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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天边安了家

来源:文学报 | 贾  健  2019年05月12日10:04

东方IC/图

从2002年开始至今,作者每年走在无人区200天,精通地理、地质和野外生存,常年穿行于可可西里和罗布泊等无人区,以及各大原始沙漠腹地、草原和原始森林等人迹罕至的区域。在丰富的野外经验之外,他也掌握着诸多未被发现的宝石、矿藏、化石、遗址坐标,被称为“无人区活地图”。对自然万物的敬畏,是他多年行走所遵循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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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完成第一次走山任务之后,我给自己留了个石头小样儿,我把石头小样儿放在了家里,“家”却跟着我去了西藏。西藏真是一个让全世界颜色都用光的地方,它也是用所有美妙的语言都无法完全描述的地方。我的一个队员曾经跟我说过一句话,非常有意思,她说:“每一个还没有来过西藏的人,都深信有一天会踏上这片神奇的土地;每一个即将离开西藏的人,也都相信自己有一天还会再回来。”这话非常耐人寻味。的确,好像很多人都有一个西藏梦,很多人的心里也都有一个自己的西藏。也许,西藏是每个人的“故乡”。

大家知道了我现在生活在西藏,也并非一年所有时间都在西藏,其他地方也会去,然而西藏是我感情最深的地方,我的工作和生活基本都在这里,所以西藏也将是我在本书中提到次数最多的地方。

我的工作总跑在野外,往往走山所接任务,要找的东西并不好找,当然好找也不会找上我这个走山人。这些受托付寻找之物,它们有的在戈壁荒滩,有的在万年雪山,更有奇特的所在地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我每次接到任务,都会做一个计划。基本在出发之前,我都已经掌握了所寻之物的大概位置。前期要定准了目的地在哪儿、所寻之物大约在目的地何处等,再确定好路线,保证自己不能走丢,也不要迷路。往往我会罗列出一系列的参照物,有这些参照物做比对才好知道自己的方位,就同在城市里找标志性建筑来确定自己的方位一样。找参照物很关键,按照计划,顺着参照物的路线走,把一个一个山头和参照物连接起来。这样就不会迷失方向,一旦路走错了,还能原路返回再做判断,即使几百米的路程也是如此。

出发之后,就需要着眼于具体遇到的事情了,比如目的地是火山口、是湖泊还是什么别的地形、地貌,是要绕过去,还是要下水,全部临时决定。当然,我们这行也讲究“欺山不欺水,欺水见水鬼”,山一次翻不过去,可以休整后再继续,水路可没这么简单。这些事儿基本不可能提前预见,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当然,也有在锁定大体目的地之后,仍然遍寻不着、一无所获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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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受托去神农架找一样东西。那样东西的信息我已经掌握了十之八九,方位也已锁定,但掘地三尺仍未找到,最终不得已露宿林区。那一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丛林茂密,无法生火,恐引发火灾,整个晚上冻得神志不清。那时候小腿一下被冻得完全没了知觉,只得走来走去妄图用这种方式来让肢体恢复知觉,手也是不停地搓,最后是硬撑着吃了几个又硬又干的馒头,补充了少许热量,才挺过那晚。次日,总算是把东西找到了。

还有一次穿梭于新疆一个叫空中花园的地方,那是一片草原,我当时正在调马匹和装备向目的地行进。我带着十几匹马,马驮着东西。当时还有两个哈萨克族的小兄弟跟着我。在我们翻越“括布迪莱克”(音译)山崖时遇到了大挑战。那个悬崖呈螺旋形上升状,坡度足有四十五度,或许还要更陡些。坡面弯弯曲曲,仅有不到两米宽,从这个坡上去便是一片草原,这斜坡要上去还挺高的,下面是奔腾的河水,然而这斜坡却是我们的必经之路。路太窄,无法牵马,我只得骑着马往上走。我带队走在队伍最前面,我们一会儿头贴到马脖子上,一会儿又身子几乎靠着马鞍,就这样盘旋地向上艰难挪动。

