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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波《胡不归》:一本正经谈创作

来源:《当代》 | 侯波  2018年09月07日08:30

农村有句俗话:杀猪杀尾巴,一人一个杀法。写小说也大抵是这样,每个作家从素材积累到写作习惯都是不一样的。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写小说的,但是我的每个小说却来自于我个人的亲身经历或者是我听到、看到的事。

说个具体的故事,大约在九二年吧,我有次坐班车到一个叫姚店的镇子上去,走到李渠,那里正在举办庙会,唱戏的剧团挂的牌子竟然是我家乡的名字,我一时好奇就下了车。到了剧团人员驻扎的地方,打问了半天,才明白,这个蒲剧团是我们县一个镇子上的小蒲剧班子,俗称“家戏团”或者“娃娃剧团”,团长姓袁,这阵正不在。我等了半天,袁团长就从对面坡上扛着一大袋面下来了。我搭讪着问,你干啥去了?他告诉我说,蒲剧团两个后生昨晚打了一架,结果人家庙会会长不愿意了。捎来话说,唱戏是让神神高兴哩,你们人打架,纯粹是惹他老人家生气哩么。所以,一定要扣工钱。袁团长没办法,就早晨买了点烟酒,去看望了庙会会长,好说歹说,人家才答应不扣钱了。至于扛的面,那是路过时捎的给团里买的。——多少年了,这个袁团长扛面从坡上下来的这个镜头我一直没有忘记,总会时不时想起。前年,我就由此写了个中篇小说《郎的诱惑》,发在了《清明》杂志上。——各位看官,瞧见了吧,我的小说总是来自于一个不经意的细节,来自于个人的生活经历,然后经过酝酿、发酵,最后敷衍成的。

载于《当代》2018年第五期的中篇小说《胡不归》,说来也有个故事。我的一位忘年交朋友叫姓薛,他原是市里的一位领导,退休后,便回到了家乡,成天伺候着老妈。在乡间待的这五六年间,他作为一个乡绅级的人物,为村里干了许多事:修了路,硬化了巷道,编写了村志,建起了祠堂,但也因此,有了许多感慨。他给我说了一些小事,比如,有个外村妇女来村里下苹果,因为把一个枝弄坏了,村民就罚了她50元。另一个妇女晚上睡觉来了月经,不小心把主家的褥子弄脏了,也被罚了50元。而他为了公益建个祠堂,抽水的人竟然按外村用水标准来收取水钱。……集体的事,根本没有人支持,大家都在说风凉话或者看哈哈笑,很多人不是盼着好,而是盼着“乱包”。他说这些话时,就有一种忧心忡忡,觉得村民虽然有钱了,但一个比一个更自私,更实际。世风日下,道德沦丧由此可见一斑。——我能理解他的感受,他原来是局长,高高在上,所看到的总是真善美,现在亲身经历这许多事,和先前的差距那么大,难怪他失望之极了。他不知道,在我们村,还有更可怕的事,尽管家家都缺地,但大几十亩地,已经被人为地闲置好几年了。反正闲着就让闲着呗,我种不成,只要你不种着就成。这一切,便是我这篇小说《胡不归》的缘起。——往往就是这样,那些在别人眼中的大事,报纸上的头条,作家是不关注的,也是记不住的,而就是生活中的一些细节,一些大家看来习空见惯的片断,却是作家写作的真正来源。就像这件事,他说过就说过了,感叹完就完了,但这些事情却像在我记忆力生了根似的,仿佛有生命般,不断地折腾着我,真到有一天,我把他写成小说,发表在杂志上。——写作如同养娃娃,看来这话真是没错的。

非常感谢《当代》杂志社,算上此篇,这几年,我在《当代》一共发了四个中篇,一个短篇,这些作品其实可以看作是姊妹篇的,如果用一句话说作品的关联性的话,那就是一直都在关注着富起来的百姓精神走向,再说大一点的话就是始终在关注着乡土文化秩序的重建。从《上访》到《春季里那个百花香》,从《2012年冬天的爱情》到《胡不归》,毫无例外,都是这样。

经济发展只是整个社会发展一个方面,肯定不是全部,决定一个民族未来的是其精神追求。仅有钱,但没有精神追求的民族是没有出路的,就像农村俗话说的虚胖子,脸再大,身体再肥,人家一拳打来,也能打个满脸开花。远的不说,当初的大清朝便是一个活灵活现的例子。

写到这里,我忽然记起了一件事,前几天翻着手机看微信,看到易中天讲解元曲时说的一句话:离统治阶级越远,离底层人民就越近,自己的身段放得越低,艺术的成就便会越高。那么,就用这句话作为我这篇小说创作谈的结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