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节 藏传佛教诸派别
作者: 文体:短篇小说 更新时间:2008-4-2 9:12:14

  佛教起源于公元前六世纪的印度,是产生最早的世界宗教,迄今已有2600多年的悠久历史。
  佛教在印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原始宗教、部派别、小乘、大乘、再到密教的变化过程;而它传入藏区时,则打乱了这种内在的发展顺序。佛教传入藏地是在公元七世纪中叶,此时印度佛教正处于大乘显宗衰败、密宗渐盛的时期。随着佛教输入和佛经翻译的不断增多,藏族人面对纷繁驳杂的佛教思想,必须按自己的理解水平,对各种经典和各宗各派进行秩序排列,以表明自己对佛教的看法。于是,就出现了“判教”。
  判教的出现,表明藏族人从单向的吸收佛教,到开始阐发自己的佛教思想,实际上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因此,判教也带有极强的个体特性,见解相同或相似的人越来越趋于一致,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各种宗派。
  吐蕃灭亡后,西藏地方先后出现了没卢氏、悉朗氏等十一个割据政权,西藏社会进入封建农奴制。这些地方势力虽然各霸一方、统辖自己的属民,但新政权仍不很巩固,与这种封建割据的政治、经济相适应的意识形态还不健全,重新寻找和创立新的适应封建统治的思想体系,成为封建领主们面临的重要课题。这些大封建主中,很大一部分是崇佛的吐蕃王室后裔,他们对利用佛教统一民众思想已显得驾轻就熟。于是,在公元十世纪后半期,藏地各割据统治者们分别派出人员到多康和印度等地求法学经,并请来高僧大德传法译经,再次推转了佛法的甚深巨轮。
  另一方面,民间成长起来的佛教徒们也深知,只有依靠政治经济实力雄厚的大封建主的扶持,与他们结为一体,佛教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因此,藏传佛教各大宗派的形成,又是与地方封建割据势力相伴而生的。这些宗派首先依据正确的佛教显密经论,按照佛教的讲修和修道之规矩开场,从根本上讲都没有超出佛教的思想范围。藏传佛教各宗派都是大小兼具、显密并举,尤重密法的共同性,而且将佛教与藏民族的传统文化有机地融为一体,将佛教的修行思想变为藏民族的日用伦常。
  随着佛本文化的不断融合,佛教藏族化程度的加深,佛教信仰已无需外力加持,而成为藏族人的自觉行为,渗透到他们的理想信念、思维模式、价值观念、审美趣味、道德规范、性格习俗、行为方式的深层结构中,成为藏族人内在文化心理特质的现实存在和精神支柱。它同时又成为藏族哲学、文学、教育、法律、制度、天文、医学、美术、建筑等“五明文化”的核心内容,使藏族文化获得了长足发展。
  各种判教体系的形成和诸大宗派的建立,标志着藏传佛教已完全摆脱了印度佛教的规矩与限制,成为藏民族自己的思维理性,走上了一条独立的发展道路。
  可以说,到这个时候为止,佛教最终完成了其藏族化的文化历程。
  佛法“后弘期”以后,藏地先后产生了宁玛、噶举、萨迦、噶当、希解、觉宇、觉囊、郭扎、夏鲁等佛教派别。它们都曾教化一方、兴旺一时,但其中希解等后五个教派由于缺乏政治权力作靠山,势小力弱,先后融于其它教派或被迫改宗其它教派,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
  现在,藏传佛教主要有宁玛派、噶举派、萨迦派和由噶当派衍生而来的格鲁派四大教派。
  宁玛派:“宁玛”意为“古旧”。宁玛派是藏传佛教中最古老的派别,它别开门庭、独成宗趋,最富藏族人的创造性。宁玛派尊莲花生大师为其创始人,藏地第一座寺院桑耶寺即属此派。因为该派僧侣传统戴红色僧帽,宁玛教派又被俗称为“红教”。 
  从教法仪轨的历史渊源看,宁玛派是以佛法“前弘期”的旧译教传经论为基础,吸收和保留了大量藏地原始宗教本教的形式内容,重视寻找和挖掘古代达磨灭佛时佛教徒藏匿的伏藏经典,其密法传承以“大圆满法”为最高法门,以无上瑜伽部密法为基本特征。
