胡风,他的另外一篇文章《冯雪峰与胡风文艺思想异同论》对于冯雪峰的研究可以说具有开拓性的意义。邹华的文章则是首次较为完整地揭示了胡风美学思想的内在理论关联,指出现实主义是“主观战斗精神”在美学思想中的逻辑发展。同时对胡风的美学思想做出了高度的评价:“不仅标志着中国现代美学思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达到的最高水平,而且与八十年代中国美学所达到的理论认识也几乎在同一水平线上,它是中国现代美学以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规定美的本质的先声。”[2]陆一帆的文章对胡风的文艺思想的做出了自己的思考,但是他在论述胡风的悲剧时提到是某些人导致的这是值得商讨的。

  随着胡风二次平反文件和三次平反文件的下发,尤其是第三次平反文件《关于为胡风同志进一步平反的补充通知》的下发,其中提到:“对于胡风同志的文艺思想和主张,应该照宪法关于学术自由、批评自由的规定和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由文艺界和广大读者通过科学的正常的文艺批评和讨论,求得正确解决,不必在中央文件中作出决断。”胡风文艺思想

  经过一番曲折,“终于回归为学术问题、文艺问题,可以纳入正常的学术讨论的范围了。”

  1988年7月1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和《文学评论》编辑部召开了一次“关于胡风文艺思想的反思”的座谈会;随后《文艺报》和湖北大学也相继组织关于胡风问题的讨论会。1989年5月,首届胡风文艺思想讨论会在武汉召开。同时,关于胡风的研究著作和论文集也相继面世:7月16日的座谈会发言经整理后于同年发表在《文学评论》第五期上,除了发表刘再复、朱寨、丹晨等十二人的发言之外还刊登了支克坚的《胡风与中国现代文艺思潮》、钱理群的《胡风与五四文学传统》、艾晓明《胡风与卢卡契》;1991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胡风论集》收录了二十余篇论文,分别从“胡风的现实主义理论体系”、“胡风的主观战斗精神论和三十万言书”、“胡风的文学批评”、“胡风的诗”、“胡风与外国文学”等方面人手,尝试对胡风的文学理论贡献作出全面评价。1989年徐文玉《胡风文艺思想论稿》也尝试对涉及胡风的问题做出自己的阐释。

  总的来看,八十年代末期的胡风研究已经大致囊括了我们今天研究胡风的范围,虽然多数研究只是围绕胡风文本做出地阐发,并且留有那个时代的痕迹,比如范际燕的“先锋文化”,李俊国从启蒙和救亡角度研究胡风则是受李泽厚的“救亡压倒启蒙说”的影响,还有“期待视野”、“美”、“善”等词语则是借鉴了当时的美学热。但也仍然不乏深度的评论和研究,某些观点在今天已经被大家所熟知:如严家炎的“体验现实主义”,樊俊的“胡风———尚未结束的话题”。有的论文或评论的深度今天我们也没有超越:如王富仁论述“胡风的深刻性与独特性”和李俊国从救亡启蒙角度对胡风的研究。另一方面,从每个时期研究的程度和通过文本所折射出的当时的历史状况也是我们不容忽视的,也使我们看到了研究者们的一份执着和勇气。

