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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史诗”专家组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

来源:光明网 | 郭超  2018年07月18日08:14

7月12日至14日,《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以下简称“大系出版工程”)“史诗”专家组成立大会、中国史诗研究与国际传播学术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中国民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邱运华,中国民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吕军,中国民协挂职副秘书长、大系出版工程协调委员会执行副主任、温州大学教授黄涛,“史诗”专家组成员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黑龙江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的示范卷代表和中国文联出版社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成立大会由中国民协理论研究处处长,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锦强主持。会上,邱运华书记为“史诗”专家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朝戈金和三位“史诗”专家组副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巴莫曲布嫫、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陈岗龙、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原主任李松颁发了聘书。邱运华书记表示,整理出版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开发出中国口头文学遗产数据库,向国内和海外华人社会传播中国民间文学,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意义。史诗被称为民族文艺的璀璨明珠,最能代表民族精神和民族气质。针对大系史诗卷的编纂,他强调了三点:第一,要形成通力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协调好史诗卷涉及的跨民族、跨区域交叉的问题,保证大系“史诗卷”编纂工作有序进行;第二,要处理好文本的复杂性,通过专家组编委会协商确定入选“史诗”各时期译本、编本;第三,要解决好文本呈现问题,史诗卷的文本应既能体现史诗领域已有学术研究成果的厚度,又能体现学术新进展的高度。朝戈金组长在大会发言中强调了史诗在中国传统文化、大系出版工程中的重要地位,并提出,“史诗卷”应该成为尊重知识产权的范例,应充分尊重讲唱人、搜集整理者、翻译者、版权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在《中国民间文学大系》2018年示范卷出版计划中,史诗共计13卷,其中新疆7卷、青海2卷,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各1卷。会上,代表们围绕“史诗”示范卷编纂计划、编纂体例、学术规范、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史诗组专家认为,中国各民族的史诗传统,类型多样,数量繁多,经历了久远而漫长的口头流传过程,至今依然在相关社区的口头实践和民俗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社会文化功能。大系出版工程所设史诗卷,采取民间文学/口头传统有关文类或体裁的学科专用概念,涉及英雄史诗、创世史诗和迁徙史诗、复合型史诗等类型。史诗卷的编纂应坚持以文类为本、以文本为本、以演述传统为本的三原则,同时应基于口头诗学、演述理论及民族志诗学的学科立场充分考量时间、空间、传承人、文本形态、文本生产、文本翻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建档等因素。

截至目前为止,大系出版工程编纂委员会“神话”“传说”“故事”“长诗”“史诗”“小戏”“说唱”“歌谣”“俗语”“谚语”“谜语”“民间文学理论”12个专家组已经全部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