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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作协将于2002年7月起开始进行第五届谷雨文学奖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实施方案如下: 一、为培养文学新人,繁荣江西文学事业,经省作协主席团研究决定,本届谷雨文学奖为青年创作专项评奖,即江西省第五届谷雨文学奖·青年创作奖。 二、凡1962年1月1日后出生的江西作者,无论是否省作协会员均可申报参评。参评者需填报自发表处女作以来的创作情况,并附上1999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在省级以上报刊、出版单位发表或出版的独著文学作品两篇(作品集一部),体裁不限。所附作品必须是合法出版物。 三、由省内有一定影响的作家、评论家、编辑组成评奖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由省作协主席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奖领导小组,负责终审评委会评选结果。 四、入选作者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文艺"二为"方向和"双面"方针,贴近时代,贴近生活,勇于创新,创作手法有一定特色,近三年创作成绩在省内较为突出。 五、采取作者本人申报,所在设区市文联、作协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六、评选与审定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不考虑地区的平衡,评选结果按得票多少排序,得票相同者按作者姓氏笔划排列顺序。 七、参评作者材料请注明"谷雨奖"字样,连同申报推荐表示2002年7月30日以前寄省作协评奖办公室(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邮编:330046,电话:0791-6226983)。 八、评选结果及颁奖时间另行公布。 江西省作家协会 2002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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