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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汀不死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7月10日14:18 来源:中国作家网 马小淘

  我想要提及对《傲慢与偏见》最初的记忆,但那的确是光阴荏苒的事情了,只有笼统的大方向,细节模糊可疑,不适合较真追忆。我上初中,13岁左右,在一个周末的深夜一气呵成看完了那本小册子。期间,我爸还来催我睡觉,发觉我在看书,就面露欣慰回房间兀自睡了。彼时他们不能预料我将来会成为一个每天都在看作品的文学编辑,生怕我不喜读书不爱文学不小心长成一个轻浮荒诞的人,所以只要我在看书,大概着火了,他们也会鼓励我边阅读边逃跑吧。最模糊的关键点出现了——我像粗制滥造的电视剧里的人物一样,读完最后一页,合上书,翻身睡了,没有内心戏。我到底当时什么感觉,竟然全忘记了。像最缜密凶犯处理过的犯罪现场,蛛丝马迹都没有,我在大脑内存中反复搜索,依然对当年的阅读感觉毫无头绪。还要交代一下,记忆力好几乎可以算得上我最显著的优点,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你捡了一分钱,也许10年后我依然念念不忘。不是我神经兮兮看不得你占这么小的便宜,我只是想浮夸地证明,我记忆力确实挺好。我至今可以清楚还原很多少年时的阅读感受,比如初读《百年孤独》,被马尔克斯烦琐的人物关系表震慑,瘪嘴领教他气吞山河的雄心;比如心情大靓翻开《金阁寺》,却被哀艳灵动的语言拽入既崇敬又畏惧的古怪心境。所以,惟一合理的解释便是,读罢《傲慢与偏见》我没有浓烈的感受,看了也就看了,当真心无波澜。至少,简·奥斯汀于我,不是那种毛骨悚然的好。结合当年的兴趣,或许我干脆把《傲慢与偏见》当成了男欢女爱小白文,只是起哄地探究最后到底是劳燕分飞还是破镜重圆也说不准。

  此后我并没有重读过《傲慢与偏见》。想看的书永远看不完,所以读过的书,如果当时没有被击倒,便好似一段无关痛痒的短暂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没必要重新开始。

  读者对作家的要求很多时候像最变态苛刻的老师,对一般勤勉好学的学生都没有兴趣,非要找到10岁被哈佛破格录取的奇葩才两眼冒光。简·奥斯汀显然不是,她是那种安静坐在教室角落,大多数时候将自己伪装成空气,偶尔撂几句俏皮话的类型。而我,多年的阅读已经把胃口吊得老高,光是私房菜还不够,天天惦记满汉全席。并且不得不承认,看小说时,常常焕发出潜在的受虐倾向,并不热衷皆大欢喜,反而流连于好景不长,乐于各种痛不欲生的阅读体验。在生活里画个圆满句号的难度相当于上蜀道,而在小说里最简单就是不管什么恩怨都在最后翻盘,所有冷脸置换成温暖的笑。想到《傲慢与偏见》的喜剧终了,不管是情比金坚的还是勾搭成奸的都在阳光普照的结尾火速终成眷属,就失去重读的兴致。兜兜转转终能修成正果,显得没有命运感。

  但是导演们和我不一样,据说《傲慢与偏见》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已近10次,甚至还有印度版本。我只看过其中一版,劳伦斯·奥利弗的达西和葛丽亚·嘉逊的伊丽莎白,两人你来我往的较劲既风度翩翩又揪心迷人。