  二

  进入90年代,胡风研究虽然每年都有文章发表,但是很多研究仍停留在80年代的水平,新颖的文章不多。在90年代前半期,较有锐气的文章是陈丙莹的《论胡风诗学思想的独特意义》、许祖华的《论胡风文学思想的独特内涵与个性风貌》和梅琼林的《一个新视角:胡风的作家人格论》。陈丙莹的文章主要从胡风对于诗的创建方面来探讨,从胡风对于诗人主体性的强调、胡风的自由诗说、胡风的政治诗论三方面来阐述,作者认为胡风诗论的“主要特色是对革命诗歌运动中机械论的切中肯綮的批判,沟通了新诗史上以诗作者自我抒情为核心的浪漫主义诗歌与革命现实主义诗歌的艺术联系,并以革命现实主义原则对于传统的诗创作论进行了新的阐释及论证”。[3]许祖华的文章则主要探讨胡风文学思想中的生命意识,认为这是胡风现实主义的不同之处。他认为这一思想来源于柏格森和黑格尔,但同时又超越了他们。胡风的生命意识包括生命的生物意识和生命的伦理意识,而伦理意识才是人的本质,因此胡风的生命意识显示了现代性特征,不仅脱离了古典与现代西方哲学的理论形态,而且还革新了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生命意义的认识。梅琼林的文章具有新意的是不同于以往的研究用主体性和现实主义去套用胡风的思想,而认为胡风理论是一种以作家人格论为核心的文艺美学的表现理论,它的特殊之处在于关注精神个体的特殊性。这就使得“胡风的人格概念冲破了自黑格尔以来流行于思想领域的普遍性淹没特殊性的神话和费尔巴哈式的唯物论,进入到一种人生境遇的规范中”。[4]后期还有王毅的《聚焦于先驱者的生命状态———论胡风的鲁迅阐释》、何言宏的《胡风的牢狱写作及晚年心态》、鲁贞银的《论胡风编辑思想的几个特征》和《两种话语的冲突———论胡风〈论现实主义的路〉》。

  90年代胡风研究越来越关注对于胡风悲剧命运的反思,内容非常广阔。总的来看,研究者不再满足于把胡风的悲剧归咎于“左”的思潮的泛滥,文艺思想论争的宗派情绪结下的恶果,教条主义作祟,而力图从更广阔的文化、社会背景上探讨胡风悲剧所得以产生的原因。

  80年代末期夏中义的《胡风意见书的历史评估》认为胡风的上书只不过想对《讲话》做局部的修正,胡风认为文艺既是政治的工具,又是审美创作,与林默涵等人“替代论”在本质上都属于文艺属于政治的这个框架内,胡风只不过想在一元论框架中对其有所润色和修缮罢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把胡风意见书打成“反动”,是为当代文艺思潮史上的第一冤案。陈思和的《胡风对现实主义理论的贡献》将胡风对现实主义理论建设的贡献放在世界文学背景和抗战以来日益兴盛的“战争文化规范”下考察,认为胡风是在马恩关于现实主义文艺理论的通信刚刚公布的背景下,与东欧的卢卡契、苏联的高尔基同步展开对马克思主义现实主义理论的探索,构建了各自独创性的理论框架。胡风的独创性体现在对五四以来新文学实践的深刻体认,由此,胡风与左翼文学界主流的冲突,就不仅仅是人际关系上的矛盾,而“确实是在理论思维模式上存在深刻分歧,而且这种分歧产生于新文学史上现实主义理论的两个不同来源和不同起点:一个是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的知识分子实践中总结并继承而来的现实战斗传统,一个则是由苏联‘十月革命’以后的政治斗争实践中横向移植而来的革命实用主义;一个是从人的因素出发,一个是从政治原则出发;一个是鲁迅的伟大艺术实践的继承,一个是斯大林政治谋略的产物。它们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5]这样的一种大视野下的观察,就不仅对胡风的文艺理论思想本身作出了深刻把握,而且将一种文学理论的“实践精神和实践原则”从纯文学的论域中提升出来,充分结合到对中国现代知识分子道路的思考和探索中去。钱理群的《胡风的回答—1948年9月》连同80年代的《胡风与五四传统》分别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胡风对五四文学反帝反封建传统的继承和坚持:在40年代“抗日救亡”成为时代中心口号的历史条件下,胡风时刻警惕着“反封建”即改造中国社会内部肌体的任务自动消

  融在“反帝”的时代主题中,坚持鲁迅所开创的民族自我批判的传统;在知识分子和人民的关系问题上有意地贬抑知识分子、抽象地美化农民大众的偏差时,胡风与之做了不妥协的辨正,从而坚持了“五四”新文艺的“现代化”方向;对于个性解放的强调和提倡。作者认为正因为胡风和他的朋友们坚决捍卫“五四”传统,从而与“《讲话》派”构成了冲突。文章还值得注意的地方在于,认为胡风坚持保卫的“五四”话语带有浓重的激进色彩,通过对于当时和后来引发众多不满的“胡风派”刊物如《呼吸》(创刊于1946年)、《泥土》(1947)、《蚂蚁小集》(1948)等的细致解读,检讨了这些“激进主义”文学批评存在的问题及其对后来胡风命运的影响。

