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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心蒙古斑

来源:《上海文学》2018年第3期 | 春树  2018年03月05日09:26

每次我在我的微博贴自己的诗,都会有些人在下面出言相讽。大多数时候我都只能不理不睬,有时候我也会反唇相讥,完全没法讲道理。没法讲道理,只是一种情绪上的发泄罢了。

“当一个诗人,只要买一下微博会员,学会按回车键就行了。”我看到这句评论的时候完全没有什么生气的欲望了,只能对着苦笑。对于这样的话你能说什么呢?随便他(她)吧,你无知又不是我的错。

就在这时,我在朋友圈看到一篇文章,写的是几个我以前的熟人,他们的相处和写诗的过程。

我一下子想起往事。那大概是十五六年前了。文章里写的那些人或多或少与我有过交集,正好是他们相聚的时候我不在,那时候我和其中三个人都搞崩了,正在一个人写小说。而之前有段时间我们真的经常聚在一起,谈恋爱,谈论诗歌,偶尔,只是极其偶尔,才会想一下前途。我们似乎笃信,未来跟现在没什么两样,还是继续现在的生活:和志同道合的人谈恋爱、谈诗、谈天说地、去外地旅游。其实去外地,也是看望朋友,顺便才看一下风景。如果我们天各一方,熟悉的那些朋友,有一个回了老家上海,有一个现在也在上海住,但他打算移民日本,已经在东京买了房。有一个精神出了问题,在东北。还有一些仍然在北京,做着与当时写诗完全不同的行业。这些人过得不错。我认为他们只是把写诗的力气都用在了挣钱上,结果显而易见地成功。而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办法放弃写作,同时我也不知道如何平衡写作与挣钱二者之间的关系。我突然很想念他们。我突然想一跃而起,收拾行囊,回中国找他们,聊聊我们共同的过去。

一个群里正在谈论这篇文章,有个人说他当时正好在那个大家聚集的“招待所”,我说我也看了,他加了我,说我们曾经见过几次,我们又聊起那些人,他说其中一个人当了牧师。这是我之前不知道的,印象里那个人又瘦又高,伶牙俐齿,戴副眼镜,对待诗歌与我们一样,非常真诚,一言不合就容易吵起来。另一个男孩常与他并列出现,他们一胖一瘦,两个人都戴眼镜,胖男孩更喜欢喝酒,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我家的阳台上,他和另一个朋友来找我玩,当时他住在我家旁边的一个胡同的平房里。我们经常会无意中在路上遇到对方。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我们坐在我家三楼的阳台上,一起喝着啤酒聊着天,一直到夜幕降临。

同类越来越少,我们越来越孤独。想到2010年,才过了几年,就已经恍若隔世。那时候的我们多快乐,志同道合者那么多,大家都过着潇洒的日子,我们没有结婚,没有生孩子,没有买房的烦恼,我们每天想的都是要去看什么演出,今天打扮成什么样,要不要买这本书,跟朋友交流诗歌、小说。经常去外地看朋友。住朋友家,一待就是一礼拜。或者去旅游,有一点旅费就走,从来不考虑太多。有朋友来了北京,就会住我家。我们去吃饭,去看演出,聊文学。总之,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就是这么纯粹的幸福。我们会因为恋爱而夜不能寐,会因为跟朋友吵架而伤感动情,会为了一场演出欣喜或愤怒,从而在网上写下大量的评论。会因为一个夜晚而发生奇迹。

那些夜晚都闪闪发亮,存在于我们的记忆里。

不知道现在的我们仰望星空时(如果还能看到星星),是否会想起当年的伙伴、当时的自己?

我们会想到有一天我们不得不过着这样压抑的生活吗?我们为什么变成这样?是因为我们过于单纯吗?是因为我们没有在房价还低的时候买房吗?是因为我们过于乐观吗?还是因为我们这一代人是纯粹的牺牲品,无论我们怎么做都要付出出卖灵魂的代价?

