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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在欢:时代与命运,都藏在故事里

来源:新文艺 | 郑在欢  2018年11月17日09:08

“驻马店”,是一个解释当下魔幻中国的重要名词和地理概念,《驻马店伤心故事集》的作者郑在欢在这个叫驻马店的地方出生、成长、逃离,他经历过我们想象得到或想象不到的残酷青春,而在成长过程中出现在他生活里的人们,也成为了他笔下的“病人列传”和“Cult家族”。

尽管这些故事都为短篇小说,但人物在不同的故事间穿插出现,建构出一幅完整的农村生活面貌。名为“伤心”,语言却是地道的黑色幽默风格。作者郑在欢坦言,“虽然语言很活泼,故事很有趣,但我想大家读后都不会太开心。也许每个人都过着这样的生活,一面是喜剧,一面是悲剧。悲剧往往比喜剧藏得更深。”

所有故事都是人活出来的

文 | 郑在欢

没有人不爱听故事,爷爷在我九岁时去世,我已经记不清他的样子,他在灶前给我讲鬼故事的情景倒是像幅世界名画,一直印在我记忆深处。包括他讲的那些似是而非的鬼故事,放学路上的鬼火,祖爷爷夜归时芦苇丛中窸窣的鬼魅,好像我也经历过这些场景一样历历在目。人都是来来去去的,能留下来的,永远是生命中最动人的时刻。这些故事被反复讲起,即使变得面目全非,我相信最本真最值得讲述的地方依旧保留其中。这样的故事不是小说,是用生命活出来的。

当初讲故事的人变成故事里的人,我知道,世界又更新了一次。你看,我也长大了,记忆经过时间的洗刷去芜存真,故人离世的消息传来,脑海中首先浮现的不是他的脸,而是他作为一个人最经典的时刻,或者是一件趣事,或者是一件坏事,或者仅仅只是一个习惯性动作,一个没有太多意义却十分美好的场景。比如一个英年早逝的远方姑妈,我想起的是她抱着一摞《还珠格格》欣喜若狂的样子。她说这下可以尽情看个二十遍了,我相信她一定看得很快乐。

我在农村长大,熟人社会,每个人都认识,后来我开始写小说,他们毫无疑问成为我最直接的素材。在这一系列故事里,我没有用小说的方式处理,这不是说没有虚构的地方,我只是沿着真实的脉络处理素材,不去提炼主题,也不做评判。就像是画家的人物素描,不加任何色彩,我只是单纯想检验一下自己的记忆,检验一下我认识的这些人,他们在我心中的样子。

于是我决定顺从自己的心意,想到哪写到哪,不做任何结构上的处理。首先对我招手的是菊花,这个无论是形象还是经历都很传奇的女人。她高大漂亮,至今未嫁,总是待在一棵枣树下。那时候我太小,只是觉得好玩,也许是记忆太深刻,想到她就一股脑写出来,就像一个固定词组一样不假思索,不容置疑。这样的写作快感是我写小说时很难遇到的。看过这个故事的人问我,她为什么不与男人同床?她是不是同性恋?这时我才被猛然一击,对啊,她为什么会是这样,因为大家总说她有病我就天然这样理解,竟然从未怀疑过。菊花现在还在,但我没有想要去问问她的欲望,她对我来说,只是童年时期一道美丽而神秘的风景。当我遵从记忆把她写出来,对于读者,她就变成了一幅抽象画,随你们怎么理解吧,她就是这样倔强而神秘的存在。

后面的人物也是这样,我在写作中或者写作后才发现问题,差不多把童年时印象深刻的人写尽后,我发现了一个规律,他们多多少少有一些不被人理解的地方,有一些不同于常人的地方,我想这就是他们离故事比较近的原因。他们不同于常人的举止,就是最迷人的地方。我把这些迷人之处写下来,如果读到它的人能在脑中留下一两个别样的风景,就像我爷爷的故事留给我的那样,虽然没有经历过,但是总也忘不了,那就是故事最美妙的地方了。一来我可以说,我有很好的讲故事才华,二来他们可以说,他们有很好的故事可供讲述。

