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果创作的480字散文《拐弯处的回头》,先后被编入小学语文课本和教师参考书。然而,就是这篇人们耳熟能详的范文,却在未经她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被全国数十家报纸副刊转载,甚至被全国30多家出版社“盗版”侵权,而其中竟没有一家出版社和编著者通知她文章被选用,更没有主动支付过其稿酬。 近日,陈果与一些出版社和编著者交涉,个别有良知的出版社承认了错误,并请一些知名作家找陈果说情,还承诺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和稿酬。然而,绝大多数出版社非但没有“亡羊补牢”之意,反而一味地开脱责任。 陈果查阅了著作权法,著作权法中规定,除法定许可之外,编者选用作者的文章均应取得作者的书面授权。如此说来,除了那本小学课本属法定许可范围之外,其他都不合法。针对侵权情况,陈果已列出部分“侵权名单”。目前她已联系北京的律师,很多律师都乐意为其打这场官司。 以下是记者对陈果进行的采访: 记者:您是如何写成这篇文章的? 陈果:这篇文章是1996年写的。那时,我在一所中学当语文老师,可能因为接触的都是小孩子,所以我喜欢写点温馨的小散文。我是无意中从弟弟和他的同学那里听说了这件往事的,当时我就很感动,眼泪都差点流下来了。起初,我想写成一篇长的散文,把父亲与弟弟之间的很多往事都写进去,但后来发现那样写不简洁,反而冲淡了主题,所以后来集中描写了“拐弯处的回头”那个细节,没想到效果还挺不错的。 记者:这是一篇什么样的文章,为什么能感动那么多人? 陈果:这应该是一篇纪实散文,所写只是真实生活中提炼出来的一个感人细节。也许父亲的爱千差万别,但类似我文章中这样的例子的应该有很多,所以才会引起那么多人的共鸣。 记者:当得知自己的文章被侵权时,您的第一感觉是什么? 陈果: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自己的尊严被粗暴地冒犯了。本来,我自己原创的作品理所当然是属于我的,但现在,别人不经我的允许便随便刊用,这种感觉就好像自己家里的东西别人可以随便拿走一样,很不舒服。客观地说,这篇小文章确实感动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可却引来抄袭和侵权成风,这让我在一段时间内都感到迷茫。 其实,我一直有一个想法,希望把多年来写成的小散文结集出版。我早就想好了,就用“拐弯处的回头”做书名,倒不是感觉它有多么好,而是因为它是我用心写出来的,写的又是我父亲和弟弟的温馨往事,所以特别喜欢它。而我的散文很多都是对温馨生活的记录。所以,当我看到自己很珍爱的一篇散文成为众多编著者和出版社牟取利益的工具时,觉得特别的生气,觉得这是对我人格的侮辱。 记者:作为被侵权者,面对这样的问题是否感到无助,您将作何打算? 陈果:我确实感到很无助,特别是当听到一些文友被侵权的亲身经历,我更感到无奈和悲哀,而且大多数的被侵权者选择沉默和忍让。在侵权成本相对低很多的情况下,一些编著者和出版社宁可冒着风险或抱着侥幸的心理侵权。 比如我的这篇文章,仅北京就至少有17家出版社涉嫌“盗版”侵权,这些出版社刊用时没有一个获得过我的授权,却堂而皇之地将我的作品“盗”走了! 这篇文章第一次发表在1997年《羊城晚报》的副刊上,同年还被《读者》转载过。如果谁能拿得出更早的类似作品,我就服他。我已经做好准备,适当的时候去北京起诉这些不良出版社和抄袭剽窃者。 记者:您都有哪些方面被侵权了? 陈果:所有未经我授权就刊用了我的文章的出版社都侵犯了我的著作权,其中有些出版社还侵犯了我的署名权、作品完整权和修改权。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这篇散文在网上已经相当流行。通过网络,可以“搜索”到这样的事实:这两年,从小学生、中学生到大学生都有不少人在剽窃这篇文章,有的甚至还在个人博客里标榜,“这篇文章是属于个人原创”。一位重点大学的教授选用了我的这篇小散文作为对外汉语教材的课文,还将我的署名删除,并改了不少字句,当我指出对方侵权时,该教授还觉得特别委屈,之后再也不敢接我的电话。 此外,我的一篇短文《别让家务妨害爱情》于1997年先后发表在《福州晚报》、《新民晚报》、《8小时以外》等刊物,现在这篇文章在网络上也很流行,用Google搜索,发现竟有近8000项的查询结果,其中相当部分网页的文章,基本上用的是其他作者的名字。我打算等《拐弯处的回头》这篇小散文被侵权一事处理完后,再对付网络上的这些事。 记者:如何看待文章被侵权这一现象? 陈果:著作权被侵犯已成为当前一个普遍的现象,通常法院判决的赔偿并不高,所以大部分人都不愿意去告,导致一些人为所欲为。如果,每个作者打官司都能获得更多的赔偿而使侵权成本高涨,那么出版社和编著者就会更加严格遵守“游戏规则”。如果出版社重视这个问题,即编著者收集的每篇文章都必须上交相应作者的授权书,如果把授权书作为必备条件,那么眼下这种侵权行为就将大大减少。 关于侵权,其实我也不是第一次碰到,早在几年前,我的文章就经常被抄袭和剽窃。有一次,我发现一张报纸副刊同时有三篇文章是我写的,除了我自己投稿的一篇外,另外两篇都被别人剽窃了。 这种侵权现象如果不设法根治,那么受伤害的不仅仅是像我这样的业余作者。这样的现状伤害了我,也深深伤害了我的创作激情。 记者:针对侵权事件,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陈果:“小文章”折射“大问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名人还是普通的作者,都应该受到尊重!今天,我接受贵报的采访,感到很高兴,因为我终于可以一吐为快了。而我最希望的是,将来有一天,我和我的文友们能够坐在家里,接到一个这样的电话:“我很欣赏你的一篇好文章,想把它收入到我编的一本书里,您愿意不愿意授权给我……”如果能有这样的一天,那么,我们今天所有的抗争和努力都有了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