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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毓:小小说五题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8月21日15:43 来源:中国作家网 陈 毓

  白  马

  3天前,他看见那匹马,只一眼,爱已无药可治。马在黎明的地平线上向着太阳驰骋,轮廓金红,但经验告诉他,马是白马。他注视着马的背影起伏又起伏,直至消失。在短短的3分钟里,他经历了爱与离别。

  他在马离去的蹄声中失魂落魄。蹄声如鼓点敲击,大地的余音不绝,振荡到他的脚心、膝盖,再到他的小腹,在那里盘桓。

  他一整天都神不守舍,不时倾耳而听,期待那独一无二的蹄声再次响起。白天过去,四野寂静,他食不知味,夜不能寐。

  东方再次亮起前,他一夜不眠的守候里,那匹马光彩熠熠地出现,几乎是在他眨一下眼睛的时分出现,在此之前多一秒,马肯定不在那里。

  马静立着,让他联想到一个词:稳静。这一刻看马,马的剪影甚至是黑的,马的鬃毛像一排密集的黑色旗帜,但他依然确信,马是白马,白云的白。

  他“嗨”一声,那一声“嗨”寄托着他对马仅仅一天一夜过去就凝集了一生的情感,他敏感地意识到马明白他的情感,马的双耳陡然一竖,黎明的地平线 忽然一亮,“哗啦”一声,点亮天地之间那匹伫立的马。几乎同时,马一个打挺,在他目不转睛的注视里,完成从起步到驰飞到止步的一个完美过程,像是诚意报答 他的守望,又像是要自夸给他看,马鬃耸起,状如飘雨,四蹄飞翻,色白如霜。他虽然站着,却觉得耳后生风,鼻头出火,像醉酒之人站脚不稳。小白马、小白龙、 龙龙……他在喉咙里咕哝着,踉跄着向马靠近。

  他向马远远地伸出他的右手,他想走得姿态洒脱,但却走得磕磕绊绊,他控制不住战栗,但他还是靠近了马,近到能在马泉眼般的眼神中照见自己,头发 如马鬃高高飞扬,眼睛里火焰升腾,正是巨大爱情降临时的光焰。太阳悬于马的身后,他看见马从灰、到红、再到白的三变色。他几乎是一跃而起,就在他几乎触及 马背的一瞬,马闪电般地向他扬起后蹄,他感到小腹一麻,马蹄却在离他一寸的距离收住。马90度的一个转身,向着天边飘然而去,使他再一次地失魂落魄,在马 如鼓点敲击大地的蹄声中,他小腹的麻酥从腹部扩大到他的双腿、膝盖,一直到脚心,大地在他的脚心长久地震颤。

  他忽然想起他的经验,两天来退隐的经验这一刻被唤醒。他要用经验拥有这匹马。

  是的,他是驯马师,草原上最优秀的驯马师,驯服野马是他一生的光荣。他是野马的敌人,也是野马的知己。千里马之于伯乐,野马之于他,都是彼此的存在意义。

  带上驯马师的套索、鞭子以及嚼子,它们从祖先那里传递过来。他想起他的工具,却决定放弃工具,赤裸的马,天籁一般妙不可言的马,任何工具对它,都是侮辱。他决定徒手对待白马。

  他在第三天黎明前夕等在他遇见马的地方,他预感马会来和他约会。

  他捕捉到风中马的气息,循着气味,他看见那匹马,他耸动鼻翼,心醉神迷,但他清醒着眼前的约会,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动作,把身体变成一朵云,袅袅升腾,飘上马背。

  他感受到了马背的温度、弹性,但几乎同时,他像一滴难以栖息在树叶上的水珠一样,在马背上弹跳而起,跌落在马身后的草地上,溅起草的浓香、露珠的清香、铁线莲薄凉的冷香,穿过这些混合的气味,白马独一无二的气息扑进他的鼻腔。

  他再次把身体聚拢成一朵云,飘向马背。他依然白费力气,再次坠地。白马稳立不动,目露促狭,像是在奚落他,又像是在嘲讽他。

  他仰脸躺在地上,向白马伸出双手,喃喃自语:小白马、小白龙、龙龙……

  他听见四周轰然而起的笑声。

  你还是驯马师吗?