我苦苦追问,却得不出一个答案。

我想起那年,大概是2005年,跟男朋友吵了架,就可以买一张第二天的机票去青岛,当地朋友开车来接,然后住他家,天天在一起聊天,还培养了同志般的情谊。虽然没有变成男女朋友,但是感情很真挚。

洗完澡,我自拍了几张照片。最喜欢的还是第一张。色调发黄,因为我拉过来一盏落地灯,肚子上的伤疤像一个破折号,手自然垂下。看上去甚至还是很美、很青春。我的迷茫依然如影随形。我爱这迷茫。若不是它,我就已经老了。

躺在床上手淫的时候,突然想起来大概十几年前,和当时的男朋友(奇怪,男朋友这个词这么奇怪,我们不像是男女朋友关系,倒像是战友)一起,喝多了躺在他家的单人床上。那时候我们还年轻,都在家里住。我们做爱,嬉闹,直到凌晨。那是几几年来着?哦,天哪,2002年……我一下子清醒了,满满的性欲变成了感伤怀旧。我躺在床上,手停止了活动,就像被当场抓住了似的尴尬难言。那时候我们多快乐啊!军队大院、夏天、青春的我们、志同道合的我们……我多羡慕那时的我!

要是当时嫁给一个军队大院的就好了,离得也近。成长环境也相似。好想嫁一个军官啊!每次我看着隔壁院的小楼,都想着要是嫁给一个高大帅气的军官,不就能住进这楼了吗?如果我们还相爱,那这不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事儿吗?不过似乎没有这样的好事儿,这些都是被她想像过滤掉现实后的美好,与真正的现实并不一致。

“你知道对面院儿每年都打猫吧?多没良心啊……”回国时,我去看望曾经住过的院里的喂猫阿姨,我们见面的时候,她总是为猫忧心。

我也听得揪心,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嗯、嗯”地唯唯诺诺。

怎么办啊,整个国家都没有小动物保护法。下面的人当然为所欲为,没有法律保护,光靠着“良心”是不行的。

清脆的高跟鞋触击柏油路的声音由远及近,还伴随着行李箱轱辘从地面滑过的声音,我忍不住回过头,只见一位身材娇小的女人从后面的大院里走出来,她完全不是市面上能看到的那种形象,极短的短发,修身的西装上衣配一条到小腿处的深红色长裙,踩着一双黑色的细高跟,我故意放慢了脚步,从她身边经过时,我才发现,她起码有四十岁了,但身材纤细如同少女,她的形象就如同她对自己的了解和定位一样精确。一辆出租车驶来,停在她旁边,司机下来帮她把行李放进后备厢,她钻进汽车,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

“那些移民的朋友,我发现他们都变了!”在柏林一个都是画家、艺术家的聚会上,大家喝着酒,其中一个人对我说。

“怎么变了?”

“他们不到十点钟就都困了,要睡觉。以前跟国内的时候不这样啊。”

我一愣,随即笑了。这跟我目前的状态很像啊,平时要带孩子,晚上不到九点就困了。今天能出来,完全是因为我妈在,可以帮着带孩子,要不然晚上我都没法出门。

爸爸妈妈去生产,

把我送进幼儿园

幼儿园里朋友多

唱歌跳舞真快乐、

真快乐!

“1958年的一首歌了。”我妈感慨道。

跟我妈一起,推着婴儿车,带着宝宝去买菜,去购物。两个人在路上也其乐融融。我们专拣有阳光的地方走,当然也不能在阳光下待太久,宝宝怕晒,皮肤太敏感。

“我有点分不清楚绿色和蓝色。”我妈说。

“你看那红绿灯是什么颜色?”我们等着红灯,绿灯亮了。

“蓝的?”我妈疑惑地说。

“绿的呀。”然后我又补充了一句,“是有点偏蓝,但还是绿色。”

我们又接着往前走,我跟她说,“你看路边这个商店的门就是蓝色的。”

“绿色和蓝色在一起的时候我能分清,不过分开的时候就分不清了。”

突然我看见路边一辆自行车,说,“这是什么颜色?”

