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二届“青年文学奖”初评揭晓
来源:新疆作协 发布时间:[2008-07-02]
  新疆第二届“青年文学奖”初评揭晓

  2008年6月20日,新疆第二届“青年文学奖”初评结果揭晓,共有25名各民族作家入围。
  此次评选参加初评的57名候选青年作家,是由各地、州、市文联、作协、文学刊物以及新疆作家协会推荐。初评评审委员会由新疆作家协会主席团部分成员、自治区文联领导、专家学者组成。入围的青年作家是在经
  过充分讨论后,由无记名投票评产生。最终获奖人选将在半个月后,由终评委员会投票决定。
  
  第二届新疆“青年文学奖”入围作家名单(共25名)
   克里木江·阿布都热依木(维)   吐尔逊江·买买提(维)
   热孜万古丽·玉苏甫(维)       阿布力克木·艾山(维)  
   乌马尔·买买提明(维)         艾尼瓦尔·吾守尔(维)  
  阿巴斯·莫尼牙孜(维)         阿布来提·阿布都热西提(维)
  杰恩斯·热斯汗(哈)           马旦尼亚提(哈)    
  马合萨提·努尔哈孜(哈)       叶尔兰·努尔勒汗(哈)
  曼拜提·吐尔地(柯)           贾尼别克·马旦别克(柯)
  叶文军(蒙)                   李明(回)
  郭志凌   周军成   邓汉平   方如果   贺海涛   沈苇   郁笛   王伶   何英 

  新疆“青年文学奖”评委会初评评委名单

  初评评审委员会主任:刘宾  阿扎提·苏里坦
  初评评审委员会评委:瓦依提江·吾甫尔   阿不都拉·买提库尔班    安尼瓦尔·阿不都热依木    赵光鸣   董立勃   丹碧   
  丰收    叶尔克西    阿不都马那甫    刘亮程   帕丽达·马力克

  新疆“青年文学奖”评奖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和繁荣新疆多民族文学创作,鼓励和奖掖创作成就较为突出的新疆青年作家,经新疆作家协会主席团研究,并报请自治区文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同意,决定自2006年起每二年举办一次新疆“青年文学奖
  ”评奖活动。评奖办法如下:
  一、 成立以作家协会主席团、文联领导、专家学者为成员的“新疆 ‘青年文学奖’评审委员会”。
  二、 候选人由各地、州、市文联、作协、文学刊物编辑部推荐至新疆作家协会。推荐要求:1、年龄45岁(含45岁)以下;2、拥护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3、具有较突出的
  文学创作成绩。
  三、 初评:由评审委员会从所有候选人当中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顺序初选20人左右进入终评(入选者应获得评委半数以上投票),并在媒体上公示入围名单,广泛征求听取各方面意见。
  四、 终评:在初选名单公布十五天左右,由评审委员会评委对入围者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评选出“青年文学奖”最终获奖者10人左右(入选者应获得评委半数以上赞成)。
  五、 评奖设置和评奖条件:
  1、“青年文学贡献奖”,要求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有非常突出的创作成绩,在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青年文学成就奖”,要求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有突出的创成绩,有引起过较大反响的作品;
  3、“青年文学新人奖”,要求年龄不超过35岁(含35岁),有一定创作成绩,并有着良好的创作潜力和发展前景的青年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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