  你像个发了情的娘儿们,水汪汪的。

  你忘了你的鞭子、套绳、马嚼子啦?

  他的那些驯马的搭档,他们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他真是昏了头,忘了潜伏在白马身边的危机。

  多么漂亮的一匹马啊!伙伴们赞美道。

  去野马那里,带上你的马鞭和嚼子,你忘了这些了,一个驯马师怎能忘了这些!奚落他的同伴,把一根长长的套索向白马抛去 。

  他从草地上跃起的同时,看见三根套马索从三个角度抛向他心爱的白马的脖子。把腾空的马从半空绊倒在地,马在脊背触地的刹那再次腾起,像一团火焰 跑远了,脖子上的绳索在它的身后哆哆嗦嗦,一路延伸,似乎也可以延伸到天边。太阳猛然一跃,马卷裹的那团火焰在天边再次被绊倒,绊倒又挣起,像夏日雷雨天 在草地深处炸响的连环雷。一团火焰,又一团火焰。三个驯马师拉着套索滚下各自的马背,被白马拖拽着在草地上犁过,却都不松手。又有三个驯马师齐刷刷抛出手 上的套索,把他们像石头般沉重的身体坠在各自的套索上,一起对付那孤胆英雄。

  冷铁的马嚼子穿过白马的嘴唇,缰绳也已套上,天光大亮,所有的人都看清眼前这匹马,熠熠生辉,仿佛神就住在它那一边。

  一个胆大妄为的家伙拉着马缰绳跃上白马优美的脊背,但他旋即像被利剑刺中一般滚落下来。另一个知难而上,被马闪电般地一踢,也跌下去了。

  同伴的号叫唤起驯马人心中更大的野性。6根套索如死亡的绞索,把马拉翻在地。

  跃起,摔倒。摔倒,跃起。似乎一千次。

  嫣红如红宝石的血滴从衔铁口滴滴跌落。即便这个时候,他心爱的白马依然睁着那双不染一尘的眼睛,它不知道不屈服的马儿在驯马人这里是不存在的。被驯马人捕获的马儿,只能站在他们一边。

  白马最终的结局可想而知。马被杀死,变成驯马人胃囊中的物质,马的精神将来到人的身体里,马的勇气、气力、无畏、不屈,这些都是驯马人看重的。宰杀烹食马肉的过程,也以欢庆的方式,男人举杯痛饮,女人载歌载舞,孩子为争一块马的拐骨扭打在一起。

  奇异的肉香不可阻挡地冲进他的鼻腔,刺激他的眼泪滚滚。

  他渴望得到马的头骨,哪怕他要为此和那个杀死马的驯马师决斗,他也不放弃这最后的机会。他想要珍藏它,像珍藏可以一生缅怀的爱情。

  当夜晚的虫鸣被睡神宽大的袖笼收没,寂静的草原夜,只有他和他的马头琴醒着,如泣如诉。他恍惚看见白马驮着他驰飞,马鬃飞扬,状如飘雨,四蹄飞翻,色白如霜,使他风生耳后,鼻头出火。

  恐  高

  我们村在50年前住过苏联专家,专家走了很多年,但他们的影响还在,比如我们说一个人有学问,会给这人的名字后缀一“斯基” 。“斯基”我们村有3个,惭愧,我就是其中之一。我叫杨克斯基。

  ——我在一个同乡会上结识杨克斯基。这是一个有趣的人,这一点从他的自我介绍中能听出点来。

  杨克斯基在生活里总结了许多的哲理,比如他说,人的一生就是在和一个高度问题相处。

  人比蚊子复杂,蚊子能到达的高度是3层楼房。杨克斯基的理论来自他的大学认知,入学的时候,杨克斯基带着母亲省吃俭用给他买的一顶雪白蚊帐,母 亲担心他干瘦的身体禁不住城里蚊子的欺负,但4年大学毕业,那顶蚊帐压在杨克斯基的棕箱底没使用过一回,杨克斯基的宿舍在4楼,没有蚊子。3楼却有。杨克 斯基于是判断,蚊子飞不过4层楼房的高度。

