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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敬:时光链条上的一颗纪事珠——“关于百年新诗学案”的思考
来源:《文艺论坛》 | 吴思敬  2023年04月10日09:16
关键词:文学史 吴思敬

中国新诗已走过了百年的历程。百年来,新诗的创始者与后继者筚路蓝缕,披荆斩棘,走过了一条坎坷而又辉煌的路。回顾新诗的百年历程,总结其历史经验与教训,为未来的新诗发展拓宽道路,就成了新世纪诗歌理论工作者不可推脱的历史责任。“百年新诗学案”的提出,便是从新的角度,运用新的模式对百年新诗进行回顾与思考的一种尝试。

一、“百年新诗学案”提出的背景与依据

新诗史料的收集与整理,是百年新诗回顾与总结的基础工程。中国新诗的研究不是个人的事业,即使是个人写新诗史吧,也要建筑在自新诗诞生以来的不同时期诗人、学者的研究与思考的基础上。进入世纪之交,新诗史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加速运行,呈现了新的局面。2002年刘福春发表了《20世纪新诗史料工作述评》,对20世纪新诗史料工作做了全面的回顾与疏理。他高度强调史料工作的学术价值,指出史料工作应具有独立的学科地位:“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史料工作已经能够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而且确有自己的研究范围、自己的治学方法和独立的学术价值。作为史料,无疑是为史的研究和作家作品研究服务的,而对于史料工作却未尽然。如果将史料工作与研究工作(理论的、思辨的、抽象的、概括的)视为两种不同的学术工作,史料工作无疑是一切研究工作的开始,可研究工作未必一定就是史料工作的目的。史料工作有自己要达到的高度与深度。如果说研究工作是总结,是创新,史料工作则是发掘,是求真。研究工作与史料工作的关系应该是互动的,没有史料工作,研究工作就很难进行和深入;没有研究工作的带动,史料工作也失去了最终意义。或者将史料工作称之为基础研究可能更合适一些。”正是出于对新诗史料工作意义的高度自觉,刘福春不仅献出多年收集的新诗史料,在四川大学建立了国内最为完善的中国新诗文献馆,而且在新世纪之初陆续推出《新诗纪事》(学苑出版社2004年)、《中国新诗书刊总目》(作家出版社2006年)、《中国当代新诗编年史(1966—1976)》(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中国新诗编年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等,为新诗史料的收集与新诗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与此同时,北京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与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在谢冕教授的主持下,先后推出十卷本的《中国新诗总系》(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六卷本的《中国新诗总论》(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更是集新诗百年有代表性的诗歌作品和理论文章之大成,标志了新诗史料收集与整理的新高度。

正是在新诗史料收集与整理取得巨大进展的基础上,世纪之交中国新诗史的写作也呈现了蓬勃发展的态势。20世纪80年代,有关新诗史的著作,仅有祝宽的《“五四”新诗史》(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进入90年代后,新诗史的著作就开始密集出现了。90年代初期有苏智华编著《中国现代新诗史》(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洪子诚、刘登翰著《中国当代新诗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周晓风、佘德银、黄子建著《中国当代新诗发展史》(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3年),朱光灿著《中国现代诗歌史》(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年)。进入21世纪后,新诗史的出版又呈现了一个高潮:刘扬烈著《中国新诗发展史》(重庆出版社2000年),程光炜著《中国当代诗歌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洪子诚、刘登翰著《中国当代新诗史(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陆耀东著《中国新诗史(1916—1949)第一卷》(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年),陆耀东著《中国新诗史(1916—1949)第二卷》(长江文艺出版社2009年),张新著《20世纪中国新诗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王光明主编《中国诗歌通史·现代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年),吴思敬主编《中国诗歌通史·当代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年)。与此同时还陆续出现了新诗的编年史、流派史、思潮史、接受史、理论史等方面的相关著作多种。上述诸种新诗史的写作,不同程度凸现了新诗理论家对新诗、文学史、文艺美学及相关领域的主体性的多重建构。这种历史叙述,由于写作者观察文学现象的角度不同,所使用的研究范式、评价标准的不同,所依据的史料不同,因而呈现出不同的面貌。每一部新诗史所提供的是写作者的一种立场与角度,正是在不同立场、不同角度的碰撞与交流之中,对百年新诗发展的描绘才能更准确与清晰起来。

