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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毕生坚持自由主义遭致被骂数十年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1月04日10:05 来源:凤凰网历史

  本文摘自《文史月刊》2010年第7期,作者:张家康,原题:《胡适为什么挨了40年的骂》

  胡适去世后,世人给他镌刻的碑文是:

  “这个为学术和文化的进步,为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为民族的尊荣,为人类的幸福而苦心焦思,敝精劳神以致身死的人,现在在这里安息了!我们相信,形骸终要化灭,陵谷也会变易,但现在墓中这位哲人所给予世界的光明,将永远存在!”

  胡适毕生喜谈政治,而所言所论又多与实际政治格格不入。他一生鼓吹自由主义主张,势必与国民党的一党专制发生冲突。于是,无休无止的论战,几乎耗费了他生命的大多时光,他所孜孜以求的西方民主政治的理想,也在口诛笔伐声中,被无情地驱赶到爪哇国去了。

  “我成了一个不怕骂的人”——认不清军阀本质,由善良而致轻率,仍不知自己错从何来

  五四运动时,直系军阀吴佩孚反对安福系,支持学生运动,直奉战争中,吴佩孚又把张作霖赶出关外。其虚假的政治作秀,很得知识分子的青睐。胡适认为,只要吴佩孚不放弃努力,就能实现南北统一,产生一个“好人政府”,以推行渐进式的和平改革。他和蔡元培甚至致电孙中山,劝其结束护法战争,以国民身份为国尽力。

  胡适确实太离谱,也难怪国民党人“气愤填胸”,张难先致信胡适和蔡元培,气愤地批评他们,“主张是偏颇的,是狭隘的,是苟且的,是糊涂的,是违反真正民意的,是袒护有枪阶级的,是造成异日大战的,是污辱吾国最高学府的。”

  恰在此时,粤军总司令陈炯明发动广州兵变,欲置孙中山于死地。国民党内外,全国上下齐声声讨唾骂陈炯明。可是,胡适又唱起反调,在《努力周报》上作起声援的文章,认为:“孙文与陈炯明的冲突是一种主张上的冲突。陈氏主张广东独立,造成一个模范的新广东;孙氏主张用广东做根据地,做统一的中华民国。这两个主张都是可以成立的。”

  于是,呵斥之声铺天盖地而来,《民国日报》发表了诸多讨伐的文章,众口一词地批评胡适抑孙袒陈的言论,指责陈炯明“叛道”、“悖主”、“犯上”。胡适是满脑袋瓜的西方民主政治的理念,当然不能认同上述的观念,认为持有如此观念的人,“是旧道德的死尸的复活。”他辩解说:“我们并不是替陈炯明辩护;陈派的军人这一次赶走孙文的行动,也许有可以攻击的地方;但我们反对那些人抬出‘悖主’、‘犯上’、‘叛逆’等等旧道德的死尸来做攻击陈炯明的武器。”

  李大钊在上海会见孙中山后,便以北大同人、朋友的身份致信胡适,希望《努力周报》改变对孙中山的态度,信中说:“中山抵沪后,态度极冷静,愿结束护法战争,主张收军权于中央,发展地方自治,以打破分省割据之局。”老友的话,似乎提醒了他,他也开始反思起来,论争的调子有了些微变化,开始说孙陈之争,是“一个实力派与另一个实力派决裂,故认作一种革命的行动”。这种貌似公正的话语,还是免不了偏袒陈炯明之嫌。

  当孙中山在上海发表声明说:“对陈炯明所率叛军,当扫灭之,毋使祸粤者祸国”时,胡适又不高兴了,立即出面指责:“对于孙氏,我们还有一个忠告:他对于陈炯明的复仇的念头,未免太小器了。孙氏是爱广东的人,不应该为了旧怨而再图广东的糜烂。”