  时隔15年,杨克斯基在这座城市上到24层的高度,拥有了200平米的居室。住进去的第一晚他心情好极,正想着要把自己的好心情和谁分享,却听 见一声清晰的蚊子的鸣叫,像一根草箭擦耳而过,他睁大眼睛,感到震惊。杨克斯基分析的结果是,城市扩张,生活前进,但蚊子的飞行能力并没进化。是电梯,电 梯驮送了我们的身体,也把蚊子送上24层的高度。

  杨克斯基无法把心得和躺在墓地里的母亲分享,他在心里喊“娘”,眼泪汪汪。他走到窗边向下眺望,一阵巨大的昏晕地震般降临,使他差点倒向地板,杨克斯基确知自己恐高,心中充满疑惑。

  大学毕业,杨克斯基在一个乡村中学当了两年老师,因为与校长哲学论战翻脸,一气之下辞职,随一个朋友去城里搞建筑,杨克斯基甚至当过建筑工人,攀高爬低,在朝阳晚霞的剪影里砌楼房,在忙碌的空隙里琢磨一下关于高度的哲学命题。

  鸽子震响鸽哨从他身边蓬勃地飞过,在楼房和楼房的空隙里留下转瞬即逝的飞行轨迹,鸽群的高度只是这么高吗?但是那些长途奔袭的信鸽呢?信鸽是鸽子中的优秀分子,如人类中的精英。

  一个明媚的早上,蹲在工棚外吃胖嫂为他蒸的馒头,杨克斯基眼见着一群麻雀在他脚边觅食,用灵活明亮的眼睛揣度是否能从他那里得到吃食,他停住咀嚼,对胖嫂说,我杨克斯基是麻雀,也是鹰。

  建筑工人杨克斯基是不恐高的,恐高他就不能工作。但是,此刻身居24层的杨克斯基却被自己的恐高困惑着。

  可见一切都是不确定的。杨克斯基醉眼迷离地说。他说他高中的时候暗恋过一个女生,确信她是仙女中的仙女,尽管女生对他嗤之以鼻,说他黑瘦如鬼, 他贫窄的胸脯最多只能依靠一支竹竿。15年后再见,杨克斯基的身体倒是高了宽了,但见那个仙女成了个满嘴坚硬方言的邋遢女人,杨克斯基偷偷躲到牛气哄哄的 牛圈搂着牛脖子痛哭了一场,问牛,你知道我为啥长高了长宽了?我进城里吃粮食多了嘛。可仙女为啥不是仙女了?杨克斯基问牛牛不语,眼泪朦胧地放下长达15 年的暗恋。

  杨克斯基带着多年的积蓄在那个春天回到故乡,承包了别人撂荒的土地和山间林地,一心一意地当起了农民。当然他是有现代意识的农民,他种树,养猪 养鸡,猪是土猪、鸡是土鸡,他的产品广告语里说他的猪与鸡,是听松涛喝山泉赏野花的猪与鸡,他的猪肉鸡蛋走的都是会员消费渠道,自然也是好价钱,他现在是 杨克农庄的庄园主,做全绿色的养殖种养。

  杨克斯基说,你们来我庄园,开大车来。看上什么拿什么,能装多少装多少。

  几个同乡齐声欢呼,好!中秋假就去。

  大家约定,要在杨克庄园小憩后顺道去登华山。说及华山,杨克斯基勃然变色,虚弱地摇头,说他陪不了,他只能在庄园温酒等候,因为他听见华山两字都晕眩。他说上月在一本地理杂志上看见航拍的华山,头昏目眩,心悸难忍,提醒他恐高的存在。

  几位女士说不信,肯定是他偷懒,说你以前攀高爬低,也没见个晕。不会是现在身子贵了?但看杨克斯基灰白的脸色,只好作罢。

  中秋假日,杨克斯基约定的人马准时到达农庄,在山庄吃过农家菜带上补给后,他们去了华山,杨克斯基看着空空的院落,感到落寞,他想,这落寞会不会是属于鹰的?   

