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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绿皮火车上的烧鸡

来源:南方都市报 | 余斌  2018年08月23日08:11

将烧鸡列为下酒物,有违“吃了等于没怎么吃”的原则———太实在了,已然近乎大块吃肉。而且以烧鸡为准的话,凡冷盘都可充下酒物了,太泛。但是喝酒与他事一样,有“常”也有“变”,“变”是非常态,通权达变,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则常态下不属下酒上上之选的也充作了下酒之物。

这“变”是在火车上,对我而言,确切地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在南京到北京的火车上。显然,关乎记忆,而不是原则。

在那之前烧鸡不多见;没什么外地人在南京开店,因此也可以说,是一个“土特产”的概念仍能成立的时代。这才见得火车上的吃烧鸡,弥足珍贵。过去有“四大烧鸡”之说,河南的“道口烧鸡”、山东的“德州扒鸡”、安徽的“符离集烧鸡”,辽宁的“沟帮子烧鸡”,都是以地名鸡,从南京到北京,铁路要经过符离集、德州,已是四得其二。

先到安徽宿州的小镇符离集。这地方就是烧鸡出名,其他我们一概不知,没有谁知道符离集什么样(白居易故里,古战场,淮海战役中有惨烈的符离小李庄一战,我都是后来才知道的),因为没有人会离开车站一步,所以全部的概念就是那个小小的站台,站台上满是提着篮子卖烧鸡的小贩。

小地方,上下车的旅客极少,停车时间自然就短,小贩的兜售绝对的争分夺秒。想必听到火车进站的鸣笛声便绷紧了神经,如同起跑线上等待发令枪响,不待火车停稳,站台上已然大乱,“烧鸡,烧鸡,符离集烧鸡!”的叫卖声此伏彼起,充斥于耳。乘客固然有下了车去买的,更多的是担心误车(且车厢里人满为患,行走也不方便),便倚窗呼小贩,于是车上车下,热闹非凡,嚷成一片。火车说走便走,想买的时不我待,敲着车窗不住地叫,“这边!这边!!”这边叫,那边嚷,小贩首鼠两端,莫衷一是,不住地折返跑,正跑半道间,车上哪一位担心鸡不再来志在必得地忽然加码,大吼“我要两只!”小贩没准又奔大买主而来,身后跟着的,是一片责骂之声。忙乱间车已开动,有交易尚未完成的,紧追着把烧鸡交到车上人手中,真称得上是千钧一发的买卖。

这一番“兵荒马乱”,要到重上征途十数分钟后,才算重归于安静。虽然造成混乱局面,还有人因没买上而置气,我总以为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其实是乏味无聊的旅途中的一种调剂,对乘坐硬座的乘客,尤其如此。二十个小时的车程,那么多人挤在一起,什么也干不了,挥之不去的,就是时间,此时有个什么事打个岔,总是好的。何况烧鸡买了之后,还有后续的活动。

火车上“活动”的空间有限,过去的火车,硬座车厢总是人满为患的,坐票之外还有站票,就更无空间可言,所谓“活动”只能在座位上进行。大体是两样,一是打扑克,二是吃喝。这两样有个共性:都可“持之以恒”,最能消磨时间。二者当中打扑克最是有声有色,却要凑成搭子,吃喝则独自一人也可唱独角戏。最能“持之以恒”者当数嗑瓜子,动静最大的则当推喝酒吃烧鸡。

过去的“绿皮火车”有个好处,乘客都是相向而坐,中间有小小台面——— 餐馆、咖啡馆有所谓“车厢座”出处就在这里。长时间面对着陌生人不愿搭话的人,一举一动就在对方眼皮底下,无可回避,是桩很别扭的事,不过于喝酒却好,若三两熟人一起喝,天生就形成一个聚饮的局面(现在车上都改为飞机座,人人冲着一个椅背,放下小桌板,即使一人自斟自饮,也觉得不对味,熟人同行,倒也可将座位转个向,只是那样大动干戈起来,整得动静太大,而且虽是地方宽绰,却再无车厢座相当之紧凑的饮酒氛围,又以到达目的地不似原先的遥遥无期,动辄一天半天,所以现在坐车饮酒的人大为减少,即使有也是向隅而饮,已无绿皮火车上的公开性和声势了)。

