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
“五个一工程”(2012-2014年)
入选作品公示的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将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2012-2014年)入选作品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14年8月28日至9月3日,时间7天。
在此期间,凡对公示作品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办公室进行反映。
电话:010-63095078 63095243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五号
邮政编码:100806
中共中央宣传部
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