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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文化概述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2年12月21日16:23 来源:黔东南州民委

  黔东南世居着苗族、侗族、汉族、水族、布依族、土家族、畲族、壮族、仫佬族、瑶族等十个民族。2008年,全州总人口444.62万人,少数民族人口364.01万人,占总人口的81.87%,其中,苗族187.12万人,占总人口的41.8%,侗族141.63万人,占总人口的31.7%,其他少数民族33.97万人,占总人口的7.75%。

  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在千百年的历史发展长河中,苗族劳动人民创造了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以稻作文化为核心的物质文化、以《苗族古歌》为核心的精神文化和以“议榔”为核心的制度文化,由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会制度文化构成了丰富多彩的原生态民族文化。苗族的物质文化形态完整,内容丰富,特点鲜明;制度文化结构严谨,功能齐全;精神文化体系保存完整,特征突出。民间音乐多姿多彩,底蕴厚重;民间舞蹈奔放豪迈,气吞山河;节日众多,集会盛大,节日集会文化积淀深厚;服饰种类繁多,工艺精美绝伦;习俗古朴,民风深厚,风情浓郁。

  人口分布黔东南是苗族最大聚居区。据2008年,境内苗族总人口187.12万人,占自治州总人口的41.8%,全州209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都有苗族居住。凯里市苗族29.0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3.03%,分布在市区四个街道办事处和所有的乡镇;黄平苗族20.8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8.7%,分布在全县的14个乡镇;施秉苗族8.14万人,占总人口的51.55%,全县8个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居住在城关、大桥、新桥、双井等乡镇;三穗苗族4.66万人,占总人口的22.1%,全县9个乡镇都有分布,主要聚居在良上、台烈等乡镇;镇远苗族2.91万人,占总人口的11.1%,主要分布在金堡、涌溪、报京、舞阳等乡镇;岑巩苗族1.88万人,占总人口的8.35%,散居在全县各个乡镇,集中居住在注溪等乡镇;天柱苗族12.7万人,占总人口的30.96%,全县都有分布,主要聚居在白市、远口、竹林、中寨等乡镇;锦屏苗族9.43万人,占总人口的41.8%,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聚居在钟灵、茅坪、偶里等乡镇;剑河苗族14.7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6.16%,全县11个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居住在革东、柳川、岑松、久仰等乡镇;台江县是苗族比例最高的县,苗族人口14.02万人,占总人口的96.14 %,各乡镇均有;黎平苗族8.47万人,占总人口的16.6%,散居在全县15个乡镇,聚居在滚董、雷洞等乡镇;榕江苗族10.81万人,占总人口的32.32%,主要聚居在古州、八开、计划、朗洞、两汪、兴华等乡镇;从江苗族13.98万人,占总人口的43.12%,主要聚居在加鸠、光辉、加勉、东郎等乡镇;雷山苗族12.7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4.2%,全县9个乡镇都有聚居的村寨;麻江苗族7.5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3.94%,全县都有分布,主要聚居在杏山、碧波、下司、宣威等乡镇。丹寨苗族13.0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8.8%,全县7个乡镇都有聚居的村寨。

  语言文字苗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分为东部方言、中部方言和西部方言三大方言区。黔东南苗语属苗语中部方言(亦称黔东方言),有北部和南部两个次方言。北部次方言通行整个方言区,操北部次方言的人数占境内苗族总人口的94%以上。南部次方言通行于从江的部分苗族地区,占境内苗族总人口的6%左右。

  苗语语音音素有元音和辅音两大类。苗语语言中的辅音(声母)有塞音、擦塞音、鼻音、边音、擦音、半元音等。北部次方言北部土语(凯里市三棵树镇养薅点)有40个辅音,北部次方言的东部土语(锦屏县偶里点)有辅音28个。苗语元音(韵母)较少,北部土语的养薅音中,元音(韵母)共有11个,其中单纯元音(韵母)6个,复合元音(韵母)5个。北部次方言东部土语的偶里苗语元音(韵母)系统中,共有元音(韵母)13个,其中单元音(韵母)5个,复合元音(韵母)8个。黔东苗语的几个土语区里,绝大多语言都有8个声调,只有少数的语言点有7个声调。

  黔东南苗语词汇体系由基本词汇、外来词、方言词、专业词、熟语五部分构成,有完整的词类、句子成分、句子等语法系统;词类有名词、量词、数词、指示词、代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和叹词十三类;句子成分有主语、谓语、表语、宾语、补语、定语和状语;句子从形式来分,有单句和复句,从内容来分,有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等。

  历史上苗族是否有文字尚无确考,但秦汉以来的汉文献没有记载。1955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央民族学院组织了7个少数民族语言调查队深入各民族地区进行调查。1956年5月,中国少数民族语言调查工作队第一工作队120多人开赴苗族地区开展苗族语言调查工作。1956年10月30日到11月7日在贵阳召开了有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苏联专家和贵州、湖南、云南、广西,四川等省(区)党政领导和苗族各界代表参加的“苗族语言文字问题科学讨论会”,通过了关于创立苗文东、中、西部方言三种文字方案的决议,正式创制了苗文。1956年12月,创制的苗文方案经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试验推行。1959年5月,根据试验推行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苗文方案进行了第一次修订。1984年,贵州省民委经国家民委同意,对苗文方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黔东南现推行的是第二次修订的苗文方案,由声母、韵母.声调和字母四部分构成。苗文字字母有26个,声母有32个,其中,21个是单声母,11个是双声母;韵母26个,其中单韵母6个,复韵母19个。苗文声调共有8个,为了统一书面文字形式,黔东方言苗文方案规定分别用8个字母宋代表8个声调,列入每个音节的最后,便之成为有机整体。8个字母代表的8个调值分别是b﹦33调,x=55调,d =24调,1=22调,t=44调,s=13调,k=53调,f=31调。

  婚姻家庭苗族现行的婚姻形态是“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制婚姻,但又保存着比较完整的的古老婚俗,主要有“姑舅表单方优先婚”、“姨表不婚”、“你姜”和“不落夫家”等。

  “姑舅表单方优先婚”是苗族重要婚制。历史上,舅舅家的儿子有优先择聘姑妈的女儿为妻的权利,姑妈的女儿必须嫁给舅舅的儿子为妻,俗称“还娘头”。这种舅舅家儿子有权优先聘姑妈家女儿为妻的权利是单方面的,所以称“姑舅表单方优先婚”。这是苗族的财产继承制度决定的,为了保证嫁出的姑姑带走的氏族财产不外流,必须要求姑姑的女儿再带回来,这就是“姑舅表单方优先婚”存在的根本原因。苗族在实行“姑舅表单方优先婚”的同时实行“姨表不婚”婚制,姨表兄妹间严格禁止通婚。

  “你姜”是苗语音译,意为“拜亲戚钱”,是姑姑的女儿出嫁后由甥女婿按一定程序献给妻子的舅舅的一笔钱。它是“单方面姑舅表优先婚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又是苗族男女青年特别是近现代苗族女青年赎取婚姻自由的手段。苗族“你姜”有“大姜”和“小姜”之分,“大姜”主要是献给妻子舅舅的财礼,“小姜”则是酬谢参加议定“你姜”的双方理老、寨老和长者的程仪。当代苗族的“你姜”用人民币支付,数额有五六十元到三五百元不等,视女方首饰多寡和男方经济实力而定。从江的加鸠、加勉和榕江八开地区的苗族没有“你姜”,但新妇过门后,男家必须以一头或三五头牛作为聘礼,女方以数目大体相等的猪回赠,史书有苗族“聘以牛酒”的记载。

  经媒证纳聘缔结的婚姻,在婚礼的第二天或第三天,新娘子则随同送亲的人们一同返回娘家居住;自主婚在认亲之后新娘子亦随同胞兄弟回娘家居住,待夫家有婚丧嫁娶或过节来人接女方到夫家小住数天又返回娘家居住,数年后或怀孕后才到夫家正式落户,称为“不落夫家”。

  当代苗族家庭是一夫一妻制平权父系小家庭。这种家庭构成家庭核心的夫妻政治经济上是平等的,分工基本上是男耕女织。每户都有一个处于家庭核心地位的家长,可以由妻子担任,也可以由丈夫担任。虽每户都有家长,但家庭内部重大事件如家庭财产的使用、分配、婚、丧、起房建屋、购大型生产工具、添制高档家电、投资等,须经家庭成年男女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苗族以父系世系计算,计算方式是用“子连父名制”(又称“父子连名制”),以本名加上父名连上祖名形成的子父祖连名制作为世系计算的依据。如“里”为子名,“奈”为父名,“虾”为祖名,子全名则为“里奈虾”,用这种方式可上溯到五、六十代祖先。

  苗族家庭财产继承实行不均衡的儿女继承制,儿子和女儿都有继承权,田地、山林、生产工具、房屋、耕牛等不动产一般归儿子继承,金银首饰一般归女儿继承。在遗产继承顺序上,不动产的第一继承顺序为子、父母,第二继承顺序为兄弟;首饰等遗产的第一继承顺序为女、父母,第二继承顺序姐妹,第三继承顺序为兄弟。一般夫妻间无相互继承遗产之俗。

