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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去编剧化:影视界的可怕顽疾

来源:文艺报 | 陈吉德  2019年06月28日14:22

在影视行业,编剧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没有编剧之编,导演之导、演员之演、摄影之摄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张艺谋说:“现在拍电影最难的,也是最珍贵的,就是找到一个好剧本,今天如此,未来也是如此。”黑泽明这样告诫人们:“一部影片的命运几乎要由剧本来决定。我甚至认为,抓住一个好的剧本是导演艺术的第一步。”显然,编剧之编是影视艺术的起点和基点,然而,去编剧化问题却成了当下影视界的可怕顽疾。

表现:编剧成了“码字民工”

去编剧化的最明显表现是剥夺或淡化编剧的署名权。一些作品在宣传和播出时,重点突出导演和演员的名字,直接隐去编剧的名字,即便出现也多是在非常不显眼的次要位置。2017年的北京电视节目秋推会上,各个影视公司都做了精美的宣传广告,大部分没有出现编剧的名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等作者享有署名权。”所以,剥夺或淡化编剧的署名权是对编剧权益的最直接侵犯。

肆意修改剧本是去编剧化的另一种表现。在剧组,从制片、导演到演员,好像什么人都可以对剧本进行指指点点。他们自以为是行家里手,常把编剧视为仆人、匠人或者枪手,把剧本视为一张可以随意涂抹的羊皮纸、一方肆意游牧的水草或者一个可有可无的转瞬即逝之物。如此几番修改,剧本变得面目全非,编剧也就成了“码字民工”。

去编剧化还有一种隐形表现就是压低稿酬。长期以来,除一些大牌编剧外,大多数编剧很难获取足额稿酬。尽管编剧在创作前签订了各种协议或者合同,但在金钱面前,制片方经常以各种理由降低、拖欠甚至扣除编剧的稿酬。编剧在遭遇侵权后维权非常艰难,只好选择忍受沉默。在他们看来,与其把精力花在无望的维权上,不如花在眼前的创作上,多取得一些成就。

弊端:削弱原创力,误导青少年

内容为王,创意制胜。编剧无疑是影视作品大厦的设计者和奠基者。长期以来的去编剧化顽疾严重削弱了影视作品的原创力。一些人错误地认为,只要找到了大IP,找到了流量演员,就可以赚得钵满盆盈,一夜暴富,而无视编剧的重要性。于是一些粗制滥造、毫无新意的作品便充斥银屏。更有甚者,干起剽窃抄袭的勾当。“剽”之胆量有大小,手法有显隐。大“剽”者明目张胆,肆无忌惮,整篇抄袭且趾高气扬;小“剽”者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盗取片段而窃喜。

去编剧化还妨碍了编剧深入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剧本是影视作品的源头,生活是剧本的源头。没有生活源头的活水,剧本就很难有顽强的生命力。去编剧化编剧的应有权益得不到保障,也就没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去认真体验生活,即便体验,也是走马观花,得其表而难入其里。他们大部分时间待在书房的电脑前凌空蹈虚,于是才有手撕鬼子、单掌掏心等雷人情节。

去编剧化的另一个弊端是弱化了编剧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误导了青少年的价值观。笔者多年来一直从事影视编导专业的招生面试工作。每当我问道“编剧、导演和演员,你最喜欢哪个职业”的问题时,几乎没有一个考生回答最喜欢当编剧。因为在他们看来,导演最有权,演员最风光,唯有编剧最默默无闻。长此以往,编剧人才将可能出现断档。

原因:行业劣势,法规缺失

去编剧化是各种因素造成的。一个明显的事实是,编剧是文字化的存在,导演和演员是影像化的存在。也就是说,编剧最终呈现的是文字化的剧本,导演和演员最终呈现的是影像化的文本。在图像霸权时代,影像的影响力要远远大于文字的影响力。就影视艺术而言,观众最终消费的是影像而非剧本,尽管影像是根据剧本拍摄而成。相比于文字,影像具有天然的直观、逼真、便捷等诸多优势,当观众陶醉在如梦似幻的影像世界中时,大都注意到光鲜亮丽的演员和手执导筒的导演,很少会想起支撑起故事大厦的编剧。

就影视制作而言,编剧是不在场的,导演和演员是在场的。虽然编剧是整个影视创作的起点和基点,可是一旦进入拍摄环节,编剧大都抽身而出,很少进入剧组。而在实际拍摄过程中,剧本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由于编剧不在场,不直接参与对话,剧组通常会自己独立解决,而无视编剧的存在。

就影视创作而言,编剧的主要任务是讲故事。虽然一个优秀的编剧要具备思想理论修养以及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诸多方面的“全息”知识,但整个行业的门槛比较低,似乎每个人都可以讲故事,都可以对编剧笔下的故事发表看法。这就给公众造成一个误解,认为编剧的工作很简单,人人皆可。其实不然,术业有专攻,尽管人人都可以讲故事,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讲好故事。正因为如此,前几年一名演员“拍戏不是拍剧本”的说法才会遭到编剧界的集体“围剿”。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法规的缺失。这里所谓的法规包括国家宏观层面的法律和影视界的行业规范。对于编剧行业而言,之前的法规比较笼统,一旦出现纠纷,很难找到具体的条文。就影视界而言,行业规范需要进一步明确,大家只有各归其位,各守其则,编剧“创一剧之本而居一剧之末”的尴尬处境才会有所改观。

措施:内外结合,多路并进

在欧美及韩国影视界,推行的是编剧中心制。所谓编剧中心制,就是编剧掌握着最终话语权,决定影视作品拍摄制作过程中的所有事务,比如导演选取,演员挑选等。在中国当下,推行编剧中心制还有很大难度,但是去编剧化的顽疾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有为才有位。解决去编剧化顽疾的根本路径是编剧本身要努力提高素养,创作出优秀的剧本。事实证明,只要编剧有足够的实力,自然就会成为资本的中心,相反,在创作方面少有成就,甚至不爱惜自己的羽毛,便很难得到他人的认可。

编剧还要有一定的维权意识。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在这方面,建议各种编剧行业协会能够积极行动起来,抱团取暖,为编剧提供应有的援助。当然,行业协会还要对那些有抄袭、剽窃、吸毒、嫖娼等不良倾向的编剧作出应有的惩罚,从而优化编剧队伍,提升编剧的整体形象。

近年来,一些编剧走上了编导合一的路子,自己当导演拍摄自己的剧本,其中有兴趣使然的原因,同时也不乏为避免资本对剧本创作的干扰,从而得以完整呈现剧本风貌的被迫之举。如上所述,惟有内外结合,多路并进,去编剧化的顽疾才会得以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