  1924年8月,《民国日报》刊载孙中山《民权主义》第一讲,同版《响影录》专栏刊出胡适短文《少谈主义》。孙中山看后,心中尤为不快,并就原报亲批如下文字:

  “编者与记者之无常识,一至于此!殊属可叹!汝下段明明大登特登我之民权主义,而上面乃有此《响影录》,其意何居?且引胡适之之言;岂不知胡即为辩护陈炯明之人耶?胡谓陈之变乱为革命。着中央执行委员会将此记者革出,以为改良本报之一事。”

  北京政变发生后,孙中山应邀北上共商国事。孙中山在《北上宣言》中,提出召开国民大会,以期实现中国的统一与建设。可是,段祺瑞却以“善后会议”相干扰,胡适以“有特殊资望学术经验者”,当在邀请之列。他再清楚不过地知道,所谓“善后会议”,说穿了则是军阀、政客的分脏会议。但是,他又太善良了,总是期待着“善后会议”能成为“和平会议”,以为“会议式的研究时局解决法总比武装对打好一点”,所以,他“愿意试他一试。”

  他轻率地为“善后会议”凑热闹,自然背上了为段祺瑞捧场的骂名。在国民的一片反对声中,“善后会议”无果而终,胡适也知趣识相,借机辞去善后委员的职务。

  说起胡适,他还是个从不服输的主。这段热热闹闹、缠缠绕绕的经历,他从没意识到错从何来,反而觉得理直气壮,在致《京报》记者邵飘萍的信中,他说:

  “青年界对我的议论,乃是意中事。生平不学时髦,不能跟人乱谈乱跑,尤不能谄事青年人,所以常遭人骂。但八年的挨骂已使我成了一个不怕骂的人;有时见人骂我,反使我感觉我还保留了一点招骂的骨气在我的人格里,还不算老朽。”

  “上帝我们尚且可以批评”——为人权求法治,骂遍国民党大小官吏,上至孙中山,下至扫地的差役

  1929年3月,在国民党三全大会期间,上海特别市代表陈德征提交《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案》,其中说:“凡经省党部或特别市党部书面证明为反革命分子者,法院或其他法定之受理机关应以反革命罪处分之。”

  何谓反革命分子呢?陈德征将之定性为:“共产党、国家主义者、第三党及一切违反三民主义之分子”。这样的政治界定太骇人听闻了,胡适“实在忍不住了”,立即给司法部部长王宠惠写信,批评这个提案,“在世界法制史上,不知哪一世纪哪一个文明民族曾经有过这样一种办法,笔之于书,立为制度的”,指出如此以党代法,那么,“司法院也大可以早点预备关门了”。“中国国民党有这样的党员,创此新制,大足以夸耀全世界了。”

  胡适还将信稿寄给国闻通讯社,不多日,国闻通讯社便函告他,信稿被检查者扣留。他怎么也没想到,当权的新闻检查机构会是如此的蛮横不讲理,他要摆开架势,与当权者理论是非。于是,他的《人权与约法》便在《新月》发表,文章对国民党所允诺的保障人权表示失望,因为,凡此侵害人民自由及财产的行为,都被冠以种种政府及党部机关的名义。中华民国政府和党部行事无法可依,人民的权利已被剥夺的所剩无几。

  他列举出这样的事例:安徽大学校长刘文典因称蒋介石为“先生”,而没称“主席”,便被以“治学不严”而拘禁,家人、朋友只能到处奔走求情,却“不能到任何法院去控告蒋主席”。

  他说:“这是人治,不是法治。”唐山的商人杨某被驻军152旅某连长拘禁和拷打,商会代表只能去求情,而不能依照法律去控诉。

  他由此得出结论,此类事件,唯有“法治”可以规范。他呼吁:“快快制定约法以确定法治的基础!快快制定约法以保障人权!”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凡有侵犯人权者,“无论一百五十二旅的连长或国民政府的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