  胡风问题研究上,舒芜无论如何都是一个绕不开的槛,正如绿原所说:“要研究胡风问题及其对中国文化界和知识分子的教训,不研究舒芜是不行的;不仅应当研究他所揭发的‘材料’,更应当从那些材料研究他的人品,研究当时的领导层通过舒芜向知识分子所树立的‘样板’,并通过这个‘样板’研究某些人所掌握的知识分子改造政策的实质。”[6]

  1997年舒芜在《新文学史料》上发表《回归“五四”后序》,引起了一场激烈的争论。发表的主要文章有何满子的《回到起点?》和《学者的“伪装必须剥去”———说舒芜与胡风冤案》;伍宇的《舒芜与“胡风集团”案件》;祝勇的《存在的价值———透过舒芜看“迷失”》;绿原的《关于善与恶的市井之见》;朱健的《致朱正———兼及舒芜<我思,谁在? >》;朱正的《答朱健》及《<我思,谁在? >序言》;余世存的《在迷失与回归之间———我眼中的舒芜》;朱珩青的《为“我眼中的舒芜”画像———读余世存的<在迷失与回归之间>》;祝勇的《背叛的权利以及背叛的结果———再谈舒芜》;张业松的《关于舒芜先生的是非》。

  在这场争论中,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以伍宇、祝勇和余世存的文章为代表,肯定舒芜晚年的回归,认为舒芜的错误是“可以理解的”,要怪只能怪时代和体制,大家不能光批“犹大”而不怪“总督”。与之相反的,作为胡风案件的受害者或者是“亲族”,他们认为舒芜的检讨过于虚伪,是“小政客的投机买卖”,“技穷而遁入学术”。总的来说在这场争论中,不免有些文章是相信了舒芜的一面之词为舒芜辩护,而作为历史的亲历者他们则愤懑地指责舒芜,在文章中不免出现过激的言辞,而具有学理和思辨色彩的应该是朱珩青和张业松的文章。

  朱珩青针对余世存的文章中的十处观点提出十点质疑从而让读者自己去判断。张业松的文章在支持朱文的基础之上又指出余世存文章的几处常识性的错误:认为舒芜是青春写作和延安整风主要是想在文艺上有所作为。文章具有新锐的地方在于:第一,针对当时舒芜在《后序》和《<后序>附记》对于事情的“两面性”的猜测,后来这种猜测很快被接受,演变成了胡风具有“两面性”,张业松提出了质疑。张业松首先指出“胡风先生后来说的‘发表《论主观》是为了批判”这种说法是聂绀弩转述胡风的话,至于和胡风原意之间的差距是我们应该考虑的。其次“舒芜先生对于《论主观》的发表‘并非当作肯定意见,而是作为讨论的’果然‘毫无所知’吗?”作者给出第二点证据,就是胡风在刊发《论主观》那期的《希望》的《编后记》这样说:“《论主观》是再提出了一个问题,一个使中华民族求新生的斗争会受到影响的问题。这问题所涉甚广,当然也就非常吃力,作者是尽了他底能力的,希望读者也不要轻易放过,要无情地参加讨论。”作者对此表示了愤慨“但是如果他一定要说自己对于胡风借《论主观》引发‘思想问题’讨论的用意‘毫无所知’,那我们只能站出来大声说,那不是事实。”张又接着指出,对于舒芜来说最重要的应该是“批判”,这个经历过灾难的人对于这一具有政治含义的词具有敏感性,以致他把胡风本人的想引起思想文化方面的批判理解为政治批判和对他本人的批判,实际上也是为他本人所犯下的罪进行开脱,事实上也确实引起了部分人对他的的同