  藏传佛教各宗派都是大小兼具、显密并举,尤重密法的共同性;但在这其中,宁玛派是最推崇密教的一个教宁玛派认为,密宗比显宗殊胜的地方,不只因为显教人人可学,密教则非人人皆可学,只有具备了密乘根器的极少数人才能够修学;更因为要想通过学习显宗来破除无明烦恼,断尽轮回链条,证得涅槃佛果,须经过累世修行,承受不可胜数的磨难,而密教则不需要那样长的时间,一旦修成即生即世就会得到解脱,证得佛果。
  密教也是藏传佛教的一大特点,其称“戒律为佛法之根本,般若为佛法之心要,密宗为佛法之精髓。”佛教在印度泯灭后,只有藏传佛教保留和发展了密宗四部修习的完整形态,成为印度佛教的延伸部分。藏传佛教密宗有着自己的传承、法脉和传轨,在所据经典、修习次第、仪轨、制度等方面有其鲜明的特色。
  宁玛派流传比较分散,没有领导全藏地的中心寺院,历史上与各政治势力的结合也较松散,未能形成政教合一的寺院集团,也从未建立过掌管藏地的地方政府。但因宁玛派源远流长的传统,和各教派公认的它在密宗所有教法中最为殊胜的“大圆满法”,宁玛派历来一直受到其他教派和藏地民众的尊敬。
  噶举派:“噶”意为佛语或师长的言教,“举”意为传承,“噶举”是“口授传承”的意思,表示该派所修密法是通过师徒口耳相传继承下来,故而得名。又因为该派祖师在修法时效法印度古俗,身着白布僧裙,噶举派又称“白教”。
  噶举派始于玛尔巴大师,中经米拉日巴,形成于达波拉杰(公元1079-1153年),故又称“达波噶举”。之后,达波拉杰的弟子又将噶举派分别发展出帕竹、噶玛、巴绒、菜巴四大支派。帕竹噶举再派生出止贡、达垅、周巴、雅桑绰浦、玛仓、修赛、叶尔巴等八个小支,总称为“四大八小支派”。其中,噶玛噶举派内部又分为红、黑帽二系,以黑帽系最有影响。黑帽系噶玛噶举在青海玉树地区传播过程中,又派生出乃多、苏莽两个支系。历史上,噶举实力雄厚、支系最多,其中一些曾直接控制过西藏地方政权,或为独占一方的封建势力。
  噶举派密教部分的特别教法是“大手印法”,即通过实修沟通个体本性和宇宙神秘本体之间的联系,由个体本性扩展到宇宙本体,最后使二者融为一体,实现“佛我合一”、“我佛一体”、“即身成佛”的境界。修持这种密法达到成就时,修持者可以恢复起对自己历代前世所发生一切的回忆,前世所有修行的法力就可以被转移到修持者身上。这一密法和噶举派“那若六法”(包括拙火成就法、幻身成就法、梦境成就法、光明成就法、中阴成就法和迁识成就法)共同构成“活佛转世”的密法理义。因为对藏传佛教的这一独创性的贡献,噶举派历来在各教派中享有崇高地位。
  噶举派提倡苦修、注重实际体验,强调坚韧不拔的毅力和非凡的意志。这对藏传佛教的风格和藏族信徒的气质有着极大影响。
  萨迦派:藏语“萨迦”意为“灰土”,得名于该派主寺建于西藏萨迦地方一片灰白色岩石的山坡上;又因为该教派寺院的围墙涂有象征文殊菩萨、观音菩萨和金刚手菩萨的红、白、蓝三色花条,故又称“花教”。
  萨迦派由昆·贡却杰布(公元1034-1102年)于1073年建成萨迦寺而确立。昆·贡却杰布的先祖昆·鲁旺布是吐蕃赤松德赞时期最早出家的七位藏僧之一,家族世代信佛。萨迦派与别派不同的特殊见解是“道果法”,即“因中有道,因中有果,果中有道”。“道果法”主张“最初舍非福,中断于我执,后除一切见”,认为通过这三个修行次第,及可达到其修行境界,成为觉悟了的得道者。
  萨迦派从创立之初起,教主法位即实行家族内的血统承传,包括当地政教两权都集中在昆氏家族手中。公元1216年,贡却杰布的孙子贡噶坚赞继承萨迦派第四任法主,他因博学获“班智达”称号。这一位便是在藏族历史和中华民族关系史上占有重要位置的,受到人们尊称的萨班·贡噶坚赞。
  公元十三世纪初,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即蒙古大汗位,发兵攻掠金朝、西夏,金戈长矛直指青藏高原。公元1244年,成吉思汗的孙子驻守河西走廊的阔端王,以强硬态度邀请萨班·贡嘎坚赞前来凉州会谈。迫于当时情形,为饶益众生,萨迦班智达审时度势、心怀大局,毅然以六十二岁高龄携侄子八思巴前往凉州会晤蒙古统治者,以宗教领袖身份签定了附降纳贡协议,顺应时代潮流,保全了雪域藏地生灵免遭涂炭,为藏地归入中国版图、藏民族融入中华大家庭,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萨班·贡噶坚赞去世后,他的侄子八思巴继承萨班的法螺和衣钵,成为萨迦派第五任教主。八思巴使元朝皇帝忽必烈皈依了藏传佛教,任其上师。之后,八思巴又以元朝“国师”和“帝师”身份,统领全国宗教事务。八思巴在元朝统治者的扶持下,最早在西藏建立“政教合一”的行政体制,这使自吐蕃末代赞普以后,青藏高原长达四百年的分裂割据局面终于结束。“政教合一”的体制成为藏地特有的社会结构模式,延续了将近七百年的时间。
