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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全之:中国读书人的两种角色 “主子”与“戏子” ——重读《孔乙己》

来源:鲁迅研究动态(微信公众号) | 张全之  2018年05月21日21:33

《孔乙己》是鲁迅小说的精品之一,在短小的篇幅中写出了一个人一生的命运。篇幅之小与容量之大形成强烈反差,使小说变成了一个被压紧的弹簧,在读者的阅读中不断被释放,并迅速扩张,让读者目不暇接。

几十年来,研究者对这篇小说的思想内涵进行了多方面的发掘和阐释,综合起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批判了封建科举制度、批判了孔乙己“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观念、批判了孔乙己好吃懒做、麻木迂腐的性格、批判了看客们冷漠麻木的态度等等。这些观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一再重复着,几乎成为“定论”。新颖的见解也时有出现,如有人认为“孔乙己已经失去了一个‘人’的独立价值,在人们心目中他是可有可无的,他的生命的唯一价值,就是成为人们无聊生活中的笑料,甚至他的不幸也只是成为人们的谈资。——这正是鲁迅对孔乙己的悲剧的独特认识与把握。”[①]还有人认为,孔乙己是“一个卑微普通的民间读书人,一个沉迷于文化的民间知识分子。……他只是一种特定文化的存在方式,一种文化存在的艺术象征。”[②]针对有些论者对孔乙己的同情,有人指出,为孔乙己偷书辩护,过于指责封建制度的毒害和民众的麻木与凉薄是片面的,因为“任何辩解也掩盖不了孔乙己‘好吃懒做’和‘窃书’的事实。”[③]这些说法都不无道理,也引人深思,这很好地印证这部作品的“开放性”。艾柯在论述“开放性作品”时指出:“一件艺术作品,其形式是完成了的,在它的完整的、经过周密考虑的组织形式上是封闭的,尽管这样,它同时又是开放的,是可能以千百种不同的方式来看待和解释的,不可能是只有一种解释,不可能没有替代变换。”[④]《孔乙己》文本外在的封闭性——结构的严谨、叙事的完整等——只是一个假象,其内在的开放性才是这部作品的最大特色,所以对它的研究,可能还刚刚开始。在我看来,《孔乙己》作为一部以读书人(能否称为知识分子,此处存疑)为题材的作品,反映了鲁迅对中国读书人命运的整体性思考。作品中出现的两个读书人:孔乙己和丁举人,代表了中国读书人的两种命运:“戏子”和“主子”,似乎没有别的选择。这是一个怪圈,读书人如果走不出这个怪圈,中国社会就没有希望。所以要改变中国,读书人要先改变自己,使自己成为既非“主子”也非“戏子”的“真的人”,中国才有希望。鲁迅的这一思考是沉痛的,也是深刻的,他分析说:“由历史所指示,凡有改革,最初,总是觉悟的智识者的任务。但这些智识者,却必须有研究,能思索,有决断,而且有毅力。他也用权,却不是骗人,他利导,却并非迎合。他不看轻自己,以为是大家的戏子,也不看轻别人,当作自己的喽罗。他只是大众中的一个人,我想,这才可以做大众的事业。”[⑤]不看轻自己,也不看轻别人,不要做“大众的戏子”,也不要将大众看作“自己的喽罗”,这正是摆脱“主子”和“戏子”命运的唯一办法。鲁迅这段话,为我们理解这篇小说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注脚。