  情。第二,通过对于舒芜的《从头学习》出笼之前的思想进行解剖,指出舒芜具有“强烈的文字表现欲”,他所关心的“无不落实在‘新社会的政治行情’和‘胡风一派的实际遭遇’”,从1951发表的“完全是作为检查个人思想而写”的系列文章到开始,舒芜的转变是有迹可循的。作者对舒芜试图证明胡风1950年3月29日写给他的信提醒他采取主动解决“《论主观》一大公案”给他后来的做法种下了远因提出了质疑:“如果舒芜先生从来没有、或后来成功打消了离开偏远的南宁‘打过长江去’的念头,那么,胡风先生不给他写那封信,他或者会成功地忘记有关《论主观》的不愉快,甚至忘记《论主观》本身,就在那儿做一名成功的、不谈文化的文化名少,可是他没有。”第三,当历史的亲历者都在揪住舒芜献信这一卑劣行为对舒芜进行讨伐时,张则把焦点关注在舒芜对胡风的信件的处理。“舒芜回忆说《材料》是根据林默涵‘画了许多记号,打了许多杠杠’的胡风原信、按他的要求分类摘编并加注解的”,作者表示了怀疑,因为舒芜还说:“当时我简略地记下了林默涵的要点……回来大约花了两天两夜的时间……”,张业松指出这是前后矛盾的:“‘简略地记下……指示要点’,发挥的余地自然很大”,另外“一篇‘领导出思想、定调子、划重点’的材料摘编,又何至于要耗费他‘两天两夜’的时间?如果舒芜先生关于‘两天两夜’的回忆是真实的那就只能有一个解释,即,在这两天两夜的时间里,舒芜先生再一次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文字创造力、充分满足了自己的文字表现欲。”文章指出:“我的答案是:舒芜只有一个,没有他,就没有这样发生的‘胡风集团案’。正是他的在上述种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内涵复杂、不可名状的理性狂热,导致了胡风们处境的逐渐恶化,最后变得不可收拾。”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2002年提交的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胡风问题研究》中对这篇文章进行了补充,文章补充了舒芜在1955年胡风案之前的两篇佚文。第一篇是《胡风文艺思想反党反人民的实质》,于1955年4月13日发表在天津版《大公报》第3版《文化生活》专刊第171期上。在1955年4月之前胡风的问题的讨论“仍是将论题限定在思想上的说理斗争层面”,比舒芜的这篇文章稍早的郭沫若的《反社会主义的胡风纲领》,“目的仅在于为‘必须彻底批判胡风思想’找出一个语出惊人、更能体现与其崇高身份相品配的高级理由”,而舒芜文章则“处处是对胡风反党、反‘革命人民及其领导者’、反毛主席的‘思想行为’的揭露,和对其‘现实目的’的指陈。”作者认为这是“一项以个人名义宣布的将胡风问题从学术文艺领域升级和扩展到思想路线领域的动员令。”第二篇佚文是《反马克思主义的胡风文艺思想》,于1955年2月发表在《中国青年》杂志上。这篇文章谈论的是“胡风文艺思想的几个最主要的错误”,文章的论调与1月26日中共中央(55)018号文件的措辞一致。不过文章没有仅仅停留在这里,张业松指出在舒芜交出胡风的信之前,胡风给舒芜做了一个榜样,那就是在三十万言书里对于舒芜的政治性的指控,虽然在舒芜的回忆文章里未指出他在写《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曾得到“三十万言书”,但是根据康濯的回忆文章关于“三十万言书”的传阅情况,作者推测舒芜肯定知道胡风在“胡风文艺思想讨论会”上对他的私人信件的使用。从而把舒芜的事件放在“冲突扭捏”的历史环境中,去反思历史的复杂。

  90年代末期还有两本胡风研究著作的问世。范际燕,钱文亮的《胡风论———对胡风的文化与文学阐释》和支克坚的《胡风论》。范著从对象论、事件论、文艺思想论、中国新文学运动关系论四编出发,基本上融合了已有的研究成果,对胡风进行了全面文化阐释的努力。张业松认为:“此书出现在90年代末全面探讨20世纪中国社会的历史道路和思想文化遗产的大气候中,其努力方向却是相当值得重视和肯定的。这种努力所预示的,是胡风问题从政治论域解套之后,不能仅仅局限在文学领域,而必须从更广阔的视野上,将这一问题与现代中国社会的总体进程与历史命运联系起来,作更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索,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把握胡风事件的悲剧实质,揭示出其对现代中国未来前途的有效启示和对今后的文化实践的可能借鉴。”[7]

