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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捎“时兴”

来源:文艺报 | 尚书华  2019年09月11日07:34

改革开放前,外地人去北京是件荣耀体面的事。一来可以领略首都的市景繁华,开眼界、长见识;二来能采购一些在外地根本买不到的奇缺商品,回到家炫耀一番。我那时在东北一家国有林业企业做宣传工作,常有机会去北京出差,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很是羡慕,每次从北京回来,都得大包小裹地给他们捎些时下流行的物品。

那时物资匮乏,全国各地的特产或精优产品都运往北京,支援首都,繁荣北京市场。所以,在当地见不到买不到的稀罕东西,在北京都能见到买到。当然,很多紧俏货是需要用供应券的,外地人没有供应券,只好买不用券的普通物品,而这些普通物品带回本地后,却都成了讲究的“时兴”货。

一次从北京回来,别的东西不算,仅“回力”牌运动鞋就带了12双。手拎背驮,满身是货,上天桥,下地道,狼狈不堪。那时火车特慢,从北京到我家乡不过1000多公里,今天的高铁顶多跑5个小时,可那时需要3天,还得倒3趟车。结果由于带的东西太多,在沈阳站换车时因超重被罚款,受苦受累不说,还得搭上钱。回到家,还不能跟人说。说了,人家会以为你是要人情,只好憋在肚里,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自那有了经验,从北京往回来的时候尽量少带东西,大家托我捎的“时兴”服装、布料、鞋、帽子、围巾,一律采取邮寄,既解除了旅途劳累,又避免了超重处罚。买一摞方格大手帕,缝成小口袋,挨个儿写好地址,把所寄之物装进去,经邮局工作人员检查后,用针线封上口,过秤,交款,齐活。因为常邮寄,且总在住处附近的邮局,次数多了,工作人员都已熟悉,有了信用,后来再邮寄时已经有了“免检”的待遇。

其实,捎“时兴”,不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就拿一件衣服来说,尺寸大小、肥瘦、款式、颜色等等,若想买得称心如意,绝非易事。往往是大小合适了,肥瘦不合适;款式合适了,颜色不合适;有时什么都觉得合适了,价钱又偏贵,很难为人。捎“时兴”的人差不多说的都是模棱两可的话,什么你看着买吧,你觉着时兴就行,价格贵贱你认为合适就妥。看上去,权利都交给了你,其实不然。待捎回来的物品不中意时,无论对方如何掩饰也是能看出来的。这时心里就会有些小委屈,觉得自己费时费力没讨好。要知道,好多东西不是进个商店就能买到的,为一件衣服有时要跑好几个地方,搭上半天工夫。为了节省时间,我把北京几家大商场的特点都记住了。衣服想买肥的,去西单商场;买瘦的,去前门新新服装店;买适中的,去王府井百货大楼。买鞋去“内联升”,买帽子去“盛锡福”,买绸缎去“瑞蚨祥”。记住这些就方便多了,既省时省力,又可以相对买到满意的东西。去北京有时是参加学习,数月时间,星期天几乎都用在了给大家采购物品。

赶“时兴”,是人对美的一种追求,是热爱生活的表现。兴啥,买啥捎啥:的确良、的卡、的纶、味素、味精、纱巾。改革开放初期,兴起电子表、录音机、喇叭裤。不是所有东西都可以邮寄,有些必须随身携带,如此这般,每次从北京回来依然是货品一身,以不超重挨罚为限。

1980年春天,跟爱人去北京旅行结婚。朋友、同学、同事在祝贺的同时都想让捎一份“时兴”货回来。我爱人在学校当老师,第一次去北京,全校女老师几乎无遗漏都要捎东西。准备买货的钱收了4000多元,这在当时算一笔巨款,我俩每月工资加一起不足80元,这么大数额的钱还是第一次经手,感到颇有压力。我跟爱人商量,不管谁想买多少东西,我们每人只给捎一样,把大部分钱都放家里,待回来时再还给大家。还没待我说完,爱人连连说,不行,不行,这样做太不厚道。人家让你捎东西是对你的信任,你这样做良心上能过得去吗?说服不了她,只好按她的意见办。面额10元的人民币厚厚一摞(那时人民币没有百元面额),这掖那藏,分散携带,以防丢失或遭窃。结果到了北京,钱倒是没丢没窃,可旅行结婚变成了给人捎“时兴”,蜜月变成了购物。在京20多天,购物至少用了10天以上。至此,爱人才完全理解了我最初说的话,可悔之晚矣,只好好人做到底,中意不中意,合适不合适,把大家伙想买的“时兴”物品都捎了回来。返程时根本不像一对去北京旅行结婚的新郎新娘,大包小包,连扛带拎,倒像一对地地道道的二道贩子。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大家去北京的机会越来越多,捎“时兴”变得越来越少。2000年之后,很少有人再从大城市给别人往回捎东西了。既便是有朋友从国外回来,也很少有人让捎洋货。因为经过几十年改革开放的中国人已经不再视洋货为稀罕物了。

商品的日益丰盈,交通的快速发达,城乡差别变得愈来愈小。特别是进入互联网时代之后,网上购物渐渐成为一种时尚。地球顿时变小,世界浓缩成一个鼠标,只要你喜欢,无论时兴流行的物品产于何地,都将迅速飞至你面前。

红红火火的好日子,把“时兴”捎没了。其实不是捎没了,而是“时兴”再也不用捎了。它已经悄然融入了中国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