  噶当派:藏语“噶”指佛语、“当”指教授,“噶当”意为用佛的教诲来指导凡人接受佛教道理。
  噶当派的创立源于印度佛教大师阿底峡,所持教义以显宗为主,不排斥密宗,主张先显后密,严格按第次进行。佛法“后弘期”,阿底峡大师应仁钦桑布之邀来藏地传法。在阿里的托林寺阿底峡大师完成了《密宗道次第解脱》和《菩提道灯论》两部重要著作,讲说从学法到成佛的修习内容和必须要遵守的阶位次第。阿底峡后来又有诸多论著,这些著作在“后弘期”藏地佛教界尚处于较混乱的时期,对整个藏传佛教提出了一个系统的看法,其作用和意义尤为深远。
  公元1054年,阿底峡在西藏聂塘圆寂,仲敦巴成为其教义继承人。之后的两年,仲敦巴分别在阿底峡大师传法地聂塘热振建立寺院,并以热振寺为根本道场,发展成为噶当派。噶当派在传承中形成了三个主要支派:教典派、教授派、教戒派,它们各有自己不同的经典和教义。
  公元十三世纪晚期,一位名叫求丹热赤的噶当教典派僧人把聂塘寺保存的藏译佛经编订成为《甘珠尔》和《丹珠尔》,这就是在藏传佛教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大藏经》最初的编纂本。噶当派由于教理系统化、修持规范化,因而对藏传佛教其他各教派都有重要影响,藏传佛教中一切大论的讲说,都导源于噶当派。公元十五世纪,格鲁派兴起,格鲁派是在噶当派教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原来属于噶当派的寺院和僧人都改宗格鲁派,以此继续流传。
  格鲁派:“格鲁”意为“善规”,以该派倡导严守戒律而得名。格鲁派的创始人为宗喀巴大师。宗喀巴(公元1357-1419年)原名罗桑扎巴,出生在今天青海省湟中县塔尔寺的地方。这地方在吐蕃时期被称为“宗喀”,宗喀巴成名后,藏族人为表达对他的崇敬,尊称他为宗喀巴。
  宗喀巴三岁即入佛门,十七岁赴西藏深造。四十六岁那年,宗喀巴完成了《菩提道次第广论》。第二年,宗喀巴又完成了《密宗道次第广论》。这两部著作是宗喀巴一生最重要的著作,也是格鲁派的最坚实的基石教法。
  宗喀巴立教开宗的当时,藏地的佛教已经现出普遍的腐败和堕落,僧侣阶层成为与官吏、地方领主一样的剥削阶级。藏地上层僧人不仅直接参与政治、经济权力的角逐,而且生活糜烂、奢侈腐化,借宗教之名欺骗信众,在社会上逐渐失去民心。面对当时戒律涣散的现状,宗喀巴极力主张僧侣应该遵从严格的戒律,把回归释迦牟尼当时所推行的教团戒规作为理想目标。宗喀巴的宗教改革,依据的是阿底峡大师创建的藏传佛教噶当派教义,格鲁派因而被称为“新噶当派”。
  公元1409年藏历正月,宗喀巴在拉萨大昭寺创设举行了著名的“祈愿大法会”,标志着宗喀巴创立的格鲁派的正式形成。由于宗喀巴及其追随者戴黄色僧帽,故格鲁派又俗称“黄教”。祈愿法会结束后,宗喀巴派弟子前往西藏今达孜县境内旺古山兴建甘丹寺,成为该派的根本道场。之后,宗喀巴的几个弟子分别建立哲蚌寺、色拉寺等寺院,格鲁派遂具规模。
  自元朝萨迦派在藏地实行“政教合一”统治后,公元1351年,噶举派取代萨迦派政权,在西藏建立了帕竹地方政权。1372年,明太祖封帕竹政权第二任领袖甲央为西藏法王,令其统管西藏。以后,历代法王继位均由北京中央政府正式加封,从此成为定例。
  明朝末年,格鲁派势力崛起,与帕竹地方政权冲突日益加剧。为了寻求政治力量支持,格鲁派上层首领与盘踞青海的蒙古人结成联盟,将其势力引入西藏。这是“达赖”和“班禅”名号最初的由来。清人入主中原后,格鲁派借满蒙关系求得清政府的扶持,在五世达赖阿旺罗桑时期取得了西藏的统治权,此后300年间,成为藏地最后一个“政教合一”的地方宗教政权。


  到了这个时候,佛教信仰已无需外力加持,而成为藏族人的自觉行为,成为他们内在文化心理特质的现实存在和精神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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