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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妄想曲

来源:文汇报 |  鲍尔金娜  2018年11月10日09:15

每逢春节家宴吃到意兴阑珊,姑姑总喜欢重讲一段陈年往事:大概是我五六岁时,有一次去姑姑家玩,我和表哥趁大人不注意,合作把一大筐鸡蛋砸到墙上,结局就是满屋流金,大人皆惊,史称“砸鸡蛋事件”。

小孩子干坏事有个便利,就是长大后可以用一句“我没印象了”弹回所有的指控。听着无赖,却往往是事实。我每次重听“砸鸡蛋事件”,和表哥茫然微笑对视,脑海里拢共也就唤醒一秒钟的蒙太奇——自己望着墙上稀巴烂的鸡蛋拍手欢呼,非常快乐。至于作案动机,完全没印象。虽然姑姑讲故事的语气总是温柔低回,眼含欢喜,但我因为心虚,连带觉得姑姑的表情里也蕴藏着跨越时空的惋惜和啧啧称奇。那可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老百姓家里的一筐鸡蛋,就算谈不上价值连城,也比欧莱雅更值得拥有。可惜姑姑姑父对于这筐鸡蛋种种细水长流、煎炒烹炸的愿景,在几分钟之内就宣告完蛋。他俩在清洗那面墙壁时心情是怎样的,我想都不敢想。

事后我和表哥没挨收拾,想必是托福于我家没有打孩子的传统,以及我俩小时候长得都非常可爱,呼扇呼扇的长睫毛和饱满欲裂的苹果肌摆在那里,常让大人无能为力。

表哥从小就是淘气包界的扛把子,脑袋好使,鬼点子无穷,“砸鸡蛋事件”只是他调皮捣蛋光辉岁月里的流星一瞬,不算特别了不起。我小时候却是公认的老实小孩,虽然嘴上不说,心里非常羡慕表哥淘气的名声。因为我早就发现“淘气”在大人眼里总跟高智商与创造力相关,许多家长在外人面前训斥自己孩子“太淘”的时候总是带着点洋洋自得的调子,好像手里揪着的是活生生的未来爱因斯坦;至于内向害羞之类的性格,除了省心,似乎就再没其他亮点了,中外历史名人里可没谁是以文静著称的。然而我从小就是个严肃的孩子,偏爱宁静与秩序,任大人们把我放在哪儿都行,几个小时后肯定还在原地,和绿植盆栽一样是皮实的装饰物。反正只要能坐在地毯上画画,听格林童话磁带,有橘子汁和雪糕吃,我的世界就甜蜜得饱和了。跟表哥玩跳棋或军棋,我从来没赢过,又不好意思哭,总是憋气憋得一脸凝重,跑去阳台喂鸟卖呆儿,又被大人认为是“心事重”,听起来就更不像表扬,而需要担心了。有些内向的孩子被认为是“蔫吧淘”,我却连 “蔫吧淘”也不算。 “蔫吧淘”的孩子依然有惹祸的才能和执行力,“蔫吧”只是他们的行动风格。比如我表弟小时候,一向不声不响,但喂金鱼吃泡泡糖,往爷爷衣兜里放饺子假装魔术,把兔子屎混进我吃的药,全不带犹豫的。每每被抓个正着,依然一脸沉静,抿嘴笑得非常秀密。我就缺乏搞这类破坏的禀赋和勇气,所以突然做出砸鸡蛋的壮举,让人难以吸收,于是事情的定性只能是,我“玩诈尸了”。

“诈尸”除了它诡异的字面意思,在东北方言里还是个粗俗幽默的比喻,用来形容小孩玩大劲儿了后的精神状态。一旦进入那魔魔怔怔的异度空间,家长想管也来不及了,玩到 “诈尸”的小孩很快就会因为心神承担不住过多的兴奋而产生挫败感,最后以愤怒大哭告终,哭完就老实了。我小时候完全不懂心理学的奥秘道理,但对于那种玩着玩着突然悲从中来的无助感印象很深,于是更觉得淘气是一件挺不上算的事,除非有人带着,这个人就是我表哥。