  《人权与约法》发表后,立即引发出关于人权问题的大讨论。他的朋友罗隆基、梁实秋、王造时等,积极予以舆论支持。

  他们都是清华出身,留学美国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是集聚在胡适旗帜下的“三个火枪手”。他们关于人权与约法的舆论造势,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蔡元培致信表示敬佩,说《人权与约法》乃“振聋发聩”之作。许多人致书《新月》,积极支持这场讨论,表示:“胡先生这篇文章应是我们民众所不可不读的了”。

  胡适太高兴了,兴之所至,文思泉涌,又连连发表《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对于建国大纲的疑问》、《知难,行亦不易——孙中山先生的“行易知难说”述评》等文章。

  他认为,孙中山的《建国大纲》只讲“军政”、“训政”,而不相信民众参政的能力。他说,宪法可以与训政并重相容,“宪法之下可以做训导人民的工作,而没有宪法或约法,则训政只是专制,决不能训练人民走上民主的路。”

在批评孙中山的“行易知难”时,他还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说,孙中山的“行易知难”,有两大错误,第一:许多青年同志“只认得行易,而不觉知难。”于是,出现“打倒知识阶级的喊声,有轻视学问的风气。”第二:当权者以“行易知难”的理由,以为所谓知识就是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建国方略,“知难既有先总理任之,行易又有党国大同志任之,舆论自然可以取消了。”于是,“钳制一切言论出版的自由,不容有丝毫异己的议论”,自然成为“训政”和“共信”的冠冕堂皇的理由。

  这些文章写出来后,胡适的一些朋友看了,纷纷咋舌,都劝他还是不要发表,以免惹上更大的麻烦。可是,胡适偏偏吃了豹子胆,非得要向国民党叫板,向孙中山质疑,他说:

  “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批评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且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

  这点自由主义的呼喊,很快得到知识界、思想界的回应,有人称颂他“不特文笔纵横,一往无敌,而威武不屈,胆略过人。兄拟上胡先生谥号,称之为‘龙胆公’,取赵子龙一身都是胆义。”

  然而,胡适在叫板质疑时,竟将国民党的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数落了一番。他说:“如今中国这几十万官吏,从最高的院长、部长,一直到守门的门房、扫地的差役”,都是“靠推荐,援引,夤缘,苟且的方法来产生”,“以一班没有现代学术训练的人,统治一个没有现代物质基础的大国家,天下的事有比这个更繁难的吗?”

  他终于触犯众怒,成为千夫所指,国民党大小官吏鸣鼓而攻之,恨不得“食其肉,而寝处其皮矣”。

  “我们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人”——为四万万国民说话引火烧身,国民党不依不饶手段使尽,胡适不敌落荒而逃

  还是那个陈德征,高擎“卫道”的旗帜,再次向胡适发起挑战。陈德征“卫道”有功,除担任党国其他职务外,又被任命为上海市教育局局长。在《国民日报·星期评论》上,他的一篇《乡首》,颇有些“凡是派”的意味:

  “在以中国国民党治中国的今日,老实说,一切国家底最高根本法,都是根据于总理主要的遗教。违反总理遗教,便是违反法律,违反法律,便要处以国法。这是一定的道理,不容胡说博士来胡说的。”

  在这位“凡是”先生看来,胡适的“胡说八道”已经“违反总理遗教”,是“人人得而诛之”的罪人,最好还得踏上一万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可怜兮兮的胡博士也失却主张,在日记中无奈地写道:“我的文章没处发表,陈德征的反响却登出来了。”

  一时间,《民国日报》、《光报》、《时事新报》、《大公报》、《觉悟》、《星期评论》等,争先恐后地发表声讨文章,讥讽斥骂、人身攻击,无所不用其极。更有甚者还采取抛档案、挖后台的惯有的整人做法,如《光报》发表的《关于胡适之最近之胡说》,其言辞尤为尖刻:

  “况胡于陈炯明背叛孙先生之际,段祺瑞开善后会议之时,似尝与眉来眼去,结成露水姻缘。则今之坠欢重拾,亦属人之常情,是胡之不党云者,恐不过一时掩眼法,而背后之老板,固甚面目狰狞。”

  《民国日报》惟恐落后,赶紧发表《有宪法才能训政吗》,极力为国民党评功摆好,公开宣扬国民党的一党专政,硬是要把胡适与帝国主义军阀划到一起,其用心是十分险恶的。文章说:“中国国民党统一了中国,紊乱的中国政治渐次入了轨道”,那种认为“中国国民党独裁,中国国民党专政”的人,“他们反对中国国民党的意义和帝国主义是一样的”,而胡适恰恰是代表他们“来反对中国国民党的”。

  在一边倒的批胡大合唱中,间或也传出一些不和谐声。老友张元济适时来信宽慰,以古人“邦无道,其默足以容”相劝告,希望胡适暂时沉默。除了张元济,也还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者,有人写文章说,胡适“处处站在领导青年的地位,代表我们四万万小民来说话,即如他的《人权与约法》一文所说的话,是何等重要。”还有的文章干脆批评国民党,是在“钳制中国说真话的人”。

  胡适是个颇有肚量的人,能容天下难容之事,对那些别有所图、政治献媚的讨伐之作,并非十分在意,相反倒担心骂人者走火入魔,损了自己做人的原则。他给杨杏佛去信说:

  “我受了十余年的骂,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有时他们骂的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有时他们骂的太过火了,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们不安。如果骂我而使骂者有益,便是我间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愿挨骂。”

  然而,所谓口诛笔伐,终究是笔墨官司,执政者决不会就此善罢甘休,他们要对胡适量体裁衣,科以罪名。

  1929年8月13日,上海市三区第三次全区国民党代表大会通过决议:要求“将中国公学校长胡适撤职惩处”。接着,上海、北平、天津、江苏、青岛的国民党机关和国民党中央训练部先后表态,一致要求惩办胡适。

  10月4日,教育部发来训令说,胡适“以头脑之顽旧,迷惑青年”,在中国公学校长任内,“对于学生社会政治运动多所阻桡,实属行为反动,应将该胡适撤职惩处”。

  不仅如此,国民党中央宣传部还组织文人,集中撰写讨伐胡适的大批判文章。这些千篇一律的文章,由光明书局编辑出版,书名为《评胡适反党义近著》。国民党上海市党部还没收焚毁《新月》杂志和《人权论集》。

  各种报刊相互攀比竞赛,对胡适的挞伐、诋毁日益升级,许多明显带有低级趣味的漫骂,如满天星雨,令人眩目,什么“丧行文人”、“无耻文人”、“胡说博士”、“竖儒”,甚至还有更唬人的罪名,如“反革命”、“叛国者”等等,应有尽有,不一而足。

  胡适被搅的晕晕乎乎,懵懵懂懂,想不到国民党会如此地小肚鸡肠。古人尚云:“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何况自己不是造反而是建言。

  好在胡适很可以自我解嘲,他以“鹦鹉以小小的翅膀,入水濡羽而洒之,扑救集陀山大火”的故事,自喻说:

  “今日正是大火的时候,我们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人,实在不忍袖手旁观,我们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火,我们不过尽我们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谴责而已。”

  这是胡适的良苦用心,可是,国民党不领此情,仍是不依不饶,非要赶尽杀绝,斩草除根。在泰山压顶般的政治压力下,胡适胆怯了,不得不鸣金收兵,落荒而逃。

  “台湾今日实无言论自由”——为祝贺蒋介石70大寿,别出心裁进言,劝蒋试行“无智、无能、无为”,又捋虎须

  人民解放战争已成排山倒海之势,谈笑间,国民党统治灰飞烟灭。胡适在大厦将倾之际流寓海外,他在检讨国民党政权“政治经济”上的错误时,又重蹈20年前的复辙,再擎自由主义的旗帜,意在引领国民党走上美国式的民主政治之路。这时,集聚在他周围的“第三势力”的朋友们,一致拥戴他“办一种日报或杂志以振起舆论”。于是,这份名为《自由中国》的刊物,便在台湾创刊了。