我妈回头看了一下商店的门,然后说:“蓝色的。”

“对。”

我推着婴儿车,她走在我旁边。诚然,没法进行价值观的对话,可我们在日常生活里相处融洽,彼此说的话都能明白,一点儿也不费劲。

我们去了DM,又去了旁边的二手慈善店,这次我没有挑出什么东西来。这也正常。我能在这里挑出一条能穿的好牛仔裤,已经是奇迹了。

慈善店里很热,空气里都是古旧货品的味道,里面的人们都像是流离失所、不得不在这里购物一样。我妈推着婴儿车先出去了,我又转了一圈,才出门。

随后,我们又去了土耳其超市,“这茴香多新鲜!”她啧啧道。

“哎呀,我今天不想吃茴香。”

于是我们买了点别的菜,那一堆牛油果快熟了,捏上去软软的,我就拿了一个。我妈最近爱上了吃牛油果,吃的时候拿着小勺子,把果肉舀得干干净净的。

洗澡水冲涮着我的身体,我知道我尚未恢复曾经拥有的苗条的少女般的身材,皮肤也远不如怀孕前富有弹性。而腹部的这道伤疤,则一直提醒我那些经历过的事情。我爱它,我怎么能不爱呢?若没有它,我能不能活过来都难说呢。可是别人会和我一样爱它吗?

那个男孩怎么样?

他会喜欢它吗?他会喜欢她吗?他会接受全部的她吗?

我用浴巾擦干头发上的水分,又把身体裹起来,一下子走进北京的燥热里。走进自己的房间,我擦干头发,又开始抹眼霜、面霜和防晒霜,随后才开始给全身擦上紧肤霜,最后一步,是在下腹部那条伤痕上抹除疤霜。然后我盯着衣柜的穿衣镜开始仔细打量自己的身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原来的身材?

刚回来那几天,我总是失眠,半夜常被惊醒。一个人捂着胸口从床上坐起来,惊魂未定。我不知道是否还要继续在欧洲生活下去,那让我精疲力竭。

刚回来,就赶上了北京严重的雾霾。看着窗外昏黄色的天,我想起,当初离开北京搬到柏林的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这雾霾。

那天晚上,我照例刷了刷朋友圈,正好看到微信里的一个人说他正打算听一张唱片。我留言说“我也想听”。片刻后,对方发来了一个网络链接,正是那张唱片的现场音乐。他是朋友的朋友,我们加了对方已经快三个月了,还从来没有说过话。

我听了一会儿,发现很好听,于是就干脆把灯关掉,插上耳机,躺在地板上听。这种感觉让我一下子回到了结婚前的漫长的少女期,很多时候都是与音乐有关,与夜晚有关。听完这张唱片,我心满意足地睡去,回来后头一回睡得这么踏实。我的内心充满了感激,一个陌生人,却带给我这样的快乐,真的太难得了。我看了一下他的名字,“孟醒”。

第二天早晨醒来,想起昨夜听的音乐,还觉得回味无穷。又觉得孟醒平时也不说话,但很有音乐品味,如果有机会跟他聊天应该挺有意思的。我想像中的一个情景是我们拉着手,躺在地上听音乐,应该还点着蜡烛。这个想像里没有谈恋爱或者性的部分,而是重返青春期的象征。

此后我们便经常聊天,有一搭没一搭的。大部分都是晚上,孟醒下班回家后。刚开始我并不知道他是个需要三班倒的工人,他说他是东北人,还有着小镇生活留下来的爱好之一:打台球。很有意思的是,在西方,台球算是比较上层人的爱好,然而在中国,台球往往是小镇青年的最爱。记得几年前,我坐公共汽车去北京郊区看望一些玩乐队的朋友,路过荒凉的街,路边的台球案子那里总是聚集着几个留着非主流发型的青少年。而那迷人的绿色也是让我记忆犹新的一个亮点。

我就想像着一个少年,在东北小镇上打台球的样子。脸上还胖乎乎的,还是一张婴儿肥似的嘟嘟脸。

第一次见面已经是初次聊天后的半个月以后了。那天我和朋友们在北锣鼓巷的一家酒吧聊完天,接近半夜,正准备叫辆车回家。这时候孟醒给我留个了言:你还在吗?要不然我来找你?