把这些故事统称为《病人列传》,我没有任何不尊重他们的意思,就像把自己家的故事称为《Cult家族》,也没有任何冒犯的想法,这是我写作时最直观的感受,也许这也可以从侧面反映出那个地方,那里的人们是怎样的生活状态。我不喜欢把故事讲得像是社会调查,也不想过多地阐释时代带给人的副作用,时代与命运,都藏在故事里,人逃不过环境的局限,却能活出千奇百怪的样子,这就是写作让我着迷的地方。

我是奶奶带大的孩子,她目不识丁,把一生奉献给家人,让人感觉不到她为自己而活的时刻。她不吃任何好吃的,不穿任何好看的,最大的娱乐可能就是和邻居说说别的邻居闲话。她生于1940年左右,我一直有一个感觉,她可能是现今社会最后一代女奴,碍于受教育程度和家庭环境,她没有追求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以至于连追求生活中丁点欢愉的欲望都没有了,只是习惯性把家人的快乐当成自己的快乐。当我回忆起她,都是如何对家人无私奉献,对邻居古道热肠,但也有一些小小的例外,比如她对动物,向来没有半点仁慈之心。在她的世界里,动物的生命同样是服务于人的,家畜给人吃,宠物给人玩,玩完还要给人吃。这多少让人觉得她有些残忍,拜她所赐,小时候我没少祸害动物。现在呢,即使是蚊子,我能不杀就不杀,我对蚊子没什么感情,也不喜欢养猫狗这样的宠物,我只是单纯地下不去手。她就完全没有这些顾虑,她身上这种小小的残忍属性我当然不会苛责,有时候我会想,她是吃过树皮的人,她身上保持的最大善良就是不伤害同类。

到我的继母,她就没那么善良了,她绝对是一个坏人,一个极具暴力倾向的坏人。不管对自己的亲骨肉还是我,她打起来都毫不手软。她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没有同情心的人,虽然基本无解,但多少有迹可循。她的娘家妈妈同样心狠手辣,打起人来不分青红皂白,却不像她这样完全不论亲疏。事实上,那个老太太除去对别人比较坏,对自己家人的奉献一点也不输我奶奶,因为比我奶奶能干,她奉献给家人的要多得多,只是因为儿女暴虐成性,她的奉献也没有落太多好。

所以我把这组故事称为《Cult家族》,一个家族的暴力基因,是怎么继承和发展的,我不清楚。把这样的故事写下来,只是因为我活在这样的世界,痛并快乐着,即使暴躁无理如我的继母,我也很喜欢她,虽然现在我仍对她敬而远之,但只要不和她讲话,就对她一点恨意都没有了,是的,只要和她说话,她独特的语言方式还是会惹人生气。童年时她对我的虐待让邻里侧目,我发誓长大了要除之而后快。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就背叛了童年的自己,对她完全恨不起来,我只是觉得幸运,在她的魔爪下平安长大,还没有成为一个变态。

这些故事说起来,读起来都不会太过轻松,我见过的喜剧并不多,但我喜欢喜剧。十来岁的时候,我把中央台一个节目的宣传语“快乐生活每一天”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应该是这一句,因为电视里面说“快乐是一天不快乐也是一天”,那个时候天然觉得电视里说的都是真理。现在呢,我取自己名字中的一个字,篡改李白一句诗,把“人生得不得意都须尽欢”作为各大社交网站的签名。为了显得萌,我喜欢把最后一个“欢”字写成很多个欢。这要感谢我的父亲给我取名叫欢欢,我很喜欢这个名字。并不是说我每天过得多快乐,或者要强行过得多快乐,我只是喜欢喜剧的方式。正如我用喜剧的方式写下这些基本都很难过的故事,我只是尽可能从无常的生命当中去发掘永恒的幸福和美好。所以我得谢谢这些给我深刻印象的人,是你们让我的记忆丰饶而又迷人,让我想说故事的时候,随时有故事可说。也谢谢你们,把自己的故事活得那么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