  这个朋友们带来喧哗也带来寂寞的早上,盘旋在杨克斯基脑海里的,是一只孤独高飞的鹰,高空的鹰能俯视方圆百里的视域,鹰的心情谁能体会?杨克斯基当即决定追随他的朋友朝觐华山,他选择从临近华山的另一面温和的山攀登。

  杨克斯基直接开车从华山南麓攀升,在车轮下不断长高的山叫仙鹿山,和华山比肩,却因秀丽逶迤,树木高茂,掩饰了山的险峻,站在仙鹿山山顶,越过一道深邃的峡谷,杨克斯基清楚看见华山北峰在青碧的天宇下,如劈、如削,险峻高拔,寂寞如斯。

  鹰乘着山谷的气流扶摇直上,越过了山巅,把翅膀贴上碧空,久久不动,像是要飞往天堂。杨克斯基仰脸,等待那股巨大的晕眩袭击自己。但是,他依然清醒着,他清醒地感到眼睛里噙满了眼泪,泪水滑过腮边,山风使他的两颊凉冰冰的。

  春风沉醉的夜晚

  春风轻轻地吹,种子问蚯蚓:外面是什么?

  蚯蚓说:外面是春风,春风召唤咱们到外面去。

  外面什么样?也是这么黑吗?

  不,外面亮得很……简妮在这个春风拂面的晚上,想起小学语文课本里的内容。

  简妮从沙发上跃起,走到窗边。窗外黑了,但又能黑到哪里去?城市的夜晚,愈黑愈美丽。24楼的阳台,春风荡漾,荡出简妮心上的涟漪,噗噗有声。

  简妮渴望在这美好的夜晚和谁约会。爱情在别处。近水楼台月。简妮心里乱纷纷的。她就是这样的女人,既在虚无缥缈处,又能时时立足现实。

  简妮想到的第一个人是索尔贝,她刚把一声“喂”送过去,电话里的索尔贝就能和简妮紧密纠缠,似两根在一起长了100年的藤。等简妮腾出嘴巴问索尔贝此刻身在何处,答,刚下飞机,刚到印度。简妮差点昏厥。春风轻轻地吹,种子问蚯蚓:外面是什么?

  蚯蚓说:外面是春风,春风召唤咱们到外面去。

  简妮想起阿丘。阿丘在第一秒就能接起电话,沉声说,在开会。简妮懊恼地把电话摔进沙发里。电话却响了,是休蝉。休蝉问简妮,在干吗?想不想出 来?唱歌?喝酒?泡温泉?简妮轻叹。要是休蝉是索尔贝,是阿丘,该多好。可见人生处处缺憾,处处无奈无聊,简妮伸了个长长的懒腰,顺带伸出了深深倦意,假 意说,白天工作累了一天,想早点歇着,不出去了。休蝉诺诺,休蝉总是诺诺,仿佛他的愿望永远都是透明轻薄到能轻轻拿起轻轻放下。此刻的简妮只剩下气恼,索 性关了手机。她下楼。站在一棵盛开的樱花树下做几个简单的瑜伽动作,无效;又慢跑到广场上,她看见一群年龄参差的女人正在劲头十足地跳舞,风吹杨柳哗啦 啦,千江有水千江月。简妮的目光一一掠过那些舞者,她们或舞姿袅娜,或不那么袅娜,但都无限投入,无限激情,似乎身体里积攒了无限的力量要借此释放。简妮 站在高台上观望,灵魂出窍,这使得那些舞蹈的人看在简妮眼里,如傀儡木偶,简妮想到索尔贝,想到阿丘,想到休蝉,一阵春风吹来,把灵魂送回到简妮身体里。 眼前跳舞的人群再次活过来,简妮看见舞蹈的队伍赶过来,撵过去,向左,向右,向前,向后,退三步,进两步,原地旋转,停顿,向上提升身体,双手有节奏地击 打,啪啪有声。简妮不觉笑出了声,她似乎能从每一个舞蹈的人身上看出一些她们的隐私来。