  三

  上世纪末两种有深度的收获是万同林的《殉道者———胡风及其同仁们》和林贤治的思想学术随笔《胡风“集团案”——20世纪中国的政治事件和精神事件》(上、下)。万同林的著作试图超越以往单纯的去谈理论问题的研究,而是把胡风事件置于文学史和思想史上去谈。如将“主观”的论争置于思想史中,视之为继五四之后的又一次思想启蒙运动。将胡风思想与周恩来身边的“才子集团”的系列理论文章并置,对胡风与“才子集团”诸人的思想分合首次做了详细的披露,并展开了对知识分子人格的批判。

  林贤治的文章则是试图对20世纪中国政治环境和知识分子人格进行反思。文章从“权利与文学”、“周扬与宗派主义”、“中国作家群与精神气候”、“舒芜与犹大”、“胡风与刑天之梦”、“回溯‘五四’与角色重寻”等几个方面试图对胡风事件做多方位的阐释。文章首先对中国政治社会和法律环境进行反思,探讨在这一政治社会中存在的庞大的意识形态集团的运行机制以及政治人的文化人格。其次以胡风的悲剧命运为核心反思中国作家群与他们所处的时代的精神气候的关系。文章认为,知识分子的组织化是建国后知识分子的精神气候的重要特征,集体和个人关系的逐渐紧张以致最终的决裂是胡风悲剧的原因,而在集体和个人之间的游移,并自愿接受集体意识形态思想的强大渗透则在某种意义上是胡风人格的局限。作者认为组织化的生活导致的精神气候的恶劣使得“舒芜现象”不是偶然的,因此对舒芜有所体谅,对胡风也没有回避其局限性。

  新世纪胡风研究开始对胡风的悲剧命运进行多方位的探讨。最重要的著作是王丽丽的《在文艺与意识形态之间——胡风研究》。全书分五章,基本思路是首先探明胡风文艺思想的原生状态,然后梳理胡风事件的历史缘由与发生过程,并对事件的成因、性质做深入的理论阐述。引人注目的是该著作运用现代社会科学的理论成果即阿尔都塞、马尔库塞、哈贝马斯等的意识形态理论对胡风事件这一现代思想史和文学史上的关键事件重新进行全方位的解析,着重从胡风事件的三个关键即态度问题、理论问题和宗派主义问题入手,复原和模拟胡风事件的脉络和肌理,揭示出事件发生的某种必然性,从而使一段特殊的历史变得可以理解,并转变为可供后人利用的精神文化资源。此外,该书也致力于在不忽视特定时期历史复杂性的基础上,对胡风这一文化多面体进行立体的展示:揭示出胡风的主客观化合论具有中国传统的整体思维特征,展示胡风本人对事件的分析与反省,同时揭示出胡风个性中具有一定的偏执因素,以及胡风在处理“文学与政治”关系时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要求,胡风的宗派主义具有特定时期历史的复杂性等问题。这部近50万字的厚重著作称得上是进入新世纪以来胡风问题研究领域最重要的成果。

