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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文艺政策与现代中国文艺论纲
来源:《文艺论坛》 | 赵卫东  2021年08月03日16:22

摘 要:中国共产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始于左联、中央苏区时期,在延安时期初步形成了对革命文艺的规律性认识,并建构起体系性的文艺政策。新中国建国前三十年文艺政策频繁的调整,反映出党在对文艺的本质、文艺的发展规律、应该如何领导文艺等问题的认识上,经历了一个曲折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的过程。改革开放四十年的文艺政策,也同样经历了从冲破理论束缚放开被禁锢的创作自由,到打开国门后在面临意识形态“失守”风险时的彷徨,到逐渐找回控制局面主动权后的理性重塑,再到“新时代”建立文化自信氛围中的成熟与从容。习近平的“底线思维”方式,为我们提供了文艺问题“中国之治”的理论和方法:法治和政策治理并举,通过划定“红线”和引导预期,开展文艺领域的治理探索。与党在各个时期文艺政策相应,文艺曾是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鼓手”和“战士”、党在民族和民主革命战争中“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手中利器;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尤其是“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正在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断迈进的征程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依然任重道远、大有可为。

关键词:党的文艺政策;百年中国文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100年来,中国共产党为求得国家富强和民族昌盛,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使一个曾经积贫积弱、任人宰割的旧中国,变成当今世界上举足轻重、生机勃勃的新中国,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成功和荣耀,也是中国人民的成功和荣耀。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有理由为生活在中国而自豪,也有理由为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欣慰。100年作为一个时间段,在中国文化中有着特别的意味。站在今天回望过去的100年,我们知道,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同时,这也是一个需要省思的时刻。历史记载了过去的奋斗与光荣,也写满了筚路蓝缕、上下求索的艰辛。回首历史,是为了寻找那些照亮未来的光芒。我们对党的文艺政策与现代中国文艺问题的研究,也必须基于对中共党史和现代中国文艺史的回顾和反思。

理清、描述中共文艺政策与现代中国文艺的关系,这不是一两篇文章能够胜任的,甚至也不是一两本书能够完成的;笔者试图以论纲形式,在粗线条勾勒建党100年来党在制订文艺政策以达成各个时期文艺建设目标的历史基础上,立足新时代,提出面向未来既踵事增华、又开拓创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问题治理之道。

一、左联时期党的文艺政策与文艺实践

考察党的文艺政策,应该具有历史的眼光。如果执泥于某一个特定阶段,或者把某一特定阶段的文艺政策作为党在文艺领域进行领导的普遍规律,那就会违背党实事求是的原则。

中共诞生之初并无文艺政策。国共分裂之后,共产党被迫转入地下,走上了武装斗争反抗国民党专制统治的道路。国民党对共产党的“妖魔化”宣传和抹黑,使普通民众对共产党望而却步甚至望风而逃,这极大地挤压了中共的活动空间,使中共的生存面临严重危机。打破国民党的宣传铁幕,夺回形象塑造的话语权,便是中共在“大革命”失败后不得不努力为之、也不能不取得胜利的艰巨工程。在可供利用的资源极为有限的环境下,文艺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宣传工具,不得不走上了国共两党斗争的前台。从1928年到1937年,在上海和闽赣中央苏区,党分别开辟了两个文艺斗争的主战场,出色地完成了打破国民党文化围剿的历史使命,书写了党尝试领导文艺战线首战告捷的光辉一页。

在上海,左联党团组织是执行党在这一时期文艺政策的核心。具体领导开展左联党的文艺战线的中共领导人主要是党的两任总书记瞿秋白和张闻天。也许正因为这样,左联尽管处在国民党政权打压之下,但它的纲领、政策从一开始就具有鲜明的党性和人民性。

首先,左联旗帜鲜明地提出“文学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工具”这一政策立场。

左联纲领规定:无产阶级文学运动的目的在求新兴阶级的解放,它是这种解放斗争的武器,它要负起解放斗争的使命。文艺应该配合革命,紧跟革命,促进革命,做革命的武器和工具,成为共产党领导的整个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一个方面军。“苏维埃文学运动应该为(实)现苏维埃政权而斗争。怎样使城市工人阶级更英勇负起他们自身的历史使命,怎样使广大群众的政治教育文化水准提高,怎样使文学的影响所到的地方,凝结坚强的斗争意志,怎样汇合一切革命的感情来充实革命的发展,这不能不是苏维埃文学运动的使命。”