新诗史料工作的扎实进展与多部新诗史的出现,为从新的角度、以新的模式总结与回顾百年新诗提供了条件,也触发了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专家的思考,即:如何在把握丰富的诗歌史料的同时,避开一般新诗史的写作路数,对百年新诗从新的角度予以回顾与总结?构建“百年新诗学案”的想法就是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百年新诗学案”这一名目,是从明末清初黄宗羲、全祖望等撰写的《明儒学案》《宋元学案》那里借来的,这种“学案体”是继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典志体等主要史书体裁之后出现的一种新的体裁。“百年新诗学案”所用的“学案”之名,不是《明儒学案》等的照搬,而是根据百年新诗的发展及研究现状,赋予其新的内涵。它不同于百年新诗作品或理论文章的选编,也有别于通常诗歌发展史的写作,这是对百年新诗发展及其历史经验的全新叙述。

2017年“百年新诗学案”被批准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项目批准号:17JJD750002),正式立项。项目组成立后,先后召开了“百年新诗学案大纲研讨会”“百年新诗学案撰写研讨会”“新诗史料与百年新诗学案学术研讨会”等系列研讨会,统一了对项目的意义、内容、特点的认识,明确了撰写体例、撰写要求,并建立了项目组内部通讯制度,统一进度,交流撰写情况,随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百年新诗学案”规模宏大,以时间为序,把大陆的百年新诗分为五个阶段,每个阶段为一卷。鉴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与大陆的政治体制、文化环境的不同,为叙述的方便,单独设立台湾、香港、澳门卷。这样全书共设六卷,设六位分卷主编,每位主编除亲自撰写外,还从专攻某一领域的新诗理论家中聘请特约撰稿人,组建了高水平的写作班子,从而保证了这一项目的学术水准。几年来课题组专家同心协力,精诚合作,艰苦奋战,现在项目终于完成,其中期成果已在多家刊物上陆续发表。“百年新诗学案”项目的酝酿、立项与完成的过程,实际也正是我们对于新诗百年历史经验的重新认识与思考的过程。

二、“百年新诗学案”的出发点:拒绝遗忘

在“新诗史料与百年新诗学案学术研讨会”上,谢冕先生提出了“拒绝遗忘”的历史态度,这为百年新诗学案的撰写确立了宗旨。谢冕认为,他亲自主持的《中国新诗总系》《中国新诗总论》以及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所担纲的“百年新诗学案”,都是在为新诗百年“做寿”,是对百年新诗前行者的纪念,更是在提醒我们不能遗忘历史,因为遗忘就意味着犯罪。在他看来,“百年新诗学案”可视为是对新诗发展的“结绳记事”,每一个“学案”即是时光链条上的“记事珠”,“百年新诗学案”就是在编一部鲜活的有关诗歌之“事”的历史,这样的工程不仅是纪念性的,而且是建设性的,其意义是深远的。

人在时间中生活,历史在时间中形成,时间不停地流逝,历史也就不停地行进。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有句名言是“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说的就是宇宙万物没有什么是绝对静止的和不变的,一切都在运动和变化。由于历史的不可逆性,后代人只能借助前人留下的原生态的、碎片化的史料来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当然这种还原最大可能也只能是接近历史,而不可能是完全重现历史。

而要最大程度地接近历史,首先要在收集史料、辨别史料上下大功夫,真正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百年新诗学案”遵循的是历史主义的原则,即把一个个的诗歌事件放在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中去考察,不要人为拔高或者贬低,而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去发掘史料,考证史实,尽可能把历史真相客观地呈现出来。这里最重要的是摆脱种种先验的观点,不要带着某种框框去选择史料,不要遮蔽文学史实的丰富性与复杂性,尽量让史料和史实说话,留存鲜活的记忆,为历史“存照”。至于由于时代限制,一时认识不到或无力完成的部分则交给子孙后代。