  简妮看见跳舞的人数还在一个又一个地添加,放在花台上的录音机,音乐从《月亮之上》到《荷塘月色》,从《卓玛》到《喀秋莎》,从《遇见》到《珍 重》,天上人间。东方西方,里里外外。简妮自觉对音乐旋律的把握,以及身上的那些舞蹈直觉,完全能顺利混进这群跳舞的人中,她并不刻意去模仿这群舞者中谁 的动作,而是迅速根据曲子的节奏独创舞步,探戈就探戈吧,那简妮跳的是一个人的探戈,收起,又放开,试探、挑逗,欲擒故纵。怎的又改街舞了?那好吧,如处 无人之境,身不由己,身属自己。圆舞曲?简妮觉得自己是虚怀若谷,她把双手收于身侧、身后,点着舞步,旋出一个个小小的圆圈,像受了伤的鸟儿挣扎着渴望到 天上去。还是沙漠花朵遇雨,低眉是为了仰起更丰盈的脸?简妮的鞋子早不在脚上了,她的裸足在大理石的光滑地板上,贴紧又分离,飞起又降落,世界喧哗又静 止,那些跳舞的人纷纷为她收拢手脚,停下来,观她跳舞。人群慢慢围拢,围成一个人圈,只有简妮在中间,舞蹈。向左,人群向左,她向右,人群向右,她向外, 人群扩大,她向内,人群紧缩。从高台上看下去,那场面吸引人心生好奇。只有赤脚的简妮,却像穿着魔女的红舞鞋,难以停下她的舞步。

  疲惫终于使得简妮停下来,她躺倒在地上,收缩起双腿,用胳膊挡在眉前,她看见天上的弯月亮,那么近,又如此远,她听见人群里的笑声、喧哗声、掌声,赞叹声、议论声,如此近,又那么远。

  人群终于散开了吧?简妮再次感到清新的,带着花香、草叶香气的微暖的春风吹在脸上、身上,使她有点幸福、有点疲倦、有点伤感地渴望睡去。她也许真的睡着了半刻钟。她忽然醒来,再次感受到身下地板的温热,简妮向四周尽力伸展自己的身体,把身体摊成一个“大”字摆在地上。

  简妮在深夜回家,在电梯里待了很久,才发现她忘记按电梯楼层了,终于上到24层,打开自家的房门,手上拎着鞋子。客厅灯光璀璨,电视机开着,简 妮看见她的丈夫老聃,摊手摊脚地打横在沙发上。洗衣房里洗衣机嗡嗡有声。不知从哪天起,只要老聃出差回来,都会抢着把自己里里外外的衣服扔进洗衣机注水洗 涤,而平时,老聃是绝不会洗他的哪怕一只袜子的。

  听见简妮进门,老聃没抬头,闷声闷气地问,可否忘了他归来的日期?

  简妮哧的笑一声:听说外面最近闹禽流感呢,你注意点很好。

  简妮把鞋子在玄关处放下,边走边脱衣服,直接把自己送进了淋浴房。

  飞

  我走在大街上,一边享受我的早餐,一个吃快了会烫出眼泪的香脆肉夹馍。一声“抓贼啊”的凄厉叫喊,打翻我嘴边的幸福,我猛然一抖,像战马听见出征的号角声,一个激灵,冲了出去,手中的肉夹馍像一个豁了一角的铁饼,先我飞出。

  事后,目睹了那场追击的观者追忆拼凑那个早上的情景。他们情绪激动,乱嚷嚷地说,太好看啦!奥运会上的赛跑都没这个激动人心。

  太精彩了,还以为拍电影呢!说话的人眼睛发亮,仿佛那个早上的情景仍在眼前。

  手机拍摄的视频贴上众多网站:我如龙卷风腾空而起;我在高高的围墙上蹦跳;我在一遛青瓦片上点着脚尖快跑;我从高高围墙上扑跌下来……一连串的 惊险动作完成在前后不过3米的距离,狂奔的贼和我身处同一画面,我的追击充满游戏的味道,像猫把老鼠一次次捉住又放开,再捉住再放开。眼看贼跑到了一条宽 马路上,但见我撒腿飞奔,这次是真追,我如同印度猴子一样身手矫捷,掠过一辆汽车,又一辆汽车,惊起一连串有惊无险的急刹车,嘎嘎的汽车拔尖声中,我落地 又跃起,终于,在一个平淡无奇的地下通道的入口,我从那个瘪三似的贼手中,救出一个也不怎么好看的女人,不,女人的钱包。

  我就这样一夜出了名。一个胡子拉碴,自称副导的人顺藤摸瓜,找上门来。来人敲开我出租屋的门,不请自进,左顾右盼,一点不外道,害得只穿短裤的 我像一只猴子在人面前,那家伙上下打量我,前面后面观察我,在我的屁股上猛击一掌,说,好臀!哪里是人的,是一只马的,难怪飞得那么快!末了他说,哥们 儿,你的肉夹馍来了。