其次,明确规定左联领导下的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首要任务是推行“文艺大众化”运动,这是贯穿整个左联时期党的文艺政策的核心。

1931年11月,左联执委会通过的《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新任务》,认为在现阶段,大众化必须是文艺工作从创作、批评、组织、路线等的全方位运动:“在创作、批评,和目前其他诸问题,乃至组织问题,今后必须执行彻底的正确的大众化,而决不容许再停留在过去所提起的那种模糊忽视的意义中。只有通过大众化的路线,即实现了运动与组织的大众化,作品、批评以及其他一切的大众化,才能完成我们当前的反帝反国民党的苏维埃革命的任务,才能创造出真正的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

再次,左联扭住造成文艺大众化“梗阻”的原因不放松,体现了初期党的文艺政策鲜明的“大众化”原则。

文艺既然是为大众服务,尤其是为底层民众服务的,那么“文艺大众化”运动无法抵达基层的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又如何破解这个“老大难”问题?这个问题几乎是困扰整个无产阶级文艺运动的核心问题。愿不愿、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是考验无产阶级政党有没有真正“人民性”的试金石。对左联产生方向性影响的党的领导人瞿秋白,以及其他左联党团组织领导人周扬、田汉等,从作家立场、作家生活和创作方式、文学形式(民族形式)、文学语言的通俗化等方面对此展开探索。

尽管左联时期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始终处在国民党政权的严厉打压之下,但除了“左联五烈士”用生命书写的悲壮文学传奇外,以丁玲的《水》等为代表的左翼文艺创作,也在极其艰难的历史环境下揭开了“五四”以来“人民文学”的序幕。

二、中央苏区时期党的文艺政策与文艺实践

与在上海发展左翼文化事业不同,在中央苏区,中共是执政党,初步具备了根据党的目标、任务制订、推行党的文艺政策的条件。但是由于国民党的严密封锁,闽赣苏区被隔绝于国统区,形同“孤岛”。在这种完全封闭的施政条件下,党的文艺政策呈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首先,学习苏联建立文化体制的做法,在中央苏维埃临时政府人民教育委员会下设艺术局领导全苏区的文艺工作,为苏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机制保障。

如所周知,近代中国特殊的历史造就中共文艺政策与现代中国文艺的特殊关系。我们说它特殊,是从一个比较的视角来看待这个问题的。放眼整个20世纪,世界范围的政党政策几乎决定一国文艺发展状况的,除了前苏联和我国之外,其它并不多见。据笔者粗浅的考察,中共文艺政策(1921—1976)的方方面面,几乎都有与苏共文艺政策的可比之处。

其次,强化文艺的宣传功能,要求文艺服从于“扩红”“反围剿”等政治军事任务,在形式上力求大众化和通俗化,使苏区文艺形成了以宣传为目的的工具论的本质特征。

再次,“文艺政策”通常内含于苏维埃、党和红军的各种“宣言”“决议案”中,是“政令”“军令”“法令”的一部分,为战时苏维埃的具体施政,这也保障了苏区文艺政策的高效执行。

苏区文艺宣传各项方针政策的对象主要是普通民众,在形式上力求通俗化也就势所必然。群众歌谣、活报剧、版壁报等是其主要载体,虽有《红中副刊》《赤焰》等文艺报刊,但鉴于民众的识字水平、印刷物资的匮乏等原因,报刊文艺自然也难以成为主流。特别值得重视的,是苏区文艺的创作主体不再是知识分子,而是工农兵大众自己。苏区歌谣的“草根化”自不待言,就以苏区的演剧活动来说,从创作到演出,“自己演自己”是红军官兵和普通民众在打仗、生产之余的家常便饭。五四以来“知识阶级”创造的新文化与民众的隔阂,在这里被彻底打破。而这些,大概也正是在后来被毛泽东要求继承的“苏维埃工农文艺传统”的核心要素。

