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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翻译,期待更加规范化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7月28日21:42 来源:黄尚恩
《我的心略大于整个宇宙》《我的心略大于整个宇宙》

近日,由韦白翻译的佩索阿诗选《我的心略大于整个宇宙》刚出版便陷入一场争议之中。北京大学西语系教师闵雪飞撰文指出该诗集存在两个抄袭之处:一是韦白在译序中引用了她对佩索阿的一段评注而未加任何说明;二是诗集中收录的组诗《斜雨》除了个别字眼和语句,在整体上几乎完全“借鉴”了她与杨铁军之前共同翻译的译本。韦白发表公开信承认《斜雨》的第四节的确“有抄袭嫌疑”,但是“这首诗的其他章节,可以认为是参考失当,但绝不是抄袭”。随后,出版方世纪文景发表声明,停止对该出版物的发货,并对编辑在出版过程中的失察深表歉意。这件事引发了大家对诗歌翻译的广泛讨论,比如:诗歌翻译中,同一个底本提供给不同译者的发挥空间有多大,“借鉴”与“抄袭”的边界在哪?如果过去的译本已经足够优秀,是否有必要重译?诗歌出版中,译者、出版方等应如何加强版权意识?

  译者的发挥空间有多大

  组诗《斜雨》的两个中文译本的确有很多相似的句子。韦白的解释是,因为这是同一个诗人的同一首诗,而且是根据同一英文底本进行翻译,留给自己发挥的空间非常有限。“但我的译本,细心的读者一定可以读出与她们的译本不一样的地方”,“这些章节是否属于抄袭应该由诗歌翻译界最有成就的翻译家来界定”。

  针对韦白的这番解释,有一些网友根据该诗的英文底本各自进行翻译,翻译出来的文本“其貌各异”。因此,有一部分网友表示,两个不同的人自行翻译,想要出现像现在这两个译本这样具有如此大的相似性,是非常困难的。诗歌评论家唐晓渡谈到,在不同翻译理论的指导下,诗歌文本提供给译者的发挥空间是不一样的。但无论如何,不同译者对同一首诗的理解肯定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翻译中,无论是遣词造句还是语气处理,都有一定的发挥空间。比如,叶芝的诗作《丽达与天鹅》,袁可嘉、余光中、裘小龙、傅浩都曾翻译过,每个人在翻译中都对它进行了不同的处理。而且,使用不同的文体来翻译同一首诗,译者的发挥空间就更大,用五言古诗和自由体诗来翻译《海滨墓园》,出来的文本肯定不一样。

  但是,在翻译的过程中,确实会出现“英雄所见略同”的情形。诗人西川举例说,“《圣经》从希伯来文翻译到希腊文的时候,72位翻译家分成不同的组,组与组之间翻译出来的东西差得不是太多。”在西川举的这个例子中,不同的组之间应该是没有互相参考的。在韦白已经承认自己有所参考的前提下,两个译本过多的相似性难免给网友带来众多想象的空间。对于这是“参考失当”还是“抄袭”,不同的网友给出不同的判断。对此,唐晓渡表示,在翻译中参照已有的译本是通行的做法,但目标是为了翻译出自己的风格。如果一首诗翻译出来之后,让人感觉这个译本和之前的译本有太多的相似性,“就翻译的创造性来说,就比较遗憾了”。

  如何进行合理地参考,而又不至于失当呢?翻译家屠岸的一些翻译经验可以借鉴。屠岸翻译的很多作品都是首译,但也有一些是别人已经翻译过的。对于后者,屠岸一定先自己翻译一个初稿,然后再看别人的译本,从别人的译作中发现自己理解错误的地方,然后凭借自己的力量来改进。屠岸表示,如果先看别人的译作再去翻译,“那他的风格会影响到我的风格,他的理解会影响到我的理解”,所以这个秩序不能颠倒。如果自己的译作跟已有的译本差不多,“只要是自己翻译的,这是英雄所见略同,但一般只是个别的句子、个别的章节相同,不会是整首诗相同”。

  过多的重译是否有必要

  在这场争论中,有网友发帖称韦白之前翻译的一些狄兰·托马斯诗作也涉嫌抄袭巫宁坤的译本。韦白在公开信中解释说,有一些作品,已经有很好的译本,不一定非得推倒重译。有些译者为了回避已有的翻译,而不得不进行拐弯抹角的转变,这样即使是优秀的诗歌翻译家,为了避嫌也有可能把一首很好的作品译坏。巫宁坤翻译的几首狄兰作品是公认的译作经典,所以他在翻译这些诗作时确实过多参考了巫宁坤的译本。

