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近年少数民族文学创作
来源:云南作协 李朝德 发布时间:[2007-08-16]
  云南全省有世居少数民族25个,云南的少数民族创作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整体发展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进入新世纪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以及在建设云南民族文化大省战略目标的鼓舞下,省作协大力推动发展新思路,改革新举措,使云南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全面繁荣的新时期。
  现在,包括傣族、佤族、拉祜族、景颇族、哈尼族等在内的全省2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自己本民族的作家,目前, 全省25个少数民族有24个都有省作家协会会员,少数民族作家再不是凤毛麟角,而是成群体、成集团式地出现。白族、纳西族、傣族等少数民族也都形成了本民族的作家群体,已成为中国少数民族作家群中一支重要的力量。
  近些年,少数民族作家创作取得长足的进步,从2000年至2005年,全省少数民族作家就先后出版了202部作品。其中,仅哈尼族作家(23)人,就出版了45部各类体裁的文学作品集。彝族作家(68人)出版了81部作品。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各民族文学的进步。云南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呈现百花齐放、繁星满天的喜人形势。从质量上来说,云南少数民族作家26人获“云南省文学艺术奖”;2人获中国作协颁发的“庄重文文学奖”;尤其是在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委联合举办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中,在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评比中,云南少数民族作家先后有96人次近100部(篇)作品获此殊荣。获奖数连续五届居全国笫一名、两届居全国第二名的好成绩。云南少数民族文学的繁荣,为增进民族团结、深化改革、巩固边疆起到了重要作用。
  省作协文学院自1999年开始,实行了作家聘任制,每年一期,每期聘任14~16人的作家中,少数民族作家所占比例都超过50%,这些聘任作家中,出现了如马明康(回族)、李骞(彝族)、潘灵(布依族)、白山(回族)、黄玲(彝族)、张克扎都(苦聪族)、鲁若迪基(普米族)、和晓梅(纳西族)、木祥(纳西族)等中、青年少数民族作家新秀,他们的作品绝大部分发表在全国性的大型文学刊物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从2003年开始,为进一步扩大和增强对各民族作家创作的扶持力度,省作协又对作家聘任制进行了改革,即凡是在全国重点文学报刊发表的作品,都给予一定的奖金,其中特别列出了《民族文学》作为重点刊物之一,以激劢少数民族作者的创作热情。仅2003年至2004年两年间,云南少数民族作家就有23人在《人民文学》、《当代》、《诗刊》、《小说月报》、《中华文摘》、《民族文学》、《文艺报》等全国重点报刊上发表作品32篇。除了作家聘任制的不断完善外,自2004年又试行了“重点作品扶持制度”,即对承担重点作品项目的作家给予深入生活的经费补助。各少数民族作家勤奋创作,在此制度的推动下,云南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起得了长足的发展。
  为了鼓励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省作协《边疆文学》还每年都到少数民族集聚的地方举行笔会,与当地的少数民族作者进行交流,帮助少数民族作者提高,极大少数民族作者的创作热情,一大批年轻的少数民族作者纷纷涌现。
  2006年,云南省作家协会与新中国首个彝族自治县峨山县共同建立第一个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学创作基地,省作家协会与当地政府协商,共同选派6位作家到各乡镇挂职,挂职作家到少数民族自治县挂职,加强了与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交流,促进了当地文化的发展,推动了少数民族文学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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