  苗族亲属制度比较简单,各地的差异也不太大,有父系、母系、姻亲系三大类。在父系中又可分为叔叔系和姑姑系两系;在母系中又可以分为舅舅系姨母系两系。在其亲属称谓中,同一名辞可以称呼关系不同的亲属,保留着类分式亲属制的明显痕迹。直系亲属中,连同己身总共有七代,己身一代、上三代、下三代有专有名词,其余的没有专用的名辞。

  社会制度苗族以“议榔”为核心的制度文化指的是社会控制制度,包括“理老”、“寨老”、“议榔”和“神判”四个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制度,它是苗族社会调整人与人的关系的基础和柱石,具有鲜明的苗族的特征。

  “理老制”是苗族重要的社会制度。“理老”苗语称“利娄”,是苗族习惯法的重要支柱,主要负责财产、山林、婚姻等民事纠纷和械斗、群殴、凶杀、强奸等治安案件的“裁决”和“执行”两大部分事务。“理老”是苗族社会半专职的的“法官”,是苗族社会的精英,由精通《贾》和各种古理古规,能说会道,办事公正的人担任。“理老”不是行政职务而是荣誉职务,其身份和作用随时有变化。有人请去充当主持人,主持调处纠纷时,“理老”是“法官”;有人请去帮助辩理跟对方“打官司”时,“理老”是“辩护律师”或“诉讼代理人”;当“案件”“判决”以后,“理老”是“执行庭”的“法警”,“理老”的社会角色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当纠纷是非曲直区分出来,主持调处的“理老”作出“裁决”以后,“辩护律师”与主持裁决的“法官”一起共同负责判决执行的监督。“理老”的产生有自然形成和“公推”两种方式,自然形成的“理老”多是精明强干,能说会道,办事公正的人在调处纠纷过程中逐步显示才干、逐步得到社会的公认的人。“理老”不是氏族或村寨所有,既可以为氏族和村寨服务,同时也为社区服务。不论是自然形成的“理老”,还是公推的“理老”,都是有事理事,无事生产,没有奉禄,没有津贴,也没有特权。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理老”不代表具体人的具体利益而是代表一种社会的公理而存在,是为社会公理服务的。

  “寨老制”是苗族的又一重要的社会制度。“寨老”苗语称“构昂”或“娄方构昂”(意为方老寨公),是历史上苗族村寨中负责主持制定维护村寨社会治安、公私财产和伦理道德的乡规民约,主持召开村民大会制载违背村规民约的人和事,调处村民内房族之间纠纷,代表本村寨调处与邻村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的德高望重的长者,一般由村寨中年高德劭者担任,有公推和自然形成两类。当村寨邻里之间或房族之间因财产等问题引起的矛盾和纠纷时,寨老出面召开当事人双方会议进行调处,按村规民约进行裁决和处罚,并负责裁决的执行。当村寨之间或因财产纠纷,或因婚姻纠纷,经“理老”裁决后交村寨执行时,寨老成了执法者。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寨老”是小型社区的社会治安的重要维护者。同“理老”一样,不论是自然形成还是群众公推,“寨老”都是没有奉禄,也没有特权。

  “议榔”是苗语“构榔”的音译,意为“集中起来制度规矩”,是苗族社会中一种以地域为基础、在一定地域内由村寨首领们共同议定规约、通杀牛祭祖后使之变成“神”的意志,由“神”的力量对“人”进行管理从而实现对社会控制的一种社会制度,是20世纪50年代以前黔东南苗族社会管理的重要支柱。“榔”是苗族社会中为维护地方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及公私财产而形成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它是“议榔”制的基础,其主要特征是地域性的而非氏族性的,一般由同一地域的数个或数十个村寨组成。“榔”内有“榔头”、“理老”和“祭师”三类首领人物。“榔头”主要是负责主持召开全榔成员大会,议定和修改“榔规榔约”,处置违背“榔规榔约”的人和事,对外宣战等等事宜的首领,一般由全体“榔员”公推那些威信高、能力强,敢作敢为、办事果断的人担任。“理老”主要职责是根据《贾》和古理古规议定“榔规榔约”,依据“榔规榔约”“审判”和“裁决”违背的人和事及调解各种纠纷。祭师即巫师,一般自然形成,主要职责是主持“榔”内的祭祀活动和“神判”等活动。“榔”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议榔”大会,参加“议榔”大会的是“榔”所管辖地域的全体公民。“议榔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榔规榔约的制定和修改、选举“榔头”首领、通过祭祀形成使约定的规约变成“神”的意志等等。“议榔”大会议定的规约,一经“议榔大会”全体成员通过并通过祭祀仪式就成了具有“神秘力量”的“法律条款”,上至“榔头”,下至民众,人人都得遵守,无一例外。“议榔”制度依靠“泛神”机制来实现对社会的管理功能,是苗族文化中传承最久远的文化现象之一。解放后,这种自我管理方式及其内容已经离现实生活渐行渐远,但“议榔”大会所制定的“乡规民约”,可以作为法律的补充,成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而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苗族的“神判”文化是与“议榔”文化相伴相生的另外一个亚文范畴,也是“习惯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榔”内部的各村寨之间发生了纠纷或违约之事,要由理老评判,对一些是非难以弄清、证据难以取得的纠纷和案件的裁决,要靠“神判”的方式事解决。“神判”方式多种多样,有捞油锅、赌咒等。“捞油锅”是苗族最主要的“神判”形式,苗语称“菊他”(意为扎猛子下去捞取东西),一般是在“议榔”地点架一只铁锅,下面烧大火,锅内放三斤菜油,三斤猪油,三斤小米,三斤白蜡,将油锅煮沸,争执双方各请一巫师“过阴”作法,放一把无把斧头于锅内,双方各派一人打捞,以被烫伤者为输理。当今社会“神判”已绝迹,只留下一个动听的名词。

  风俗习惯苗族的风俗习惯包括生产习俗、生活习俗、时令习俗、婚姻习俗、生育习俗、丧葬习俗等内容。苗族的风俗习惯实际上是以物质文化为载体的、依附于物质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的体现为物化的文化,有的体现为非物化的文化现象。

  生产习俗。农业种植业是境内苗族为提供物质生活资料的最主要的生产行业,集中地体现了苗族稻作文明的精髓。在苗族的农业生产习俗中,“活路头”制度、“封土、动土”制度、“开秧门、关秧门”制度和祭献制度是主要的农业生产习俗。

  “活路头”制度是苗族在历史发展长河中创造的农耕文明之一,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普遍实行。“活路头”是村寨中承担指挥和安排农活生产任务的自然领袖,一般由精通农活技术、懂得节令气候、经验丰富的男性农民担任。“活路头”属义务性质,有世袭和公众推举两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苗族“活路头”制度只有在中年人的脑海里留下模模糊糊的记忆。

  “动土”、“封土”制度也是苗族重要的农耕制度。“动土”即春耕伊始时由“活路头”主持的仪式,一般在春节后的第一个“卯”日或“辰”日以自然寨为单位举行。 “动土”以后,村寨禁止吹芦笙,到“吃新”以后才解禁。“封土”即一年耕作和收割结束后举行的仪式,一般在“苗年”后第十二天举行。是日,“活路头”祭礼来到举行“动土”仪式的田块用特定的仪式祭祀,是为“封土”。此后,村寨上任何人均不能再下田劳作。自20世纪50年代以后,此俗已基本消失。苗族的“封土”,一般限于水田,“封土”期间,旱地仍可耕种。

  “开秧门”和“关秧门”为苗族农业种植业生产主要民俗事象。“开秧门”是苗族水稻移栽时的重要仪式,一般在播种后的第三个“卯”日或“辰”日或“午”日举行。“开秧门”前,任何人均不得事先插秧。进行时,家家户户采来树叶、野花等将糯米饭染成“五彩糯米饭”庆贺。“开秧门”这天,“活路头”先行来到来到田边祭祀,在田头插上一根茅草后插上几蔸秧苗,是为“开秧门”。“关秧门”是一季水稻移栽结束时的仪式,日子多选在“开秧门”后的第三个“卯”日或“辰”日。是日,家家户户包好粽子,备好酒菜,将田栽完,插上绑有包过粽子的粽粑叶、辣椒、白刺根、刺苞枝、米草包的木棍,洗净各种栽种用具,返家家祭庆贺。

