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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月:老实人王方晨

来源:《时代文学》 | 王十月  2019年04月03日10:01

王方晨是个老实人。

老实人,这三个字,搁别的作家头上,大抵多是不太乐意接受的。

就好像,说谁是个好人,或者说谁很努力。想来想去,却再想不到,比这三个字,更能贴近生活中的王方晨。何况,他还写了本厚厚的《老实街》,为老实人正名,呼喊,希望社会再多些老实人,多些老实人的精神。

这事,搁别人做,这样的书,搁别的作家来写,多少会显得有些假。

王方晨做来,正合适。

老实人大抵有两种,一种是除了老实,没什么别的本事,只是个本色的好人,质朴的人,忠厚的人。另一种,是王方晨这样,老实是他的武器。初次见面,你会对他很放心,不去设防。像我这种在底层江湖混过几十年的,对人,特别是对文人,多是敬而远之。王方晨会让你敬而近之。

王方晨的眼大,说话时,他专注地直视你,眼睛里没有杂质,见不到心机。一点小心思,也是一目了然的。

他是个绝佳的倾听者。在鲁院同学时,饭后散步,从来不曾听到王方晨高谈阔论。有同学的研讨会,他会认真读书,写书面发言稿。读发言稿时,不亢不卑,有态度,却又不伤人。

王方晨从不臧否人物,人前不,人后也不。

一个人畜无害的人。让你怀疑,这样的人,怎么能成为好作家。

汪曾祺先生说:好的小说家,是世故到天真的。

这话我深信。王方晨的眼神里,看不到世故。但我相信,王方晨肯定也是世故的。要不然,他怎么能写下那么多复杂世故的市井人物来?我一直琢磨,是什么,让人对王方晨不设防。想来想去,倒还不全在于他的那对大眼睛,而在他额头的皱纹。

王方晨口拙,遇到我这种爱逞口舌之快的坏人,他唯一的武器,就是将那满额头的皱纹堆成多重的“几”字,你很快就会觉得,对他逞口舌之快,是件特残忍,特没成就感的事。

在微信群里,王方晨是另外的样子。在微信群,他健谈,机智,俏皮,而且还有一点点坏。表情包用得也很自如。在鲁28的微信群,他几乎能和于晓威、王十月、王凯、邰筐这样公认的坏人斗嘴而不落下风。在虚拟空间的他,比在真实生活中自恋。或者说,在虚拟空间的他,更乐意将自己隐秘的自恋展现出来,更乐于放飞自我。他会冷不丁在微信群发一张年轻时帅气的照片,然后等着大家夸。有人夸了,他会发张更帅的。

他画画。他的画,说不上好,但有种奇怪的风格。

他对自己的画很自信。当然,这自信限于微信群。

说起来,和王方晨同学四月,我们甚至不太熟。我们的交往,除了上课,散步,只有在玩“杀人游戏”时。王方晨对“杀人游戏”兴趣颇浓,他拿到“杀手”,就会格外紧张,你一眼就能看出他是“杀手”。但是他的厉害之处在于,玩过一段时间后,他开始很好地利用大家对他的这种认识或者说错觉,于是,很多时候,他都是活到最后的胜利者。

生活中的王方晨像楷书,严谨有余而活泼不足,衣着也是工工整整。

上课,散步,整整齐齐,围巾也方方正正,像随时准备参加诺贝尔文学奖的酒会。

给王方晨写印象记,绝对是个挑战。他不是性情中人,没见过他喝酒,印象记离开了酒局,简直没法写。没什么糗事,也没有快意恩仇的记录。甚至让你觉得,他不会为朋友两肋插刀。当然,也不用担心他插你两肋的刀。他不是使刀的人。估计连鸡都不会杀。他也没有什么绯闻。唯一的绯闻,还是我制造的。

起因源于我给王方晨看手相,然后断定,在刚过去的中秋节晚上,他有艳遇。王方晨的脸上现出见了鬼的表情。他试图否认,但一时居然不知说什么。那双大眼睛里,有疑惑,也有些慌乱。我说你不承认?艳遇的女主角是某某同学,那天晚上,你们俩,点着蜡烛,吃着月饼,聊文学,聊人生,直至凌晨一点。王方晨没有抵赖,他承认月饼是吃了,的确是和女同学,也的确是聊到了半夜,但也就是这些。只是,这样的事,你是如何得知的?他问过我好多次。我说你以为关着门我就不知道?从你手相上一望而知。

从此,在王方晨的认识里,王十月大约就是个妖怪了。今天,我公布谜底。的确,中秋节,他是和女同学一起点着蜡烛吃月饼了,只是他被人一唬,竟忘记了,那天一起吃月饼聊天的,还有王十月。

也只有他这样的老实人,才会没做贼也心虚。但也从此看出来,他常常只重本质,不计其余。主题是吃月饼,就不去管跟谁吃,其它的自动屏蔽。

人都是有两面的,生活中压抑得过于严谨老实了,身体里的不老实,就得寻一个出口。网络,只是小小的出口,在虚拟空间里,偶尔露一下不老实,他把更多的不老实,用在了他虚构的世界中。

我们常说,文如其人。这话其实不完全对。

很难想象,王方晨这样一个严谨得甚至于有些呆板的人,在小说里,会像个疯子。

在写作上,他用硬功夫,三十年,八百万字,而且多是中短篇。这一身横练功夫,金钟罩,铁布衫,在中国文学界,虽说不上独一无二,却也屈指可数。

以他的性格,在文学上,该如金大侠笔下的郭靖,将降龙十八掌一招一式老老实实使来,招招到肉,终成顶尖高手。而事实上,王方晨在文学世界更像丁春秋、任我行,他会吸星大法,可以将文字写得极其典雅似汪曾祺附体,又可以将先锋玩得游刃有余,现代后现代结构解构乡土城市……他有个极好的胃,什么都能消化,他用吸星大法,将各种流派的武功化为自己的内力。于是,他八百万字的长中短篇丰富复杂风格多样。

生活中的王方晨是楷书,文学中的王方晨是狂草。

他在文学世界浓墨重彩。他要把生活中被老实压抑的本我释放出来。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本我被强大的自律压迫,于是,反抗也就越加激烈。不信且看王方晨小说的篇名,就知道,他身体里,有着怎样摧枯拉朽的力量:《老大》,《王树的大叫》,《大陶然》,《大马士革剃刀》,《大宴》,《大声歌唱》,《巨大灵》,《八百米下水声大作》……世界够大,才足以让他纵马横行。

陈集益说,王方晨是匹独行的孤狼。

我想,好的作家,大抵都是孤狼。无论他表面看上去是老实的,狡黠的,热情的,冷漠的,优雅的,逗逼的。他们的内心,注定了没有同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