我大气也不敢喘,好像我喘口气就会发生什么意外似的。不料,马有失蹄时。马匹里面,有一匹马驮着塑料雨布,在行进的过程中,塑料雨布从包裹的毡布里露出来,被风吹得“唰唰”响。马队中有一匹马听了这声音便受了惊,它不顾一切地闪躲着往前窜,紧接着,队伍里的马全都受了惊。马队后侧的马横冲直撞,我的马也受惊了,啼叫一声向悬崖踏去,电光火石之间,它的三个蹄子都踩到了悬崖外侧。我虽死命抓着,但那一瞬间,我几乎仍被甩了出去,全因我的左脚卡在了马镫上。

我的大脑快速思考:其实我能重新坐回马背上,但是那样我和马会一块儿掉下去;而如果马脱离了我,没了我的重量,它完全能够自己稳住,不至于掉下去。那一瞬间,我看到马蹬下山的石头“哗啦啦”自山崖飞下,山下那条河更是白花花亮得刺眼。

出于本能,我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绷直了腾空右脚的脚背,照着马镫子杆和绳连着的地方一脚跺了过去。我的力量大,当时也是因为求生欲望强烈,一跺后,我把左脚抽了出来。后来又借着回力,贴在了悬崖上。毫不夸张地说,我当时的动作敏捷得赶上武侠片了。

我挣扎着爬到悬崖边上,大口喘着粗气,看着我的马从崖边逐渐爬了回去,我才真正有劫后余生的感动和庆幸。差一点儿看见人生的走马灯,这件事后来想起来都后怕,梦里梦到了几次,都是惊得一身汗。

3

基本上我每次任务要找的东西都能找到,只是其间每次经历不同。什么情况都有,每经历一次,经验便多一分,一次比一次做得更加成熟,也收获更多。大自然啊,它不要我的命,只是想教给我东西。

我带队走特种路线,带别人去探险、旅行。最早,我一直把特种路线称作探险,实质上探险又不能很好地诠释特种路线,我还担心用“探险”这个词把别人给说害怕了,所以琢磨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我才提出了“特种路线”这个说法。

带队走特种路线,必须保证队员的安全。我们从公路尽头开始,或开车、或步行、或骑马进入无人区,无人区皆是一些人类非常难以生存的区域,具有极大的挑战性和难以预估的危险性。所以我在进入无人区之前必须设计好路线以及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通常带队走一些由我走过,足够熟悉并非常有把握的,能避开风险的路线,确保万无一失才敢带队进入险地。

这些年,要拜我为师的、希望跟着我走山的、想要做特种路线领队的、想要给我帮忙做助手的朋友们从未间断、不胜枚举。我总会反问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做?”

这个“为什么”太重要了,这一行看起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有趣。要是单纯地认为做这行能去这儿,去那儿,天涯海角都能走一个遍,那是为了玩。其实这一行必须把一个地方、一条路线走上十遍、二十遍,更为凶险难测的地方甚至走上无数遍,残酷点儿说还需要数十次死里逃生。这样机械、重复地做一件充满未知的事,再把这不可掌控的未知由无数次的重复变成可以掌控局面的已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风光和好玩儿,首先问问自己会不会厌烦和心生恐惧。

只有自己对路线烂熟于心了,走得次数多到你能清楚几千米内是什么样的特殊路况;哪里有多大的、什么样的一个坑;何处有多大、多高的石头;什么地方经常有猛兽出没;遇到猛兽怎么办;这些甚至更多你都了然于胸了,你才敢有足够的把握带着队员去走,不然就是拿队员的命当儿戏。这件事情其实就是这样枯燥和惊险,你重复的次数越多,经历的凶险越多,你的队员安全保障系数就越高。

拿我来说,我带队走过的特种路线已经多到数不清了,然而每次我带队走特种路线时,即使我对这路线已经了如指掌,也都配了保障人员,我依然小心谨慎,分毫不敢大意,前前后后地往复走,查看路线的特殊情况,关注队员的状态是常态。