  时令习俗。春节为中华民族传统节日,除雷公山、月亮山山区外,境内大部分苗族有腊月二十三祭灶神,腊月二十五至二十九杀年猪,除夕打糯米粑、贴春联,除夕夜守年,初一开财门等习俗。开大年初一清晨,有男孩的人家遣男孩趁人未进门之前到房前屋后拾些许柴薪,谓之“开柴(财)门”。年初一,男孩要到亲属家给长辈拜年,称“踩年”,长辈以糯米粑、钱币等物赐赏。凯里炉山、黄平、施秉等地苗族以正月十三为大年,正月十四为新年,拜年等习俗均在正月十四晨进行。“挂清”是春季重要的民俗活动,以腊肉、鸡蛋、鱼、糯米饭、酒以及香纸等祭物,到祖宗坟莹祭祀并扫墓。“四月八”是苗族夏季主要节令之一,主要风俗有吃黑糯米饭,禁役耕牛等。“端午”有吃粽子、悬艾叶、挂菖蒲之俗。凯里苗族有爬山之俗,黄平旧州、施秉、台江、剑河及锦屏、镇远等地苗族有赛龙舟之俗。“六月六”为夏季的主要风俗集中日,苗族有采百草为药、晒药、晒书等习俗。丹寨排调、榕江八开、从江加鸠等地苗族有该日采集百草煮药水行“药浴”之俗。丹寨孔庆、雷山大塘等地苗族还在“六月六”用百草扎成小药包挂在儿童身上“避邪”之俗。

  秋季节令风俗主要集中在七月半、八月中秋、九月重阳等节日上。“七月半”凯里、黄平、施秉、雷山、丹寨、麻江等地苗族有“烧包”之俗。中秋之节,凯里、黄平、施秉、镇远、锦屏、雷山、丹寨、麻江等地苗族有煮月亮饭、吃月饼、煮毛豆之俗。农历七月或七、八月之交,在水稻扬花的秋夜,雷山、丹寨、台江、剑河、凯里、麻江等地苗族青年男女有跳“稻花神”、“七姊妹”之俗。在水稻扬花、秋风凉爽的月夜,男女青年集中在一起,点上几柱香,烧上几张纸钱,由一个或几个男女青年用毛巾蒙住脸,坐在凳子上,由几个人用簸箕煽风使其处于昏睡状态,由一人或数人与其对唱,谓之跳“稻花神”,据说人的灵魂受簸箕风煽以后可以升天,到祖先居住的地方去访问,众人可通过该人之口咨询运程流年及婚嫁、姻缘等大事。

  生活习俗。生活习俗包括住居、饮食等几个方面。清水江、湃阳河流域河谷田坝地带苗族的住房,一般为平房,间或偶有“吊脚楼”;居住在雷公山和都柳江畔的住房,一般为“吊脚楼”或“吊脚半边楼”;居住在月亮山区的住房,多为简易小木房。平房一般建在地势平坦,地基较宽而又较为干燥的地方,居住在河谷的苗族多建此类平房。平房多为“五柱四瓜”四排三间正房,外带一排稍矮于正房的柱子形成三间正房和一间“偏厦”,民间称为“一矮”或“三高一矮”。“吊脚楼”是苗族以物化方式体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吊脚楼”每排的最外一棵柱子齐二楼楼板下处裁下,成悬在半空状得名。“吊脚楼”一般为“六柱三瓜”或“五柱四瓜”的四排间或五排“四高一矮”结构,带吞口,最外一柱和第二柱之间空隙为走廊,每排的两棵悬柱间连接宽约尺许坐枋,坐枋上置外伸横梭柱,嵌数十条弯月形木条连接楼枕与坐枋,成靠背状坐椅栏杆,苗族称为“阶息”,俗称“美人靠”,作小憩等用。 “吊脚半边楼”与“吊脚楼”的结构大体相同,区别在“吊脚半边楼”多建在坡度较大的斜坡上,就坡面开成上下两级屋基,上级屋基竖较短柱,使前面半间的楼板与后半间的地基平行,形成“半边楼”,因蕞外一柱悬齐上层屋基处,故有“吊脚半边楼”之称。“吊脚半边楼”一股多为三间正房和一间“偏厦”组成的“三高一矮”或三间房加一间“偏厦”组成。

  苗族住居安排虽无固定模式,但自有一定规律可循。一般正间不分进身,为堂屋。里壁正中设“香火”供水牛角或祖宗灵位,作接待人客等用。两端两间均分前后两进,作“火塘”、“卧室”等用。苗族住居中很讲究神坛和祖宗灵位的安排。一般情况下,祖宗灵位安排在堂屋。“务额”、“岩妈”等神坛设在“火塘”间,“花树”等设在堂屋进门右侧中柱边。

  苗族多聚族而居。雷公山麓的苗寨,一般建于山腰中段,以几十至上百户聚居居多,村内屋前屋后多栽果树,村边多种枫香、楠木、古柏、水杉、水松、柏果、香樟、酸枣等乔木为篱,村寨的上、下、左、右各留一出口,一般设小门楼护卫;进村道路多以青石板铺就,芦笙场多以黄沙或青石板铺成。房前屋后多种桃、李、杏、樱桃、板栗、梨等果树和楠竹、毛竹、凤尾竹,春来村内桃红李白繁花点点,木青竹翠;夏至绿树成荫,鸟啼蝉鸣;秋冬每户窗前挂上辣椒、包谷与青松红枫衬映成趣,加上麟次栉比的吊脚木楼,构成苗族山寨四季景色。月亮山区苗族村寨,多建于山顶山梁处,多以十户数十户聚居。天晴时节,白云深处,炊烟袅袅,村内小道或铺青石、或种青草、或铺黄沙,小道两边多种竹子或报春花等藤本植物,形成拱门。著名的苗寨有雷山西江、三穗寨头、锦屏偶里等千户苗寨。

  苗族主食多为稻米,有籼稻和糯稻两类,有的地区以籼米为主,有的地区以糯米为主。杂粮有玉米、粟子、小麦、大麦、节豆、黄豆、薯类、洋芋、高梁、稗子、荞子等,一般不单独食用。副食有肉食和蔬菜两类。肉食以猪肉为主,有牛、羊、狗、鸡、鸭、鹅肉、和鱼、野生动物。蔬菜有白菜、青菜、萝卜、韭菜、广菜、莲花白菜、窝笋菜、窝苣菜、芹菜、汉菜、西红柿、茄子、辣椒、黄瓜、南瓜、丝瓜及时鲜豆类等。苗族副食中,豆制品和菜制品以及调味品亦占一定比重。豆制品有豆腐、豆豉、豆瓣酱、豆芽等;菜制品有酸菜、糟辣、酸汤、辣菜、干菜等。

  苗族口味嗜酸喜辣,日常生活离不开酸,故有“三天不吃酸,走路打趔趄”之说。苗族嗜辣,大众汤菜以辣子调制的“蘸水”调味。由于居住地的地理条件较差,劳动强度大,多半借酒来舒筋活血,消除疲劳,因而养成嗜酒的习惯。家家户户都能自制酒曲,自酿各种泡酒、甜酒和烧酒。客宾来到之时或家有婚嫁喜庆,均以美酒作待客最高礼节,常用自酿村醪以飨宾朋。苗族饮酒一般为主宾对饮,酒至半酣,主人与客人交杯换盏以添酒兴;酒酣深处,主客还要对唱酒歌以为娱乐。逢年过节,只要走进苗寨,不论走进哪家,均可一醉方归。糯米饭在苗族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逢年过节要吃糯米饭或糯米粑,走亲访友要以糯米饭作进见礼物;女婿初拜岳父岳母,新媳妇始见公婆,须以糯米饭作为引荐礼物,甚至男女青年的自由恋爱,如台江“姊妹节”活动,糯米饭就是天然的“煤人”。

  “酸汤鱼”是苗族较出名的风味名菜,也是黔东南苗族饮食文化的代名词,“凯里酸汤鱼”现在已经风靡全国。“酸汤鱼”特点是油而不腻、味鲜、色亮。“青椒酱拌鱼”也是苗族的风味名菜之一。将鱼煮熟剔骨,拌上烧熟捣烂的青辣椒酱即成。“香茅草烤鱼”是苗族传统名菜中佼佼者。将活鲜鱼割取内脏后,塞入姜、葱、蒜、辣椒、花椒、麻油等香料调匀的糊状佐料,扎上香茅草,外糊上黄泥,放进大火中烤熟,剥去黄泥和香茅草即成。烧烤时,香茅草沁出的茅香油渗进鱼肉内,其肉嫩、鱼鲜、香味扑鼻。“泡汤”是苗族食俗,同时也是苗族的名菜之一。过年杀猪时,将内杂的肺、水油和脆骨以及部分肥肉、脑髓剁碎,拌以糯米饭、猪血及辣蓼、花椒、三萘、芫荽等香料调成酱状,加上盐,灌进洗净的小肠,煮熟后成一种猪血灌香肠,其味鲜美,称“泡汤”。请来亲朋共食,称“吃泡汤”。

  婚姻习俗。苗族婚姻习俗保存完整,既古朴而又现代,既传统而时尚。

  苗族婚姻的缔结形式有“自主婚”、自由恋爱媒聘婚、媒聘婚三种类型。男女青年在“游方”活动中相识相爱,情投意合,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地支配自己的婚姻的婚姻缔结形式,称为“自主婚”。

  自由恋爱媒聘成婚是苗族婚姻缔结重要的形式。男女青年在“游方”和其他社交活动中相识相恋,男方请媒前去说合而缔结婚姻关系的婚姻缔结形式,称为自由恋爱媒聘婚。这种方式缔结的婚姻,婚姻当事人对自己的婚姻具有相对的自主权,缔结的方式也是自己选择的,婚姻关系也很融洽、稳定。

