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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进入“标准时间”

来源:光明日报 | 张玉玲 韩业庭  2018年04月17日08:17

4月15日,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正式开始申报。此前,国家艺术基金在今年2月2日公示了955项2018年度资助项目名单,同时发布了2019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这表明经过4年的努力,国家艺术基金进入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监督和结项验收的“标准时间”,方便项目单位的申报和运行,也让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更规范有序。

4年来,国家艺术基金累计立项资助项目3089项,立项资助资金26.22亿元,既有具备精品品相的项目,又有服务艺术事业长期发展的基础性项目,资助项目成果显著。

1、并轨“年度”运行周期

“标准时间”意味着项目申报单位能提前准备,以“年度”的周期安排工作,符合艺术单位和机构生产、管理的实际。以后每年2月开始发布国家艺术基金发布的指南,4月—6月申报。一旦立项,第二年的年初正好开始实施项目,再接受监督,最后结项验收,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安徽省黄梅戏院院长蒋建国从演员成为“掌门人”,深知院团管理的重要,他说:“演出单位一般都要在年初安排好一年的档期,国家艺术基金的‘标准时间’与院团的年度安排并轨,就可以把艺术基金的项目提前纳入到院团的创作和表演中,保证人员和档期,保证效果和质量,更能兑现申报时的承诺,交上令人民满意的艺术答卷。”

“为了符合艺术单位的工作节奏,国家艺术基金硬是改变了自己的工作节奏,把方便留给院团,把挑战留给自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韩子勇生动地形容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状态:“零起点”出发,“一轨变三轨”,用4年时间完成了5年的工作任务。从评审的“一轨”变成评审、实施、成果运用的“三轨”,高效地打通了艺术基金工作的全流程,确保了“标准时间”。

2、符合艺术创作规律

过去的一些艺术活动是按老的管理方式执行,只有两三个月的准备时间,再加上临时性任务多,随意性强,不利于艺术生产。国家艺术基金的项目制管理充分尊重艺术机构、艺术家在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使他们有更充裕的时间、更充沛的精力,更早地去谋划项目,充分准备论证和分析自己的艺术活动,保证艺术生产的质量。

“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打好基础,大方向对了,就可以避免无谓的弯路,也不会浪费时间精力。因此,前端的创意创作非常重要,否则决策快、仓促上马,基础不牢,生米都快煮成熟饭了,后面再大修大改也无济于事,甚至改都改不出来。”文艺评论家汪守德强调艺术创作前期酝酿、策划、准备的必要性,他认为国家艺术基金的“标准时间”为艺术创作预留了充分时间,符合艺术创作规律。

“‘标准时间’将形成一个新的导向,要求艺术家要重视前期的论证和准备,要增加‘怀孕’时间,才能让艺术产品瓜熟蒂落、成熟度高。”韩子勇希望,艺术创作者能认真研究每一年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所拟定的主题,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体裁,自己最有心得和情感的内容,自己最得心应手的表达方式,去完成自己的创作,以达到最佳的艺术效果。

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的申报指南提出,将重点资助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重点资助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攻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艺术创作和组织的艺术活动,精准发力,用好艺术资源。

3、在阳光下运行

“标准时间”就意味着长效机制,表明国家艺术基金要坚持“按制度管理,按程序运行”,努力提高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韩子勇介绍,国家艺术基金已发布的5版申报指南,紧密结合我国艺术事业发展的实际,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符合艺术单位、机构和艺术家的实际,发挥了引导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的“指挥棒”作用。

从2018年度国家艺术基金拟资助项目名单中,记者发现这种“指挥棒”的引导效果十分明显: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8年度资助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目标的项目多达330项,包括京剧、昆曲、地方戏曲、木偶戏、皮影戏、民族舞蹈、民族音乐、中国画、书法、篆刻、艺术设计和工艺美术等十多个传统艺术门类的创作生产、展览展示、人才培养等内容,鼓励深植于民族民间文化土壤,发掘利用文化文物单位馆藏资源,体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艺术项目,支持观念和手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融合,各种艺术要求和技术要素相辉映的作品创作,不断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表达,提升文艺原创力。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家艺术基金继续加大对戏曲的支持力度,据统计,2018年戏曲类项目为163项,占资助项目总量的17.1%。其中,资助少数民族戏剧项目14项,占戏曲类项目的8.6%,包括藏戏、蒙古戏、青海花儿、侗戏、广西邕剧、维吾尔剧、新疆曲子戏等7个少数民族戏曲曲种,保护曲种的多样性,振兴戏曲艺术。

韩子勇表示,国家艺术基金在做好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基础上,十分注重做好项目监督和成果运用工作。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工作从2015年开始启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创新监督方式,先后探索出了“点对点”的现场监督、“点对面”的巡查监督等监督方式,逐步建立起了“分级管理、分类监督、重点突出、点面结合”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有效避免了在主题上“偏题跑调”,在质量上“缩水减质”。

管理中心还用4年的时间逐步建立起了报告体系,定期发布资助项目申报报告、评审报告、评审监督报告和结项验收报告,并且正在研究阶段性的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管理资助绩效评价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艺术基金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