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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烟火》读札:书写平民的史诗

来源:《长篇小说选刊》 | 王德领  2020年03月10日09:16

在创作《烟火》之前,作为天津作家,著作等身的王松似乎并没有认真打量自己的城市,他写天津的小说不多,我所读到的仅有短篇《一味唐》。王松非常善于讲故事,笔墨在历史与现实之间游走。尤其是在讲述另类的知青故事方面独具一格,与王小波有一比。王松的小说没有多少文人气,没有文人式的伤感和矫情,更多地带有一个数学专业出身的作家所特有的爽利劲儿,叙事干脆利落,线索清晰,逻辑性强。有关王松的评论文章不多,他也不喜欢抛头露面,心无旁骛,专事写作。读完《烟火》我眼睛一亮,感觉王松确实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题材。他虽然在京津之间游走,根基还是在津门的。天津的历史与现实,天津的风土人情,是王松最为熟悉的。因此,他的笔一落到天津的街道上,就变得摇曳多姿、声情并茂起来。那个醉心于故事、讲究叙事速度、素以理性著称的王松,笔端也不免带了些许文人式的悲悯和伤感,故事情节的进展缓慢了下来。

原生态的市井人物群像

《烟火》的时间跨度100余年,从晚清末年至新世纪,涉及的历史事件有同治九年的天津教案、义和团运动、辛亥天津起义、“壬子兵变”、老西开教堂事件、一二•九运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这些历史事件,在小说里并不是正面表现,而是作为背景,重点揭示这些事件对天津平民百姓生活带来的影响。小说人物众多,单是有名有姓的就有100余位,绝大多数都是平民百姓,作家着力表现的是侯家后一带的一群手艺人的悲欢离合。

《烟火》注重群像的塑造,几乎很难说哪一位是中心人物。小说里个性鲜明的人物,主要有开狗不理包子店的高掌柜、卖拔火罐儿的老瘪、卖鸡毛掸子的王麻杆儿、打帘子的马六儿、卖帽子的杨灯罩儿、绱鞋的、拉胶皮的保三儿、卖神祃儿的尚先生、玩石锁的刘大头、机智精明又不乏仁义的来子,等等。在这个人物序列中,除来子外,其余都是老一辈的人物。尚先生在老一辈人物里比较有代表性。尚先生秀才出身,父亲是举人,为了抗议洋人控制的都统衙门拆毁天津城墙,父亲绝食而死。家败以后,尚先生搬到了蜡头儿胡同,以卖神祃儿为生。尚先生是历史的见证人,在小说开篇第一个出场,活了88岁,贯穿了小说的始终。他急公好义,以德报怨,主持公道,是正义的化身,在乱世保持了一个民间知识分子的尊严。尚先生长于术数,卜卦精准,尤其是对自己死亡的预测,十分准确。小说浓墨重彩写到了尚先生的死亡,这种对死亡的自信具有很强的仪式感,这在以往王松的小说里是不多见的。

狗不理包子店的高掌柜,与尚先生一般正直善良,他是一位精明的生意人,对街坊邻居友善,乐善好施,对无依无靠的少年来子施以援手,收留了逃婚出来的少女小闺女儿。在少年来子的妈妈胡大姑死亡后,高掌柜在胡同张罗各家都出了点儿钱,他最后兜底,主持把胡大姑的后事给办了。可以说,正是尚先生、高掌柜这样的人物存在,像一面旗帜,把一盘散沙、支离破碎的民间聚在一起。高掌柜善于识人,长于经营,把狗不理包子铺经营得声名远扬。小说这样描述他的生意经:“做买卖的都得是人精,可这个精又不能挂在脸上,两个眼珠子叽里咕噜一转,甭等张嘴,人家心里的弦儿先就绷上了。真正的买卖人还得有几分讷气。但讷又不是傻,也不是没精神,看着还得巴结,得机灵。可这巴结机灵还要让人踏实,觉着放心;光有讷气也不行,还得软。这软又不是让人打了左脸,赶紧把右脸凑上去,真这样这买卖就没法儿干了。真正的买卖人是棉里藏针。脸上虽挂着笑,可笑得再好看,暗含着还得有股煞气。可这煞气又不能把人吓跑。这就难了。”

