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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客》的十年思考筹备,我一一告诉大家

来源吧:《时代报告》 | 李佩甫  2019年07月15日06:50

1978年,我发表了三个短篇小说,被调到许昌市文化局当创作员。当时很想写点好的短篇,非常焦虑,整天发愁。尤其是调去当创作员之后,对比《小说月报》《小说选刊》上的作品,经常很惭愧。

有天,我父亲给我讲了个故事,很精彩。我问他在哪儿听的,他说街头上听的。我把这个故事写成小说,寄给《上海文学》。自己很认真地改了三遍,感觉很好,大胆地选择了外省刊物《上海文学》。

不久,我在《上海故事》上发现了——我父亲给我讲的故事实际上是《上海故事》发表的。我当时一看,故事一模一样,出了一头冷汗。如果《上海文学》发表了我的作品,那就是抄袭,好在收到了退稿。虽然很担忧,但是没有意义。告诉我什么道理呢,无论多么精彩的故事,它都不能成为文学创作。

39年前,我明白,无论生活中发生多么好的故事,你只是把它写下来,那它就只是一个故事。

10年前,我在报纸上看到报道,一个副省长杀妻案。很多事情报纸上都有报道,谁都知道这样的案件,全国人民都知道的报道。

20多年后,我对这个案件的理解和1979年我对故事发生的理解是不一样的。

当时在我脑海里留下了一个记忆,在我脑子里存下了,我觉得这个事情是个事情,我记下来了。多长时间呢,大约有十年。就是说十年之后,在某一个时间点,我觉得可以写了。中间我做了大量准备,我在十年间筹备了什么,我一一告诉大家。

从十年前我听到杀妻案,到我十年后创作,我做了什么,使得这个事件成为一个长篇小说。是否评奖,我已经觉得没有关系了。是不是好小说,也可另当别论。但我只是说,我把事件写成了小说——《平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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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年某月,我的一个朋友,他是某个地区看守所的警察。后来,他犯了错。在某种情况下,他用烟头烫伤了一个人,受到了公安局的处分。我记下了这个事情。对我长篇创作有什么作用呢?当时觉得没有用,但我记下了。

某年某月某日,我跟着河南作家采风团一直走到新疆。到那之后,我买了一条新疆羊毛编织的白色纯羊绒围巾。我记下了这个事情。当时这些毫无用处,但是对十年后的《平原客》是有用的。

某年某月某日,某领导家的一个孩子,整天打游戏,有次我跟他一块儿半夜去找他孩子,没找到。当时也没用,但是十年之后,用到了《平原客》中。

35年前,我刚当上红卫兵。渴望一次“长征”,想出去一趟。从我老家许昌到开封,这么走了一路。第一站走到了尉氏的洧川,当时在洧川中学住,我一个12岁的孩子,人生第一次吃面包。洧川中学传达室卖面包,一排一排,五分一个,我花两毛钱买了四个。我在洧川中学的教室里吃了四个面包,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吃面包。对于面包味道的记忆,35年后,出现在了我的小说《平原客》中。生活中的很多细节,都是有用的。

筹备创作《平原客》的十年当中,有一年,我去了豫北,当时黄河故道某县的公安局长陪着我们。他给我们讲了一个事儿,说黄河泛滥时,将当地的某家人搬到了学校的教室,可房子修好之后他们却不想回迁。公安局长带着一队民警去找他,说你要不搬,我把你腿打断,把你全家腿打断。这个局长讲的事情,在我脑海里留下,经过艺术的改造,出现在了后来的《平原客》中。

经过生活提炼的东西,跟别人简单讲给你,是不同的。

副省长杀妻案只是给你线索,你要写什么是你的问题。这样的细节成百上千,我个人的生活细节逐渐地融进我要思考的方向中去。我个人的经历,听到的、看到的,比如有意无意朝这个方向运作的时候,我也不清楚我要写啥。