  媒聘婚是苗族传统的婚姻缔结形式。男青年的父母亲看中了某一女子后,请媒人去说合,征得婚姻当事人同意,由双方父母代为缔结婚约而结成夫妇。这是一种自清代以来到20世纪60年代以前苗族主要的婚姻缔结形式,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天柱、锦屏等地更为盛行。

  自主婚姻缔结过程有恋爱、缔结婚约、接亲、报亲和认亲等程序。男女青年在“游方”等活动中确定恋爱关系以后,就可以缔结婚约。缔结婚约一般是女方将自己最珍贵的衣物或首饰送给男方,男方则将衣服等信物交给女方收藏。信物交换意味缔结婚约。婚约缔结以后,双方商定接亲日子。接亲时,男方约请2或4个男性青年,带上糯米饭,煮熟的鲤鱼等物,于傍晚时分来到女方家村边等候。晚上待父母睡下,女方带上家中大米数斤、自己的衣物、首饰和伞等物,在好友陪同下来到约定地点与男方汇合。男方将带来的糯米饭和鱼拿出祭祖宗分给女方的好友食用后将女方带走,整个接亲过程除双方好友及男方父母亲知道外,是在秘密的情况下进行,故民间有“偷亲”之说。男方将新娘接进家的第二或第三天,须请至亲男性长辈或平辈1-2人,带上母鸡1只、酒1壶、猪肉数斤到女方家通报,称为“报亲”。认亲是女方父母承认女儿婚姻的仪式,有两种方式,一是儿女出嫁十天半个月以后,父亲即邀请女儿的舅舅和叔伯等至亲男性同本人一起共3人或7人到新郎家议定“你姜”,俗称“认亲”。另一种方式是亲家双方先约定认亲日子,届时,女婿抬上白条猪、糯米饭、酒、鞭炮等物,偕同家族长辈和男青年数人,同新娘子一道到岳父家“回门”认亲议定“你姜”。

  自由恋爱媒聘婚婚姻缔结过程分为提亲、订亲和接亲三阶段。

  苗族因所居住的自然地理、社会环境条件不一样,在婚姻缔结的程序、仪式、形式上也不尽相同。天柱远口、白市、竹林,锦屏的卦治、亮司、瑶光等地的苗族,由于受汉文化的影响较深,在婚姻的缔结方面,大多实行“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当代主要实行“媒妁之言”为主,婚姻当事人对自己的婚姻有表决的权利。迎娶都在白天进行,新娘子出家门和过桥时,须由亲兄弟背出门。从江的加鸠地区自主婚没有“认亲”程序而只有“回门”,无“你姜”,但须以牛为聘。

  苗族婚礼仪式有接伞、祭祖、吃合欢酒、挑喜水、捉喜鱼等。

  苗族婚姻习俗地区有较大差异。三穗、天柱和锦屏部分地区的苗族,在出嫁前夜,女方邀请至亲姐妹、过去恋人聚于堂屋对唱情歌、伴嫁歌以叙旧情和告别;台江县台浓和三穗台烈一带,新郎在新娘子进家到婚礼结束这几天都不露面,白天照常上山干活,晚上到房族家借宿。

  苗族婚姻夫妻不睦可离异,中年丧偶男子可续弦,寡妇可再嫁。

  生育习俗。生子是苗族家庭中的大事,尤以头胎长子或长女最为重视。孩子出生后,开门赠红蛋于邻里报喜。孩子生下来到满月期间,每餐须备少许酒肉,凡来贺亲友或进门之人,都必须饮。

  生育习俗。生子是苗族家庭中的大事,尤以头胎长子或长女最为重视。孩子出生后,开门赠红蛋于邻里报喜。孩子生下来到满月期间,每餐须备少许酒肉,凡来贺亲友或进门之人,都必须饮酒吃饭,或吃甜酒蛋。在满月后杀一猪或鸡请巫师或家族长者为婴儿命名。百日之内,凡来贺的亲朋,男子送一元买寿钱给孩子打长命锁,女子则送鸡、蛋、糖、糯米及衣物等。婴儿出生后,立即着人向外婆家报喜,带去公鸡的表示生的是男孩,带去母鸡的表示生女孩。外婆接到通知后,准备好背带、宝宝衣、鞋、帽数套,带着外甥的小姨及舅母等人抬上催奶的鲜蛋、滋补的肥鸡和糯米等物前去探望,俗称“吃满月酒”,婿家杀猪宴请外婆。产妇和婴儿在“坐月”期间,习惯上不能出门,更不能走进别人家门,偶有失误,产妇踏进别人家门,须要用黄狗一只为这家人家“扫家”,孩子出生24天满月后,产妇备上糯米饭、酒、肉、鱼等物,背上孩子到近亲家“串门”后方可自由行动。

  丧葬习俗。苗族有独具特色的完整丧葬习俗,体现浓厚的“灵魂不灭”观念。 copyright

  苗族将丧亡分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两类。寿终、青壮年善死者,称为正常死亡,实行木棺土葬;凶死、产死、夭殇、麻疯病死、溺水死、吊颈死等称为非正常死亡,实行火葬或火葬后再土葬。有家族公墓的地区,正常死亡者才能进入公共墓地,非正常死亡者不能进入家族墓地安葬。

  老人正寝寿终称为“白喜”,是家庭的一件大事,必须用厚木棺土葬,并根据死者生前喜爱和家庭经济状况,杀牛、杀马、杀猪或羊等祭奠,举行隆重的葬礼,吹芦笙、莽筒、唢呐等送丧。葬具为木棺。棺材称“寿方”,一般早已准备好,有些地区亦现砍现做。丧俗有临终、咽气、沐尸、整容、入殓、守灵、停柩、入土、扶山、烧沐巾、满月、挂清等程序。死者咽气以后,由一中年男性在大门前鸣枪三响,向寨人报丧,众人闻报,即前来安慰和协理后事。苗族寿终死者如果牙齿齐全,要凿坏一颗门牙方能入殓,并在死者口中放入一银粒或银片,意取口含金银,荣耀归宗之意。苗族认为,人类灵魂是不死的,人死不过是肉体死了,灵魂要回到东方区和祖先团聚,因此邀请巫师或歌师及唱“送灵歌”,指引其灵魂由阴路回到祖先居住的地方与祖先团聚。苗族停柩时间的长短不一,一般要看主要姻亲居住的远近,死亡的时辰等情况来定,一般停时间为单天数。出殓前,请巫师于大门处一脚踏门外,一脚在门内做法事“分手”,意为解脱死者与活人之联系。念完“分手”词,用秤钩将桃钩钩破,摔死小鸡,众人扶柩出门。苗族习俗,丧葬不煮熟食,只将祭奠的牛,马、猪、羊等肉分为若干份挂在门口,帮忙的人自带小锅、碗筷来煮食。第二天,孝子带亲属上山整理新坟,称“扶山”。死者亡故后24天或一个月之内,孝子不洗头、不理发、不进他人家。满24天或一个月之后,孝子抬上糯米饭、猪肉、酒,呼上亡灵一同到最亲的姻亲家中去走访,称为“走客”,这是一个人一生的最后一道礼仪。“走客”后孝子恢复正常生活。

  服饰银饰苗族的服饰银饰是苗族典型的物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用物质的载体记录和体现着最具苗族特征的精神文化的内涵,服饰上的每一片绣片,银饰上的每一个构件都可以构成一份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苗族服饰银饰的最主要地特征之一。

  黔东南苗族的每一种苗族服饰都是每一个苗族亚族群或次亚族群的标志。苗族服饰基本的特征是男装简朴女装豪华,女装丰富多彩、灿烂夺目,以裙装为特色。在黔东南苗族女装中,除三穗寨头苗族着大统裤裤装外,其余都着裙装。苗族的百褶裙是苗族服饰的风格基点,以百褶裙为基点配饰各种款式不一的服装和造型优美的饰品,形成各具特色的服饰造型,代表不同的亚族群或次亚族群。黔东南苗族妇女服饰以裙子的长度可分为长裙系服饰、中裙系服饰、短裙系服饰三大系十一亚系三十多次亚系,各次亚系下又分无数款式服饰。

  长裙系以裙长至踝关节处为准,主要分布在以的巴拉河一带以及都柳江流域的部分地区,以凯里、雷山、台江、剑河相邻地区巴拉河周围一线为主要分布区,人口约35万左右,包括雷山西江、方祥,台江施洞、南宫,凯里凯堂,丹寨排莫,从江加鸠,黎平高青等亚系。

  中裙系以裙长在小腿以上膝关节以下,这一类型的服饰分布地区较广,黔东南三大河流域地区均有分布,包括凯里、丹寨、麻江、黄平、施秉、雷山、台江、剑河、榕江、从江、黎平等县市,人口最多,约130万,主要有凯里舟溪、黄平谷陇、剑河柳川、久仰,榕江摆贝、滚仲,从江芭沙等亚系。