  胡适远在美国,只能赚得“发行人”的头衔,《自由中国》的实际主持者为雷震。

  胡适虽是挂名,也要忙里偷闲,给《自由中国》寄来文稿。1951年6月,《自由中国》发表《政府不可诱民入罪》的社论,揭露政府机关和治安军警为谋得破案奖金,而预先设计圈套诱民入罪的骗局。

  此文一出,可谓捅了马蜂窝,台湾军政当局挑毛拣刺,求全责备,给《自由中国》施加压力。

  可是,胡适却认为,这篇社论“有事实,有胆气,态度很严肃认真”,“够得上自由中国的招牌”。然而,胡适高兴的太早了,迫于如磐般的重压,《自由中国》也怯弱了,发表《再论经济管制的必要》,向最高当局赔罪道歉。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出乎胡适的意料,他立即给雷震去信,指出《自由中国》事件,“是台湾政治的最大耻辱”,并表示将对《自由中国》全力支持,继续保持对“干涉言论自由的抗议”。

  这封信刚刚刊出,便传来《新月》被查禁的消息,胡适思前想后,好不生气,他在日记中写道:

  “我屡次说,倘使国民党肯把我送到监狱里去同陈独秀享受一样的待遇,只消三年,我的几部书都可以写完了!”

  胡适由纽约飞台湾讲学期间,与《自由中国》的联系更密切了,公开号召留美的文法科学生“替雷震写写文章”。

  回到台湾,他拜会了蒋介石,直言不讳地说:“台湾今日实无言论自由。第一,无一人敢批评彭孟缉(国民党特务头子,作者注)。第二,无一语批评蒋经国。第三,无一语批评蒋总统。所谓无言论自由,是‘尽在不言中’也。”

  蒋介石为标榜政治民主,对于这些逆耳之言,并不反驳,而是“居然容受了”。

  次年9月,胡适为给《自由中国》壮壮门面,撰写《“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九百年前范仲淹争自由的名言》,文章说:“宁鸣而死,不默而生”,是中国知识分子的由来已久的传统,“从国家与政府的立场看,言论的自由可以鼓励人人肯说‘忧于未形,恐于未炽’的正论危言,来替代小人们天天歌功颂德、鼓吹升平的滥调”。这是他的一以贯之的自由主义思想。

  1956年10月,蒋介石将逢70大寿,《自由中国》认为建言的时机到了,出了一期祝寿专号。胡适别出心裁,写了一篇文章,给蒋介石讲了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的两个故事,然后,由此引发议论说:

  “我们宪法里的总统制本是一种没有行政实权的总统制,蒋先生还有近四年的任期,何不从现在起试试古代哲人说的‘无智、无能、无为’六字诀,努力做一个无智而能御众智,无能无为而能御众势的元首呢?”

  蒋介石听了这些话,真如芒刺在背,坐立不安。国民党的那班御用文人,个个是捋袖挥拳、横眉怒目。《国魂》、《幼狮》、《革命思想》、《军友报》、《政治周刊》等官办报刊,联手出击,形成合力挞伐之势。

  他们说,胡适的文章是“诬蔑毁谤”,“攻击革命领袖”,是“煽惑军民,分化群众”。蒋经国控制的国防部总政治部,还以极为机密的《特种指示》,指责《自由中国》是“假借民主自由的招牌,发出反对主义,反对政府,反对本党的歪论调”,是“毒素思想”。1957年1月,这个部还印发《向毒素思想总攻击》的小册子,认为胡适的“无智、无能、无为”六字诀,“名为自由主义,实际却是共匪的帮凶”,他的三无即是“不反共、不革命、不负责、无领袖、无国家、无政府”,包含了共产党的“最大阴谋”,是“企图制造颠覆政府的条件,摧毁反共抗俄的根基”。