  这的确是最适合改编的小说。来看看它有多青春偶像:女的聪明伶俐、桀骜辛辣,男的高大威猛、多金正直,两人棋逢对手针锋相对,一人一副得理不饶人的厉害嘴脸,可别管抛出多少偏激的愤怒言论,却还是甩不开爱的羁绊。都是表面刺头如仙人掌,心底却早已软成一锅粥,终究为对方露出温煦善良的本色。关键时刻,他定会为她挺身而出,她也必然咬紧牙关不肯向拆散他们的人就范。另一边厢,还有她的姐姐和他的死党,一对温良恭俭让的璧人,也要随着这二位的跌宕起伏分分合合。同时,又有女主角母亲班纳特太太和花絮追求者柯林斯先生等搞笑人物生动串场,他们出现的机会不多,却绝不扁平,那种活灵活现的轻浮粗鄙或者庸俗古板,映衬着两对男女主角四颗澎湃的真心四脑门子高尚的爱情。这一切太完美了,这些闪闪发亮的人物简直不需改编就洋溢着无限戏剧张力,爱恨情仇、嬉笑怒骂,要狗血有狗血,要端方有端方。主料够新鲜,作料够丰富,这是一锅色香味俱全的爱情鸡汤。但是别忘了这是奥斯汀原创的,这些郎情妾意悲欢离合听起来显得老套,是因为它被借鉴改编的次数太多了,这是最显然的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因为有她这样的作家,天下的故事显得越来越贫乏,我辈只好慨叹余生也晚,故事被奥斯汀们讲完了。我觉得当下大部分爱情电视剧都逃不掉撇不清它的影响,甚至决定武断地归纳,如今韩剧雷打不动的男主女主男配女配两对模式,就是千万次地向《傲慢与偏见》致敬。甚至配角,你很容易发觉,我国所有婚恋题材电视剧的小清新女主角都有一个让她无地自容的捣乱母亲,或者偶尔不是母亲是大姨二叔三舅妈等。当然,如果她不是独生子女,她多半会有个或者读书读傻了或者又愚蠢又浪荡的姊妹,不仅不能助她一臂之力,还以自己的存在努力添乱。而后,她一闪而过的追求者基本都痴傻呆笨而不自知,猥琐无趣跟柯林斯先生如出一辙。这些都是跟谁学的?天哪,奥斯汀一本小说,可以改头换面拍出一万部剧了。

  然而,她并未亲见今日的辉煌,那只有41岁的仓促人生,没有嫁人,除却文学,留下的无非是隐约的失望。我是在鲁院读英语作家班的时候,才了解了她的生平。英美文学选读课上,老师刘丹以纯正的发音介绍奥斯汀的生平,朗读《傲慢与偏见》的选段。我以半吊子英语听得磕磕绊绊,却还是好意思感慨万千:小说的结尾大抵寄托着奥斯汀辛酸的理想吧,一个小乡绅家庭出身的拮据姑娘,可以仅凭智慧吸引人,以绝不讨好的姿态,趾高气扬把相爱的金龟婿划归帐下。而奥斯汀终了闺阁的一生,想来也是爱过什么人的,个中艰辛苦楚我们不得而知,惟有小说里的伊丽莎白,才可替她实现一种虚拟的圆满。

  朗读后,刘丹老师领我们逐字分析选段的字里行间。我读出那妙语连珠的文字背后她独有的狡黠,她的幽默有一种温暖的刻薄,好似刺眼的光经墨镜过滤,炽热却绝对舒适,一点不讨厌。凡俗、琐碎、犀利、跳脱,又风趣俏皮得恰到好处。

  课堂讨论上,老师给出的题目是爱情与金钱的关系。我说得吞吞吐吐,仿佛我一直想不开,到底看重哪个多一点。其实我本可以口若悬河的,我不用想就清楚着呢,只是要翻译成英语啊,一不让说母语,就立刻理屈词穷了。我忽然觉得奥斯汀不是一个穿着维多利亚时期长裙漫步汉普郡的英国淑女,而是染着宝蓝色头发穿着吊带盘踞电脑旁的宅女,她隐没在周遭平凡的人群里。这个对人情世故洞察得一览无余的女子,仿佛悄然具备了穿越的能力,她准确地刻画了她的时代,竟然也超前地预测了我们的时代。财产、门第、大宅子,她描摹的关键词在如今的婚姻里是依然是那么严峻的当务之急。

  看一些作家的作品,会长出这样的知识——哦,原来那个时候的人是这样想问题啊!可是看奥斯汀,丝毫没有这种间离感,发出的是如此会心的慨叹——妈的,这不是我上次遇到的那个猥琐男吗!那种零距离简直离奇,猛然不敢相信她在天上,我在人间。惟一最大的不同是:奥斯汀的小说里,人人彬彬有礼;而我们的傲慢与偏见显得更加凶猛、粗鄙。

  所以奥斯汀不死,她精准地描述了永恒。有人说,作为作家,她的视野貌似是狭窄的,发生了法国大革命那样的大事她的小说依然我行我素不曾提及。可是很多时候,史诗一两个就够了,反正再大的史诗里,作为个体的人都是谨小慎微地活着。法国大革命毕竟那么多年就一次,普天下的痴男怨女分分钟都在上演着阴晴圆缺。所以奥斯汀之广阔,在于她轻描淡写,眯起眼却看清了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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