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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第二十七届“东丽杯”孙犁散文评选征稿启事

来源:中国文化报 |   2018年03月23日08:43

“东丽杯”全国群众文学评选活动是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第二十七届“东丽杯”孙犁散文评选活动现面向全国征稿。

一、参评要求

1.单篇散文为2015年7月以后在国内报纸期刊(含地级市、县级群众文化内刊)发表的原创新作。散文集为2015年7月以后境内出版社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套书、丛书不得参评。已在往届“东丽杯(文化杯)”评选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2.评选面向全国业余文学作者。各省区市作家协会的专业作家、参加作家系列职称评定者和签约作家不得参评。已不在签约任期内的作家发表于签约期结束后的作品可以参评。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作者可参评新人新作奖。

3.美丽东丽特别奖作品主题要体现天津市东丽区的地域特色和近年来的发展成果等。

二、报送要求

1.个人报名可直接将参评作品和“个人报名表”寄送至天津市群艺馆,每名参评者限报送一篇作品或一部散文集。生活或工作在外地的天津市作者需采取个人报名方式。

2.集体报名需通过各省区市文化(群艺)馆。各单位选送作品单篇数量不超过30篇,散文集不超过15本,推荐作品需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请作者填写“个人报名表”附在作品前,各单位还需填写“单位报送目录表”,发送至邮箱donglibei2012@126.com。

3.限通过一种方式参评,一稿多投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5年之内不许参评。

4.单篇作品需报送作品发表原件或1份纸质复印件,复印件需含报眉或期刊的封面目录和发表页。散文集至少报送1本样书。

三、报送方式

请于5月15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与参评作品一同寄出。

寄件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新围堤道交口渤海明珠614—615室,天津市群艺馆调研部李莹收。 邮编:300210

咨询电话:(022)23311272

信封请注明“东丽杯”字样。邮政挂号或快递均可,不接收邮政包裹,不提供邮件查询服务,报送作品一律不退件。

报名登记表请登录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网站(http://www.tjsqyg.com)下载。

四、评选办法

1.评选东丽文学大奖1名,美丽东丽特别奖10名,新人新作奖6名,单篇散文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优秀奖30名;散文集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15名;个人优秀组织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单位优秀组织奖20名,个人组织奖40名,颁发奖牌或获奖证书。

2.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天津市群众艺术馆”“一粒种子在天津”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和发布。

3.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