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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刃剑还是双刃剑——长篇小说的影视化趋向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1月04日15:01 来源:朱向前

  第二辑 问题与思考

  单刃剑还是双刃剑

  ——长篇小说的影视化趋向

  在我看来,十余年来以长篇小说为主体的当代军旅文学的第四次浪潮成绩卓然,但问题也不少,其中最引人注意而又议论纷纷甚至争论不休的,还是长篇小说影视化或曰作家“触电”现象。具体说来,就是怎样看待长篇小说创作和影视的关系。是鼓励还是反对“触电”?这个问题比较敏感,也比较复杂,常常是见仁见智,甚至是似是而非、混淆视听,今天我也来斗胆“触一回电”吧。

  不可否认,由于主旋律需要和市场拉动,一大批军旅作家作品改编或编剧影视剧。 如朱苏进的《 康熙王朝 》、《 江山风雨情 》、《 我的兄弟叫顺溜 》;兰小龙的《 士兵突击 》、《 我的团长我的团 》;江奇涛的《 红樱桃 》、《 汉武大帝 》、《 亮剑 》、《 人间正道是沧桑 》;柳建伟的《 突出重围 》、《 英雄时代 》、《 惊涛骇浪 》;徐贵祥的《 历史的天空 》、《 高地 》、《 八月桂花遍地开 》;王海鸰的《 牵手 》、《 中国式离婚 》、《 大校的女儿 》;朱秀海的《 乔家大院 》、《 军歌嘹亮 》、《 波涛汹涌 》;石钟山的《 激情燃烧的岁月 》、《 幸福像花儿一样 》等等。一方面提升了当代中国影视剧的品质,带动了军旅文学的繁荣,扩大了军旅文学的影响,弘扬了主旋律;一方面也提升了军旅作家的影响力、知名度和生活质量。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对于军旅长篇小说创作,影视化恰恰又是一把不得不警惕的“双刃剑”,收获了市场同时也斫伤了作家。

  首先,我简单梳理一下当红军旅作家在长篇小说影视化大潮中的基本状态,大致有四种情况。一种是过去的优秀作家,现在不再原创作品,而是甘当“二传手”,将别人的小说改编成剧本。比如赵琪,他在90年代写过像《 琴师

  》、《 穷阵 》、《 苍茫组歌 》、《 四海之内皆兄弟 》、《 援军 》等好小说,显示出了一个优秀小说家的才华和潜质,现在在影视界里名声一样很大,价码很高,但我对他放弃小说原创曾当面向他表示过我的惋惜。第二种情况就是所谓的“套写”,作家自己写剧本同时出同名小说,或先出剧本再改小说,或瞄着电视剧去写小说,其佼佼者当数朱苏进和王海鸰,他们的电视剧拍一部红一部,连带的小说也就卖得很好。不过这些从剧本套写过来的小说明显经不起细读,难以进入经典。第三类是专门做电视剧写手。这些人在小说创作中本来就处于二三流水平,但是适合写电视剧。这也证明了我一个判断,即好的文学作品不一定能改成好的电视剧,比如莫言和阎连科。好的作家也不一定能写出好的电视剧,这也是作家才华性质所决定的,也叫做别无选择吧。第四种情况是专心小说,不触电。徐贵祥就是一例,他的长篇小说每一部都卖了影视版权,动则几十万。但他自己从来拒绝亲自操刀改编。这样的人首先对小说有坚定的热爱,同时对自己抱有信心。这是明智的,应了那句话“写自己的小说,让别人去改吧!”改好了,是我的原著好;改砸了,算你没水平。

  然后,我们来看看作家是怎样走向电视剧的。第一肯定有钱的诱因。文学创作一般以字数稿酬计,一千字差不多一百块钱。就算按版税也基本在8%~10%。而电视剧是按集论价,一万字左右一集,名家一集多的十万八万,少的也有二三万,而且一写就是二三十集三四十集,一部电视剧下来车子房子都有了。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个诱惑不可谓不大。不过,我们也不能把作家走向影视笼统地归于掉进了钱眼里。必须要承认,在金钱之上还有一种精神的享受,这就是第二个层次,写作的“成就感”。我不止一次听名编朋友们真切地谈他们的感受,那就是晚饭后爱在街上转悠,因为什么呢?那时电视里正在播他的电视连续剧,他喜欢跟在路人背后听他们的评价,为里面的人物情节争论不已,喜欢看人们匆匆忙忙往家赶去看电视的兴奋劲儿。那种感受,我们虽然没有经历却也能够体会。电视剧就是这样,它是一种即刻能够兑现名利的创作劳动。你今天写完一集,晚上就可以点钱;今晚播出一集,你就可以在收视现场感受人们因为你的故事的喜怒哀乐、出神入迷,而且第二天就可以知道收视率。况且中国的电视受众群体极为可观,随便一个剧集都能有成百上千万人观看,作为一名编剧你想想那是什么感觉!文学创作就不一样了,它的写作过程是孤独的、寂寞的,即使经过编辑出版进入市场后,你也很难在第一时间里得到读者的反馈,经过了影视成就感强刺激的作家已经再难坐得住文学创作的冷板凳了。这是金钱之外文学创作与影视剧写作之间又一大区别。第三个层次,就是艺术理想的追求了。朱苏进就曾大量研究美国、日本电视剧,想学习借鉴,提升中国影视水平,也做成艺术经典,现已成立了工作室,业绩不错。每一个艺术家都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传之后代、流芳百世,但真正做到很难。我们常说曹雪芹写《