我取消了订单,对孟醒的好奇超过了想要回家睡觉的欲望。他来了,跟照片上一样,高大健康有点孩子气。我给了他一个拥抱,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有点紧张,我们的脑袋“啪”一下撞到了一起。“哎呀我的相机。”尴尬之下,孟醒冒出了这么一句。“我去跟屋里的朋友打个招呼。”我跟他说。也不知道他听明白没有,反正他就一直坐在院里,根本没有进屋的意思。尽管外面有点凉。我和朋友说话的时候,从玻璃窗看到他坐在外面的椅子上玩着手机,神情有点落寞,整个人笼罩在一小片光亮里,似乎他周围的人都不存在。

那天晚上我们喝了一杯,孟醒说他不喝酒,就点了杯干姜水。两个人随意聊着,大概说了四十分钟的话,也就打算离开了。我突然感觉有些饿,想去吃鼓楼东大街的零点抄手。走着走着,我突然又改了主意,跟孟醒还没熟到去一个那么接地气的地方挤着脑袋吃一碗几块钱的面,那有点太亲密了。于是我提议去一家我以前常去的咖啡馆吃点三明治或者意大利面。那家咖啡馆的气氛我很熟悉,有段时间我常去,那里简直就像我家的客厅一样。

孟醒点了一份早餐。这简直搞笑。半夜吃早餐。我点了份意大利面。面一上我就意识到点多了,根本吃不完。孟醒的早餐倒看起来丰盛而诱人。

孟醒对我说,不要为了他回北京。

“我是说,如果你因为我回北京,我会承受不了的。”

“我只想要快乐,不想要痛苦。我不想进入一段关系……”他继续说着。

我努力控制着面部表情,扭头看向窗外,却不知道该看什么,外面白茫茫一片,不时有红男绿女经过。

“我……”一开口,才发现嗓子有些哑,“也许你觉得应该把这当成一段夏季之恋,就像习以为常的那些感情那样,不要太多负担,不要太多责任,该离开的时候就让它离开,谁都不用往心里去,可是我不是这么想的。不过没关系,虽然我爱你,但我也可以不爱你!”

“我也爱你。”他伸出一只手,握在我的手上。

我瞪着他,他猝然低下头,就像哭了。

“好吧,我答应你。我不会为了你回北京。如果我要回来,也是为了我自己——为了我自己的前途和发展。我决不会让你为我负责。我答应你,你所有的行为都会是出于自愿,而不是为了什么责任。”

“我想找到一种新的相处模式,一种世界上没有的关系,我希望咱们的感情能超越这些。真的,如果你都不愿意,就不会有人愿意了。”

“你不应该……你让我被迫说这些话……”疑惑像开锅了的气一样咕嘟咕嘟冒出来,而我的怒火也差不多要到达一个顶点了。我一口气喝光了剩下的咖啡。

我们在门口各自抽了一支烟。热浪滚滚。时空都像变形了,我眼前的一切都像罩上了一层纱,模糊、变形。像在看3D电影时没戴3D眼镜。

汗水从我的每个毛孔里争先恐后地涌出来。我比以前要怕热得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生完孩子,荷尔蒙还没有恢复回原样。以前我没这么怕热,这可是北京啊,北京的夏天是我最熟悉的,以前家里根本没有空调,不也这么过来了?我以前还挺喜欢这种燥热的天气,可以吃西瓜吹电扇,痛痛快快,干燥而彻底。不像上海或者曼谷,那里是湿热,喘气都困难。

进了门,甜点上来了。是切成小块的水果和酸奶。“西瓜好吃!”孟醒把西瓜块推给我,我勉强吃了一块。

结了账,出了门。一切都变了。我们走出胡同,孟醒坐出租车先走了,我折回去穿胡同,今天约好了要去找许丽。

“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人只想要快乐不想要痛苦,那完全是做不到的呀。我不愿意把他想像成一个不劳而获的人,一个轻浮的……”我艰难地吐出那两个字“渣男”,但事实上他的所作所为就是这样的啊。

“跟你说他配不上你。”许丽淡然地说。

“这人太靠不住了。”许丽又说道,“唉,你就是太纯粹了。真的。”

不是这样的,不是用世俗所言的谁配得上谁、配不上谁的问题。与他在一起,是重返我的青春期,而如果想一直和他在一起,就必须解决完我现在的人生问题。一想起来就头疼啊,必须要谈判、要商量、要安排,最后恢复自由身。如果那时候孟醒还愿意和我在一起,我们就还能在一起。

这些话在我心里翻来倒去,但是没有一个人能与之倾诉。

第二天我走的时候,孟醒没有去机场,他去看展览了,当然那是比来机场更惬意的事,对于一个想要快乐而非痛苦的人而言。如果能上演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难道不应该在机场来个生离死别吗?

