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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级作品岂是炒出来的

来源:光明日报 | 曾庆瑞  2018年01月25日15:06

近年的电视剧宣传报道评论,时常出现“现象”一词。某些作品艺术水准平庸、价值取向模糊,只要收视率高,就贴上“现象级大剧”的标签。种种迹象表明,“现象”被滥用。

人们把某个或某些事物的特殊性归结为一种“现象”,这种“现象”的规律以及程度叫“现象级”。中国电视剧评论界使用“现象”一词,最早可追溯到2006年的“吉林电视剧现象”。从1995年到2011年,吉林有近50部电视剧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从《女人不是月亮》到《大雪小雪又一年》《希望的田野》,这些电视剧都在全国取得轰动效应,这些作品以浓厚的地域文化特色展现了黑土地上人们的精神风貌,反映了历史进程中现实生活的深度和广度。这里所谓的“吉林电视剧现象”实际上说的是一种品牌效应。2016年评论界在总结电视剧《继父回家》和《搭错车》创作播出经验时,又提出了“山东电视剧现象”。评论家认为,从展现现实生活意蕴到开掘地域文化内涵,再到观照当下中国的社会转型和时代风貌,皆是山东出品的电视剧为中国电视剧创作贡献的有益启示。可见,那时候在决定使用“现象”这一概念时十分谨慎。

然而,随着多媒体联动时代的到来,评分网站兴起,大数据成了流行时尚,相对于无法以具体指标衡量的艺术质量,业界在评判作品时变得更倚重媒体讨论度、收视点击量等数据。从《一起来看流星雨》等价值观方面存在争议的作品,到《太子妃升职记》《余罪》等曾因涉及暴力色情问题遭下架整改的网络剧,一堆市场数据高企的作品被专家和媒体冠以“现象级电视剧”的称号。还有所谓“网播量最强者”《青云志》、“大势古装宫斗剧”《锦绣未央》、“爆款当代言情剧”《亲爱的翻译官》等,因各种奇葩理由被冠名封位。收视率不再是唯一评价标准,热门IP、卡司阵容、大配置、高品质、好口碑、互联网平台点击量综合成为衡量一部剧是否成功的新指标。在这个“新指标”的指导下,一些创作者进一步总结出打造“现象级”影视剧的诀窍,即善于借助舆论“大势”,将流行元素一锅烩。

这几年被认定为“现象级”的作品大多是由金融资本运作、创作班底胡乱拼凑的“理财项目”,徒有经济指标上的成绩,却缺少艺术的建树和思想的创新,更谈不上对主流价值构建的裨益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然而,资本标榜自己的产品是“现象级”,少数的从业人员可以随声附和,甚至一些不明就里的受众也可以人云亦云。比如眼前一些热衷于戏说调侃帝王将相、才子佳人争权邀宠、谈情说爱故事,聚焦剑仙侠客、妖魔鬼怪之类虚幻人物,展现腾云驾雾、神游天外奇观场景的所谓“现象级”作品,和当年“吉林现象”“山东现象”的作品摆在一起对比,艺术质量和社会效益高下立判。如果将这些“鱼龙”混为一谈,真正的时代经典之作就会被淹没在大量烂剧之中,给创作者释放错误信号,使他们更加热衷于市场数据的追逐和舆论话题的营造。

因此,要成为“现象”,不只要在市场上获得一定的收视成绩,在社会舆论中形成一股话题效应,更要对电视剧艺术有所创新突破,给创作生产带来启发、引领,形成某种正向激励。这才是评判电视剧应有的标准。