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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一枫:写作的两股劲儿

来源:《新文学评论》 | 石一枫  2018年10月29日08:18

2017年底到2018年初,因我那精通古汉语和版本学的老婆赴美访学,把我也夹带过去呆了一个月。沾老婆的光,这说起来固然不是特别硬气,所以跟单位请假的时候,头儿问我干嘛去,我的回答是:“履行夫权。”而我老婆还有一大功能,就是在一定要写所谓的“创作谈”或者“创作随笔”时,给她的夫也即我凑凑字数——说到底,那种文章比之于写作本身而言意义很可疑,就像买卖人的分内之事是埋头挣钱,如果混到被供在机场书店的液晶屏幕里教人挣钱的份儿上,那就和骗子也差不多了——还是压根儿不指望能骗着聪明人的蠢骗子。既然如此,还不如借机对自个儿老婆抒抒情。

类似的意思,我在前一阵的另一篇创作谈里也表达过。那篇文章说了我老婆将要出国和出国不久时发生的事,现在就接着说说我到美国和她汇合之后的一些情况。老婆还是那个老婆,如果说和在国内略有不同,就是到了西方世界之后,比原来更加政治正确了。比如大都会博物馆,售票方式很虚伪,告诉你“建议25美元”,但实际上给个一块两块,人家也不会拦着你。很多既是美国通又保留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中国情操的朋友,都不买全票进去。而我老婆则义无反顾地在网上买了全票,并教育我:省吃省喝,不能省文化生活,对吧?我只好一边痛感被美国人杀了瘟生还是主动伸着脖子被杀的,一边附和她:对对,埃及的一座庙都搬到美国来了,就冲这种牛逼气势,别说二十五了,二百五也不亏。其实心里还是觉得亏,况且吃喝也不省,博物馆里的三明治又比外面贵不少。

类似的小故事发生在纽约,纽约当然是个有故事的地方。比如逛到著名的“小意大利”,我会想象迈克尔-柯里昂先生曾经在此杀人越货,爬上布鲁克林大桥被吹得口眼歪斜,我还要哼哼几句“time and time again”—都是北京人在纽约,感受却与姜文演的王起明大相径庭。而好歹看罢西洋景,回到老婆的工作所在地芝加哥,等待我的就是毫无故事的美国生活了。我们住在芝加哥大学,该校的经济学成就斐然,有种说法叫“芝加哥学派统治世界”,但很讽刺,芝加哥大学边上恰恰是全市经济最烂的地方。失业率一高犯罪率就高,纳税一少配备的警力也少,这就造成了我在天黑以后不敢出门。每天唯一的户外活动,就是下午趁太阳还在天上,到边儿上的超市去买菜预备给老婆做饭,买完以后如果太阳仍旧在天上,而我又没被对中国人民感情深厚的黑兄弟打劫,就到一街之遥的密歇根湖边去遛一遛。

遛多了我就会瞎想,如果要想写一篇背景发生在这种地方的东西,那么开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呢——密歇根湖上来的风是硬的?是冷的?是浩大的?其实都不是。给我的感觉,密歇根湖上来的风是空的。那是掠过了浩大的水面而几乎未曾裹挟着人的气息的风。正像我每天在湖边乱走,见到的活物儿往往是几只鼠辈(松鼠),一群丫挺(野鸭),记得很偶然遇到了一个浑身裹得严严实实的大胖子,他也大喜,对我高呼:Hi,man!

面对这种挑衅,我无畏回击:What’s up,man?

