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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傲慢与偏见》出版200周年:恋爱故事里的大关怀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8月23日09:18 来源:中国作家网 周 颖

 

 

  马修·刘易斯是18世纪末的英国作家,他的小说《僧人》仍然在版。他曾在信里跟自己的母亲说:听说她也在写小说,如果属实,千万不要出版,免得招来物议,自己丢脸不算,还会累及家庭。刘易斯生于1775年,与简·奥斯汀同岁。这说明,当时的风气并不赞赏女人写小说。奥斯汀的主要工作,据她侄子的推测,“是在共用的起居室完成的……她十分小心,不让仆人、客人或任何外人猜到她所从事的工作。”她在小碎纸片上写,或将吸墨纸放在一旁,便于随时遮掩。好在她的家人通达开放,对小说不仅宽容,甚至偏爱。《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1月问世,距今整200年。初稿成于1796年至1797年,用的是另一个题目——“初次印象”(First Impressions)。完稿后,老父亲为女儿联系出版商,但是人家看不上,只好拿回雪藏。小说从酝酿到面世耗时17年,其间的淡定忍耐,我们只能想象。

  这本小说在奥斯汀的所有作品中并非最成熟的一部,却最受读者的喜爱,先后译成30多种语言,经常雄踞各类好书排行榜的榜首。《傲慢与偏见》发表后,颇受欢迎,当年即出第二版,4年后发行第三版。这在小说算不上优雅读物、出版业远没有今天热闹的年代,已属难得的景况。不过,那会儿的奥斯汀还称不上畅销书作家,司各特同时期发表的《罗伯·罗依》两周内就销了1万册,而《傲慢与偏见》的第一版只印了1500册。

  故事的开场是班奈特夫妇的一番对话。第一章搭好了全书的框架:牧师班奈特先生有5个女儿等着出嫁,邻近的豪华庄园出租给阔少爷宾利,他还带来一位更富有的绅士达西先生。接下来的15个月,从头年秋天到次年的圣诞节,班奈特家的大女儿简和二女儿伊丽莎白吸引了宾利和达西,像很多爱情小说那样,两对有情人颇费了几番周折,才拨云见日,修成良缘。伊丽莎白和达西的恋爱是主线,简和宾利起衬托的作用。后面这一对性情相投,一如既往的好脾气,也缺少主见,故而他们的生活起不了大波澜,除非有外人作梗。伊丽莎白和达西不同。这两人一出场就有了麻烦,并且麻烦不是源于,或者说,不主要源于外因,而是来自他们自身的缺憾:一个过于傲慢,出言不逊,得罪了对方;另一个一味依凭第一印象,让偏见遮蔽了理智。一方需转变态度,另一方要消除偏见。奥斯汀讲的是恋爱故事,内里其实涉及自我认识、理想婚姻、美德与幸福的关系。小世界里有大关怀。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傲慢与偏见》的开场设计得很考究,一句话便交代了小说的两个关键词——金钱和婚姻,而且定下了反讽的基调。“举世公认”是一个反讽。据剑桥本的注释,这是奥斯汀对当时布道辞动辄用“举世公理”的戏仿,是否属实,我们不去穷究,但在小说里,“举世”并非真的“举世”,因为连班奈特夫妇俩在这个问题上的意见都南辕北辙。况且,真正着急的不是有钱的单身汉,反而是待字闺中的小姐,尤其是有5个女儿等着出嫁的班奈特太太。“举世”其实范围小得很,局限于浪伯恩村那些定要把自己的刻板法则或狭隘观念当成真理的人。