  红楼梦 》“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要是说“十年磨一剑”甚至二十年“磨一剑”,你的作品就可以流芳百世,也许很多作家宁愿付出这个辛苦和寂寞,问题是谁能保证自己的作品一百年后还有人读呢。这就产生了一个困惑:一种假设是你孤独写作几十年,作品在一百年、五百年之后被大家奉为经典;一种假设是你在活着的时候写几部电视剧,立马看到它们传遍千家万户,你的写作价值得以兑现。面对这两种情况,恐怕许多作家会选择后者。这是无可厚非的事,也没有什么错。事实上,现在活跃在一线的编剧也多是优秀作家,而且往往是综合素质很高的作家,也就是说要主题思想、结构故事、塑造人物、筛选细节、人物语言等方方面面都比较平衡的作家,军队作家胜出也说明了这一点。说白了,也不是谁想干就干得了的事。但说到底,电视剧对作家的最大诱惑还是“名”、“利”二字。

  或问:在文学创作和影视的矛盾之间,难道作家就不能取中或者“双赢”吗?

  答曰:很难。首先,因为两者的价值取向不同。影视剧制作是工业化产品,它遵循的是商业原则,一切以市场效益为判断标准,简单地说就是要追求收视率和收益率。情节、悬念、暴力、色情,是影视剧的“潜规则”,金钱是文化市场最有力的操纵者。而纯文学(

  小说 )创作呢,它是一种心灵的敞开,一种灵魂的飞扬,是作家对人性、人情、人世间的真善美的讴歌与亲近,对假丑恶的拷问与鞭挞,是个体生命对自然万物四季轮回的细腻感受、独特体验和完美表达,是不带世俗功利、甚至是没有“目的”的精神活动。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文学(

  长篇小说 )创作和影视剧制作的内在差异性。其次,它们对写作者的要求也不同。影视剧是一个多行当、多专业、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性艺术,文字创作只是很基础的一部分工作。目前影视圈从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而且并不重视编剧的作用,只把它看作是从属地位甚至打工地位,只要你能编出吸引观众眼球的故事就行。为了吸引眼球,就可能先是跟着“感觉”走,然后是跟着“感官”走,最终是往“下半身”走。再说到基本元素,纯文学创作讲究意境、氛围、心理刻画、环境描写、性格塑造等等。当然,电视剧也有语言要求,比如人物对话要精彩,但那更多是为了情节展开,交代故事,设计悬念,要一环扣一环;而纯文学写作又可能重在心灵挖掘上。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严重一点说,长期的电视剧写作对作家可能是有害的,最终导致对作家个人品质和艺术才华的腐蚀。有的作家说他先写几部电视剧赚些钱,然后再安心写小说,美其名曰“以文养文”,这其实是自欺欺人。一旦尝到了电视剧甜头是很难收手的,只会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如朱苏进90年代初说要回到小说,90年代末宣称回不来了 )。还有的作家将小说和剧本一起套写,希望两不耽误,这看似两全其美,其实是一厢情愿。小说的结构和剧本的节奏不一样,小说的语言和剧本的语言更是两回事,写惯了故事大纲和分镜头剧本的笔又怎么能写出好小说来呢。所以说,问题有两面性,如果从提升当下中国影视剧水平出发,我乐意看到更多的优秀小说家加盟其中;如果从捍卫长篇小说的纯洁性出发,我倒希望优秀小说家与“触电”保持距离。但球又踢回了作家,就像上世纪90年代初是否抵挡住“下海”的诱惑对作家是严峻考验一样;现在,尤其在文化体制、政策还有待完善的情况下(

  最好的待遇是电视剧编剧和畅销书作者 ),能否警惕名利的陷阱,拒绝“触电”,对作家依然是一个两难抉择。但具体到个人(

  如老朋友朱苏进 ),面对少了一个优秀小说家而多了一个著名编剧的现实,我不知是为之庆幸还是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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