我们那时候几乎天天见面。大概一个多月吧。大部分时候都是和我的朋友们一起玩,然后再各自回家。像两个玩伴一样。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往往都是在吃饭。我在欧洲真的就没有吃好过,所以我们经常约着一起去不同的餐厅吃饭,每次我都觉得异常幸福。可能是因为饭好吃,也可能是身边有人陪着,而且这个人能说和我一样的语言,能聊音乐,并且不太俗。我们几乎无话不谈。有时候我们也不怎么说话。

我们都很享受和对方在一起的时间。但我们的时间并不多,孟醒要上班,我得在家里陪孩子。

那天我们看过一场话剧后,两个人沿着三里屯走了好久。最后打车去了安定门。又沿着河边走了很久。谁都没说要先回家。孟醒提议说去附近一家酒吧,说那里很安静。

那家酒吧隐藏在鼓楼东大街街边的一个四合院里。那天晚上有月亮。看着月亮从平房上浮起来。音乐也很对味,酒也很好。

我向他伸出一只手,他愣了一下。他说,看你的姿势,我还以为你要管我要一个什么东西呢。

我不管你要什么东西。我说。很快,我的手心就沁出了汗。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因为天气太热,或者是因为产后身体还未恢复好。我很容易就感到疲惫,尤其是在天气越来越热的北京。转眼已经是六月了。

只握了一分钟,我就松了手。

出了酒吧,我们往鼓楼的方向走。都想再多待一会,尽管又已经是后半夜了。鼓楼东大街的路灯也没有那么亮了,路边的店铺大部分都已经关门,只有几家营业到后半夜的店还开着。本来那天晚我想早些回家,但与此同时,我又抗拒回家。回家,就意味着回归日常生活。而不回家,和孟醒在一起,就是曾经的那个我。那个我更习惯的我。

“一会儿到鼓楼,我可以再拉着你的手吗?”我用了很大的勇气说出这句话,他会怎么想我呢?

“现在就可以。”孟醒拉起我的手。

两个人就这么拉着手,慢慢向鼓楼走去。我感觉到我的心跳很剧烈,像个没怎么谈过恋爱的小女生。我甚至想依偎在他怀里。钟鼓楼广场,没有人。我们拉着手,完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开始依偎在了一起。“嗯,你很香。”孟醒闻着我的头发。我吻上了他的唇,很软。夜晚的鼓楼耸立在我们的身后。那时我忘了一切。我不想放开他的嘴唇。感觉就像以前没有吻过人一样。也像是终于接到了吻。像是吻到了爱情一样。之前很多年,我忘了爱情的滋味。我遇到过理解、欣赏、崇拜、关怀,但这些都不是爱情。眼前的这个人,来自小镇,平时要上一个三班倒的班,住在郊区,几年前才来到北京,比她小四岁,比较内向,最近带给了我很多安慰。这个人是爱情吗?

无与伦比。我想起这四个字。

但是,太可怕了。爱情。接下来怎么办?不管了,我摇摇头,笑了。管它接下来怎么办呢,现在有个人能一起说话,能一起吃饭,还能接吻,还需要思考未来吗?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光一亮,这间屋里灰尘看得清清楚楚,同时,我也看到了所有被忽略了的美好。

我躺在地上,戴着耳机,听着音乐,我闭着双眼,用我的感官尽力感受着,我知道它殊为难得,像天启。所以我爱上了这个给了机会让我重新体会到这种感觉的人。

其实是你自己给自己机会。

十三岁半那年,我喜欢上了同校高中部的一个男生。他也住我们院儿。高大、喜欢踢足球,比我大三岁。我上初二,他上高二。那时候这就算是很不可思议的恋情了。大多数情况都是喜欢同龄人,哪怕是外校的。喜欢一个比自己大三岁的男孩,大家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呢。我那时候喜欢的就都是才子,或者是体育健将。我喜欢浑身充满能量的又随和的人。有很多坏孩子喜欢我,可是我对他们没有什么非分之想。现在想起来,我真是天生的圣母。

