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鲁迅文学院少数民族中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
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2009年9月6日)
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书记 李 冰

各位学员,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鲁迅文学院第十二届中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少数民族作家班)开学典礼,来自55个少数民族的55位作家学员齐聚一堂,这是一次象征着民族团结的聚会。首先,我代表铁凝主席和党组、书记处,向参加学习的各族学员表示热烈欢迎!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少数民族作家在繁荣发展各民族文学事业中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我国是有着56个民族的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由多民族文化构成的悠久中华文化,是维系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牢固纽带。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特别重视发展少数民族文学事业和培养少数民族文学人才。从上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初,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与培养下,一大批少数民族文学工作者,以他们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新文学成果,充满炽烈的爱国主义情感的优秀作品,给新中国文学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我国社会主义文学事业呈现出队伍大团结、创作大繁荣、事业大发展的良好局面。少数民族文学同样是硕果累累、成就显著。一支多民族、多语种、多门类,具有创作实力和创作潜质、富有才华的少数民族作家队伍已初步形成。少数民族作家创作活跃,产生了一大批深受各族人民喜爱,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优秀作品。在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以及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少数民族作家的作品占有重要位置。少数民族母语创作和翻译工作逐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出版、评论以及研究和教学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对于少数民族文学事业具有标志性的是: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自己本民族的书面文学作家,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中国作家协会会员,55个少数民族都有作家参加鲁院的培训,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作家获得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少数民族作家在我国多民族的社会主义文学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社会影响力和传播面大大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中国作协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学工作,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扶持力度,组织召开了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全国少数民族文学翻译会,举办繁荣西部少数民族文学论坛,精心组织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活动,实施“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翻译工程”。还增办了《民族文学》杂志少数民族文字版,出版了《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翻译作品选》,6卷20本的《建国六十周年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选》也即将出版。
去年11月,鲁迅文学院举办了少数民族文学翻译家高研班,来自12个民族的48位学员参加学习培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前夕,我们举办本届少数民族作家高级研讨班,具有特殊的意义。对这一期高研班,鲁院的教职员工做了充分准备,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生活管理等各方面都充分照顾到差异,尽量做到因人施教、因材施教。安排的课程内容很丰富,时间很紧凑,大家的学习任务应该是较繁重的,相信各位学员会好好把握住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增加新的能力和动力。下面,我提几点希望。
第一,少数民族作家一定要为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进步服务。
中华民族是一个血脉相通的共同体,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我国各族人民相互依存、休戚与共,结成了深厚的兄弟情谊,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发展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捍卫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历史反复证明,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大团结,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特别是去年和今年发生在拉萨的“3·14”事件和新疆的“7·5”事件等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境外敌对势力与国内民族分裂势力相互勾结,企图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分裂,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正常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破坏,给各族人民的感情造成极大损害。这两个事件让我们更加认清“三股势力”的真面目,也让我们更加认清加强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文学在加强民族团结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作为少数民族作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以及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各项方针政策,成为党和国家联系各族人民的桥梁纽带,成为各少数民族地区人民与其他民族相互交流的“文化使者”。要以诚挚的情感歌颂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亲密关系,用动人的语言赞美祖国的统一稳定,用昂扬的笔触展示改革开放给少数民族人民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而绝不能在我们的作品中出现不利于民族团结、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在创作时脑子里要有三根弦:第一根弦是民族团结,第二根弦是宗教信仰,第三根弦是民族风俗。在这三个问题上都要谨慎地正确地处理,弹好“三弦琴”,决不能发出噪音。要像爱护眼睛那样爱护五十六族兄弟姐妹之间的情谊,反映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血肉关系,尊重各民族的宗教感情和民族风俗习惯,使创作的作品为民族团结进步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第二,要深入挖掘、继承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与特色,同时学习和融合其他民族文化的精华。
在悠远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包括文学艺术在内的光辉灿烂的文化。各民族人民不同的历史发展轨迹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使各民族的文学瑰丽多姿、个性鲜明。有些神话传说、民间叙事长诗、英雄史诗,如藏族的《格萨尔王传》、蒙古族的《蒙古秘史》、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苗族的《古歌》、彝族的长诗《阿诗玛》、傣族的长诗《召树屯》等,都是传世佳作,是中华民族献给世界文化宝库的艺术珍品。各民族特有的民族传统、生活风情以及民间文学,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创作源泉,一定要十分珍视,深入挖掘,努力学习,认真继承。在充分发扬本民族优秀文化底蕴,吸收本民族文学的滋养的同时,还要放开眼界,注意学习其他民族文化的长处,不断地汲取、融合其他民族包括国外一些民族文学的积极的、优秀的传统,相互借鉴,去粗取精,为我所用。
第三,要不断提高创作能力、艺术修养和文学素养。
文学艺术的探索是没有止境的。今天,人们的文化素质普遍提高,可以从事写作的人越来越多,读者的审美需求也越来越高。随着电子信息时代的到来,文学作品的生产和传播途径日趋多样化,文学样式、艺术技巧越来越新颖,如何丰富自己的创作资源和艺术表现力,是作家们面临的共同课题。伟大的时代呼唤着大作家、大作品。少数民族作家要以繁荣民族文学为己任,不断进行艺术创新和探索,开掘艺术表现手法,提升文学艺术修养,努力创作出更多具有民族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作品,充分展示我国民族文学的无穷魅力,共同谱写社会主义文学繁荣发展的盛世华章。
最后,祝大家在这里度过一段富有收获而又充满快乐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