我在郑州采访了六个区级检察院,他们办案的过程、经历。比如看守所里,红马甲、黄马甲的区别,我要全方位吃透这个东西。要把所有的东西拿去积累,在积累中浸泡,在浸泡中去寻找写作的方向。

我在北京有记忆的吃过两次饭,一次是在莫斯科餐厅,是我儿子带我去的,他说你一直说等我长大了带我去莫斯科餐厅吃饭,也没去成。后来我又到基辅餐厅吃了一次饭,有了新的记忆。吃西餐的人很多,排了很长时间队。多年之后,在北京基辅餐厅,很多穿着当年“苏联红军”制服的老战士高唱着《喀秋莎》,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这些东西在当时不一定有用,但是在某一个契机,经过脑海浸泡,就变成有用的。对作家来说,没有积累是白费的,今天没用,明天有用。在这没用,在那有用。我给大家说的意思是,表面上看,细小的生活可能都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在某一个点上,它就产生了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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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平原客》的时候,经过地域设置。我不是号称写平原吗,但平原什么地方才能使作品达到一定的艺术效果,我费了很大心思。

思考的过程中,我想我是准备写花的,我要找一个种花的地方。我虚拟了一个地方叫梅陵,实际上我借用的是鄢陵。鄢陵这个地方是有花卉传统的,后来我专门查了,说鄢陵是宋朝国都的后花园。鄢陵这个地方一马平川,含砂土,又透气,是南花北迁的中转站。我要把写作背景放到这,适宜我写作,又适宜花生长。我是要写花的,我要找切口,长篇是要切口的。所以我选择了梅陵,就是鄢陵。

为了写《平原客》,我去过三四次鄢陵,寻访花卉经纪人。寻访过程中,无意发现,当年杀妻的副省长就是这里人。我开始并不知道他是哪里人,当时想写《平原客》的时候,想了解一下副省长犯罪案卷,后来他们也没有答应。我其实是不知道副省长任何实际的经历,所以这个人物,在我的《平原客》里变成了综合性的,我仅仅是报纸上看到的一个报道,后来他变成我作品里的人物。在某种意义上说,他是我借用的一个案件。

寻找到地域之后,我还要寻找语言的情绪。怎么找到的?我前些年头发花白了。那时候还要上班、开会,本来两鬓白了,其他地方不白,老是过个一俩月去染。后来不染了,有天就发现,全白了。我找到了感觉,那是长篇语言行进的感觉。麦子黄的时候是没有声音的,头发白的时候也没有声音。这是我自己在我头发白的时候寻找到的一个感觉,语言行进的感觉。

长篇的筹备需要方方面面。我找到了地域,找到我语言行进的情绪,我把我多年来对生活的理解、认识,以及我所接触到的各种各样的事——全部砸上去。无论写长篇、中篇还是短篇,你都是要有储备的。有自己的储备,有自己的设置。比如我是要写花的,我就要找有花的地方。比如写作的情绪,我找到了麦子黄的时候是没有声音的。这都是需要筹备的。我筹备的时候长达十年。其实写作时间并不长,虽然他们说写的好,但我觉得这些另当别论。准备了十年,写作一年半。

写作过程中,我要为这本书想一个名字。想了很多个名字,都感觉不好。有一天,正开车,名字跳出来,我觉得这名字太好了,一整天都很兴奋。那是个适宜长篇的名字,叫《花开》。我想现在这个复杂浮躁的社会,不会有人用这个名字。到了晚上上网一看,上海作家有个小说叫《芳华》。后来我又起了个名字,叫《黄淮一号》,因为我小说里写这个人物是小麦专家……很长时间连一个名字都起不好,很沮丧。《平原客》这个名字,一直到出版之前才定下。名字比写还费劲,我感觉还算准确,地域的扩展比其他要好。