后来那个男孩把我甩了,我郁郁寡欢了很长一段时间。再后来,他搬到了附近另外一个军队大院,更大、设施更好的一个,门口有警卫,进门需要登记。说来也怪,只离着十分钟的距离,我再也没有碰到过他。

后来我也喜欢过许多男生,有些我记不清了,有些固执地留在我的记忆里。那些如同噩梦般的失恋经历,让我发誓以后尽量避免再出现这种情况。我慢慢训练自己,反应迟钝一些、感受力弱一些,不要冲动,不要偏激,于此同时,怦然心动的瞬间也减少了。我不再睹月思人,不再见花流泪。

要活下去,就要学会麻木自己。可要想真正地活着,就必须重新恢复那种对生命的感受力,哪怕它再让你痛不欲生,你都得相信自己,相信本能。经过这么多年,你应该已经学会了自控,起码你不会再任由情绪泛滥,自我毁灭。

我在楼下路边看到一朵小小的紫色牵牛花,我被它吸引住了。牵牛花,又名喇叭花,一种普通的,甚至过于普通的花,它随处可见,不珍贵也不稀有。在北方农村,它简直就像野草一样常见。粉色的、白色的、紫色的,爬满墙,或攀附在别的什么植物上面。而这个早晨,当我目睹一朵牵牛花心有触动时,我发现我的原始天性依然存在,它在风中微微颤动,简直就像被我忽视了的心。

和他在一起,我的所有感官完全打开,情感变得细腻,乃至都到了容易受伤的程度。事物都呈现出它们本来的面目,像一片叶子上的脉络般清晰、纤毫毕现。我这才意识到这么多年,我一直都在克制压抑着自己的敏感和情绪化的一面,一直在试图让自己的感受力变得粗糙。因为我意识到少年时期的那种面对和处理问题的方式无法持续下去,那时候的我太容易崩溃、太追求完美主义。强大的感受力是我与生俱来的能力,让我快乐,也让我痛苦。我的情绪犹如大海的潮汐,汹涌澎湃,席卷一切,甚至包括自己。

从来没有去过他的家。从来没有。想像中的拉着手躺在地上听音乐,也没有发生。但是我们终于拉着手躺在床上听音乐了。那是在下着雨的异都。窗外是比北京还要繁华的红尘。好在这个酒店的窗外是一大片公园的草坪。这让我们能隔绝开日常生活。或者隔得太开了。这是日后我经常想到的一个问题。是否我们都太过于逃避日常生活,以至于最近我们只能逃离彼此。说过的对方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个知己,也还是失掉了彼此。

他厌恶日常生活,却不得不上着班。耗掉大量的精力。

我厌恶庸俗的家庭生活,却结婚生了孩子,不得不应付这样的世俗关系。

他说,我这样的生活,你一分钟都受不了。我说,你也受不了我的。一分钟都受不了。

那时候我们经常在一起喝酒,他陪我喝。我的脸喝得红红的,他喝不了酒,却也满脸快乐。我们一起看展览,一起听音乐,一起游泳,一起看电影,还一起逛过街。

我们一起翻一本画册,是乌克兰的摄影师Boris Mikhailov的摄影画册,他拍的都是他居住的城镇的人,是乌克兰的一个小镇,比东北还东北,边远、穷,这里的人们也没啥未来可言,可是照片上的那些年轻都在咧嘴笑着,很快乐的样子。他说过一句话,我听了很受震动:“在前苏联的废墟上的一切仍然是独特的。”

“你看他们的脸上的表情,多快乐呀!”