王松的小说在人物塑造上素以奇著称。玩石锁的刘大头就是一位传奇人物。他早年参加义和团,是一员干将。他武艺高超,手下有一帮徒弟,喜欢行侠仗义,尤其是痛恨洋人。在狗不理包子铺,他惩治了屡次来吃包子不给钱的地痞,将前来挑衅的日本人打趴下。在日据时期,日本人想利用他的影响力,让码头工人尽快将军粮装船运走。刘大头宁死不屈,被打成一个血葫芦。

王麻秆儿胆子小,谨小慎微,怕事,但是品行善良。就是这样一个本分的生意人,却做出了常人难以做出的事情。他的儿子王茂参加了革命,秘密回天津进行地下活动。王麻秆儿支持儿子,为儿子打掩护。当儿子被抓走砍头之后,王麻秆儿不再胆小了。他和来子去刑场把儿子身首异处的尸首用门板抬回,用针线将儿子的头颅仔细缝合好,给他穿上从北门里“蚨记寿衣店”买的一套青色的立领学生装。这是一个令人落泪的细节,是小说里最为动人的篇章。生性胆小的王麻秆儿却做出了最大胆的举动,完成了生命的飞跃。王麻秆儿由于支持革命,最后死在了监狱里。

王松善于对人性恶进行揭示。他的《双驴记》《红汞》堪称揭示人性恶的典范。在《烟火》里,有市井混混,流氓地痞,更有卖国求荣的汉奸。这一类人物,以卖帽子的杨灯罩儿为代表。杨灯罩儿坑蒙拐骗的本领很高,爱占便宜,借用小说里老朱的话说:“街上嘴损的人说起杨灯罩儿有句话,大粪车从他跟前过,都得抹一指头尝尝咸淡味儿。”在小说第二部《肉里噱》里,集中写了杨灯罩儿的劣迹。杨灯罩儿贩卖的帽子是别人偷来的。为了多挣钱,他撺掇店里的伙计偷客人的东西,然后经自己的手倒卖牟利。他将老朱的鞋帽店作为提款工具,背着合伙人老朱,私自和老瘪又签了一份协议骗取钱财。他在医院做工因偷看女人生孩子被解雇,在咖啡馆做工因偷吃奶油点心被惩罚。最为可恨的是,他为了几块大洋当起了告密者,不止一次向日本人提供革命者的行踪,致使革命者被捕牺牲。

在年轻一辈人之中,塑造得最成功的是来子。来子足智多谋,善于经营,秉性善良。在“壬子兵变”中,面对大兵的掠夺,果断点燃了狗不理包子铺后面的小棚,造成乱兵抢过的假象,使得包子铺躲过一劫。他巧妙利用刘大头制服了在包子铺白吃白喝的地痞以及蛮横的日本人。来子堪称经营能手,将濒于关张的福临成祥鞋帽店做得风生水起。最为可敬的是,他冒着生命危险为革命提供活动的场所,使得鞋帽店成为一个可靠的据点,并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王松在塑造人物时,始终坚持原生态的平民视角,从市井百姓的角度进行叙述,不随便拔高人物,更不在作品中随便发表高论,一切都蕴含在不动声色的故事叙述之中。铁匠铺的老板老疙瘩参加了天津辛亥起义,小说只是表现他的外出忙碌,他的妻子和铁匠铺的其他人都不知晓,直到他的尸首被抬回来,别人才知晓。还有,对于共产党人王茂、申明、田生,小说只做侧面描写,以旁观者的角度表现他们的秘密行动,叙述接头暗号、标记,并不介绍他们具体做了哪些革命行动。这种原生态的平民视角,并没有减弱革命的力量,反而使得小说具有高度的真实性。

独具特色的津味书写

不得不否认的是,作家是属于某一特定地域的,一个作家很难超脱地域的限制。譬如沈从文的湘西、老舍的北京、莫言的高密东北乡、池莉的武汉、王安忆的上海。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冯骥才、林希等作家倡导津味小说,代表作品有冯骥才的《神鞭》《三寸金莲》,林希的《高买》等。而何谓津味小说,并不像京味小说那样有一个基本的共识。冯骥才曾说:“津味小说写好的难度,要看是否能挖掘出浸透地方文化特质的天津人的心态。”我认为冯骥才的说法抓住了津味小说的要害。富有天津特色的地域文化以及天津人的独特心态,是津味小说最主要的标识。