以1957年创刊的《星星》诗刊而言,60多年过去了,《星星》的创刊者,大多已经去世,谁能说清《星星》是怎样创刊的,创刊后又经历了怎样的风雨?《百年新诗学案》中收进了王学东撰写的《〈星星〉诗刊创刊始末》《〈星星〉诗刊为何停刊》《“〈草木篇〉事件”的前前后后》等学案,便围绕《星星》诗刊,发掘和展示了当代新诗研究中被忽视的一些诗歌史实。作者调查与搜集材料的来源除去《星星》诗刊的文本外,还包括了特定阶段的中央相关文件、党报的文章、编者的回忆、诗人的书信、地方党委宣传部和文联的文件、运动中被审查人员的交待材料等等,其中许多材料被尘封多年,现在被作者一一发掘出来了。以围绕《星星》创刊的材料说,便引用了四川省档案馆所存的《四川省文联1956至1967年工作规划的初步意见(草案)》,《“成都文艺界知名人士名单及文艺座谈会记录”(1956年3—9月)》《创作辅导委员会1956年7月份工作简报》《文联党组关于创办诗刊的请示报告》等,这就鲜明地表明《星星》创刊是在四川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的直接领导下的进行的,属于“官方行为”,而不是几位诗人在自发创办“同人刊物”。再如围绕《草木篇》事件的材料,不只引用了当时四川报刊与中央报刊上所发表的争鸣与批判文章,更引用了四川文联为1957年11月8日至12月2日召开的四川省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会议专门编辑的四本会议参考资料:《“草木篇”批判集》《四川省文艺界大鸣大放大争集》《四川文艺界右派集团反动材料》《是香花还是毒草?》。这些材料距今已相隔60余年,又不是正式出版物,只有在档案馆中才能找到,作者为查询、抄录、复制这些资料所费的周折,所下的功夫,是可以想见的。正是在大规模的细致全面的收集、整理资料的工作基础上,王学东这几篇关于《星星》诗刊的学案,既显示了《星星》诗刊特有的历史内涵,又深入到《星星》诗刊社及其主管机关的内部运作,揭示了当代“官方诗刊”的文学生产机制,从而为今天和未来的学者研究《星星》奠定了基础,也为中国当代诗歌期刊史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真实的标本。

再如,邱景华的《蔡其矫〈肉搏〉创作始末和经典化进程》,是围绕一首诗的诞生及传播而作的学案。作者以丰富的材料表明,蔡其矫青少年时代形成的抗日救亡“英雄梦”,是他创作《肉搏》的内因;发生在晋察冀边区的英雄故事——八路军的一位新兵,宁愿让敌人的刺刀穿过自己的背脊,也要叫日本兵倒下——则是触发他灵感的来源。他借听来的这个故事,把他一直想上前线与日本鬼子真刀真枪拼搏的心愿和想当抗战英雄的理想,都移注到这位“肉搏”的战士的形象中……经过几个月的酝酿和构思,1942年夏秋之间,《肉搏》写出来了,首刊于晋察冀边区的《诗建设》油印诗刊。战争环境下,印数很少,影响不大。1953年7月,《肉搏》发表于《解放军文艺》7月号,这是《肉搏》第一次印成铅字。1956年6月,《肉搏》收入蔡其矫诗集《回声集》,作家出版社出版。1960年4月,《肉搏》收入解放军文艺《百期诗歌选》,解放军文艺社出版。这期间,由于蔡其矫的诗《雾中汉水》和《川江号子》受到批判,《肉搏》的传播也进入了漫长的沉寂。80年代初,随着蔡其矫在诗界的“归来”,他的旧作《肉搏》,被不断收入各种各样的诗歌选集,并且得到越来越高的评价。不完全的统计,进入80年代后,收入《肉搏》的新诗选本达20余种,包括《中国新文学大系 1937—1949》(诗卷)、《“中国解放区文学书系”诗歌卷》等大型书系。此外,还有一批对《肉搏》的文本分析和审美评价,收在各种各样的诗歌论文集和诗学专著中。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肉搏》的传播在改革开放的40年来呈现加速之势。这是由于在追求金钱与物质享受的倾向日趋严重的社会环境中,《肉搏》所蕴藏的民族精神就显得越发可贵。如今,《肉搏》已经被诗界和学界普遍认为是表现抗战时期中华民族英雄精神的经典作品。《肉搏》文本的潜在内涵,《肉搏》超越抗战时代的深远意义,伴随着中国的崛起,面向当代和未来的读者不断敞开,从而印证了“百年新诗学案”拒绝遗忘的初衷。