孔乙己和丁举人,从小受的是一样的教育,读的是一样的书。他们之间最大的差别出在科举考试上。清代文科科举考试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童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只有院试取中者才算是“进学”,也即当上了“秀才”;第二级考试是乡试。参加乡试的,必须是获得秀才(包括贡生)或监生(是国子监学生的简称,清代监生有捐监、荫监和恩监等名目)资格的人,考中者即为举人;第三级包括会试、复试和殿试,只有举人才有资格参加。举人在第三级的考试中即使考不中,也有做学官或知县的机会。所以在整个科举考试的流程中,“举人”是一个质的变化,意味着进入了掌握国家权力的序列。也正因如此,《儒林外史》中的范进,在中举之后才会激动地发疯。从小说来看,丁举人肯定是通过了第二级考试,而孔乙己则连第一级考试也没通过,才有了“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的说法。考试结果的不同,导致了孔乙己和丁举人地位的悬殊。在鲁镇,丁举人高高在上,受人敬畏和惧怕。所以当孔乙己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以后,一位酒客十分“聪明”且极具优越感地说:“他总仍旧只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⑥]这丁举人果然“厉害”,孔乙己被吊在树上打了半夜,最后腿被打断了。毫无疑问,丁举人凭借科考功名,成为鲁镇的主子之一。《阿Q正传》中也有一段对“举人老爷”的描写:“据阿Q说,他是在举人老爷家里帮忙。这一节,听的人都肃然了。这老爷本姓白,但因为合城里只有他一个举人,所以不必再冠姓,说起举人来就是他。这也不独在未庄如此,便是一百里方圆之内也都如此,人们几乎多以为他的姓名就叫举人老爷的了。在这人的府上帮忙,那当然是可敬的。”[⑦]举人在当时社会上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与举人相比,孔乙己的命运就完全是另一副模样。他本来是有机会进入官僚体制的,但最终没有通过第一级考试——没有能够“进学”,就沦落街头,成为人们肆意嘲弄的“戏子”。在孔乙己的遭遇中,我们看到了中国民众的另一面:中国民众经过长期的专制压迫,形成了阿Q式的双面特征:憎恶权势又趋炎附势。这种双面特征,决定了他们对读书人的双重态度,敬畏与欺凌。对那些有潜在做官可能的人,或已经掌握权力的人,他们采取敬畏的态度,心甘情愿地俯首做“草民”。但当面对那些已经确定被官僚体制淘汰出局的人,他们就获得了无比的优越感。孔乙己就落在这样的境遇里,所以他遭受“短衣帮”的嘲弄,就在所难免。孔乙己经常出没的咸亨酒店,像是一个舞台,孔乙己是其中唯一的男主角,那些“短衣帮”是配角。当他们相遇的时候,一出喜剧就上演了: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引得众人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⑧]

孔乙己认真严肃地遮掩与辩解,“短衣帮”们不怀好意地揭发与调笑,使孔乙己成为一个让人开心和耻笑的戏子。在这里,我们看到中国民众和读书人这两大集团之间的隔膜和对立。孟子有言:“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劳心”和“劳力”的划分,就证明了这两大集团之间的对立关系。中国民众一方面敬畏读书人,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的不平等,他们对读书人也心怀怨恨。这种怨恨有两种发泄渠道,一是通过民间故事的形式,嘲笑读书人的迂腐与无能。这类故事在全国各地都有,而且数量颇多。在这类故事中,读书人教条、迂腐,百无一用。普通民众在这类故事中,获得了报复的快感。二是对那些已经毫无做官希望的落魄者,进行肆意嘲笑,以表达他们的优越感。民众对孔乙己的嘲笑,其实是对整个读书阶层的轻蔑,在这种嘲笑中,他们获得心理上的极大满足。