  话说回来,嫁女儿确实是一桩大事,相比于班奈特先生的无动于衷,班奈特太太火急火燎的势利心态,虽是她智力贫乏的表现,却反映了当时女性生存的现实困境。19世纪的英国依然实行长子继承制。不属于长房家庭的中等阶级的男孩子,可以在商界打拼,在政界历练,也可以在法律、医药、教会等行业试试身手,总之,不缺乏谋生的手段。女子呢,随着工业革命的完成、家庭作坊的衰落和集中化生产的盛行,反而渐次退出纺纱、织布、炼乳、农业和手工业等行业。所以,对于这一阶层的女子,几乎没有事业一说。如果有,也只限于贤妻良母的角色。依照常理,她们如果幸运,找个好人家嫁了,就算有了事业;倘若嫁不出去,只好寄人篱下,由父兄供养,像奥斯汀姐妹那样;境遇再差一些的,既无财无貌,又无所依附,就只能去当一名教师或陪护,勉强维持生计,像比奥斯汀晚一辈的勃朗特姐妹那样。与勃朗特姐妹同时代的哈丽雅特·亨特曾说:“女教师的工作得不到应有的评价,也得不到应有的报酬,价值几乎为零,自尊几乎丧尽,辛苦毫无回报,生活令人厌倦——自己呢,与下等人没什么差别——要受人挤压、贬低、蔑视、谴责,既疲惫不堪,又痛苦不堪。”如此困境下,她们倘若去“找一个傻瓜嫁了,从每天要过的令人心碎的生活中抽身出来,谁能指责她呢?”可见,婚姻对于那个时代的中产阶级女子而言,实在是一个太自然的诱惑——它不仅可能满足情感的需要,而且是生存的“正道”,是社会承认的女子实现价值(为人妻母)的惟一途径。正因为如此,奥斯汀在写给侄女的信里说:“陷入贫穷,是独身女子面临的很可怕的一种可能性——这是人们赞成婚姻最有力的理由。”然而,现实环境再不利,结婚的理由再充分,该不该就找个傻瓜嫁了?《傲慢与偏见》对此显然有不同思考。

  柯林斯先生就是这样一个傻瓜。按照当时英国的继承法,地产必须传给男性继承人,没有男嗣的家庭,产业必须由家族里其他男性来继承。班奈特先生的继承人正是柯林斯先生。喜欢夸张的班奈特太太在这件事上倒没有夸张,只要班奈特先生一死,她和女儿们就得“被撵出去”。柯林斯先生是《傲慢与偏见》塑造得最精彩、最有趣、最富漫画色彩的喜剧人物。他一露面,总要引发一阵笑声,难怪幽默细胞极发达的班奈特先生“无论如何也不愿和他断绝书信来往”。但他绝不是刻意逗乐的小丑,他一本正经,“神情严肃”,“举止拘谨”。他也不是劣迹斑斑的角色。劣迹通常不属于喜剧的内容,而是悲剧的对象。韦翰与丽迪亚私奔便是浪伯恩这方寸之地可能发生的最大悲剧。柯林斯的可笑,在于不通情理,感官和智力迟钝不说,还兼有“自大和自卑”的矛盾性格。所以,这是个心灵麻痹、感情冻结的人物。正因为没有感情,他求婚才反复强调他的“家产”、“社会地位”和他如何受凯瑟琳·德·包夫人关照等等“非常优越的条件”,也才有未选定对象就来求偶、三天内向两人求婚的荒唐举动。在这个人身上,有柏格森所说的“机械的僵硬”。他只会按自己的习惯行动,不撞南墙不回头,甚至撞了南墙,也毫无知觉。