三、“百年新诗学案”的撰写原则:论从史出

毫无疑问,“百年新诗学案”的提出是富有挑战性的。把“百年新诗学案”的意义仅仅归结为提供丰富的原始资料上,还是远远不够的。要知道,史料不会自己说话,史料只有经过反复搜集、比较、选择、提炼,下过一番爬梳剔抉、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功夫,才能呈现出价值和意义。由于在当初的采集、记录史料的过程中,很难避免采集、记录者的主观色彩,在后来的流传中又难免会佚失和改动,这就大大加深了史料辨识、整理的难度。这里关键在于作者要掌握整合史料的历史阐释方法,明确史料研究应从社会需求出发,将其从技术层面提升到哲理层面,以求真相、求意义、求价值实现作为最终旨归。在“百年新诗学案”提出的过程中,这一思路是相当明确的,也就是说,“百年新诗学案”的成果不只是要为中国新诗的研究提供丰富的史料,更是要通过不同历史阶段的系列个案的研究,进入到百年新诗发展过程中的历史现场,深入到新诗发展的历史肌理之中,重新阐释新诗发生、发展中的诗歌现象和诗学问题,谛听新诗史生长的内在声音,对中国新诗的生产体制、发展规律等问题做出新的思考。

不同于某些文学史家叙述中“以论带史”的倾向,“百年新诗学案”更强调“论从史出”,也就是说不是用某一先验的理论框架去套史实,而是在充分地把握史实的基础上去提炼观点。吴思敬撰写的《诗人公刘与〈阿诗玛〉》这一学案,便是先从收集公刘参加《阿诗玛》的整理工作的史料入手。这包括有关撒尼人口头流传的民间长诗《阿诗玛》的原始流传情况和《阿诗玛》不同时期的不同版本,包括在20世纪50年代初公刘如何受命参加《阿诗玛》的整理工作,包括公刘的系列回忆文章《〈阿诗玛〉的整理工作》《有关〈阿诗玛〉的新材料》《会见“阿诗玛的妈妈”》《被遗忘了的平反——〈阿诗玛〉琐忆》,以及与其他三位整理者共同撰写的《〈阿诗玛〉整理的真相》《〈阿诗玛〉第二次整理本序言》,还包括公刘如何撰写关于《阿诗玛》的电影剧本,以及这个剧本如何被淹没……正是在对这些资料收集、分析与思考的过程中,作者意识到,公刘参与《阿诗玛》的整理,实际上是新中国成立后诗人参加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整理的最早的一次尝试,距今已有70余年了。公刘参与《阿诗玛》整理工作付出的艰辛劳动,《阿诗玛》整理本出版的曲折过程,《阿诗玛》整理者所历经的坎坷,以及公刘的《阿诗玛》电影文学剧本的遭遇,可以构成当代文学史上围绕《阿诗玛》的一个特殊的学案。解读这一学案,对于理解少数民族文学遗产发掘与整理的必要与艰难,了解《阿诗玛》整理本的诞生与传播的曲折,以及特定时期诗歌文化受政治文化的干涉与影响,无疑是有重要价值的。

再如,费冬梅的《泰戈尔访华与新月社的戏剧实践》,详细考察了泰戈尔1924年访华的过程及影响。其中写到泰戈尔访华前徐志摩等所做的策划与造势;写到泰戈尔访华期间做了几十次讲演,主要是宣扬东方文明有其独特的价值,东方应该警惕西方对金钱物质的崇拜、对暴力的滥用,并且呼吁东方文明应该重视自身的传统,做出自己的贡献;写到由于访华期间泰戈尔要度过他六十四岁的生日,新月社在徐志摩的张罗下排练了泰戈尔的戏剧《齐德拉》为他祝寿,由林徽因扮演女主角。还特别写到开场前为强化观众对“新月社”的印象,特意请林徽因和一个儿童在舞台上共同营造出了一个眺望新月的画面,美丽的少女、天真的儿童和一弯新月,正合泰戈尔“新月集”的寓意和诗境,既表达了对贵客的欢迎和尊重,又宣传了自己,可谓新月社在文坛令人惊艳的亮相,此举也印证了新月社之得名与泰戈尔的《新月集》直接相关。作者的结论是,泰戈尔访华一事,促成了现代文学史上重要文学流派新月社的集聚、命名和在文坛的闪亮登场,并间接促进了中国现代戏剧人才的联合。