面对世人的嘲笑,孔乙己的表现历来被研究者看作是迂腐可笑的。即使同情孔乙己遭遇的学者,也对他的人生态度和现实表现提出了尖锐批评。孔乙己长期以来被看作是读书人的反面典型。唐弢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中明确指出:“作品通过人物的行动,同时也暗寓着对这一性格的鞭挞。”[⑨]郜元宝在他那部极富创见的著作《鲁迅六讲》中,将孔乙己和陈士成归为一类,认为是鲁迅虽然寄予同情但基本表示否定的类别,是为科举制度哄骗一生的“科场鬼”[⑩]。这样的看法比比皆是,也并无不妥,但如果换一个角度,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一位论者敏锐地看到了孔乙己是一个为“身份”而活、“为守护身份而挣扎的悲苦者”,这明显触及了一个重要问题,但论者没有就此深入下去,而是将“守护身份”看作是知识分子的一个致命弱点加以批判,他指出:“从这一意义上说,孔乙己如此的悲惨命运,既是封建统治造成的,同时也是他的身份意识,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自命清高的思想所造成的。如果他不是这样的一位知识分子,比如他愿意成为短衣帮成员的话,即使同样悲惨,也会是另外一种情形。”[11]我的看法正好与此相反,正是这种强烈的“身份意识”成为孔乙己最为可贵的品质,所以我认为孔乙己虽然不足师法,但在他身上,依然有着值得重视的一面。圣人有言:“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孔乙己身上又何尝没有值得我们借鉴的长处呢?孔乙己的可贵之处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坚守自己的文人身份,不会随势赋形、入乡随俗。这看上去是迂腐,但相对那些曲学阿世、长袖善舞、枉道从势的中国文人来说,这种精神难能可贵。小说强调,“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但他依然穿在身上,不仅仅是因为穷,而是因为那是他作为一个读书人的最后标识。如果脱掉长衫,就泯然“短衣帮”矣,所以他一定将它穿在身上,以显示与“短衣帮”的不同,这难道不需要勇气吗?中国文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善变”,应时而变、应势而变、应利而变,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对文人的身份缺乏最起码的尊重和持守。当一个时代的读书人成为被迫害的对象时,他们不仅不敢穿“长衫”,甚至还恨不能将肚子里的诗书全部掏出来扔掉。中国历代一次次针对读书人的政治运动,之所以得以顺利实施,文人自身的多变和善变,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孔乙己始终将自己作为一个读书人,哪怕一贫如洗,只剩一件破旧的长衫,也要穿在身上,告诉所有的人:我和你们不同,我是读过书的。即使我没有钱,不能踱到里面慢慢坐下喝酒,但我仍然是一个读书人——可以没有钱,但不可以没有尊严,这是孔乙己给我们的启示。第二,无论处境如何,不放弃自己的话语体系。对知识者来说,话语体系是价值体系的外在形式,话语体系的改变,往往意味着价值体系的丧失。这一点,在20世纪中国是有血的教训的。从启蒙大众的启蒙话语体系,到阶级斗争的政治话语体系,再到思想改造的流氓话语体系,中国知识分子是一步步丧失自我而被改造成为他者的。遍览这血迹斑斑的历史,回头重读《孔乙己》,我突然觉得,我们没有资格嘲笑他,相反,在他的身上,有我们无法企及的境界。他曾经受过正统教育,虽然未成正果,沦落到在小酒馆里和“短衣帮”们一起喝酒,但他没有立即脱掉长衫,跟“短衣帮”称兄道弟,把酒言欢,成为一个真正的“短衣帮”,而是始终在人们的哄笑声中“之乎者也”地引经据典,并以读书人自命:“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12]无论这种强词夺理式地辩解显得多么可笑,但一句“读书人的事”,就充分证明了他对自我身份的骄傲和认同。在可悲的境遇与可笑的嘴脸、理性的辩解与荒谬的逻辑背后,有着一个文人在人生逼仄的空间里维护个人尊严的困兽之斗。面对着这样一个人,我们又有什么勇气去嘲笑他、批判他呢?第三,孔乙己被大众当成戏子,但他自己从未主动扮演戏子,而是处处显示出“知羞耻、知荣辱”的读书人本色。孔乙己尽管为自己的偷书辩解,但他其实知道那是不对的,所以当掌柜的取笑他又偷东西的时候,他“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说明当公众把他当猴耍的时候,他也没有心甘情愿地供大家娱乐,而是有着明确的是非观念。与之相比,当今文人言行无状,不顾荣辱,靠娱乐大众或媚官媚势来获取利益,岂有资格与孔乙己相提并论?第四,孔乙己即使一贫如洗,有时甚至盗窃——可理解为为生计所迫,但其人格的核心,还保持着可爱的一面:“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13]当孩子们围绕着他哄笑的时候,“他便给他们茴香豆,一人一颗。”当听说小伙计也读过书的时候,就很恳切地教给他“茴”字的四种写法。这些都说明,他虽然落魄,但并没有学会世故和圆滑,其书生本色并未改变。司马长风在他的文学史中,对此略有提及:“(《孔乙己》)写一个破落的读书人,走向他可悲的末路。他虽然已成村民取笑的对象,可是仍还保持着读书人的矜持,对于儿童少年仍有几分‘有教无类’的胸怀。”[14]这一判断是准确的。在《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中,编者也看到了《孔乙己》对中国知识分子命运的揭示:“小说的核心孔乙己与酒客的关系,已经构成了‘被看/看’的模式;在这个模式里,作为被看者的孔乙己(知识分子)的自我审视与主观评价(自以为是国家、社会不可或缺的‘君子’,‘清白’而高人一等)与他(们)在社会上实际所处的‘被看(亦即充当人们无聊生活中的‘笑料’)地位,两者形成强烈反差,集中反映了中国知识分子地位与命运的悲剧性和荒谬性。”[15]事实上,“孔乙己的自我审视和自我评价”与周围世界的错位,正好反映了孔乙己身上的闪光之处。它的确带有“悲剧性和荒谬性”,但这不是孔乙己一个人的悲剧,而是一个民族悲剧的缩影。孔乙己作为一个长期遭受批判的人物形象,在今天似乎有为他平反的必要。尤其半个多世纪以来,面对着读书人的聪明世故和圆滑多变,似乎更有重新评价孔乙己的必要。巴金晚年的椎心泣血之作《随想录》,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例证。他回忆被抄家的时候说:“从此我断了念,来一个急转弯,死心踏地做起‘奴隶’来。从一九六七年起我的精神面貌完全不同了。我把自己心灵上过去积累起来的东西丢得一干二净。我张开胸膛无条件地接收‘造反派’的一切‘指示’”[16],“在那个时期我不曾登台批判别人,只是因为我没有得到机会,倘使我能够上台亮相,我会看作莫大的荣幸。我常常这样想,也常常这样说,万一在‘早请示、晚汇报’搞得最起劲的时期,我得到了解放和重用,那么我也会做出不少蠢事,甚至不少的坏事。”[17]即使这样,在批判胡风的时候,他仍然写了表态的文章,为此他深深地忏悔:“我对自己的表演(即使是不得已而为之吧),也感到恶心,感到羞耻。今天翻看三十年前写的那些话,我还是不能原谅自己,也不想要求后人原谅我。”[18]巴金“不能原谅”的就是失去文人的操守,像“变色龙”一样,为了保护自己逢迎周围的环境。1949年之后发生的一次次政治运动,哪一次没有文人的推波助澜、助纣为虐?正是他们的“善变”,使他们成为黑暗的一部分。对比起来,孔乙己的迂腐,就显得弥足珍贵了。当然,作为封建时代的一个读书人,孔乙己并没有明确的自我人格意识,他的不脱“长衫”和满嘴“之乎者也”,仅仅是他无力转圜或不能洞察世事的结果,但无论什么原因,他那种身处生存绝境,仍不改书生本色的做派,都值得我们认真对待和思考。

