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文学奖1998年经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后,一直未启动。为适应新世纪吉林文学事业发展需要,提高吉林文学水平,激励广大作家尤其是青年作家的创作,推出吉林文学优秀作品,省作家协会将自2002年起,正式启动启林文学奖的评奖工作,并将其作为吉林文学最具权威性的专业奖项,加以规范化和制度化。拟工作方案如下:
一、宗旨
吉林文学奖是吉林省文学专业性的最高奖项,是经省委宣传部正式批准立项的省级文学奖,由吉林省作家协会主办。
吉林文学奖的评奖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贯彻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在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尽可能完美统一的基础上,面向21世纪吉林文学创作,选精拔萃,表彰那些具有理想品质和艺术精蕴的优秀作品,致力于激励本省才俊,培育本土文化,以文学的事业理念和创作劳动为吉林文化和祖国文化的建设与繁荣贡献应有的力量。
吉林文学奖是由省级文学团体举办的具有专业性和专家性、学术性的文学奖,要具有严肃性、权威性,足以代表我省当代文学创作的最高水准并努力向国内优秀的文学创作水准看齐。评选工作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制定规范,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宁缺勿滥。
二、奖项
奖项名称"吉林文学奖"。
吉林文学奖按小说、诗歌、散文(包括报告文学)、文学评论、儿童文学五个类别评奖。每年评奖可设大奖1件,佳作奖5-10件左右,特殊情况另定。
吉林文学奖一般3年评选一届。
除上述正式奖项外,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特殊情况以"吉林文学奖评委会特别奖"的名义加以操作,但一般情况下应慎重或不必采取这一措施。
三、奖励
吉林文学奖颁发奖金人民币二万元,并颁发奖杯(或奖牌)及获奖证书。
吉林文学奖佳作奖,颁发奖金,并颁发奖牌及获奖证书。
在特殊情况下,如设"吉林文学奖评委会特别奖",只发奖牌或证书。
四、组织
吉林文学奖的举办由省作家协会主席团确定,由省作协办公会组织实施。
设立吉林文学奖评奖委员会。评委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委员若干人。其中,委员中聘请三位左右在全国影响的作家、评论家出任,组成评委会特别评审组,以利于评奖的权威性、公正性。
由省作协的相应机构人员组成评委会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负责日常工作。
五、评选
在省作协主席团确定举办评奖活动后,以省作家协会的名义用文件、公告等形式向全省作协会员和广大文学创作者发布评奖信息,公开评奖办法和程序。
评奖范围:一般以每届评奖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于国内公开发表的中文作品为评选的范围,其作者需为省作家协会会员或工作单位在我省的其它作者,并需有法定的著作拥有权。如是我省作者与外省作者合作的作品,我省作者必需是主要创作者,并应征得外省作者的同意。
评奖申报:采取各市州作协组织申报、作者个人直接申报、省作协及省内文学机构推荐申报三种方式相结合,争取把规定范围内的有评选价值的我省文学作品都纳入评奖工作对象。
评奖资格:由评奖工作办公室负责按照评选范围要求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确认,提交评委会纳入评奖工作对象。
评选材料:对纳入评选工作对象的作品,需报送样书或样本5份以上,并附有相关的作品基本情况一览表等材料。材料中可附送相关的社会评价资料。
评选程序:对申报后纳入评选对象的作品,由省作协提名出任的省内评委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初选名单,提交外请的评委会特别评审组评议,提出获奖作品名单,最后经评委会会议通过确认。评委会对所有参评作品都要安排充足的时间认真阅读,综合评议。同时确定评委会评选工作规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结果。写出综合评议及评奖结果报告,对获奖作品给出评委会评语。
评奖结果:评奖结果在报请省作协主席团确认后方可公布。评委会人员名单在评奖结果公布时方可对外公布。
六、标准
1获奖作品要体现"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体现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时代文学精神的导向性,体现优秀文学的榜样性。
2具有理想品质和艺术追求,具有较为深厚的生活与人生底蕴,在思想性与艺术性结合上有较好的效果。
3注重民族特色和地域文化建设,并能有所建树。
4具有明显的文学写作才华,尤其应注重肯定青年文学创作,顾及未来。
5艺术上有所创新或发展,与同类我省近年来其它作品相比,有所发展和进步。
6在国内文坛有较好反响及评价,在我省文学中具有代表性。
7文学评论作品限定在对当代文学创作的评论或对当代创作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研究,以及东北文化与文学的评论。
8散文评奖包括报告文学作品在内。
9大奖获奖作品一般应具有厚重的份量,倾向于长篇作品或作品集等形式,佳作奖也应对规模较小的单篇作品从严把握。
10不搞平衡,可以空缺。
11注意立足我省文学的较高水准,把握好我省文学最高奖的原则性和我省近期文学创作的实际情况之间的关系。
12评委会认为可作依据的其它参照标准。
七、经费
评奖经费由省作协报请省财政给予资助,或从省作协文学资金中拨付,并昼自筹一部分。
评奖资金的使用要专款专用,履行有关的财务程序和规定。
八、首届评奖
首届吉林文学奖评奖于2002年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