  大胡子副导开门见山地说,我可不是来报道好人好事的,我们导演想请你去拍几个镜头试试镜。

  一锤定音。我跟他走。

  我8岁那年,我家门前来了个算卦的瞎子,在给过瞎子5角钱后,我娘想使这5角钱有点获得,于是娘把放学回家的我喊住,让那个瞎子的枯手指把我全身摸捏一遍,瞎子得出结论,这个孩子骨头轻,吃不得重饭。瞎子的话弄得我娘忽喜忽忧,终究不得要领。

  我在学校里混过18岁,不得不放弃高深如狗眼中的星空一样的学业,跟一个老乡到城里打工讨生活,我娘说她总算明白了瞎子的话,她一边说,人各有命,瞎子算命,又不断托她能见到的同乡捎话来:告诉我那小子,做点上脸的事情了就回来看看老娘。

  我每天醒来的意识总是从指尖开始,像阳光把一只梦中白鸟的翅膀一寸寸照亮。先手指、脚趾,再慢慢波及到肘关节、膝关节,最后是心脏以及大脑。直到那只白鸟站起来,慢慢扇动翅膀,滑翔、鼓翼、翱翔,天空中有了一只完美的鸟的剪影。

  现在,幻梦照耀现实,我把昨天的生活放下,把沉重的麻包放下,我终于能直起腰,撒开腿轻松奔跑,这多美好。我跟在肉身沉甸甸的导演身后,心里的幸福感实实在在。

  我在一声“预备——开始!”的喊叫声中,冲了出去。这一次,我完全体会到了飞翔的美妙,原来所有关于鸟的幻梦也是现实,我真的能飞,我飞起来 了,从地面到树上,再从树上跃过墙头,越过眼前这简易的工棚,我还临时激情发挥,展开手臂,溜过棚子上的薄瓦片,如踩在云朵上一样演绎出一连串曼妙的轻功 动作。

  有一刹那,我想起我的麻包,想起是因为知道我已彻底放下它们,我听得见心脏持续地怦怦、怦怦的跳动声,如使人热血沸腾的鼓点伴奏。我被鼓舞得热血沸腾,我趁着激情,穿墙而过,穿玻璃而过,甚至不可阻挡地穿过那个在码头上揍我、踢得我在地上打滚的人的身体。

  飞呀飞呀,我飞过树梢、飞过屋顶、飞出了高楼的重重包围,汽车如蚂蚁、楼房像积木,千千万万大地上行走的芸芸众生,更是渺小如同尘埃……

  一直飞,不停止,蓝天的背景变成了一片赤白,我感到了太阳的热力,那只白鸟忽然出现眼前,我和白鸟合二为一,渐渐地,白鸟变成了金黄、又从金黄变成赤红,最后完全是一只火鸟了。

  一只赤红的鸟不断飞升,勇往向前,一直向前。

  砰,砰,什么声音?是谁?谁在放枪?干吗要放枪?

  呼,呼,飞,飞……

  拉乔儿的故事

  一颗撞向地球的小行星在2.5亿年前改变了恐龙的命运。一支携带麻醉药的小飞镖,叫老虎拉乔儿的命运改向。

  青春的拉乔儿生活在一片有1700只老虎的森林里,如果不出意外,它马上就能恋爱了,繁衍后代,年复一年。但它被飞镖击中,眼前一黑。醒来的拉乔儿,已在一个陌生世界。

  拉乔儿来到咔咔斯国家公园,这里25年前就没了老虎,因此拉乔儿被人类的手指点中,担当在此繁衍虎子虎孙的使命。

  且看拉乔儿是一个多么英俊的虎汉子,修长俊美,身手矫捷,它朝天喊一嗓子,太阳都会璀璨一下。除了练出更出色的捕猎本领,眼下拉乔儿最渴望的,就是谈一场属于老虎拉乔儿的恋爱。