除此之外,就剩下了窝在二楼的阁楼里看闲书、喝垃圾饮料、玩儿手机游戏,日子一长,还让我想起密歇根湖就会恍惚觉得那是瓦尔登湖。而我老婆每天去图书馆忙得不亦乐乎之余,终于想到我被夹带过来却穷极无聊,于是难得地鼓励了一下我的文学事业:你还可以写写东西嘛,难得这么有空。

又说:“怪不得美国人的学问做得那么好,都是环境使然。当然你那也不算什么学问。”

还说:“跟你名字特像那个诺贝尔奖作家,石黑什么来着,据说长期就在阁楼里窝着。”

我本来想矫情,我来美国是要过资本主义生活的,又不是来像八十年代作家所号称的那样“享受寂寞”来的,但知道矫情也白矫情,矫情完了该没人搭理还是没人搭理。于是果然听从老婆的建议,考虑了一下写作的事情——就算一时半会儿憋不出来,还可以想象一下自己在这种与世隔绝的环境里有没有可能写出东西,进而有没有可能写得更高更快更强。按照常理,这大概是很有希望的。作为作家,我这人最大的毛病恰恰是坐不住:在北京的时候,哪儿有点儿什么新鲜事必会冲在凑热闹的第一线,连马路上有人骂街都能兴致勃勃地听半个钟头;很多大段儿时间宁可在办公室跟同事扯淡,也不愿意在书桌前看看书查查资料;哪怕已经坐在电脑前面敲上几个字儿了,往往又开始忍不住这儿转转那儿转转,最后干脆还是找个人多的地方去凑热闹。我深知这个习性特别不好,不仅造成了工作效率大大降低,而且还使我的写作本身沉不住气。有时候发狠,也用老腕儿的话勉励自己:有本事他们就把我抓起来,关三年没准儿写出《红楼梦》,最起码也是一《飘》。现在倒好了,没关起来也跟关起来差不多,试想长此以往,有没有可能离写出那种自己心仪的作品更进一步?

非常遗憾也非常意外,答案居然是否定的。也不是说忙里偷闲地清净一下有什么不好,只不过这闲还真不能太闲,这清静还真不能太静。如果太闲太静了,我也许倒会被逼无奈地修身养性,谋篇炼字,让笔下的文字变得再精致点儿,讲究点儿,打磨掉那股自己眼里都看不过去的毛糙劲儿,从而更接近于心里的那个“艺术品”状态。但问题又来了:那样的话,我又究竟还能不能继续写作,或者说即使能的话,所写的又是不是自己想要的东西?

如果大大咧咧地说些老话套话,大概又要扯到“不要脱离生活”之类的问题。那么再换个说法,权且讲讲自己的体会。在我看来,文学还真是有两股劲儿,一股是从人的里面来的,一股是从人的外面来的。再说开去,这个逻辑或许可以类比王国维所说的“主观之诗人”和“客观之诗人”,但深究之下又不尽相同。或者说,小说这个艺术门类会把内在和外在的力量体现得更极端,更分明,因为它归根结底讲的是“人的事儿”,可以讲自己的事儿,也可以讲别人的事儿。侧重于前者,需要更真诚,而真诚的结果是真切;侧重于后者,需要更繁杂,但繁杂的代价则是嘈杂。我倒不是说这两股劲儿哪个更有价值,更不是说哪条道儿上的写法更正确更接近于文学的本质——说到底还是兼而有之最好,就像《战争与和平》里既有欧洲历史的风云际会,也有极其独特的个人的精神追求——但现实的情况是,大部分作家都是先获得了某一个方向的兴趣与能力,才能在写作这条并不轻松愉快的路上走下去的。也很令人失望,我自己的那股劲儿首先是从外面来的。我似乎是对别人的生活,对中国社会有了研究的愿望,才确定自己能够认真写点儿东西的。我羡慕那些在文学内部就能自给自足的作家,但对于我来说,文学却一定需要有了文学之外的价值,才能令我获得将它从事下去的动力。我对于美国作家的喜爱,也是因为他们之中有着海明威、杜鲁门-卡波特和厄普代克,而加拿大的门罗怎么看怎么好,但我却知道那不是自己想写和能写的小说样式。

当然,以上随感并不负担“阐明一条创作思路”的任务,充其量也就是对自己为什么像现在这样写作,以及将来会怎样写作做个梳理,甚而还是为自己总也没法儿“躲进小楼成一统”的劣根性进行辩解。而我也知道,那些真正具有价值的创作,在强化自己某一方面的选择时,还必须费尽心思去弥补这一选择所带来的弊端。对于从事写作的人而言,或许那个过程才是更重要的,也才是体现着这个职业内在辩证法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