无论左联还是苏区,党所领导的文艺运动都处在被国民党政权打压和封锁的非正常环境中,这就为此一时期党的文艺政策打上了鲜明的反抗和战争烙印,使其总体上带有“草创性”的特点;但也正因为如此,它塑造了党的文艺政策和开展文艺运动的某些独特“基因”,比如强烈的革命功利性,服务于底层工农兵百姓的“人民性”,要求在形式和语言上的大众化、通俗化、民族化等,显著体现和宣传了中共的政治伦理和文化理想。

三、延安时期党的文艺政策与文艺运动

由于历史的原因,党继续探索领导文艺战线的实践,是在1936年长征结束后的延安时期。这一时期的时间长度几乎和苏区时期相同,其间,党的文艺政策经过了一些调整,调整的背景、过程,笔者曾在小文《一九四〇年代延安“文艺政策”演化考论》中有所述及,今愿再申其义。

长征甫一结束,面对日本军国主义的全面侵略,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提出了建立全民族抗日统一战线的伟大构想,使自己站到了挽救中华民族的最前沿。国共实现再次合作后,延安作为陕甘宁边区的首府和中共中央所在地,吸引了大批在国统区报国无门的有志青年和各方面人才,而文艺人才的聚集,使本是国民党政权“飞地”的这座西北小城成为国人心目中的另一个抗战文化中心。这一时期,着眼“统战”,优待文人,促进团结,共同抗战,理所当然成为党的文艺政策的优先选项。在这一政策引导下,延安的文学运动开展得如火如荼,而引起最大争议的,则是当时所谓的“杂文潮”。在一些刚到延安的作家中,虽然都抱有“干革命”“抗日”的热情,但对怎么具体地运用手中之笔,却产生了很大的分歧。以继承鲁迅“文化批评”“社会批评”之名对成立不久的抗日民主根据地内部的消极现象(所谓“黑暗”)进行“暴露”,也在延安早期成为一种“风尚”。一些批评延安消极现象的文章传到国统区,有的竟被国民党用为反共宣传的材料,这自然对延安的形象造成不利的后果。还有文艺界存在着的所谓“宗派主义”“关门提高”等问题,也逐渐被党内高层毛泽东等人所关注,而“全党大整风运动”的开展,正好给了中共中央解决文艺界问题的契机。由“全党大整风”到“文艺界整风”,到延安文艺座谈会的召开,再到文化人下乡运动、秧歌剧运动,接踵而至的这些旨在对延安文化人从思想改造到文学行为重塑的系列“动作”,实际上是以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毛泽东的《讲话》”)这一关键文本为核心政策而展开的一套“政策组合拳”及其成果。

再就文艺政策与文艺运动和创作的互动关系来看,其政策落地催生出的文艺工作者下乡和秧歌剧运动,突出地体现了革命政党高度的执行力。“有什么样的文艺政策就有什么样的文艺”这句话,是延安时期二者关系最为生动的注脚。我们甚至很难在其它时间段里找到类似状况。

延安时期是党在探索领导革命文艺运动方面取得重要成果的时期。无论是因地制宜制订和调整文艺政策,还是以“绣花功夫”领导和实施文艺运动,都达到了相当自觉的程度。这种“自觉”包含了理论和实践上的两个自觉。理论上的自觉,体现在党对文艺发展规律和领导文艺规律的探索和把握,不仅着眼于解决眼前的文艺运动和革命战争关系配合不顺的问题,而且从如何认识文学艺术的一般规律和马列主义文论如何中国化的方面进行。毛泽东的《讲话》之所以能获得超越时空的力量,正缘于此。在延安,集中了当时全国最有学术水准的马列主义研究队伍,也汇聚了最有实力的苏俄文艺理论的翻译和研究者。他们不是文化视野上的“本土派”和“传统派”,而是有宽广学术视野和多元文艺趣味的“文化人”。

这当然不是说延安的文艺政策、体制、文艺作品都已经完美无缺,而是强调党在领导文艺方面已经摆脱了随机、被动、感性的层次,而上升到了对革命文艺的发展规律进行理论把握的层次,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建设的一次飞跃。这为此后的新民主主义时期继续探索领导文艺运动的规律和方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建国初期到第四次全国“文代会”召开之间的文艺政策与文艺运动