“以前我看到那些如胶似漆的人挺羡慕的,现在我谁也不羡慕了——因为我认识了你。”我边说这些边拉过他的胳膊,亲昵地紧紧拉住他的手。

那天晚上,孟醒下完班后找我,我正在剪头发,他就在二十四小时麦当劳等了我整整一个小时。然后我们打车去东边吃饭。

吃饭的时候,我的三十三岁生日到了。

“我真高兴有你在我身边。”

他坐在我对面,我眼睁睁地看着她交往过的所有男孩在他身上一闪而过,然后慢慢组合成孟醒的样子。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时我们常常对视着,谁也没有说话,似乎在比赛谁看得时间更久。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在想什么呢?他是不是在想我在想什么呢?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眼睛一眨也不眨,终于受不了了我先移开了视线。是不是盯久了一个人的眼睛,眼睛就会充满泪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即使我努力什么都不想,泪水仍然慢慢浮上来。

这样的对视有过几次。刚开始大家还嬉皮笑脸,后来越看越严肃,再到后来竟有些悲意。

我有时候觉得,对他的喜欢也许是对自己曾经的生活方式的怀念,有时候又觉得不,对他的喜欢,就是因为他是他自己,虽然身处地狱,依然不妥协。有时候又觉得这种想像是对他的升华,真实的他不一定就这么纯粹、这么无畏。

听着Rage Against The Machine跳了会儿舞,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身体,有些黯然。我还能接受我现在的样子吗?你会喜欢现在的我的样子吗?我无法控制青春的流逝,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还是有些难过。苏珊·桑塔格写过《疾病的隐喻》,是她得了癌症以后写的。也许这世界上已经有知识分子写过“身体的隐喻”了吧?以前我写过一首。

我的痛苦。我捂紧胸口。我闻着他的味道。如果此生我再也闻不到……我又该如何自处?我知道我也许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和他在一起了。那时候我想到这点眼眶就要发热。

在他面前我控制不住哭了起来。我知道我以后会忘记这一切,会推翻此时的感情,会不屑一顾,会不再爱他。感情堵住了我们的嘴,我们已经忘记了语言,再也不会表达。

不过这都没什么。我感到自己充满了力量。不再感到彷徨。我得到的爱已经够多了,我不再贪求无度。

他们总是提醒我说要活在当下,要接受变化。他们总是跟我说别想明天,别想以后。我明白什么是“无常”。但我不接受。

既然当时那么快乐,他为什么不想延续这种快乐呢?我怎么也想不明白。

既然他也欣赏我,为什么就不愿意主动跟我交流?

创造一种世界上没有过的关系,这件事是完全失败了。而且这个提法一提出来我就知道它肯定会失败,只是个早晚问题罢了。

比起创造一种世界上从未有过的关系,创造一种世界上从未有过的生活方式可能更容易实现,毕竟后者只需要自己努力就行了。

北京正下着大暴雨,我不在。这座空城。他在外面拍了几张照片。累得想吐。每天工作的生活已经无法忍受。下班后,想起这座城市已经没有你,这简直给了我致命的一击。

每天都掉大量的头发。洗手间、地板上……

走在人群中会怀疑自己是个外星人。如此格格不入。

找到了一个朋友,又失去了他。

找到了心灵知己,又失去了他。

找到了爱的人,又失去了他。

找到了愿意共度一生的人,又失去了他。

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何时是尽头?

一段感情无疾而终。这就是应有的结局吧。如果一个人只要快乐不要痛苦,那爱情势必会迅速消失在日常生活中。因为日常生活的力量可太大了。如果你没有与之相抗衡的力量,爱情一定会像一滴水落在沙漠中一样蒸发得无踪无迹,甚至让你怀疑它是否真正存在过。

即使一桶水也无济于事。

“我真的特别特别喜欢你……”

这句话我们没有说出来过,但经过时间的洗礼和沉淀,当我更明白了什么是爱的表达时,我意识到了。他们曾经真的喜欢过我,那本能的、控制不住地想在公共场合轻轻抚摸我的头发,或者试图触碰一下我的胳膊或者手,都流露出了他们真的喜欢过的证据。

直到后来我才发现我是如此狂妄与真诚,居然试图想永远和他生活在一起。或者想把自己的生活全部改变,看到他又相信了古典爱情,又沉溺于男欢女爱。

这两天时间过得特别慢,空下来的每分钟都挺慢的。自从我给你发了说

要再见的信息。时间就变得特别慢。我连续三天晚上梦见了你。有一天

我还在梦里与你拥抱,跟你说对不起。

其实我生气的原因是你将我定义成一个有可能干涉到你自由的人。这让

我很难过。我最重视的就是自由,怎么会成为你眼中的这样的人?

