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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客厅里的绅士》:旅行者的故事 真实的历史记录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8月09日09:24 来源:中国作家网 【美】保罗·索鲁 周成林 译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1922年,当威廉·萨默塞特·毛姆作为剧作家、短篇作家和小说家甚至社交名流取得巨大成功时,他放下这些,作了一次长途并且充满艰辛的旅行。 他从英国坐船到锡兰,在那儿他遇到一个人,告诉他缅甸东北部偏远的景栋的诸多乐事。这番话让他经仰光去到曼德勒,在那儿他骑上骡子,前往这个据说令人着迷 的地方。26天后,他到了那里。他把它的优点写进笔记,然后一路跋涉到泰国边境,在那儿有一辆福特车等着,要载他去曼谷。在那之后,他又坐船去了柬埔寨, 徒步到了吴哥窟,又坐河船去西贡,沿着海岸经顺化到了河内。之后他这样一路去到香港,越过太平洋,穿越美国,越过大西洋,然后回到伦敦,继续他的写作生涯 和社交生活。一直到7年后他写出了《客厅里的绅士》一书。

  这趟旅行之后,他写了很多作品,譬如《面纱》(1925),去过新加坡和马来亚之后,则有《木麻黄树》(1926)的有力短篇、《阿申登》 (1928)的间谍故事和至少两个长篇剧本。在这期间,他又去了一趟美国,并在1927年买下里维埃拉的大宅,他称之为Villa Mauresque。这里生活奢华,毛姆完成了小说《寻欢作乐》并终于写出了《客厅里的绅士》。两本书出版于1930年,毛姆正处于他的一位传记作者所称 的创作生涯的巅峰。《客厅里的绅士》得到褒贬不一的评论,不用说充满嫉妒,这类评论毛姆经常从评论家那里听到,他们很清楚毛姆很富有,是个成功的作家,人 缘很广,有点势利,生活气派,觉得没什么理由说他好话。

  旅行和书之间这一延迟让我感兴趣。一个想写一本游记的人向来都会动身旅行,然后马上把书写出来。就毛姆而言,这一间隔有所不同,好坏参半。如果 他回到家里就写,我觉得这本书会不一样。《客厅里的绅士》的语调和结构是这一时间推移的结果。它较少细节,但是更沉思、更刻意、更巧妙,甚至设法作为一种 结果;它总结概括,避免泄露这位旅行者的太多真实个性与偏好。

  在该书中,毛姆分析了旅行的愿望与旅行者的特性。这些看法用到毛姆自己身上却显出真相:“(旅行者)启程旅行,必须留下的一人就是他自己。”但 书中行文没有证明这一说法。至于游记的特性:“你要是喜欢为语言而语言,要是乐于将词语连缀成最令你惬意的序列以产生美感,旅行随笔或旅行专著就给了你机 会。”这一主张在我看来也有问题。一本游记不应只是练习文风,而是以个人的方式去看真实的世界。

  他视旅行为解脱,是一种提神:“我旅行是因为喜欢到处走动,我享受旅行给我的自由感觉。”而他在结束时写道:“我时常腻烦自己,觉得借助旅行可以丰富自我,让自己略有改观。我旅行一趟,回来的时候不会依然故我。”

  这些说法极为率直,似乎很坦诚,但是我们知道,在这本游记里毛姆非常随意;而在他的生活和其他作品中,他很善于隐藏和闪烁其辞。

  很大程度上,《客厅里的绅士》是本故事集——多为旅行者的故事;不是毛姆的,而是他遇到的那些人的。该书充满了各种各样叙述精彩的故事:曼德勒 的乔治和梅波的婚恋、达西的马斯特森及其缅甸情妇变幻莫测的关系、勐平那位神父的孤单、罗富里的康斯坦丁·福肯、曼谷的九月公主寓言,以及船上的诸多故事 ——包括那位法国总督怎样娶到妻子——至少还有两个,一个讲到老友格罗斯利,另一个则是关于美国人埃芬贝因。

  这些故事似乎是他遇到的人讲给他的,或像“九月公主”那样是在曼谷疟疾发作时神志不清地想出来的。但有些故事是在旅行之前所写——有的是在很多 年前。除了“九月公主”的确有点离谱(而且灵感似乎来自疟疾),这些故事刻画人物很出色,给毛姆的短篇小说尤其是偏远题材增添了浓烈的地方色彩(放荡的殖 民者、酗酒、不被教会认可的恋情)。它们也证明了毛姆在短篇小说《马斯特森》(和该书第十章)之中所说:“我是个意外相识,他以前从没见过,以后也不会再 见……这样,我一夜之间对他们的了解(坐在一两瓶苏打水和一瓶威士忌旁,一盏乙炔灯的光线外,就是充满敌意与令人费解的世界),比我若是认识他们10年所 知道的还要多。”

  但是毛姆很多时候并未跟一个陌生人单独坐在威士忌旁。毛姆天性沉默寡言——因为他的口吃,不太会讲故事;因为他的同性恋,不愿谈及私人生活与情 感。他在书里隐藏的一个重要事实,乃是他并非独自旅行。他跟他的情人和伴侣杰拉德·韩克斯顿一同旅行,韩克斯顿小毛姆18岁,尽管是个酒鬼,像个无赖,但 在打开局面和结交当地人方面他很有用,也善于途中的安排。在《总结》一书中,毛姆解释道:“我怯于结交陌生人,但是出门旅行我幸好有个伴(韩克斯顿),他 有令人钦佩的社交天才……所以通过他,我可以跟很多人轻易交往,否则我只能跟他们泛泛往来。”

  在《客厅里的绅士》一书中,毛姆省略了最后一段旅程(香港到伦敦)。他把之前写的东西收了进来。他写的一些东西在这本书里像是纪实,在别处却是 虚构。然而,因为这一摆布,这本书也许是他最满意的游记。毛姆在《中国屏风上》合集的“序言”中写道,《客厅里的绅士》不像《中国屏风上》是个意外收 获……“同类题材我想再试手艺,但规模要更精细,并采用一种我能赋予明确模式的形式。这是风格的演练。”这一“风格”在结构上看不出来。这是一本传统的游 记,不过行程是毛姆自己的,虽然有所摆布,这些侨民的故事却很精彩。

  虽然好像一直在写自己,毛姆却很少显露自己。他在某个时候发脾气(他的房间没准备好),但他很快泄气。他谈了一点自己的饮酒习惯;他透露自己抽 过一次鸦片,就像坚称抽鸦片不太有趣的很多作家一样,他的观察很敏锐。他写吴哥窟是我读过的最好描述之一,他写泰王宫则很细微——是一个内行对亚洲王室的 一瞥;虽然声称无甚兴趣,他写法国风味的河内却很公道。作为叙述者,毛姆不带激情,尽管激情颤动于他遇到的人和他们纷乱的生活之中。毛姆的声音是说故事的 人的声音,是机警的作家的声音,毫无风趣但值得信赖。讲故事的人和他小说的第三人称叙述几乎没有区别。偏见只是偶尔闪现,就像写到袜品商人埃芬贝因,他第 一次,或许是最早一次,用到“长了反骨”这一俗语:“他是个长了反骨的人。每个人似乎都在密谋怠慢或伤害他。”

  毛姆也有反骨——或许不止一根。但总的来说,他在旅行时很坚忍,甚至勇敢。他在远离人烟之处的旅行,让《客厅里的绅士》不单别具一格,而且(对我来说可谓游记之最大特质)是个珍贵的历史记录。

  【美】保罗·索鲁  周成林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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