  胡风悲剧命运的关键是舒芜将胡风跟自己的私人信件经过处理上交从而引发了后来的事件。林贤治的长文中提出了法律环境对于私人信件的作用。关于舒芜的研究方面,研究界也主要是纠缠在舒芜的交信行为上,随着胡风全集的出版和胡风书信的披露,学界开始关注书信的考证,从而试图揭示胡风悲剧的某些条件。吴永平的《细读胡风之<关于舒芜问题>———兼及“将私人通信用于公共事务”问题》揭示早在舒芜对胡风的信件进行处理之前胡风就将舒芜对自己的私人信件用于他向党中央的上书中,用的目的是为了揭露舒芜的政治品质。而一年后的舒芜采用了同样的手法。作者最后指出:“在讨论胡风与舒芜恩怨时,不能泛泛地说‘私人信件可不可以不经允许地用于公共事务’,关键问题并不在于谁摘引了谁的书信,也不必追究谁先摘引了谁的书信。或如胡风家属所说,关键问题在于谁运用了‘歪曲事实、移花接木的手法’。胡风摘引舒芜书信,应该作如是观;舒芜摘引胡风书信,也只能从这个角度来判断”。[8]吴永平的对于胡风书信中的隐语和称谓的考证也给我们研究胡风问题提供了一个角度。虽然作者认为书信中的“打诨”内容或达到了“轻薄和恶劣的地步”,并不代表是胡风当年对所论者、所论事的正式评价,但是我认为这些隐语从侧面反映出了胡风的心理变化,对于胡风悲剧命运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胡风研究还有个值得注意的地方。一直以来学界普遍认同胡风是鲁迅传统的维护者,研究方面一直也仅局限在胡风与鲁迅关系的梳理上和胡风对鲁迅思想的继承方面。蓝棣之《症候式分析:毛泽东的鲁迅观》和袁盛勇的《延安时期“鲁迅传统”的形成》等文章试图阐释延安时期鲁迅的弱化和后来的被神化,这为胡风坚持鲁迅传统提供了背景资料。在这一基础上李新宇的《鲁迅的遗产与胡风的悲剧》和《1955:胡风案中的鲁迅》侧重于研究胡风的悲剧命运。文章的思路是鲁迅在文学史上不断地根据现实地需要而被改写,而胡风却始终坚持鲁迅的传统。文章指出导致胡风悲剧命运的原因在于:对五四没有全面的深入了解;对中国革命和左翼文化主流缺少全面深入的研究了解;对鲁迅缺乏全面的深入了解。“胡风一直不清楚鲁迅在左翼文化中的真实地位。他本人把鲁迅看作左翼文化的中心和代表,并不意味着别人也把鲁迅看作中心和代表,更不意味着鲁迅真能代表左翼文化。”这些导致了他最终的命运。

  2002年10月,第二届胡风研究学术讨论会在复旦大学和苏州大学举行,并以此纪念胡风先生诞辰一百周年,后结集成论文集《思想的尊严———胡风百年诞辰学术讨论会文集》。根据文贵良的综述:参加会议的“胡风分子”有十余位,主要有贾植芳、何满子、罗飞、朱健、孙钿、彭燕郊、绿原、牛汉、徐放、化铁、耿庸、林希等位先生。他们的发言重点在回忆历史交往。在史料搜集方面,梅志夫人提供的《胡风致梅志家书选》,包括胡风解放后在北京写给梅志的书信十封,这是一份珍贵的史料,从中可以看出胡风解放后的真实心态和他坚守的信念:以人为本。李辉的《1955年查禁“胡风分子”著译作品的两份史料》,第一份史料是1955年7月28日,中央宣传部发出的《关于胡风及胡风集团骨干分子的著作和翻译书籍的处理办法的通知》,第二份史料是文化部1955年11月5日颁发的《处理胡风及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著作和翻译补充目录》和《编有胡风及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的书籍目录》,共涉及21人,被查禁的著译作品159种,选本25种。谢泳提交的论文《解读一份文件》,对中央宣传部1955年7月28日发出的查禁通知进行了分析,指出查禁作品是对文学的管制方式之一,而对文学的管制制度是以控制思想和言论为主要特点的。李辉和谢泳的论文提出了同样的问题:胡风冤案发生后,除了在政治上对胡风及胡风分子进行迫害外,对他们的精神产品同样进行了迫害。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多见。李辉还在会上提出了收集活资料的呼吁,认为采访当代活着的一些与胡风冤案有关的人是当务之急,为后人留下一分珍贵的研究资料和历史见证。

  在做综述的过程中,笔者发现胡风研究目前存在的困难是关于胡风分子资料的欠缺。根据1980年的平反文件,共触及2100人,逮捕92人,隔离62人,停职反省73人……正式定位“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的78人,其中划为骨干分子的23人。而目前关于所谓的胡风分子的材料和研究据笔者眼界触及的最全的是晓风的《我与胡风——三十七回忆录》,而书里收的也仅是“当时受到公开批判及《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一书中被点名的同志,还有一些当时虽未被定为‘分子’但明显地受到了牵连的同志。”这一方面史料缺少,有待于历史的亲历者鼓起勇气给我们讲述历史经过。另外胡风文艺思想因政治而起,在今天,胡风研究的价值究竟在哪仍然需要我们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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