  韦白用这段话为自己辩白,受到了网友激烈的反驳。韦白也表示,借鉴了却未加注,自己的确有失当之处。但是韦白提出的“重译的必要性”问题却值得我们思考。的确,重译是有必要的。诗人王家新表示,翻译有一个绝对的目标,不论多么优秀的翻译者都很难真正达到它,因此翻译是无止境的。像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每一代都应该有自己的译者去翻译它,让原作的声音从不同翻译中呈现出来,用本雅明在《译者的使命》中的话来讲,使原作的本质得到“新的更茂盛的绽放”。

  但是,对于一些知名的外国诗人,经常是你翻译完我再翻译,译本与译本之间并没有质的差别,对这种现象我们应该加以警惕。王家新认为,翻译家进行重译之前应该反复问自己,自己的翻译是否有独特的价值。如果觉得没有什么不可替代的价值,没有自己独特的贡献,那还是慎重重译。现代文学史上,卞之琳从法文转译了里尔克的《旗手》,冯至认为翻译得很好,就没有再从德语翻译这首诗。这是向同行致敬的一种方式。当然,很多诗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外国诗人,他把翻译作为自己深入阅读的途径,从不考虑出版,那就另当别论了。

  现在的外国诗歌,有两种情况最急需翻译。西川表示,如果一个外国诗人,他的作品目前被翻译成中文的只有十来首,现在有一个翻译家想翻译完这个诗人主要的诗作来出一本书,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的翻译是为了让我们读到新的东西。或者,翻译家发现前人的翻译整体上很优秀,但是却有一些硬伤,这时候为了让大家读到正确的东西,就有必要重译。

  译者应该加强版权意识

  当前的文学翻译面临一些严峻的挑战。有一些图书公司在校园网上招募“翻译员”进行长篇小说翻译,但是他们提供的翻译底本并非外文底本,而是中文的几种译本,然后要求“翻译员”把几种翻译综合起来,然后再通过长句打散、短句合并、同义替换等方法改写。在狭小的诗歌翻译圈,这种“中译中”的现象存在的可能性要小一些,但是在翻译的过程中过度借鉴的问题照样值得大家深思。

  王家新认为,翻译者应该有自己的专业标准和道德规范,否则翻译就没有什么尊严可言。在重译的过程中,前人的译本、其他人的译本摆在那里,对译者构成了严格的考验。首先是道德上的考验,然后才是技术上、能力上的考验。第一个翻译的人是最困难的,他没有任何的参照,只能自己在黑暗中摸索,寻找到这首诗歌的语调。因此,译者要尊重以前的译本,特别是初译本,哪怕它是不完美的,你也必须尊重。如果译者借用了别人的译本,哪怕是一个字,都需要注明,因为有时候一个字就是关键所在。比如,穆旦翻译的奥登诗作《悼念叶芝》中有一句诗,“你像我们一样蠢,可是你的才赋却超越这一切”。其中的“蠢”字让整个句子非常直接、有力量,语感直接出来了。一般的译者,可能就翻译成“你像我们一样愚蠢”,感觉就没有了。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译法是独属于穆旦的,因为是他第一个这样翻译,翻译得这么好。

  回到这次的译本风波,很多诗人、翻译家在接受时表示,韦白是一个对诗歌翻译有贡献的翻译家,但这次的做法确实存在失当之处。这和当前出版状况不太规范有关,大家的版权意识还不够强。韦白在公开信中表示,他在翻译狄兰·托马斯的一些作品时,因为参考了巫宁坤的译本,在博客贴出时已经注明了,在出版时考虑到诗集很少有加注的体例,所以并未说明。韦白也注意到,像《经典与解释》丛书在引用别的译文时,将之清晰标注出来也完全没有问题。因此,在出版别的翻译诗集时,他一定会将引用和借鉴的部分标出来。

  这场争论因韦白翻译的诗集而起,因此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韦白身上。但王家新表示,翻译界的过度借鉴、抄袭现象非常普遍,希望更多的翻译者对这件事进行反思,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而且,要在翻译界和出版界能够形成新的规则,让翻译工作更加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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