新中国成立到第四次全国“文代会”召开的1979年,是一个完整的三十年。这三十年是党探索建立适合当代中国发展道路的三十年,也是在对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取得新认识的三十年。三十年间国家的发展既取得过巨大的胜利,也遭遇过严重的挫折,反映在三十年的当代文学发展中,文学事业、文艺政策在不断试错中艰难探索,有过“百花时代”的繁荣,也有过“文革”时期“黑线专政论”下的凋敝,更有“新时期文学”的“黄金时代”。当代文学研究界过去习惯于把这三十年再细分成“十七年”、“文革十年”和“新时期”三个时期,这当然有事实和逻辑上的依据;但微观史学的局限是常常使人无法认清一个较长时段中始终在起作用的某些具有同质性的因素。

首先,前三十年文艺政策无论如何调整,都是为了使文学尽快适应党在每一特定时段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之所以不断地在调整,主要原因是新中国的建设处在一个极其不稳定的内外环境中。国际上,既有和前苏联关系的起起伏伏,冷战开启以后尖锐的中西意识形态之争,抗美援朝等“黑天鹅”事件的发生,又有国家完全统一面临的各种阻碍等;在国内,主要是党对社会主义的本质特点和建设路径的认识上,既参照苏联模式,又在深化对马列主义中国化的摸索。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到“大跃进”“赶英超美”,到逐渐形成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党在各方面的政策都在变化,文艺政策岂能不随之迭变?

其次,前三十年文艺政策的不断调整,也反映了党在对文艺的本质、文艺的发展规律、应该如何领导文艺等问题的认识上,是经历了一个曲折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的过程。

再次,不但前三十年间文艺政策与文艺运动和文艺创作之间时常处于紧张状态,在制订、执行文艺政策的人与从事文艺创作的人之间,也动辄产生尖锐的矛盾和冲突。这种矛盾和冲突既源于文艺政策本身,也来自许多复杂的人事纠葛。关于前者,已有诸如王本朝的《中国当代文学制度研究》、斯炎伟的《全国第一次文代会与新中国文学体制的建构》、王杰的《当代中国文艺政策发展史》等著作予以深入细腻地揭示;至于后者,虽然未必全与本文所讨论的“文艺政策与文艺创作”扯上关系,但无疑又是深入理解这层关系必须具备的一点“背景”。

不得不说,近年来,由于当代文学研究“史学化”与“当代文学史料学”的发动,依托这个“学术问题”而展开的对历次文艺批判运动史料的发掘与再阐释、在当代文学史料的总体研究中以潜文本的形式勾勒当代文学体制生成与运作内幕的“史料学”架构,构成当代文学研究中一场颇具声势的学术运动。无疑,这些研究从不同维度与视角切入了二十世纪下半叶中共文艺政策与体制生成运作的这片开阔地,在丰富历史生成细节的同时,也极大拓展了人们对当代文艺来龙去脉的阐释范式与认知空间,更为缓解“当代文学学科焦虑”、推动“当代文学研究的史学化”做出了有目共睹的贡献。

五、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文艺政策与文艺运动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开启了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在文艺领域,以全国第四次“文代会”为起点,当代文学从“拨乱反正”开始,走完了自1980年代以一个又一个牵动亿万国人神经的“文学热点”的不断涌现,以及随着“热点”消失、“轰动效应”退潮而来的“疲软”,到1990年代市场经济大潮“洗礼”带来的文学价值观和文学形态“多元化”局面的形成,到新世纪以来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学的常态化发展这样一个不平凡的历程。四十年来的当代文学,就像是一个经历了人生高光时刻的“宠儿”、被市场化大潮边缘化的“弃儿”,但最终又在日趋平淡的生活中找回了一颗平常的心。文学的当下状态,应该就是它本来的常态。事实上,文学逐渐回归常态,走上“新常态”,既是文艺治理的追求目标,也是探究文艺长治久安之道需要的总体氛围。