只做一件事情都是痛苦的,这个痛苦是说你要经历千锤百炼,没有什么是简简单单就能做成的。

4

在无人区,我的作息基本是睡很早也起很早。在城市里生活的时候我还是非常喜欢睡懒觉的,但在无人区完全睡不了懒觉,不是不想,而是没有睡懒觉的机会。在无人区里,动植物都非常多,各种动物起得都特别早,而它们在清晨皆会发出声响,随着太阳越升越高,丛林里也是越来越热闹,俨然是一场欢快又杂乱的大奏乐。

西藏太阳升起与落山的时间与东部地区有较大差异,夏天太阳落山,21点比较普遍,个别时候甚至能到22点,天黑前的两个小时,我就需要留意当晚在哪儿休息了。不管是开车还是徒步,除非在沙漠,不然我一般不赶夜路。在沙漠是个特例,白天燥热难耐,反而夜路好走,但晚上视线有限,危险重重,所以也须万分小心。所以在野外通常不会有晚睡的情况,都是提前做出准备,只是有时候会早一两个小时,有时候会晚一两个小时。

这里我科普一个通过手指判断太阳落山时间的方法。将手臂自然伸直,手掌与手臂成90度垂直,大拇指弯曲,其余四指并拢,测量太阳距离地平线或者距离对面山头大概几个手指宽,每个手指的宽度大概是15分钟。通过这个方法可以很方便地计算出还有多久太阳落山。

即使在某处落了脚,脑子也不能休息,走山任务也要在脑子里再过一遍,这不同于出来旅游,有任务在身自然想要尽快完成,多待一天就多一天变数。把这一天发现的线索再想一遍,再想一下接下来该往哪个方向去?怎么走?再想想要找的东西各方面的信息。等到都忙完了,准备躺下休息前,还有一阵确实是无聊的。没有电视,手机也没法看,这些年倒是有带手机的时候,但用处不大,车不是天天开,故充电太费劲;二是没有信号,什么也看不了,几乎就是块儿板砖。有的时候真是孤独、寂寞、冷,独自一人躺在野外,还是很想和别人说说话的。

睡前,我还会看看星星什么的,这听起来很浪漫,实际上,只有无风的时候可以随意浪漫。那大风一刮起来,你分不清是风,还是动物叫,鬼哭狼嚎一般,还是挺恐怖的。刮风的时候,我晚上一般不敢早睡。如果是个晴空,那还是可以随意浪漫的,在纯净的大自然里看星星又是一番景象,银河横跨天际,真的纯净绝美,那些小光点一闪一闪,令人内心宁静。

总的来说,在无人区我的作息时间还是非常规律的。这也包括带队走特种路线的时候。相对来说,特种路线更有纪律性,这个不是我设置的规则,它是个现象,好像每个来到无人区的人,都会主动遵守大自然的规律,晨则起、昏则定,非常规律且准时。或许大自然真是每个人内心里的故乡,当人们来到大自然,就像回了家,自觉过起了曾经的生活。

我的生活和工作,界限并不清晰,我自己也会混淆,哪些是我的生活时间,哪些是我的工作时间,几乎是区分不开的。我的工作有需要严格遵守的规定,我不能去伤害野生动物,也极力避免破坏草和植被,它们对自然来说都太珍贵了。以我小时候对待苍蝇、蚂蚁等各种虫子一窝端的作风,捕猎动物不在话下,但自从我继承了祖上遗志,接过了走山这碗饭之后,就再也没有伤害过它们。

我一直试着与动植物对话,也想象着能有一天带着我的女儿到大自然里,让她体验一下这自然,体验一下与动物的交流愉悦,希望她用眼睛和心灵与牦牛、藏羚羊交朋友。人和大自然的其他生物是需要一种和谐共生的环境的,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尊重它们的存在,最好不要去干涉和打扰它们,更不要做偷猎野生动物这种伤天害理之事。

(《断网生活》贾健/著,百花文艺出版社2019年3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