我不需要你拯救……

写到这里,我写不下去了。

连哭都哭不出来,似乎一切就只能这样。我多么怀念喜欢上他的那段时间,那时候我那么容易流泪,躺在床上眼泪就流出来了,想到什么内心就酸涩得紧皱在一起,麻麻的、酥酥的,眼泪就不受控制地流出来,那些眼泪都是释放,我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多泪,就像从前一样。“就像从前一样”,这个句子听起来真像一句歌词。

回到柏林后,有天晚上我去看演出,国内的几个朋友来了,我打起精神,收拾好,去了那个对我来说很陌生的演出场地。

其中有个留学生很有趣,他是学经济的,脸上一直带着笑,说话很像我很多年前的一个朋友。

临走时,我们决定一起坐车回家。其实我是打算打辆Uber的,已经是凌晨二点钟了,今天不是周末,柏林的地铁十二点就结束了。或者我们可以坐末班车,但此时我有些疲惫,又因为看演出被弄得有些兴奋,一想到要去找公共汽车站,要辨认车牌,要确定要的车,再在准确的车站下车并走回家,就感到更累了。不如打一辆Uber,自从前天,我一个朋友的老公来柏林出差,那天晚上他叫了辆Uber送我回家,我才意识到跟在北京一样,在这里完全可以叫Uber回家。至于多少钱,我不清楚。那天是他帮我叫的,用他手机上的App。我的手机上也有这个App,自从离开北京,就再也没打开过。

我跟着朋友们一起走出那个演出的酒吧,来到街上。柏林的街灯昏黄,映照着马路两侧的绿树,更显得昏暗。这里跟别的大都市不同,这里的灯光无比昏暗,与北京朝阳区的白晃晃的灯不同,更不能跟不夜城上海相提并论。柏林,地下王国的首都,首先就体现在照明上。

来巡演的乐队成员要回他们的住处,他们住在我们共同的一个朋友家里,方向不同。刚在路边站了一会儿,他们就跟同样在路边站着的几个人搭上了话。对方一看就是嬉皮士,他们说着英语,邀请他们参加一个“私人派对”。

“那我们就跟他们去了啊。”朋友侧过脸跟我说。

“你不是说困了吗?”

“嗨,跟这帮兄弟混混呗,以后也见不着了。”

“那……”我看了一眼陈明维,他正微笑着瞅着这几个嬉皮士,“你怎么样?”

“我得走了。明天早晨还要帮人搬家。”

我决定跟陈明维一起离开。首先互相作个伴儿离开这片半夜没什么人烟的地方。

“多出来混混!”临走前朋友冲我喊道。

我说怎么走?他拿出手机,用Google地图查了一下,指了个方向。我们并肩向前走去。

我们过马路,穿过一块很大的绿地。绿地的尽头是几幢矮楼,看起来跟北京相似。这里就是东柏林。东柏林跟北京很像的,往往哪哪都不连着,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楼盖得也比较丑。与北京不同的是这里没什么高楼大厦,人口密度也很低。有大片的绿地和街心花园,以及给孩子们用的游乐场。

在我怀孕的后期,有段时间,我经常去我家旁边的那个游乐场。是几片楼房围起来的一片空地。粗放至极。放着两张乒乓球桌。有一个打网球的地方。还有好大一块地,堆满细沙,上面用巨大的木头架了一个秋千架。秋千架的座是用轮胎做的。快要生了的那段日子,我常在半夜来这里,智立陪着我,有时候他陪我一起坐在轮胎上,有时候他在下面推我。我似乎还坐在上面看过月亮。但记不清楚了。

我们穿过一片街心花园。鞋摩擦在沙地上沙沙作响。我说,我想上厕所。

在那一大片绿地和一排灌木丛后面是一棵巨大的树。看起来有上百个年头了。我匆匆跑过去,在树旁,解开牛仔裤的拉锁,蹲下身。我尿了出来,感觉一阵轻松快意。我抬起眼,带着爱意,扫着眼前这绿地和四周。头一回我感觉柏林很好。这个上厕所的地方很好。这个夜晚很好。

我踏着草地而出,青草在脚下软绵绵的,温柔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