四十年的文艺政策,也同样经历了从冲破理论束缚放开被禁锢的创作自由,到打开国门后在面临意识形态“失守”风险时的彷徨,到逐渐找回控制局面主动权后的理性重塑,再到建立文化自信氛围中的成熟与从容。反映党的文艺治理理论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标志,是邓小平1978年10月30日的《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以下简称“《祝词》”)、江泽民发表于1996年12月16日的《在第六次全国文代会、第五次全国作代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江泽民《讲话》”)、习近平2014年10月15日的《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习近平《讲话》”)这三份重要文件。三份文件不但记录了三个时期党要处理的文艺问题,也记录了共同的“问题意识”:确认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理论创新沿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道路不断向前迈进、运用创新思维实现党在文艺领域领导权方面的探索。正是因为有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有四十年来积累的综合国力的不断上升,有不断提高的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引领,才有了体现马克思文艺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的习近平《讲话》。

习近平《讲话》立足我国所处的新的历史方位,就社会主义文艺的本质特征、文艺作品的评价标准以及开展文艺批评的原则、加强改进文艺工作领导的方式等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新的见解,其中最能体现“新时代”党引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造成果的,是以下两点。

首先,是提出了“中国精神是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的全新命题。

过去毛泽东同志曾经提出过“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但那主要是就文艺作品的艺术风格而言的。习近平《讲话》以“中国精神”统领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是从一个新的高度、面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未来而对文学提出的要求。“中国精神”,必然建基于对中华民族文化强烈的自信心。

其次,是为社会主义文艺的“人民性”注入了新的内涵。

文艺的“人民性”,是党无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对文学提出的一个根本要求。党的历届领导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都在讲话中强调了文艺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习近平在继承的同时,也对“人民性”的内涵作出了带有“新时代”特点的阐释。他指出:“人民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有血有肉,有情感,有爱恨,有梦想,也有内心的冲突和挣扎。”同时,他在讲“人民”这个概念时没有提“阶级性”的概念。这表明,习近平的“人民”淡化了过去一直比较注重的政治性成分,而突出了其中的“公民”也即法律意义上的“人民”的一面。这显然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有学者认为,习近平的“文艺为人民服务”强调了人性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是真正“以人为本”的。

六、法治和政策治理并举,继续探索解决文艺问题的“中国之治”

探讨“党的文艺政策与现代中国文艺”这个问题,本质上是在求取治理文艺问题的最佳答案。因此,我们的“问题意识”就不应继续停留在仅仅基于对过去党的文艺政策与现代中国文艺生产之间的互动中所取得的历史经验与教训的总结上。尤其是我们正处在一个全球化背景中的“新时代”,面对日新月异的国内国际环境和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更应与时俱进,用思维的创新来创新解决问题之道。而习近平同志的“底线思维”方式,就能够为我们提供文艺问题“中国之治”的理论和方法。

习近平同志非常注重创新解决问题的思维方法,他的“底线思维”既包含了中国智慧,也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底线思维”通俗的讲法就是预设当问题发展到最严重程度时的应变之道,是一种超前治理的思维模式。而法治思维本质上就是一种底线思维。法治就是为人类的行为划出不可逾越“红线”的治理模式。法治求的不是“最好”,而是防止变成“最坏”;政策则是引导事物变得“更好”或变成“最好”。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

将习近平的底线思维方式运用到文化与文艺问题的治理上,就是采用法治和政策治理并举的方式,通过划定“红线”和引导预期,共同对文艺问题进行治理。过去党更多地是通过制订文艺政策来规范和引导文艺事业的发展,这当然是必须的,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证明这也是将来必不可少的治理方式;面向未来,应当更加注重将那些行之有效的文艺政策提升到法律层面,使其成为党对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展稳定、坚实的治理基础。这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法律应该保障公民的创作自由,以及创作成果不受侵犯的权利;其次,应确保对那些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国家形象和民族形象的文学行为进行惩戒时,做到有法可依,而不是简单随意。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实践,是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这也决定了中国文艺的主流,必然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艺。文艺作为一种人类的精神文化现象,在阶级和国家出现以后,其意识形态性也就随之产生。我们不必讳言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识形态性,相反,鲜明的意识形态性正是社会主义文艺的本质特点。在中华民族走上伟大复兴的征途上,我们不缺乏同道和同情,但也不得不直面那些来自执迷于意识形态优越性的国家,对我国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恶意和抹黑。站在建立中华民族文化自信和助力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任重道远,大有可为。这当然有赖于党的文艺政策的大力支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的指导下,党在文艺领域的治理效能,也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此为节选版本,全文请参阅纸质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