论饮酒“声势”,烧鸡实以成之。酒与烧鸡是“火借风势,风助火威”的关系,一包花生米,几块卤豆干,是小酌的性质,烧鸡上来,就有拉开架式喝的意味了。烧鸡都是囫囵买来的,当然是手撕,或者是且撕且食,先行一起撕好了,也不见有人用筷子,都是拈一大块在手,啃。一手持杯一手执鸡,比起捡颗花生米丢嘴里,或用手捻去花生皮的动作,看着豪放多了。旅途中,火车上,往往是即兴的饮酒,有备而来的不多,即使有也不会备了酒杯上车,便用喝水的杯子、茶缸,与徒手操练的吃鸡,很是“般配”。

于是烧鸡的味道和着酒香,在车厢里弥漫开来。当年有过坐火车经历的人都有体会,因为人多东西多拥塞不堪,车厢里的气味,真正是一言难尽。人的体味之外,单以吃食的味道而论,炒货的味道,卤菜的味道,方便面的味道,盒饭的味道……混在一起,形成浑浊的气味的交响,而酒的气味总是能脱颖而出,仿佛齐奏当中一件独奏乐器冒出来,其存在格外分明,虽然与饱嗝、胃酸同在时,并不那么好闻。烧鸡的味道不像酒那样明快洋溢,却也有某种侵略性,其香气在烤时热时本分些,却是更持久的。在我的印象中,又总是和酒的气味混在一起,沆瀣一气。

曾在什么书上看到过对英国刻板绅士气的戏谑,说英国人哪怕在丛林、沼泽里也能衣冠楚楚一本正经坐下来吃大餐。中国人自己给自己在脏乱拥挤中创造小环境的本事一点不差,只不过是另一极———特别能将就。车厢里挤成那样,几乎是人贴着人了,就着车厢座那一点小小桌面,也能好整以暇喝起来。这是现在恐怕不会见到的画面了:几个人在喝酒,临窗的那一侧是外人,紧挨着的一老头在睡觉,一老太在打毛线,过道里是中途上车没坐票站着的人,紧抵在身边,我们四人像是在包围中喝酒吃烧鸡,旁若无人,方寸之地那氛围居然可以有它的一份完整性。

事实上酒与烧鸡并不是同在,尽有吃烧鸡而不喝酒的人。将酒与烧鸡“混为一谈”,盖因对喝酒吃鸡的场面印象深刻。有次车到德州,时间似乎已是凌晨了,车厢里的人大都昏昏然在睡,我因惦着要买德州扒鸡,车一进站就打起精神,凌晨的车站有一种睡意朦胧的清旷,叫卖声似乎是带了回音的,也还是热闹了一阵。邻座有几个徐州的小青工打了一夜的牌,此时买了两只烧鸡,居然开始喝起酒来。有个大块头咬了口鸡便说不对,其他几个也附和,说个头太小,不是鸡———不是怀疑鸡变质,是说拿别的玩意冒名顶替。是什么呢?结论是乌鸦。

那一阵火车上关于烧鸡的真实性有很多传言,我去云南在某个小站买一种卤味鸡,也听人议论是一种什么别的飞禽冒充的。因肚子饿没别的东西可吃,这时我已打开了刚买的烧鸡在啃。与符离集烧鸡相比,似乎也没什么特别,所谓“脱骨”不过是说卤得酥烂,骨头似不待拆解便脱落,但符离集烧鸡也这样啊?因听那几个说乌鸦,我也住了嘴察看一番,个头是小了点,发育不全的样子,吃却吃不出什么来,因我根本不知乌鸦是什么味,当然,拔了毛的乌鸦什么样,我也不知。

那几个愤愤然骂了一通小贩的无良,好像很快又和“乌鸦”和睦相处了,吃得津津有味,喝得啧啧有声。有人嫌吵闹,呵叱了一句,他们也还自觉,改为压低了声地说笑,只是过一阵,又嚷嚷起来。是其中一人私藏了一只鸡,众人逼着他献出来,那个辩说要带给北京一亲戚的,另几个就不依。嚷嚷声中,我盹着了,迷迷糊糊地还在想,那只鸡十有八九是保不住了。

◎余斌,作家、学者,著有《提前怀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