  得替柯林斯说一句公道话。把婚姻当作买卖来处理,求爱充满商业语汇,这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倒并非罕见。奥斯汀研究专家拉菲耶将乔治时代的婚姻戏称为“金融伙伴关系”(financial partnership),其实就是重实利的婚姻。这是一个相当物质化的等级鲜明的社会。奥斯汀笔下的人物有乡绅、牧师、律师、军官、从商界退隐的靠股息生活的人。有地产的是名副其实的绅士;没有地产的也一门心思向绅士看齐,希望别人把他当成绅士来对待。历史学家大卫·斯普林给这一群体取名为“准绅士”。宾利和达西,套用今天中国时尚的求偶标准,绝对是“高富帅”一类(当然不仅仅是“高富帅”),只在身份上稍有区别。宾利的父辈经商,从成分讲,是工商阶层,虽然他自己不再经营;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笔将近10万镑的遗产,但没来得及购置田产,可归于斯普林所说的准绅士。达西每年有1万镑进账,根基厚,地产广,还是传承产业的长子,照当时的消费水平,据说可排进全英富人榜的前200名。柯林斯呢,有“一幢好房子”、“一笔可观的收入”,将来还要继承班奈特先生的地产。女继承人同样有价码:宾利小姐是2万镑,达西小姐是3万镑,韦翰放弃伊丽莎白转而追求的金小姐,也有1万镑的身家。这种种数字表明,在当时英国的上流社会,财产已经成为除血统以外最要紧的身份标志。正如托克维尔所言,金钱在这个时期的英国已经成为“实质性的权力”,提供的不只是“物质享受”,还有“身份、名望和愉悦的智力活动”,“在任何一个国家,不富有总是不运气的,可在英国,贫穷乃天大的不幸”。

  伊丽莎白最好的朋友夏洛蒂·卢卡斯追求的正是这种实利婚姻。她心里很清楚,同柯林斯这样既“不通事理”、“又不讨人喜爱”的男子结合,实在是件“讨厌的事”,但结婚是她“一贯的目标”、一条“体面的退路”,是给自己安排的“最可靠的储藏室”。她愿意嫁给柯林斯,“完全是为了财产打算,至于那笔财产何年何月可以拿到手,她倒不在乎”。伊丽莎白对此相当失望。她没料到,被自己视为“领悟力极强”的闺蜜,竟会“完全不顾高尚的情操,来屈就一些世俗的利益”,作出“自取其辱,自贬身价”的选择。

  卢卡斯小姐为自己打小算盘找了一个借口:“婚姻是否幸福,完全要碰运气。”伊丽莎白不这样看。她拒绝柯林斯和认可达西,都是以幸福为前提。回绝柯林斯的理由直截了当:“你不能使我幸福,而且我相信,我也绝对不能使你幸福”;而当她对达西的态度发生转变,“她感到了自己真正关心他的福祉”,她相信自己有能力叫达西再来求婚,“问题只在于,她运用这个能力,究竟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有利于他们双方的幸福”。可见,使自己和对方幸福,在伊丽莎白看来,是缔结婚约的前提。

  什么是幸福?小说对于婚姻的思考,直指伦理学的核心论题。柯林斯与卢卡斯小姐的结合基于物质利益;而韦翰和丽迪亚则因为放纵的情欲走到一起。伊丽莎白以为,这种“只顾情欲不顾美德的结合”,与“长久的幸福”无缘。将美德与幸福相联系,认为幸福必须建立在美德的基础上,这一观念,与亚里士多德在《尼科马可伦理学》中表述的古典伦理学思想遥相呼应。亚氏的《伦理学》指出,“幸福是美德”,“造成幸福的是合美德的活动,相反的活动则造成相反的结果”,幸福与美德成正比,“因为一个人越是好,他配得到的就越多;一个人如果最好,他就配得到最多”。当代著名伦理学家麦金泰尔正因为看到奥斯汀与亚里士多德的契合,所以提醒我们:“当简·奥斯汀谈及幸福时,她是在亚里士多德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