时代发展到今天,一切似乎都在进步,但民众将读书人或奉为“主子”或看作“戏子”的心态,依然存在着,有时让人触目惊心。每年高考结束以后,那些考取名牌大学的考生,有着潜在的光明前途,人们便争相逢迎;反过来,那些考入普通院校,还有那些落榜的学生,往往被人嘲笑。它很容易使人想到咸亨酒店里的“短衣帮”。时代已经过去近百年了,孔乙己已难觅踪迹,处处是聪明懂事、八面玲珑的读书人;而酒客们尚未消散,还四处可见。这样的境况,才真的显示出了世事的“悲剧性和荒谬性”呢!

在这篇小说中,孔乙己其实不是主人公的真实名字,这只是他的一个绰号,其真实姓名,已无从查考;那些嘲笑孔乙己的人,没有一个是有确切名字的,就连“小伙计”和“掌柜的”,都无名无姓。这更好地说明了鲁迅写这篇小说,不是为了针砭某一个人或某一具体的事件,而是为了针砭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的社会文化现象。

总之,民众将读书人奉为“主子”或者“戏子”,而被奉为“主子”者,得意洋洋,乐享威福;被视为“戏子”者,自惭形秽,无力改变,只好尽快脱掉“读书人”的“长衫”,加入到“嘲笑者”的行列。这种状况在中国已经延续很久了,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性选择。人们对孔乙己的批判就清楚地验证了这一点。所以在今天,我们要重评《孔乙己》,就要从这位迂腐的书生身上,发掘出可资借鉴的精神力量,也只有这样,读书人才能像个读书人的样子,才不会成为看主人眼色而狂吠的恶犬或在主人面前摇尾乞怜的叭儿。

注释:

[①]钱理群:《鲁迅作品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1页。

[②]方习文:《为孔乙己正言——兼论<孔乙己>“文化”宿命的象征意味》,《名作欣赏》2008年第11期。

[③]史建国:《凉薄的背后——重读孔乙己》,《社会科学评论》2006年第3期。

[④] [意]艾柯著,刘儒庭译:《开放的作品》,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第4页。

[⑤]《鲁迅全集》第6卷,第102页。

[⑥]《鲁迅全集》第1卷,第437页。

[⑦]《鲁迅全集》第1卷,第508页。

[⑧]《鲁迅全集》第1卷,第435页。

[⑨]唐弢主编:《中国现代文学史》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98页。

[⑩]郜元宝:《鲁迅六讲》(增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4页。

[11]刘江:《重议鲁迅刻画孔乙己形象的动机》,《中北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年第27卷第3期。

[12]《鲁迅全集》第1卷,第435页。

[13]《鲁迅全集》第1卷,第435—436页。

[14]司马长风:《中国新文学史》上卷,昭明出版社有限公司1980年第3版,第106页。

[15]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4页。

[16]《巴金全集》第1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25页。

[17]《巴金全集》第1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98页。

[18]《巴金全集》第1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