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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作家与书商签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4月01日15:47

  1、尽量与国家正规出版社签订正式的《图书出版合同》。如果要选择中介进行代理出书的话,尽量选择规模大、有资质、信誉好的文化公司,最好不要和个人签订代理出版合同。

  2、认真审视书商提供的代理图书出版合同,看有无重要条款被故意遗漏,比如书商违约责任条款,如果被遗漏,建议及时修改合同条款或做补充协议。

  3、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出版社名称。如果签订合同时,书商未能确定出版社,也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出版单位必须为国家正规出版社,具备ISBN标准书号,同时约定乙方如使用假书号出版要承担的赔偿责任。

  4、合同期限尽可能短,最好不超过3年。通常这类图书代理出版合同中都会约定“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稿件交与第三方出版。”因此,作者将合同期限约短一些,防止作品一直压在书商手中太久、最后没出成书,耽误作品的发表与出版,造成作者的损失。

  5、一定要约定代理出版方的违约责任,主要是针对合同期满,对方未能顺利出书的情况。约定代理出版方未按期完成图书出版的,应向作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通常为合同约定稿酬的30%-60%)。

  6、合同中加上一条“乙方已认可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出版的作品符合图书出版水平要求,乙方今后不得以书稿未达到出版水平为由拒绝履行代理出版的义务”。

  7、采取措施防备书商剽窃自己书稿的内容。如果委托书商出版的作品是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最好将该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如果作品是已经在报刊发表的文章合集,应将作品最初发表的证据保存好,以便日后发生纠纷维权时有凭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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