3

一部作品,它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情,但它又不是现实的……它是经过积累、浸泡,而后又服从于加工的……现在全国出版长篇小说每年4000多部,浩如烟海,你想在图书市场上占据一席位置,真的很难。这给每个写作者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作家,要想独树一帜,要想从大量拥挤的状态中拼杀出来,必须要有自己对生活独一无二的认识。生活中有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事情,你是怎么看的,它对你产生了什么影响,你怎样才能跟别人不一样。而怎么认识,怎么看待,需要作家个人来完成。

《平原客》我写了一年半,准备了十年,我把我这部长篇中需要的东西全部用出来砸上去。有些时候力不从心,需要各种各样对生活的理解和把握。你的素材,你的语言行进方式,你的结构方式,都代表着你的思维方式。你必须与众不同。一个作家,个人对生活的理解要大于生活本身。我把《平原客》的思考过程贡献出来,是提醒大家,要有自己的东西。杀妻案很多,不同类型的犯罪案件,关键是你怎么认识,怎么理解,怎么找到自己的写作方向,这是最重要的。

英国有个作家,写了一部电影,名字叫《与陌生人共舞》。英国当年发生了案件,一个美女,把他最心爱的男人杀掉了。当年英国在国际上没有地位,因为这部电影,使英国影坛回归大众视野。这是英国一个真实的故事。什么事呢?一个美丽的姑娘,某天在舞会上,认识了很帅的小伙子,两人一见钟情。小伙子有个爱好,喜欢赛马。英国的赛马节每三年一次。这一年的赛马节到了,小伙子想着一定要拿到名次,然后向姑娘求爱。结果小伙子没名次,很沮丧,没有求婚。姑娘一直爱着他,忠贞不渝。一等又是三年。第二届又没名次。连续三届都没名次。小伙子觉得汗颜。等了九年的姑娘忽然发现有一晚,小伙子在与其他女孩跳舞。在舞会上,姑娘刺死了小伙子。姑娘被抓起,在英国民众中引起了共怒。一心爱着小伙子,等了九年,她是美丽的,又是善良的,这是真善美的化身,全国人民呼吁,不应该判她。但是,按英国当时的法律,杀人是要偿命的。女孩被法律判处绞刑,全国人民都去看。但是由于这个案件,英国从此修改了法律,免除了死刑。

这样一个故事,被英国作家搬上荧屏。后来获得国际大奖,号称重振英国影坛。这个真实事件,经英国作家思考,重振影坛。同时,它也是作家的思考方式。各种各样的人生,你的立场在哪里,你运用什么样的思维方式,这是最重要的。

我再讲一个案件,土耳其作家帕慕克,曾经获得过诺奖。我看过他三部长篇,其中最重要的是《我的名字叫红》。他写的是什么呢,我认为他就是因为这部长篇获得的诺奖。他的作品有很多,比如《雪》,比如《伊斯坦布尔》,但正是《我的名字叫红》,使他获得了国际声誉。

他写了一个16世纪的故事,叫黑的青年,离家12年后,重返家乡寻找爱情,接踵而来的却是谋杀案。他过去最好的朋友,突然失踪了,同时他们的老师也惨遭暗杀,当时的总督要求三天破案。线索就藏在画家的一幅画中。帕慕克写16世纪的案件,但最值得称道的,却是对16世纪土耳其细密画家的研究。

帕慕克写这部长篇,整整用了六年的时间,有一半的时间,他在研究细密画家,另一半时间,他到画廊看各种各样的画展。他对画家描写的精湛准确,让人吃惊,他对画笔、对绘画了解得特别详细,尤其是细密画派。他写一个画家,一生画一幅画,眼都画瞎了。他从破案的形态切入,写的却是画派。他最精彩的部分就是16世纪土耳其细密画派对生命对艺术的理解,那是一种精神搏斗。他能获得诺奖,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他对画派、传承关系和绘画风格的研究,他是把一支画派的绘画精神融入了进去。他不是写案件的,案件变成了他的切入方式、思维方式。他把土耳其这个国家,生命与艺术的传承,变成宗教认知全部融入。每一个作家,他个人融进去的越多,才能在浩如烟海的文字中脱颖而出,所以说,个性化的表达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