总的来说,“百年新诗学案”针对百年新诗的历史经验与教训,以“学案”的形式展开论述,希望能对百年新诗发展过程中的若干理论话题,诸如中国诗歌是在怎样的历史条件下完成现代转型的,中国新诗现代化的途径是什么以及如何看待诗与政治、诗与公众社会、诗与传统、诗与外国影响和对自由与格律、自我与世界、感觉与理智、写实与表现、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等一系列争执不休的问题,做出自己的阐释。

四、“百年新学案”的叙述策略:以“事”为中心

“百年新诗学案”的叙述策略,有别于一般诗歌发展史的写作,也有别于编年体史著的写作。一般的新诗史主要是以诗人诗作为中心来叙述的,通常是前面概述时代背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形态,后面归纳总结,主体部分是诗人诗作的介绍与分析,伟大诗人占一章,重要诗人占一节,次要诗人占一段,再次要的则占几行或者一带而过。不同的诗歌史对诗人的评价或许不同,但大都采取这种叙述模式。从史料呈现的角度看,编年体史著有相当的价值,事件的过程与逻辑秩序能比较清晰地显示出来,读者也较容易接受。但编年体著作也有很大的局限,往往要把一个完整的事件放在跨度很大的几年中来写,这样就面临着史料的碎片化与历史叙述整体性的矛盾,缺乏整体贯通的主线,很难完整地呈现一个事件,很难完整地描述一个时期的文学思潮的发生与演化,从而也就难于让读者展开完整的历史想象。

“百年新诗学案”,则希望构建一种全新的文学史叙述,它以百年新诗发展过程中的“事”为中心,针对有较大影响的人物、事件、社团、刊物、流派、会议、学术争鸣等,以“学案”的形式予以考察和描述,凸显问题意识,既包括丰富的原生态的诗歌史料,又有编者对相关内容的疏理、综述、考辨与论断。而这样相对完整的“事”,在通常的诗歌史或编年体著作中,大多是见不到的,或者虽有所涉及却又语焉不详。

艾青是现当代诗歌史上重点论述的大诗人,但是艾青着力创作的某些有代表性的诗歌,却被多数诗歌史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百年新诗学案”中所收袁洪权的《艾青长诗〈吴满有〉的生产及其文学史问题》,便呈现了艾青创作研究中被人忽视的一个典型事件。吴满有是延安吴家枣园的农民,边区大生产运动中著名的劳动英雄。1946年,毛泽东让从苏联回来的儿子毛岸英跟着吴满有学习,以了解农村、了解农民。吴满有的事迹还上了边区小学和初中课本,他很快成了边区家喻户晓、老少皆知的“农民明星”。艾青怀着对劳动人民与英雄人物的崇敬心情写出了长篇叙事诗《吴满有》,并把初稿亲自读给吴满有听,征求他的意见。艾青在长诗附记中还特别强调,他面对的不是吴满有一个人,而是整个吴家枣园的全体农民。这表明了艾青在延安文艺座谈会后的转变,即由写小资产阶级而转变为写劳苦大众。《吴满有》不再是“亭子间”里作家的个人抒情,而是深入到人民群众生活现场的全新创作。1943年3月9日,长诗《吴满有》由《解放日报》以整版方式推出,成为艾青在延安文学创作中重要的代表作。配合着《吴满有》这部长诗的出版,新华书店丛书编辑部专门写了“编者的话”,指出《吴满有》是“朝着文艺的‘新方向’发展的东西”。可见,无论就艾青个人的创作方向的转折,还是就边区的诗歌创作的实绩而言,长诗《吴满有》都是绕不过去的客观存在。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

(此为节选版本,文中注释已省略,全文请参阅纸质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