  但眼前景象使它困惑,母虎菲菲思不见了,连情敌剌剌儿也不见了,那棵有它气味的金合欢不见了,每天饮水的清亮小河不见了,甚至林中的喧嚣气息, 也都是如此的陌生。拉乔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此刻又身在何处,它心思茫然,脑海空白。它到处寻觅自己的气味,没有,它摇曳尾巴,最终确信自己还是一个有 虎味的老虎。一只孔雀大咧咧地走到拉乔儿跟前,及至看清眼前是一只老虎,吃了一惊。但看见拉乔儿对它视若无物,心不在焉。

  拉乔儿的食欲减退,它甚至懒得把这只孔雀当成午后的小点心。一只年轻的鹿走到拉乔儿跟前还在唱歌,因为自从林中没了老虎,新生的幼鹿从出生那天 起就没见过老虎。食物过于丰盛,因此拉乔儿挑三拣四,它捕食鹿,把吃剩的鹿散漫地随意一丢,捕获在它似乎不是为了生存,而是发泄郁闷。

  林豹卡丹尼是恨拉乔儿的,咔咔斯无老虎,林豹称大王,但现在老虎在一夜间出现,卡丹尼倒要试探这只老虎一下,它看见拉乔儿睡在一棵无花果树下,对它的走过视而不见,心里忽然生出几分傲气。

  美丽母虎巴加尼也是在眼前一黑之后来到了咔咔斯国家公园。它是人类指配给拉乔儿的新娘。

  随着对新环境的日渐熟悉,拉乔儿的情欲醒来,它在风中捕捉,又嗅到了母虎的美好气味,它一路寻觅,在一棵又一棵树上留下自己的气味,确立自己的地盘,也告诉母虎它在期待它美丽身影的出现。

  整个森林里只有这一公一母两只老虎。拉乔儿不必和别的公虎斗,它只有一个现实,面对人类的媒妁之言。

  两只老虎靠近的过程漫长曲折。它们在风中捕获彼此的气味,凭借本能靠近,越过一条车辙深邃的马路,拉乔儿慢慢走近巴加尼,但巴加尼因为恐惧,断然拒绝了拉乔儿,它向它亮出牙齿,嘶吼一声。拉乔儿退回了,却没有失望,反倒有了谈恋爱的信心。

  第二天,拉乔儿再次去找巴加尼,没有玫瑰,也没带鹿腿,它只有一颗热烈的心和矫健优美的身体。再次看见同类,寂寞的巴加尼心生些许宽慰,它带拉乔儿去自己喜欢的水塘,它们滚出半身泥水,开始小心翼翼的恋爱。

  巴加尼羞涩的爱情启迪并激励着拉乔儿,这一天,它和挑衅自己的林豹决斗,林豹把拉乔儿的半只鹿据为己有,这次,它惹火了拉乔儿,拉乔儿闪电一般扑向林豹,杀死了它。

  威风凛凛的拉乔儿回到巴加尼身边,它看见它的新娘眼神明亮,浑身散发湿漉漉暖烘烘的恋爱气息。

  咔咔斯公园靠近人类的村庄。人对失去老虎威胁的生活早已习惯并深深喜欢,现在,归来的老虎使人心恐慌,恐慌的人给老虎投了毒,拉乔儿死了。

  一天又一天,被爱情照亮的巴加尼总是等不来拉乔儿,忧伤占据了它的心,它向森林深处发出呼唤,喊声穿越林莽,和落日融在一起。星月黯淡,巴加尼 的内心无光。它走到和拉乔儿一起嬉戏的水塘,拉乔儿的气息犹存,但是拉乔儿在哪里呢?巴加尼在水塘中看见自己,看见脖子上的怪圈,惊跳而起,第一次,它对 这个黑色怪异的项圈感到恐怖,它隐约记起,命运的改变,所有的不幸都似乎和这个项圈有关,巴加尼用牙齿撕扯项圈,拽着自己转圈,都不能使项圈脱离身体,直 到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

  直到彻底绝望。绝望的巴加尼把自己溺死在那汪有着拉乔儿气息的水塘里了。巴加尼自杀了。它是老虎的历史上第一只自杀的老虎。它消失了,消失在人类无线电波的尽头。

  题字:徐忠志    插图:孟浩强

  陈毓:陕西文学院签约作家。出版有小说集《嘿,我要敲你门了》《美人迹》《遇见红灯向右拐》《夜的黑》等。多次获《小小说选刊》优秀作品奖,两次获小小说金麻雀奖。现居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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