  “这大半年受围剿的一个人就是我”——胡适是吃不了兜着走,麻烦是越惹越多,祸是越闯越大。他本可以呆在美国,做个安分守己的教书匠,可是,他的个性决定了他是个爱热闹的人,越是如此纠缠不清,越是要硬着头皮而上,非要辩过丁一卯二,而容不得差三错四。他在给赵元任信中说:

  “这大半年来所谓围剿《自由中国半月刊》事件,其中受围剿的一个人就是我。所以我当初决定要回去,实在是如此。(至少这是我不能不回去的一个理由。)”

  1958年4月,胡适回到台湾,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他还是痴情依依,喋喋不休地吹嘘自由主义,公开主张由知识分子组织一个在野党。他还表彰雷震“是真正争取言论自由的英雄、好汉、斗士。”可是,1960年9月,当所谓新党正在筹组时,雷震便被逮捕,并被判以10年徒刑。

  此时,胡适正在美国出席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得到这一消息后,他可动了肝火,拍着桌子,对记者们说:“11年来雷震办《自由中国》,已经成为自由中国言论自由的象征,我曾主张为他造铜象,不料换来的是10年坐监,这是很不公平的!”

  胡适由此产生了深深的歉疚之情,“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雷震所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1961年7月26日,身陷大狱的雷震逢65岁生日,以什么来慰藉囹圄寂寥的老友呢?“百无聊赖以诗鸣”,他将抄录好的南宋诗人杨万里《桂源铺》,赠给老友:

  万山不许一溪奔,

  拦得溪声日夜喧。

  到得前头山脚尽,

  堂堂溪水出前村。

  胡适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民主自由的“溪声”虽被“万山”所拦阻,但是,到头来终归要涌至“山脚尽”,从而潺潺涓涓流“出前村”。

  11月6日,在台湾举行的“亚东区科学教育会议”上,他又作了25分钟英文讲演,他说:

  “我们东方这些老文明中没有多少精神成分。一个文明容忍像妇人缠足那样惨无人道的习惯到一千多年之久,而差不多没有一声抗议,还有什么精神文明可说?一个文明容忍‘种姓制度’到几千年之久,还有多大精神可说?一个文明把人生看作苦痛而不值得过,把贫穷和行乞看作美德,又有什么精神价值可说?……现在正是我们东方人应当开始承认那些老文明很少精神价值或完全没有精神价值的时候了。”

  此论一出,顿时掀起巨谰狂波,港台的一些知名报刊,如《自由报》、《自立晚报》、《民主评论》、《政治评论》、《中华杂志》和《文星》等,连连发表文章,或褒或贬,或讴歌或批判,可谓众说纷纭,好不热闹。批胡者斥骂胡适“是一个作自渎行为的最下贱的中国人”,所发“狂悖的言论”,是在“向西方人卖俏”。他们甚至把国民党在大陆的失败等旧账,也全算到胡适的身上,似乎是“庆父不死,鲁难不已”了。当然,也有微弱的颂歌声,称道他“代表了开明进步中国人的心声与良知”。

  1962年2月24日,胡适主持“中央研究院”院士酒会,席间,当有人提及他的那篇英文讲演时,胡适隐藏在内心深处的酸疼便发作了,他尽量抑制愤懑的情绪说:“我去年说25分钟的话,引起了‘围剿’,不要去管它,那是小事体,小事体。我挨了40年的骂,从来不生气,并且欢迎之至。”他的话越来越多,后来更是颠来倒去、语无伦次地说着“民主”、“自由”等,说着说着,便面色苍白,身体倒地。虽经尽力抢救,却因心脏病猝发而长眠不醒,享年7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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