  短裙系以裙长至膝盖以上为特点,最短的裙长仅15厘米。着这一类型的苗族服饰的人口约15万人,主要分布在较边远的雷公山、月亮山山区,一般在海拔1500米以上的高坡居住,雷山的大塘、桃江、达地,丹寨的排调、雅灰,榕江的兴华、八开、两汪,剑河的久仰,台江的方召、南宫乡等乡镇,主要有桃江、两汪、久敢等亚系。

  苗族服饰是苗族历史特征、文化特征、美学特征的集中表现,最能表现民族的特色和民族的风格,是苗族历史记忆的载体,是民族文化具象的符号,是苗族信仰的形象展现,是苗族审美情感的宣泄。

  苗族服饰是苗族亚族群和次亚族群的重要标志,是亚族群和次亚族群的族徽,是苗族的文化符号,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苗族是一个集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多神崇拜于一身的民族,相信万物有灵,崇拜神灵并把把这种朴素的自然宗教的观念毫不隐讳地表现在他们的服饰上。苗族服饰中使用得最多的图案是蝴蝶,无论是哪一个亚族群或次亚族群,在服饰中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蝴蝶,这是苗族对人类和万物始祖“蝴蝶妈妈”的“朦胧的记忆”。水牛是稻作农耕的主要劳动力,是苗族人民心目中的神物,是苗族刺绣工艺品造型中的最具代表性的图案,这也是苗族图腾崇拜具体反映。

  苗族的银饰是苗族历史特点的产物。苗族是一个迁徙民族,素有“东方吉普赛人”之称。在苗族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由于长时间的、大跨度的和频繁的迁徙,迫使苗族只有将自己创造的财富制作成代表自己族徽标志的、可以随时带走的银首饰,这就是苗族银饰特别多的历史根源。苗族银饰种类繁多,有男饰和女饰两大类。男饰较简单,有银锁、手箍、手镯、戒指、烟盒、项链、项圈等单件饰品;女饰以成套为主,种类较多,有头饰、耳饰、项饰、胸饰、手饰和衣饰等几大类。头饰有银花、银角、银簪、银梳、插针等;耳饰有耳环、耳柱、耳坠等;胸饰有压领、项圈、项链等;手饰有手钏、手镯、手链、戒指等;衣饰有银片、银缀、银泡、银铃、腰链、披肩等。银饰工艺有锻打、压模、錾刻、浮雕、镂刻、扭结、焊接等。苗族的银饰在结构上以对称、均衡、放射为主要结构。在苗族银饰的图案上,多以蝴蝶、牛角、锦鸡、花草为主要内容,蝴蝶是苗族的徽章,银角是苗族图腾的标志,锦鸡是“嘎闹”的族徽,花草是不同支系生活坏境的印记。苗族银饰造型以蝶形、鱼形为主,在苗族观念中,蝴蝶是“蝴蝶妈妈”的象征,鱼是企盼民族人丁兴旺的向往。

  节日集会境内苗族节日集会既是历史文化、服饰文化、歌舞文化、娱乐文化和民族心理素质展示的平台,也是苗族历史文化、服饰文化、歌舞文化、娱乐文化和民族心理素质传承的载体,透过节日集会这个平台,可以看到苗族模塑共同心理素质和一代又一代的民间艺术家的轨迹,触摸到苗族历史文化跳动着的脉搏。

  境内苗族节日种类繁多,一年四季都有,按性质分类,有祭祀性、生产性和娱乐性节日三大类。按时间编排,农历正月有春节、“大年”;二月有“敬桥节”、“姊妹节”、“翻鼓节”;三月有“姊妹节”、“三月坡节”、“种棉节”;四月有“四月八敬牛节”;五月有“端午节”、“龙船节”;六月有“吃卯节(吃新节)”;七月有“吃新节”、“七月半(中元节)”;八月有“中秋节”、“吃新节”;九月有“重阳节”,十月有“苗年”,冬月有“苗年”,腊月有“除夕”等等。

  “姊妹节”苗族称为“努嘎良”(意为吃“了却心愿之饭”,原为已婚姑娘们的活动,后来发展成为未婚青年的社交游乐活动),是清水江流域中游沿岸苗族传统节日,流行于施秉的双井、白洗、马号、台江施洞、榕山、老屯、五河、剑河革东、温泉、柳利等地,除施秉白洗、剑河革东在农历二月十五过外,其余的均在农历三月十五过,其中以台江施洞地区的民族特色最为浓厚。“姊妹节”一般持续三天。节日里,每户苗家都要做一种经过染色分甑蒸熟后再和在一起的“五彩糯米饭”,有红、黄、白、兰、绿、黑等色,晶莹透亮,清香悦目。三月十五日清晨,老屯、榕山、施洞这一带,家家备好酸汤鱼、血豆腐等传统佳肴和芳香四溢的自酿米酒、五彩糯米饭,等待客人们来临。夜幕降临的时候.姑娘们各自从家里带来美酒佳肴和姊妹饭,集中到比较宽敞的某一家里,摆上条桌,盛情款待远道而来的青年朋友们,揭开了姊妹节集会活动的序幕。过节这几天,未婚姑娘的父母要及早置办酒肉,备上一两筐糯米饭,给姑娘们款待情人。过节前两天,已出嫁的姑娘们也陆陆续续在赶回娘家来与未婚姐妹共度佳节,同时在游方场上探望过去的歌伴,以“了却心愿”。第三天,未婚姑娘们提着盛满自己深情厚意和姊妹饭的竹篮,伫立在村边路旁,等待着送别情人。机敏多情的姑娘们在送情人的饭篮里悄悄地埋藏着自己的心事,有的挂着竹钩,有的藏着松叶,有的藏着椿芽或树桠、蒜苔。挂上竹钩的,意味着要买把伞来酬谢;藏着椿芽的意味着可以成亲;包着树桠或蒜苔的,暗示着断交。

  种棉节是20世纪初叶到70年代中期盛行于都柳江中上游和丹寨排调一带苗族的—个生产性的节日。三月底四月初,这带苗族聚居的每个自然村寨,几户一起带上腊肉、鸡蛋、美酒和彩色糯米饭,挖好一片土质肥沃、向阳通风的轮耕地来种植棉花。新过门还未“坐家”的新媳妇们也要邀约三五个至亲姐妹,一起到婆婆家过“种棉节”。四月初的卯日或辰日,各家邀请家族亲友,挑着肥鸡、鲜鱼、腊肉、禽蛋、五彩糯米饭、美酒和炊具,扶老携幼,前往种棉。来到棉地后,老人杀鸡宰鸭,准备吃食,青年人挖土点种棉花。播种之前,长者手抱大红公鸡,领着一对披红挂彩、头戴锦鸡毛和各种花草的童男童女“花神”,登上用蛋壳、花布、彩纸和各种花草装饰的“花台”中央,摆上美酒和五色糯米饭祭献“花神”。棉花种完后,人们就地用餐,席间,老人们高唱《种棉歌》、《四季歌》等古歌,祈求“花神”保佑丰收。年轻人过节,其意不在吃喝而另有所求。他们或三三俩俩出没于林荫之内斗唱飞歌,或嬉戏于花丛之中对唱情歌,倾诉衷肠。对唱之中姑娘们边唱边将亲手编织的精致花带塞在情人手里,小伙子亦边答边将戒指或别的纪念品放在心爱的姑娘们手中。傍晚,饭饱酒足的父老们念上一段祝辞,插上草标,大家唱着飞歌,吹着木叶,说说笑笑,沐着晚霞尽兴而归。

  “讨树秧节”是20世纪60年代中叶以前流行于镇远涌溪一带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节日活动。每年农历三月的第一个辰日,涌溪苗寨的老妈妈带着寨中未婚的姑娘和小伙子集体上大石板寨做客讨果树苗,大石板寨的男女老少热情款待并赠送接桃、麦李等果树苗。第二年,大石板寨的未婚男女青年又在老妈妈的率领下前往涌溪作客,探望果树的长势,也探望新交的朋友。涌溪的青年又回赠果树苗和五彩糯来饭、毛巾手绢等物。这样你来我往,周而复始,形成节日。在互讨树秧的活动中,千万棵果树在涌溪和大石板寨两地生根、开花、结果,一对对有情人结成了美满的姻缘。随着社会的发展,镇远涌溪苗族的“讨树秧节”已离现实生活渐行渐远,只有在中老年人的脑海中还保留着美好的记忆。

  “龙船节”是黔东南清水江沿岸苗族人民重要的传统娱乐和体育竞技的节日。龙船节每年农历五月二十四日从施秉的平寨开始,经塘龙、榕山到台江施洞结束,历时4天。活动内容除赛龙舟之外,还有苗族传统的斗牛、赛马、踩鼓、跳芦笙、游方等。集会期间,台江、剑河、凯里、黄平、施秉、镇远、三穗等县苗族人民三、四万人集于这一带参加集会。