  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既有道德的,也有智性的,两者共同作用,才促成幸福。《傲慢与偏见》里的“美德”主要是道德意义上的,与之相类的词汇还有“高贵的品质”、“良善”、“原则”、“正直”等等。智性方面,奥斯汀另有一套语汇,比如“才干”、“悟性”、“判断力”、“理智”。伊丽莎白和达西在两方面都高于他们的世界,然而两方面也都存在缺憾。达西“傲慢,含蓄,爱挑剔”,“风度上不讨人喜欢”。他向伊丽莎白的初次求婚,与柯林斯可堪一比。两人都是盲目自信,盛气凌人,认为自己十拿九稳。如果柯林斯的求婚是小说中最滑稽的章节,那么达西这一次,则是最富戏剧性的场面。前一幕突出表现为智力不对等,后一幕则是感情不对等。达西虽情深意切,却也像柯林斯那样,对于对方的情感,一无所知。他根本不知道人家女孩对他不仅没有半点情意,而且他不得体的表白——觉得她门第低微,家里人行事不成体统,自己因为爱得热烈才不得不迁就等等,更冒犯了对方的尊严,加重了她原本就有的厌恶感。何况伊丽莎白还早就怀有偏见?

  伊丽莎白“一向自负有知人之明,一向自以为有本领”。她的观察力确实比别人敏锐,只一眼就从柯林斯的浮夸文笔判定他可能头脑不清楚,只见一面就认清了凯瑟琳夫人专横傲慢的个性。可她看达西和韦翰竟然整个儿看反了!达西的信让她发觉,良好的自我感觉原来是幻觉!她检讨自己:“我的愚蠢,不在恋爱方面,而在虚荣心。开头刚刚认识他们两位的时候,一个喜欢我,我很高兴,一个怠慢我,我就不高兴。不论从他俩哪一个身上,我招来的都是偏见和无知,赶走的是理智。到现在这一刻,我才算有了自知之明。”这封信不仅让伊丽莎白认清了自我,还叫她看到真相:达西和韦翰一个“具有一切美德”,另一个“徒有其表”。

  游览彭伯里庄园是小说的紧要关节。奥斯汀对于各类建筑往往一笔带过,在这幢“堂皇美观的石砌建筑”上却格外用心。从庄园的大环境到每个房间的布置,再到女管家对主人品行的夸奖,最后写女主人公对达西肖像出神的凝视,由远及近,由外及内,层层铺垫。如此,读者对伊丽莎白的情感变化,便不觉得唐突,反而觉得是顺理成章的了。游览又是整个小说严密结构中的一环。达西在这之前曾写信解释,之后有反思,有收敛,再往后,是他插手解决丽迪亚与韦翰的私奔事件,使班奈特一家免于门风败坏的危机。要知道,达西第一次求婚,对方说出了“哪怕世上只剩你一个男人,也别想说服我嫁给你”的狠话。这种情状下,换了任何一个功力稍逊的作家,必然得借助非常的手段,才能重新撮合两人的姻缘。可在奥斯汀的笔下,一切来得很自然。

  喜欢英国小说的人很少不喜欢奥斯汀的,其雅俗共赏有如莎士比亚。在“雅”文化里,她早就有“散文莎士比亚”的称号,还有人说她是“英国小说伟大传统的奠基人”。在“俗”文化里,她也拥有数目惊人的铁杆粉丝。很多英语和非英语的国家都有声势浩大的“简迷会”,喜欢奥斯汀就足以让相距遥远的人们成为知音。近几十年来,英美社会兴起一浪接一浪的奥斯汀影视剧热,与之相关的纪念品工业和拍卖市场也很火爆。文学经典和大众文化在奥斯汀身上能实现奇妙的统一,背后有诸多复杂的原因:有对经典的热爱,有对过往文化的向往,有自我理想的投射,也有商业利益的驱动,最重要的,当然还是作品本身的魅力。

  伊丽莎白·班奈特小姐说:“我真正喜欢的人没有几个,我心目中的好人就更少了。”这未尝不是作者自己的心里话。奥斯汀的眼光挑剔,世间众相,芸芸众生,能入她法眼的人与物,其实不多。一个把世情参得如此之透,把人性看得如此之准的小妇人,却不落狭隘,不入偏激,既怡情养性,又立意高远,不能不说体现了有容乃大的气度。滋养气度的当然不是急功近利的造梦心态,而是19世纪英国那方历经数代人播种、耕耘、涵养,最终化育而成的文学和文化的沃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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