早在“砸鸡蛋事件”前,我就跟着表哥做过许多无厘头的顽皮事。我俩曾经在奶奶家的浴缸里养过蝌蚪,养出一缸身强体壮的癞蛤蟆,四散到厨房阳台,日夜歌唱,其中还有一些想不开的蛤蟆顺窗跳楼了,生卒不详;另有一年小学暑假,我跟表哥迷上了吸花坛里一串红的蜜吃。有的花蜜很甜,有的花蜜不怎么甜,所以需要大面积采摘以收集大数据。这项美妙的活动只有一个问题:蜜蜂也喜欢吃一串红的蜜。由于嫉妒不满以及小孩子难以捉摸的残酷天性,表哥和我对那些抢蜜的蜜蜂展开了小规模的报复处决。方法很简单,就是揪掉蜜蜂的脑袋,扔到一边去。我隐约记得自己那时候相信蜜蜂的脑袋在掉了之后还会长出来,应该是跟小壁虎的故事搞混了。如今每次看到有关蜜蜂濒危的新闻,我心里都猛然一凛,回忆那年夏天,自己圆嘟嘟的胖脸上一定挂着邪恶无忧的微笑。

还有一年,表哥和我去爬赤峰南山,山上有大菩萨像,没腰的野草,人烟稀少。表哥带我爬进半山腰一处弃绝的防空洞,发现一小堆乳白色的骨头碴,表哥顺势开讲鬼故事,吓得我直接麻爪,倒退着爬出去,一整天吃睡不香。几天后家里大人从南山回来,告诉我们那堆骨头是有人吃剩的鸡骨架。表哥在一旁嘿嘿坏笑,我是真气,可惜嘴笨,又不会武功,只好闷头嘬瘪子,毕竟回头还得管表哥借《风魔小次郎》《乱马1/2》看。那时候表哥是我与外面野生世界的唯一接触媒介,要捞眼界看看,必须以和为贵。

每年假期结束,从奶奶家回到自己家,没有了表哥的指导和助威,我就恢复了盆栽小孩的属性。偶尔干出调皮事,也多属意外,比如光脚从橱柜顶上往下跳,脚掌扎进钉子,我捧脚坐在地上幻想死亡,想着想着就兴趣索然,站起来走了。再不就是玩逮人时把眼睛撞到酸菜缸上,或者脑袋卡进铁栅栏,就更缺乏峰回路转的情节,纯是笨。唯一让我津津乐道的事迹发生在我小学时。一次我在姥姥家吃完午饭,突发奇想爬上卧室窗台,假装飞檐走壁。结果一个不稳,摔坐到一盆仙人掌上。表妹牺牲午睡时间,帮我摘了一小时的刺儿。我长大后喜欢给人讲这故事,心里为自己闯祸的原创性和喜剧效果感到相当得意。

没想到这个让我珍爱的往事竟然也发生了反转。前一阵我跟表妹聊天,聊起这事,表妹笑着打断我: “姐,坐到仙人掌上的人是我,你才是帮我摘刺的人啊。”我听后大惊,默然良久。表妹小时候确实比我淘,按正常推理,她说的很可能是事实,我也拿不出反驳的证据。可我实在习惯了这个回忆的主人公是我,从爬,到摔,到仙人掌刺扎在肉里的痛痒,记忆那么稳当、精确,就跟瓦特发明蒸汽机引发工业革命一样没有争议。现在让我把这故事拱手退还给表妹,太晚了。在姥姥家窗台上决定飞檐走壁的那一瞬间,对于一个木头木脑的乖小孩来说,可是一座说不清道不明的精神里程碑,淘气包们不会懂。

想来想去,我决定继续偷偷把仙人掌勇士的故事记到自己的账下,除非我以后能回忆起更胜一筹的调皮往事做替补;或是有一天姑姑忽然宣布,“砸鸡蛋事件”过后其实还有更精彩的续集。那我一定要听个痛快,然后把双手穿过时空的云雾,好好掐一掐那个顽童的胖脸蛋,对她心照不宣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