《烟火》具有特别鲜明的津味标识。《烟火》的故事发生地是天津一个叫侯家后的地方。侯家后靠近南运河、北运河、海河三河交汇处的三岔河口,在南运河的南岸,离金钢桥不远。熟悉天津历史的人都知道,侯家后是天津的历史文化缩影。俗语说,“先有侯家后,后有天津卫”。可以说,再没有侯家后能够代表天津这个城市了。侯家后“大胡同套着小胡同,宽街窄巷密密麻麻”,不仅仅历史悠久,地理位置也很优越,靠水路连接着富庶的南方,也连接着浩瀚的海洋。小说的开端,引用了清代查曦的《登篆水楼》中的一句诗:“最见津门繁盛处,双桥雨水万家烟。”因为漕运的缘故,这里商贾云集,店铺林立,诞生了许多老字号商铺。狗不理包子铺就是在这里名扬天下的。

小说重点写的是侯家后蜡头儿胡同。胡同里住的大都是手艺人,有开狗不理包子店的高掌柜、卖拔火罐儿的老瘪、卖鸡毛掸子的王麻杆儿、打帘子的马六儿、卖帽子的杨灯罩儿、绱鞋的、拉胶皮的保三儿、卖神祃儿的尚先生,等等。在蜡头儿胡同附近,还有归贾胡同、白家胡同、草鱼胡同、东酱房胡同、竹竿巷、康家胡同等。这些胡同,不同于北京的胡同,北京的胡同具有皇城气度,居住者不乏达官贵人。侯家后的胡同是天津特色的胡同,三教九流,七行八作,汇聚于此,这是一个市井繁华之地,充满了生活的烟火气,也是老天津的魂魄所在。王松具有编织故事的强大能力,他以高掌柜的狗不理包子铺为据点,人来人往之间,将侯家后的诸多店铺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文学地理图景。

当然,仅仅展示自然风物还是不够的。王松善于将人与自然风物结合起来,书写“浸透地方文化特质的天津人的心态”。他对侯家后手艺人的描写尤为精彩。小说这样描写狗不理包子铺:“过去每到傍晚,包子铺最热闹。来吃包子的人能把一个包子分成十几口。‘狗不理包子’有规矩,要捏十八到二十二个褶儿,看着就像一朵白菊花。吃包子的人也就一个褶儿一个褶儿地吃,为的是等王麻秆儿,听他说这一天的新鲜事儿。”这一段,把富有地方特色的风物和天津人的心态和盘托出,浓浓的津味也就从中透出来。

侯家后的手艺人都有绝活。木讷的老瘪做的拔火罐儿像炮弹一样瓷实,怎么也用不坏。王麻秆儿做鸡毛掸子也是一绝:“王麻秆儿刨的鸡毛掸子跟别人的不一样。鸡毛掸子分两种,一种是死的,还一种是活的。死掸子一般是外行人刨的,掸子毛儿看着挺奓,可一掸土就趴了,得转着抖落几下,毛儿才能再立起来。活掸子不一样,甭管怎么掸,掸子毛儿都是支楞的,像奓起毛儿的斗鸡。王麻秆儿的鸡毛掸子不光是活的,且杆儿轻,毛儿长,看着挺密实,一抖落又很蓬松,掸土不用掸,土都自己往掸子上跑。用尚先生的话说,可着这天津卫的城里城外,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像王麻秆儿这样的手艺。”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小说大量使用了天津方言,方言如同做饭的作料,撒进去,一下子就使整部小说津津有味起来。天津话干净利落,活泼俏皮。天津把洋车叫做“胶皮”,把往外租车、吃份子钱叫做“吃胳膊”。天津相声清代已有名气,小说里把说相声的叫作“吃开口饭的”,徒弟学会的相声段子是“师父一口一口喂出来的”。从《烟火》的标题看,小说加上序言共有六部分,每一部分的标题都是相声术语,分别是垫话儿、入头、肉里噱、瓤子、外插花、正底。这样一来,整部小说就如同一部长篇相声了。相声是平民的艺术,市井的艺术,不可否认的是,《烟火》里的许多故事本身确实具有相声的质地。王松曾经写过许多相声小品,马三立及其弟子都用过他的本子。因此,《烟火》具有相声的质地就很容易理解了。

李敬泽曾说:“王松专注于人间和俗世,他的头脑里似乎有无穷无尽的故事。”《烟火》里的故事密度在长篇小说里是罕见的。在100多年的时间跨度里,小说的100多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故事,无数的故事缠绕在一起,在侯家后这个地方展开。这是一部平民的史诗,是有关天津的,更是有关中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