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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4日上午,江苏省文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江苏省文联召开,省文联机关及省13个文艺家协会的全体同志参加了本次大会。 近几年来,版权纠纷、侵权案例不断上升一如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更好地维护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是各级文联所共同面对的一项新任务、新课题。2005年8月,江苏省文联在全国文联系统内率先得到政府版权局的授权,成立了“江苏省文艺著作权保障委员会”,主动担当起为省文艺家依法维权的任务;2006年6月,为了适应维权工作的发展需要,又成立了专门机构“江苏省文艺著作权维护中心”,为广大文艺工作者搭建了代理著作权管理和法律服务的平台。去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八次文会讲话中特别指出“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文联、作协要努力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文艺发展规律和人民团体特点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组织形式、活动方式,不断加强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依法维护文艺工作者的权益。”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明确对各级文联、文艺家协会指出了要求,依法维护文艺工作者的著作权已成为各级文联和文艺家协会的重要职责。 江苏省文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成立后,还将不断完善全省文联系统维权组织机构,逐步形成全省文联系统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维权网络,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并筹备成立江苏省文艺著作权协会。 省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高以俭,宣读了“关于成立江苏省文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决定”,杨丽娟、陈国富、魏云辉、何山、尹石、李啸、沈遥、卢明、胡春田、曹志龙、张建华、汪政、包信源等13位同志,分别担任江苏省戏剧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江苏省电影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江苏省电视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江苏省音乐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江苏省美术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江苏省书法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江苏省摄影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江苏省曲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江苏省舞蹈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江苏省杂技艺术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江苏省民间文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江苏省文艺评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江苏省动漫艺术权益保障委员会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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