  “吃新节”是苗族集祭祀和娱乐为一体的重要的传统节日,苗族称为“努嘎西”(意为吃新米)或“努莫”(意为吃卯),日期各地不一,有的在农历六月的第一个或第二个卯日过,谓“吃卯”;有的在农历七月、八月的“丑”、“亥”日过,谓“努嘎西”。“努莫”以孕穗的秧苞为祭品,“努嘎西”以新产香糯为祭品。过节之前,姑娘们加紧绣制衣裙,小伙们修整和添置芦笙,男女老少都在为过节而忙碌。过节这天,被邀请的客人们穿上盛装,挑肩糯米饭、肉、鱼、鸡、鸭等礼品,赶着斗牛来到主人村寨过节。过节当天,主人以公鸡、鱼肉祭供祖先,主客饮酒庆贺,次日开展各种娱乐活动。“吃新”节规模较大的有雷山望丰乡的乌香、西江、响楼、郎德、凯里挂丁、开怀、凯堂、旁海、台江台拱、排羊等处,人数均达上万人。集会的内容有斗牛、赛马、斗雀、跳芦笙、“游方”、打蓝球、田径赛、对歌、踩鼓等活动。

  苗年是苗族祭祀祖宗和庆祝丰收的最隆重的节日。苗族以十月为“岁首”,“苗年”也是“辞旧迎新”的节日。“苗年”一般在每年农历十月的第一或第二个卯日过,分三次,第一次称“小年”,第二次称“大年”,第三次称“尾巴年”。大年是苗年最热闹的节日,集会也集中在“大年”进行。“大年”持续三至五天,有的地区持续上十来天。“大年”这天,家家户户在祖先牌位、花树、岩妈等“神坛”面前摆上桌子,放上酒菜及糯米粑等物敬供,然后宾主举杯欢饮共渡佳节。入夜,合家围在一起谈古论今,吟唱古歌、酒歌,谓之“守年”。第二天,家家户户鸣放鞭炮迎接新年。节日期间,老人们轮流宴请宾朋,青年们梳装打扮,参加跳芦笙、斗牛、赛马、游方等活动。苗年规模较大的有雷山西江、台江施洞和凯里挂丁等处,每处集会都有上万人参加,集会的内容有跳芦整、赛马、斗牛、斗雀、游方、对歌等等,男女青年各自根据自己的爱好参加不同的活动。

  “吃鼓”苗语称“努姜略”或“弄钮”(意为吃一届鼓,史称“吃鼓藏”),是苗族最隆重的祭祖活动,是最隆重的集会。“努姜略”各地形式、内容大体相同。苗族的木鼓是苗族祖先的象征,平时藏于人迹罕至、干燥的山洞之中。“吃鼓”有3年、5年、9年、12年一祭等,尤以12年一祭最为普遍。苗族“吃鼓”有“醒鼓”、“祭鼓”、“送鼓”等程序,分三年进行,原则上寅年“醒鼓”,卯年“祭鼓”,辰年“送鼓”。苗族“吃鼓”有“黑鼓”和“白鼓”之分,“黑鼓”的牺牲是水牯牛,“白鼓”的牺牲是猪。吃“黑鼓”原则上每户准备一头祭祖牛。“祭鼓”为“吃鼓”高潮,一般在卯年农历十一月第一或第二个辰日进行。之前,要通知所有亲戚一起来过参加“弄钮”。“祭鼓”有“牛旋塘”、“吃簸箕饭”、杀牛等活动。“牛旋塘”是在“鼓头”、“祭师”和男扮女装的芦笙队带领下将祭祖牛牵到特定的“旋牛塘”顺时针方向旋转三圈的仪式。“吃簸箕饭”是在“牛旋塘”的次日,由“鼓头”、“祭司”主持的祭祀仪式。凡参加“吃鼓”活动的每家每户都要准备一簸箕糯米饭、一块猪肉、一壶酒,抬到特定的地点供没有亲戚的来客享用。“牛旋塘”和“吃簸箕饭”仪式结束后,男女老少参加踩木鼓、跳芦笙活动。杀牛是“吃鼓”活动的高潮。苗族“吃鼓”有严格的规矩,杀牛、破牛等一应事务均由舅舅系统的人承担,其他系统的人都要回避。凌晨时分,舅舅系统的人将牛从牛圈牵出来,固定在专用的木桩上将牛杀死,将牛肉分给众亲,将牛的内脏煮来待客,因此有人把“吃鼓”活动称为“吃牯脏”。“送鼓”为辰年农历三月左右进行,由祭司和鼓头等人举行参拜祖鼓仪式后祖鼓送到原来藏鼓的地方保存起来。

  境内苗族传统节日集会有芦笙会、爬坡会、四月八等十多种类型200多个。芦笙会是苗族地域性的传统节日集会,有春节芦笙会、黄平黄飘三月芦笙会、吃新芦笙会、九月芦笙会、苗年芦笙会等几大类几十个。各地各种节日的芦笙会形式和内容基本大同小异,日期各异。在各地各种节日芦笙会中,规模最大的有凯里舟溪春节芦笙会、黄平谷陇九月芦笙会、雷山西江苗年芦笙会等。

  凯里舟溪春节芦笙会每年农历正月16到20日举行,历时四天,人数多时达五万余人,波及凯里、丹寨、麻江、雷山、台江、黄平、麻江等市县。20世纪80年代以后,舟溪芦笙会还增加了球赛、赛跑等现代竞技体育项目,成为民族团结的盛会。

  谷陇九月芦笙会于每年农历9月27日到9月29日在黄平县谷陇镇谷陇大寨举行,规模约三、四万人。活动有赛芦笙、斗牛、赛马、赛歌、球赛、斗鸟、游方等内容,是苗族传统的男女青年自由社交恋爱的活动之一。赛马一般以分组赛进行,每组前二名进入复赛,最后决赛决出名次。斗牛一般采取自愿的原则,牛主双方的牛身架的大小、牛角的宽窄等方面大致相等的即可放斗,一般以拉脚解脱。

  雷山西江苗年芦笙会每年于过苗年“大年”时举行,规模约3万人,持续3天时间,除跳芦笙、踩铜鼓外,尚有游方活动和现代体育项目的比赛。此外,其余各地的芦笙会规模在几百人至上万人不等,时间不尽相同,但内容大同小异。

  “三月坡”是境内苗族春季传统节日集会的高潮。境内著名的“三月坡”集会有雷山望丰五岔路坡会、施秉白洗坡会、镇远京堡高跃坡会、雷山大塘三月坡会等。三月坡集会一般在农历三月上中旬举行,其中规模最大的是雷山望丰五岔路三月坡集会和黄平白堡坡三月坡集会,规模3万人以上。雷山望丰五岔路三月坡集会,是一个苗族男女青年公开社交、自由恋爱的集会,苗族称为“游养”(意为游坡),于每年农历三月第一、第二、第三个午日举行,连续三次,每次一天。以第二个午日最为热闹,人数多时可达5万余人。雷山、丹寨、凯里等县市各族男女青年数万人参加。镇远京堡的高跃坡集会是苗族三月坡会集会中带有地方色彩的集会。每当笙歌踩鼓热闹之际,身穿五彩衣裙,头戴银花凤冠的苗家姑娘将精心制作的花手巾向自己所喜欢的男青年们投去,男青年们接到手巾后,将糖果、丝线等物包在花帕里向姑娘们投去,你来我往,引起阵阵笑语欢歌。

  四月八是苗族传统节日集会之一,境内过节并举行较盛大集会的有黄平飞云洞、麻江重益坡等处。黄平飞云崖“四月八”集会是以苗族为主,汉族和其他民族参加的盛大集会。会期三天,规模约5万人左右,活动内容有对歌、斗雀、赛马、吹芦笙、跳芦笙等。会期,这里人山人海,水泄不通,芦笙尽情欢奏,苗家儿女踩笙漫舞。赛马道上马蹄得得,欢声雷动;斗雀场里画眉争鸣,婉转动听。四月八这天,家家户户禁役耕牛并煮上好糯米稀饭喂牛以示谢意。

  “香炉山坡会”是凯里市苗族比较隆重的集会,于每年农历6月19日举行,是苗族爬山活动和男女青年公开社交、自由恋爱的集会。主要活动是“游方”和对歌,规模在2万人以上。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各族男女青年参加到这项集会中去,中外采风的学者和游客亦慕名而来,该集会成了反映凯里地区社会文化的一个窗口。

  民间文艺苗族民间文艺是苗族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苗族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集中的部分,包括民间口头文学和民间艺术两大类。

  民间文学苗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文化都是口头传承,苗族的民间文学实际上是民间口头文学,体裁有散文体的传说故事、韵文体的诗歌、骈文体的《贾》、《理词》和说唱体的说唱文学。

  传说故事是苗族口头文学的基石,有远古时期的传说故事主、中古时期传说故事、近代的传说故事等。

  远古神话以拟人化的手法,通过丰富的想象,对宇宙的万事万物的起源作了幼稚的回答,是苗族先民们对大自然朴素的唯物的认识和对某些自然现象的臆测和解释。关于天地日月形成的神话有《开天劈地》、《打柱撑天》等;关于物种的起源和人类的起潭的神话有《枫木的传说》、《乖狗上天取粮种》等;关于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的神话有《铸造日月》、《公鸡请日月》、《桑扎射日》、《姜央斗雷公》、《聪明的哥耶》、《看谁最聪明》、《老岩打虎》、《故王斗恶龙》、《当木鼓敲响起来的时候》等等。

  中古的传说所反映的内容从远古时期的反映人同自然力的关系转到反映社会的生产斗争、婚姻、宗教、习俗、仪礼等各个方面。主要的传说故事有《芦笙是怎样吹起来的》、《俩兄弟与俩姊妹》、《九哥和珍福》、《螺蛳姑娘》、《立金和龙女》、《青蛙哥》、《仰欧瑟》、《三妹与蛇郎》、《葫芦妹》、《花葫芦》、《朵里的故事》、《树从小育》、《阿桑和阿瑙》、《蛇郎与阿宜》、《青蛙后生与三妹》、《哈氏三兄弟》、《老猎人与皇帝》、《猎人老当》、《磨朵翁吉》、《阿秀王》、《兄弟斗土皇帝》等名篇。

  近代社会以后,苗族的传说故事大部分都明确的反映了近代社会的历史现实。这一时期的传说有起义斗争的故事,有嘲弄和打击地主阶级及其他剥削压迫者的故事,有反帝斗争的故事,有褒善贬恶的故事,有爱情故事等。反映张秀眉起义斗争的有《张秀眉是白虎星变的》、《三箩泥巴》、《支援刘白号》、《包大肚的传说》、《务姆戌》、《张秀眉的神马》等,反抗地主阶级及其他压迫剥削者的传说故事主要有《两兄弟与财主》《果罗扪》、《聪明的长工》、《聪明的小孩》、《龙格》、《榜蒿》、《宝班的故事》等。

  苗族民间流传的动物故事,透过种种奇幻的情节和美妙的境界,形象地表现现实,给孩子的美的享受,启迪他们的聪明和智慧,教育他们真诚、勇敢、爱善良、憎邪恶。主要有《为妈妈报仇》、《放鸭姑娘》、《山羊和老虎》、《久博滴和老虎》、《公鸡的鸡冠为什么是红的》、《小牛和老虎》、《野猫为什么要拖鸡》、《聪明勇敢的七妹》等等。

  现代传说故事主要是歌颂红军和中国共产党及领袖的作品。黔东南流传的有《一件绒衣》、《红军树》、《苗家老人保标语》、《猪食盆里出银元》等。

  苗族诗歌是押调的韵文。“押调”即在一首韵文中,不讲求韵脚的和谐,而是要求声调的和谐,这是苗族诗歌的独特的现象。苗族诗歌按其形式和内容,可分为创世纪史诗、叙事诗、情歌、苦歌、酒歌、劳动生产歌、节气歌、童瑶等等类型。

  《苗族古歌》是流传在黔东南苗族地区以口传心记为传承手段,以全体民众为传承载体,以盘问对唱为媒介的集苗族世界观、社会观、宗教观、伦理观、价值观、法制观、审美观和编年史为一体的大百科全书式的创世纪史诗,用生动的形象寄托着苗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渴望征服自然、驾驭自然的强烈愿望。《苗族古歌》包括《开天辟地》、《枫木歌》、《洪水滔天》和《跋山涉水》四组。

  叙事诗是苗族民间文学的重要形式,有英雄叙事诗和爱情叙事诗两类。英雄叙事诗主要反映近代社会的内容,爱情叙事诗反映的是古、近代社会的内容。叙事诗的特点是采用现实主义的手法,历史地、真实地再现了当时的社会现实。

  苗族近代长篇英雄叙事诗《张秀眉之歌》是一部描写咸同年间张秀眉领导的黔东南苗族农民大起义的真实历史故事的长篇英雄叙事诗,也是苗族人民斗争的一幕壮烈的悲剧。苗族爱情叙事诗很丰富。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有《阿荣和略岗》、《仰欧瑟》、《岗妮嘎养荣》、《蔓朵多蔓笃》、《乔娥与金丹》、《久宜和欧金》等。

  情歌是苗族歌谣中的精华,苗语称为“游方歌”,有热情奔放、抒情的“见面歌’、“青春歌”、“单身歌”、“相恋歌”、“成婚歌”,也有“逃婚歌”、“离婚歌”等表达追求婚姻自由思想的情歌和爱情叙事诗,多为押调的五言诗和七言诗,抑或有叠句歌、长短句等不同形式。

  对唱情歌是苗族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主要形式。一般男女青年初初见面时,往往通过自己的歌声来探询对方。这种探询由于双方都还陌生,歌词比较娓婉,显示了青年男女之间还未熟悉的那种曲折、复杂性的心情。“啊!我们好好地住在我们的家乡,你们好好地住在你们的村庄,远方的客人,是什么缘故使你们走这远的夜路,来打搅我们安静的地方?”这是女青年对新来乍到的男青年的礼貌的询问,“啊!聪明的姑娘,你们好好地住在你们的家乡,我们好好地住在我们的村庄,就因为你们美丽的芳名,使我们不辟劳苦走夜路,为的是想来和你们游方”,这是男青年机智的回答。这样的问答含蓄娓婉,饶有风趣。在游方场上,女青年问男青年来自何方时用“哪个山沟流出的泉水哟,哪个山坡出的太阳?哪个寨子来的情哥哟,你们涉过哪条河、渡过哪条江?”来探试,男方用“南山沟涌出来的泉水哟,东边坡出来的太阳,我们从遥远的地方来哟,我们渡过了无数条江。只因为我们的村子太荒凉哟,我们家住的房子太破烂,我们本想告诉你们哟,就怕人不出名妹不知”来委婉回答,显得谦虚和风趣幽默。在这种对唱中,彼此萌发了爱情的种子,进而唱出对对方赞美歌。“赞美歌”拉近了双方的感情距离,“相爱歌”道出了男女青年之间的爱情的坚贞:“金锁银链,拴不住我俩爱情的翅膀;黑日夜雾,挡不住我俩前进的脚步;不停的雨点,打不湿我俩的爱情;我俩的爱情啊,金银财宝买不上! ”这样深情的歌词,分别唱出了相恋中的男女青年的心理写照,道出了海誓山盟:“别人走我们不走啊!别人离我们不离,要我们分离啊,要等清水江的水干,牧童在江心捉鱼,捉尽江中的虾,要离我们再离啊,要分我们再分。”这些情歌用比、兴手法,形象地刻画了苗族男女青年纯朴、真挚的爱情,具有很强的艺术表现力。 C

  劳动生产歌是苗族于春种秋收、农林渔牧、纺纱织布、挑花刺绣、季节气候等劳动生产和节令气候的诗歌。流传较广的有《酒药歌》、《造酒歌》、《造屋歌》、《种棉歌》、《活路歌》、《春季歌》、《冬季歌》、《种麻歌》等等。

  酒礼歌是在酒席上相互劝酒助兴、谢酬酒席的礼节性的歌,通过丰富的想象,以比、兴的手法,经过夸张的赞誉来反映劳动人民对幸福生活的一种幻想,表现苗族人民纯朴好客和尊敬老人的美德。

  婚姻歌是以唱述婚姻仪式和习俗,追述婚姻的起源和婚姻制度的变革,反映青年妇女被迫出嫁的痛苦的生活等为主要内容的歌谣,多数为叙事体,亦有抒情体的。婚姻歌主要有《木刻开亲》、《择日开亲歌》、《大客歌》、《打扮歌》、《亲戚歌》、《由嫁男到嫁女》、《送亲歌》、《姊妹歌》等等。《大客歌》唱述了苗族姑娘出嫁的过程,表现了苗族的婚姻习俗。《刻木开亲》、《择日开亲》、《由嫁男到嫁女》等歌追述了苗族婚姻制度的变革情况,有历史价值。《姊妹歌》长达两千多行,是出嫁的女子与兄弟、嫂嫂进行的辩论性对唱的歌,反映了苗族社会历史上由原始社会的母权制向父权制社会过渡的社会现实,具有较高的史学价值。

  《贾》、《理词》和《议榔词》是苗族民间文学的重要内容,在苗族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贾”为苗语的音译,是流传于丹寨、凯里、雷山、台江、麻江等地内容庞杂、规模巨大的“法典”,它把几十个古歌故事汇集起来,经过一番剪裁,形成统一的整体,贯穿着古今各种事物,包括了鬼神、天地、日月星辰、干种万物、人类、民族的来源和有关的生产生活斗争、社会制度的变革、民族风俗习惯的来源等,许多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社会制度都可以在里面找到根源。《贾》有五言句和七言句两种不同的类型,长的有一万三千多行,短的有五千多行。《贾》并不是原封不动地照搬古诗的原件,而是经过一番集中和概括的艺术加工,使选入的故事比原作更为饱满,描绘人物也更为生动,具有更高的艺术价值和文学价值。《贾》由一个或几个典故构成一个段落,称为“一道贾”,由数“道”贾构成一部《贾》。常见的有十二道、二十四道、三十六道、四十八道等几种版本。《贾》讲究对仗,不讲究押调,对仗一般规律为同类事物对应、词性对应,极少出现不同类别事物和不同词性间对应现象。

  《理词》苗语称为“离”,是理老在调解纠纷的依据“贾”的准则衍生出来的有固定的格式的辩论言论和判词。例如有丈夫嫌妻子不好,女家请理老与男家讲理,有这样一段理词:“我和你家开亲,我和你家结戚,烧火只烧一个灶,开亲只开一处,客也喜欢,主也乐意,才用牛祭祖,才嫁女到你家。来了三周岁,到了三周年,公公做雷公打包谷,婆婆做暴风吹晒架;米不给我舂,水不给我挑,公公装耳聋,婆婆做黑脸。论情是你错,论理是你输,公公错了公公知道,婆婆错了婆婆明白。”是非辩明以后,理老作出判词:“公公不该做雷公打包谷,婆婆不该做暴风吹晒架;公公不该装耳聋,婆婆不该做黑脸,论理是你输,论情是你错。好马也有失蹄,走路亦会岔道,公公给媳妇赔个礼,婆婆给媳妇道个歉,赔个礼事就完,道个歉纠纷就了。现在,水已往东流,纠纷已埋地下,我们说了就了,我们说完就完。假如有人自作聪明,有人自充好汉,吹动芦笙,敲响铜鼓,我们四五个理老,穿一条裤,走一条路,用下河网鱼的方法,用上山撵兽的手段,推他下悬岩,推他下深谷,痛,他才知道厉害,死,纠纷才不会发生。”“离”的开头和结尾有固定的格式,中间部分可根据案例的不同类型临场发挥,不讲究押调,只讲究对仗,极少出现不对仗的片断。

  “议榔词”是苗族社会中的维护社会秩序与公私利益而由若干个寨子联合起来商议、制定的共同遵守的某种公约,是大家应守的规章制度的口头文学体载,是公众共同意志的表现。“议榔词”基本上是长短句,有维护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的《议榔词》,维护社会伦理道德的《议榔词》等内容,对维护苗族社会伦理道德和社会的发展有重大的作用。

  口头说唱文学苗语称“嘎百福歌”,意为“成片圈套的歌”,以传说故事为主,在重要情节上运用概括力较强的诗歌,形成开头结尾是散文,中间是韵文和散文夹杂,有说有唱的文学体裁,具有完整的艺术形式和艺术特点,具有讽刺文学的特色,内容也就充满现实生活气息,深受苗族人民欢迎。就其题材来分,《嘎百福歌》主要是反映青年男女爱情和婚姻问题的作品,其它社会问题,也往往采用爱情和婚姻的题材。反映爱情婚姻问题的作品中,就其内容又可分为反对包办婚姻、宣扬婚姻自主,嘲笑和讽刺嫌贫爱富思想和庸俗虚伪的爱情等主题。代表性的作品有《榜藏农》、《娣井琛》、《娥兰农》、《珠里》、《力秀登鲁和傍藏农》、《阿榜》、《播翁勇和谷纪妮》、《宜金里和榜姜蓉》、《妮葆香》、《纪帕荣》、《娥尼和久金》、《娥央由和丘故丢》、《谷凉莉和波往波、江往江》、《榜姬黎和久搏弓》、《榜娥和耶南利》、《恭旦伟和榜纠尤》、《香嘎里和谷久芹》、《久金昂和榜金蓉》等。

  民间艺术苗族的民间艺术有音乐、舞蹈和工艺美术等几大类。

  苗族音乐按其形式可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类,每一类又有各种不同的调式,反映不同的内容。

  苗族声乐有“飞歌”、“游方歌”、“多声部情歌”、“古歌”、“酒歌”、“嘎百福歌”、“大歌”、“龙船歌”等。

  “飞歌”是黔东南苗族声乐的瑰宝,音调高亢嘹亮,豪迈奔放,曲调明快,有强烈的感染力。“飞歌”曲调有二十余种,调式不一,各有特点,但共性也很突出。格调上,基本都是高亢激昂的,其曲调结构多为A、B二段体。A段即歌头,往往由两个乐句组成,节奏自由,舒缓而宽广;B段收尾,节奏鲜明、活泼有跳跃感,在结束前,常以渐慢速度作拖腔,与A段的自由节奏相呼应,形成完整的曲调。“飞歌”曲调以台江飞歌为最典型。“飞歌”情调开朗、曲调流畅、手法洗炼、用音单纯、曲式完整,体现了苗族人民开朗豪放的性格特征和思想感情的真挚自然的流露。

  “游方歌”即情歌,是苗族男女青年在“游方场”上用以交流思想、倾诉爱慕思恋之情的曲调。比较简单的是一段体曲式即一句乐曲作无限反复,只在结束时才加上一至二小节用前词唱的尾声收尾的曲式。“游方歌”中,曲调最优美的要算凯里、雷山、台江接壤地带的“游方歌”。这种曲式结构多为A、B二段体。A段为主体,低回委婉,优美动听,旋律进行像歌剧中的“宣叙调”;B段为歌尾,速度较为明快,近似于歌剧中的“咏叹调”,结束时速度缓慢、节拍自由与A段相呼应,演唱时讲究强弱起伏,均用假嗓、气息深厚、音量轻柔、表达入微的感情。苗族“游方歌”最具艺术价值的是台江反排地区的“多声部合唱情歌”,以旋律基本相同的男女两个声部先后对唱,只是在女声部承接男声部时形成和声的演唱形式,具有鲜明的苗族特点。

  “古歌”、“酒歌”是苗族人民生活中常见的民歌体裁。时逢佳节或婚姻喜庆酒晏,人们常用酒歌来祝福酬谢;席间酒后,老人们往往用酒歌曲调来传唱历史、歌颂民族英雄和祖宗的业绩。酒歌曲调旋律起伏不大,庄重严肃,带朗诵风格,常常是一个章句的无限反复,仅因歌词调值不同而稍有变化。

  器乐是苗族音乐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黔东南地区主要是芦笙曲。芦笙曲调很多,并且每一种服饰类型都有完整而独立的曲调内容。就其体裁来说,可分为舞曲、吹歌、礼乐三类。

  舞曲是一种纯舞曲,节奏有三步、五步、七步的。既有粗犷豪放的“斗打角”舞曲,也有优美抒情的“河虾舞”、“锦鸡舞”等;有庄重的铜鼓舞曲,也有活泼欢快的《秧歌》调式。“吹歌”是一种带有歌词的舞曲,不但与舞蹈紧密结合,而且曲调与当地的苗族语言极为吻合,有固定内容,芦笙一吹,人们就能听懂它的内容。“礼乐”是在举行婚礼或葬礼、祭祀祖先时演奏的曲子。迎亲的曲子欢快活泼,热烈奔放,祭祀的曲子庄重肃穆,气氛深沉。苗族芦笙曲和音多以四、五度和弦居多。

  苗族乐器有管乐、絃乐和打击乐三类。

  苗族管乐乐器有芦笙、芒筒、夜箫、姊妹箫、笛、唢呐等。

  芦笙是苗族人民最常用的一种簧管吹奏的民间多声部音乐乐器,由六根长短不一,内装大小不同的铜簧片的竹管开有音孔,吹奏时只需按其音孔就可产生不同音响效果,形成和音、和弦。苗族芦笙有四类,其一为“排笙(也称套芦笙)”;其二是由两支音阶相差一个八度的大、小芦笙组成的母子芦笙;其三是由一对音质、音量、音阶完全一致的芦笙组成的对芦笙(也称齐奏芦笙);其四是由高中、低音阶相差各一个八度的三支芦笙和九至十五支莽筒组成的莽筒芦笙。芒筒是伴奏乐器,将树干挖空或楠竹做成筒,内装一根带有簧片的竹管,使用时吹奏竹管,靠筒内的共鸣和音伴奏,声音低沉宏亮,雄沉深厚。一支莽筒只有一个音,不能吹奏曲调。

  夜箫、姊妹箫是地区性乐器,有五音孔和六音孔之别。五音孔夜箫有簧,音质柔和纤细,柔情,是青年男女谈情说爱时吹奏的乐器。横笛也是地区性乐器,有五音孔和六音孔,七音孔之分,音质清脆响亮,是青年男女传递感情的媒介物。

  黔东南苗族弦乐乐器主要是“古瓢琴”。“古瓢琴”流行于丹寨县排调一带,是民间古老的乐器,状如半边葫芦瓢,故称“古瓢琴”。该琴将一泡桐木削成半边葫芦状,挖空后另削一块薄木板盖住,着两根牛筋弦,安一码头,弓为马尾丝或棕丝,用左手按弦,右手推弓,音质流雄浑厚,为男女青年对歌时伴奏或跳舞用。内容来自

  苗族打击乐器有铜鼓、木鼓和皮鼓。铜鼓是苗族人民珍惜和喜爱的一种民间乐器,其形状不仅苗族各地相同且与其他民族相同。黔东南苗族铜鼓属麻江型,鼓面为浮雕图案,中心为日光形,边缘刻有蛙、龟、牛、马等主体装饰,鼓身全部有花纹围绕,丰富多彩。打击时,常以小木桶于鼓背助音,其音质雄浑深厚,锐耳圆润,传声甚远。木鼓各地式样不同,大小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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